流动摊贩应该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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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老城区的特点,尝试探究老城区摊贩管理的有效方法。没有足够的、便利的市场和疏导点,流动摊贩即使服从城管执法人员的管理,不在道路两侧摆摊设点,这种服从也只是暂时的。执法人员离开之后,流动摊贩会继续占道经营。摊贩希望保障收入、保障生活的生存本能,胜过了被管理、被处罚的担心。现在,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都贯彻以人为本理念,实行柔性执法,执法部门也不会轻易暂扣摊贩物品或取缔“马路市场”,因而对流动摊贩的管理陷入了“占道经营—管理—占道经营—管理”的恶性循环。
在城北中央北路,小市天桥下,流动摊贩活动平反,小市街道城管也出动车辆。在辖区内治理街面,可还是有小贩违规上路经营,看到有人拍照,只是像征性扣了秤,开罚单,就怕拍照人曝光。如果你是正规执法,又何怕拍照人
,目前广东已开展城市流动摊贩疏导区建设。比如,广州市采取区与街道投资、市补贴等形式,建设流动摊贩疏导区,已设立疏导区150个,引导5万名流动商贩入室入场入点经营。
省住建厅表示,下一步还将积极推动城市流动摊贩管理立法工作,稳步推进城市流动摊贩疏导区建设。同时,将指导各市对流动摊贩疏导区的设置、日常管理和费用收取等进行规范,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消防安全监管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流动摊贩疏导区管理规范化程度,同时积极探索“严禁区”限时开放的可能性
2006年12月,广西开始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全面治理摊点乱摆、垃圾乱扔、车辆乱停、广告乱贴、工地乱象等“五乱”现象。南宁市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走在广西各城市的前面,特别是在集中整治“摊点乱摆”方面,南宁市痛下“猛药”,共查处摊点乱摆行为96.4万起。
经过大力整治,南宁的街道整洁了,新的城市形象树立起来了,但流动摊贩的问题依然无法回避。一方面要大力整治“摊点乱摆”,另一方面,流动摊贩要吃饭、老百姓对流动摊贩提供的方便服务又有较大需求,如何破解既要保持“城乡清洁工程”的整治成果,又要兼顾民生的难题呢?
2009年4月,南宁市开始按照“疏堵结合,稳妥推进”的思路,在人民北一里社区、农院路、西耐路等处设置临时摆摊试点区,探索引导流动摊贩“整编”成为“正规军”。
在南宁市人民北一里社区的路边,长期以来活跃着一群流动摊贩。因为附近正好是人民公园,许多晨练完的人习惯在路过人民北一里社区的时候买菜。2006年以前,有关部门在社区附近设置了一个市场供摊贩摆卖,但是由于摊租较贵,很快摊贩又重新搬回了街边。南宁市实行“城乡清洁工程”后,有关部门将附近的一个停车场改造成市场,纳入流动摊贩。但市场的光线和通风条件不好,很多市民都不愿意进市场购物,摊贩们只好把摊位重新摆回了街边。
人民北一里社区居委会主任石玉萍告诉记者:“因为‘马路市场’没有任何管理,为了抢到好的摊位,打架斗殴的事情没少发生,还有的人每天一大早就来占个位置,目的是为了将摊位卖钱。”
今年初,“马路市场”部分摊主主动找到了人民北一里社区居委会,要求在社区里设置相对固定的摊点,准许他们合法经营。考虑到摊主和大部分居民的利益,城区政府决定支持这一想法。在征求各方意见后,社区在非主要街道七巷划出30多个固定摊位,将流动摊贩固定在这个区域,让他们在指定时间内合法经营,当地政府还拿出2万元专项资金,给这些小摊搭建了凉棚。
“固定摊位按照一般市场的规矩来布置格局,街口的摊位是肉摊位,街尾的摊位是杂货摊位,中间则主要以蔬菜水果摊位为主。”石玉萍说,为了防止纠纷的发生,在具体的摊位位置分配上,由摊贩抽签确定。
原来为“无照经营”户的肉摊摊主黄燕是这个试点的首批受益者之一。“以前在‘马路市场’经常与其他流动小贩抢摊位,还因此跟别人打过架,躲过、恨过、骂过城管,现在进到固定摊位正正当当做生意,少操了好多心。”她的肉摊每个月只需要交纳270元的垃圾处理费,就可以合法地在人民北一里七巷的摆摊经营。
原来的非法流动摊贩一夜之间变成了合法固定商户,城管和社区干部的主要工作从取缔“摊点乱摆”转向维护市场秩序。工商、
卫生部门定期检查,居民对市场的卫生、质量也更放心。流动摊贩管理与居民购物不方便两个难题同时解决。
对于流动小摊贩“转正”之后将遇到的一系列问题,管理部门也有估计和担忧。李湘朝认为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摊点供不应求。他说,南宁市在西耐路尝试设立临时摆摊试点区时,66个摊位共有1600个人报名申请,管理部门只好按照家庭困难程度作为流动摊贩谁先谁后入驻临时摆摊点的标准。同时,对流动摊贩的“整编”,可能会导致更多的城镇低收入者以及进城农民工涌入这一行列,摊点的位置和数量将面临“僧多粥少”的局面。
其次,部分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也有待加强。以往对小摊贩的管理,工商部门主要管是否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城管部门主要管是否违章占道经营,管理的责权分明。若流动小摊贩注册成个体工商户,成为合法的经营主体,将有更多的部门参与管理,对于多部门的责权,征求意见的《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如何避免管理职能交叉带来的谁都能管又谁也难管尴尬?
凤县规范街头流动食品小摊贩—摆摊不再躲猫猫顾
客吃饭放心了
通过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公示牌》,将食品摊贩的姓名、健康证、生产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地址和投诉受理电话向群众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在申请办理《食品摊贩登记公示牌》时,食品经营摊主要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承诺书》。主管部门要对国家明令禁止加工经营的十二类食品向摊贩告知。农村镇街的食品摊贩办理《食品摊贩登记公示牌》时,可直接在各镇食品药品监管所提出申请,一律不收费。对涉及在家庭中加工食品的,执法人员还要上门进行卫生达标验收,对卫生条件不达标的,一律不发证件并予以取缔。
拟立法赋予食品摊贩“合法身份”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正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其中第三章对流动食品摊贩的管理规范备受社会关注。
根据草案规定,食品摊贩仅需向经营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食品摊贩登记卡后,便可在划定区域和时段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无须再进行工商登记。食品摊贩登记卡的有效期为一年,办理登记证和登记卡不收取任何费用。
而所谓的划定区域经营,则是指县政府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划定区域和时段,供摊贩经营。划定的区域应当符合城市或者乡镇规划要求。划定的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和经营时段,需要向社会征求意见。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
但违规的“走鬼”仍将被查处。对于在划定的食品摊贩区域和时段以外,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流动食品摊贩,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者承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依法查处。
有关城市管理专家认为,对流动摊贩的管理从部门规定升格为省级人大立法,是对既有城市流动摊贩管理法规的一大“突破”,也意味着广东省内的食品小摊贩将进入“登记合法”时代。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科科长窦勇接受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采访时表示,广东此举对减轻城管执法压力、缓和城管和小贩的矛盾,改善民生都具有现实意义。
放了学的初中生从学校里鱼贯而出,流动摊贩的数量也在走高。附近居民说,白天这里有城管,抓得严,城管下班他们才敢出来,赶这波放学潮。
为把餐饮流动摊贩规范管理这项工作做好做实,实现政府有形的手和市场无形的手相结合,在规范过程中提出了“五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规划摊点、统一经营时间、统一设计篷(车)、统一营业服装、统一体检培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餐饮流动摊贩实际,出台《东阳市城区餐饮服务流动摊贩经营管理办法》,配套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引进“公司化管理、市场化经营”理念,成立东阳市滨江便民餐饮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对全市便民餐车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在行政执法部门对便民餐车经营点进行规划后,通过信息发布、报名、抽签、公示等程序确定经营业主。经营人员在签订经营承诺书后,通过租赁便民餐车的方式取得经营资格,服从于公司和监管部门的管理。公司和监管部门每年组织对经营户进行教育培训,还对其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考评,实行“优胜劣汰”。对环境卫生差、食品安全条件不符合的经营户则取消经营资格。对诚信、规范经营户予以表彰。今年7月,公司向15家优秀便民餐车经营户发放了1.8万元奖励基金。
根据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规定要求,食品经营场所应当与暴露垃圾堆、坑式厕所、粪池等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至少25米距离;食品经营者应配备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