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监控管理办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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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监控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管理工作,动态地掌握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经济运行状况,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改进措施,提高资本运营质量,规范其经营行为,明确公司与所投资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关系,维护公司资本权益和利益,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中的运营监控管理是指公司通过运用各种正常的管理方式和信息渠道,对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行系统了解,并施以重点监督、控制,以提高资本运营质量的一种管理手段。

第三条公司对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运营监控体系包括经济运行分析、财会监督、审计监督、报审报告制度、出资人代表述职制度等。

第四条经济运行分析。

(一)经济运行分析是指对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各类经济数据的分析,了解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经济运行状态,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或意见,促使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健康发展。

(二)经济运行分析主要进行投资分析、财务分析、资

产分析、产销分析、综合分析。

第五条经济运行分析由委派(委任)的出资人代表和相关的职能部门按业务分工进行。

(一)民品发展部负责投资分析,包括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在建项目分析、建成项目运行分析。

(二)财务审计部负责财务分析,包括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资金运转分析、利润结构分析、权益变动分析。

(三)财务审计部负责资产分析,包括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资产质量、资产安全性分析。

(四)民品发展部负责产销分析,包括生产销售增长情况分析,工业畅销平衡情况分析,重点产品市场分析。

(五)在各职能部门专业分析基础上,民品发展部负责整理、汇总并编制综合分析报告报公司总经理审定,并将审定结果及时反馈各有关部门和相关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

第六条对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经济分析每年进行一次。

第七条对控股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财务监督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控股公司能够有效地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法纪,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资金的安全性。

(二)财务监督工作由公司财务审计部具体实施。

(三)财务监督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对控股公司的财务人员管理、预案管理、重大财务活动的审批、合并会计报表等方面的监控管理。

1、对控股公司财务负责人原则上由公司派驻,并定期轮换。

2、对控股公司实行预算监控。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几个控股公司的生产经营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确保公司全面预算的顺利完成,实现公司整体的生产经营目标。各控股公司应根据公司的总预算目标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预算方案,报公司备案。

3、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财务审计部负责对全过程进行跟踪分析并编写分析报告,报总经理审定,并将审定结果反馈给控股公司。

(四)控股公司的重大财务活动应报公司备案。

(五)按照国家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的相关规定,各控股公司应在报告期内编制会计报表报公司财务审计部,做好合并会计报表工作。

(六)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具有合并纳税资格的控股公司,按规定做好合并纳税工作。

第八条控股公司的审计监督。

(一)审计的目的是确保预、决算管理和经济运行成果的真实、合法,促进经营者准确履行职责,这是整个运营监

控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二)审计监督的内容包括常规审计、抽查审计、调查审计、遵循审计。

(三)审计监督工作由财务审计部负责实施。

第九条民品发展部应经常性跟踪掌握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运营情况,为经济分析与资本运营监控提供有关情况,并建立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管理档案。

第十条出资人代表述职制度。

(一)根据公司和控股公司章程及《委派(委任)出资人代表管理办法》,依照法定程序和内部程序进行委派(委任)获提名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作为公司出资人代表,按规定程序向公司述职。

(二)述职分为定期述职和随机述职两种形式。

(三)述职每年至少一次,必须在次年一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民品发展部提交述职报告。

(四)出资人代表的述职报告内容。

1、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重大决策等方面的情况。

2、完成各项生产经济技术指标和重点管理工作设想的情况,是否主动、全面、准确地履行职责。

3、在参与重大决策时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4、对公司的诚信,是否能严守公司秘密,廉洁自律。

5、《公司法》、《公司委派(委任)出资人代表管理办法》及其他管理制度规定的需要监控的内容。

6、个人需要述职的内容及民品发展部要求的述职内容。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企管经营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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