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服领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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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服领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工作服领用程序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工作服发放标准
3.1、人事部按季度盘点工作服,并根据员工领取情况和库存情况,明确数量、尺码等及时定制,备足数量以便使用;并根据使用年限、季节变化及时组织更换。
3.2、公司正式员工每人发放冬季工作服两件,夏季工作服两件、棉背心一件。
3.3、新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转正后方可领取工作服(实习期、临时人员不发放工作服,后勤员工除外);根据季节领取冬季或者夏季工作服。
四、工作服领用程序及扣款说明
4.1、工作服使用期限为两年,按员工领用之日算起。
4.2、工作服制作费用为100元/套。
4.2.1 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不满一个月(包括一个月),按原价收取;
4.2.2 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一年内(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离职的,按50%收取(六个月以内按原价收取);
4.2.3 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后离职的,不再收取工作服费用;
4.3、员工领取工作服时,应填写好《工作服领用登记表》,交人事部主管审批后,给予发放。
4.4、如在工作服使用期限内,属于人为破损或者丢失,员工需补领工作服承担相应的费用,自原工作服领取之日起,补领时间未满半年员工承担工作服全价;补领时间未满一年员工承担工作服半价;补领时间超过一年未满两年,员工需承担工作服3折价格;工作服补偿价以公司采购价为准,员工承担费用应于补领时交公司财务部。如因公破损可填写《工作服领用登记表》,备注事由,由人事主管核准后方可补领工作服。
4.5、领用工作服之日起,满两年员工因工作服损坏不能再穿,需呈说明并填写《工作服领用登记表》交人事部主管签字后,凭旧工作服至人事部以旧换新,换后工作服需使用两年。
4.6、员工因岗位或者作业特殊性需增发工作服的,可写说明申请,经人事主管审批后方可发放,并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4.7、员工补领或者调换工作服,领取时间重新计算。
4.8、员工离职归还工作服需清洁干净,否则人事部有权拒收;按照原价收取工作服费用。
五、员工着装要求
5.1、凡本公司员工(不符合领取工作服条件的员工除外),上班时间一律应穿工作服,不得穿着其他服装。
5.2、要求员工爱惜公司发放的工作服,要求着装得体、干净、平整。
5.3、为维护工作场所环境整洁,员工工作服及外衣不得随意放置或者悬挂。
5.4、在为征得员工本人同意外,不得随意穿取他人工作衣;员工工作服也不得出卖或者转借给外单位个人。
六、附则
6.1试用期员工(后勤员工)离职,工作服无污损,公司按50%收取服装折旧费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6.2如有必要,对临时人员的工作服配发,适用本制度。
七、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实施。
八、附件:
附表一:《工作服领用登记表》
附表一:
工作服领用登记表
编号:LRGZF-01 填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