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类产品外观检验标准文件

鞋类产品外观检验标准文件
鞋类产品外观检验标准文件

版本号:A 发放编号:北京爱亲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 鞋类品质检验控制标准

文件编号: AQ-WI-QA-008 文件类型: 指导类文件

密级: 内部使用

生效日期:

内部资料,不得翻印,否则无效

1.目的

以全数及抽验的方式检查产品自成型结束后至装盒、配号、装箱、打包、进库、待运出厂的全部作业过程,保证产品品质正确。

检验分两个方面:一为品管检验,此为生产完成前对产品做100%全数检验;一

为产品包装结束、进库待运出厂时,QC依公司所定的抽样比例抽样开箱检验,目的是防止厂方将不合格产品混装入箱出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所生产销售的一般穿着用鞋(靴)

3.权责

3.1 QC应根据OEM部门提供的出货计划和工厂实际生产进度,安排最终检验时间。检验一般应安排在出运日的前两天。除特殊情况,QC应在生产和包装全部完成后进行检验;如情况特殊,也必须在生产和包装完成百份之八十后进行检验。

3.2 QC应要求工厂将待检产品按款式、颜色、配码、包装分类别整齐堆放。

3.3检验前,OEM部门应向品控部提供待检产品的有关物性测试记录,QC应仔细查阅待检产品的有关物性测试记录,只有在确认所有测试项目都已完成并已达到规定要求后才能进行最终检验。

3.4 检验前,OEM部门应向品控部提供产品最终确认样、合同、包装资料及与产品检验相关的所有资料。

3.5 QC必须亲自到现场抽点箱号,工厂人员需无条件配合工作。

3.6 检验以随机抽样方式进行,具体方法按AQL标准。抽检样品应保证被检产品的代表性。

4.定义

4.1婴幼儿鞋:鞋号不大于170mm,供3周岁及以下婴幼儿穿用的鞋。

4.2儿童鞋:鞋号大于170mm但不大于250mm,供3周岁以上至14周岁儿童穿用的鞋。

4.3附件:附着在儿童鞋上起联结、装饰或说明作用的部件。

4.4可触及锐利边缘:儿童鞋上任意部件或附件的两表面连接处形成的长度超过2.0mm的可能对儿童接触产生伤害的边缘。

4.5可触及锐利尖端:儿童鞋任意部件或附件上的可能对儿童产生的突出尖端。

4.6有效跟高:后跟高度减去前脚掌着地部位厚度的值。

4.7主要部位:一般情况下为鞋面外侧、前部、主跟和包头部位。

4.8次要部位:一般情况下为帮面内侧、后部。

4.9产品分类:

4.9.1按穿用对象分为两类:a)婴幼儿鞋;b)儿童鞋。

4.9.2按帮面材料分为:天然皮革、人造革、合成革、纺织物、多种材料混用等帮面的婴幼儿鞋、童鞋。

4.10检验:为确定产品或服务的各特性是否合格,测量/检查/测试或量测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或多种特性,并且与规定要求进行比较的活动。

4.2计数检验:关于规定的一个或一组要求,或者仅将单位产品划分为合格或不合格,或者仅计算单位产品中不合格数的检验。

注:计数检验既包括产品是否合格的检验,又包括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的检验。

4.3单位产品:能被单独描述和考虑的一个事物。

例如:一个有型的实体;一定量的材料;一项服务/一次活动或一个过程;;一个组织或个人;上述项目的任何组合。

4.4不合格:不满足规范的要求。

注1:在某些情况下,规范与使用方要求一致;在另一些情况它们可能不一致,或更严,或更宽,或者不完全知道或不了解两者间的精确关系。

注2:通常按不合格的严重程度将它们分类,例如:

----A类认为最被关注的一种类型的不合格。再验收抽样中,将给这种类型的不合格指定一个很小的AQL值。

----B类认为关注程度比A类稍低的一种类型的不合格。如果存在第三类(C 类)不合格,可以给B类不合格指定比A类不合格但比C类不合格小的AQL值。其余不合格类型依此类推。

注3:增加特性和不合格分类通常会影响产品的总接收概率。

注4:不合格分类的项目、归属于那个类和为各类选择接收质量限,应适合特定情况的质量要求。

4.9(样本)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样本中不合格数除以样本量再乘上100,即:

d/n*100

式中:

d----样本中的不合格数;

n----样本量。

4.10(总体或批)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总体或批中的不合格数除以总体量或批量再乘上100,即:

100p=D/N*100

式中;

p----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

D----总体或批中不合格数;

N----总体量或批量。

注:一个单位产品可能包含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不合格。

4.12批:汇聚在一起的一定数量的某种产品、材料或服务。

注:本部分中的“批”特指提交检验的批,它可由几个生产批或生产批的一部分组成。

4.13批量:批中包含的单位产品的个数。

4.16.抽样方案:样本量和批接收准则的组合。

注1:一次抽样方案是样本量、接收量和拒收量的组合。二次抽样方案是两个样本量、第一样本的接收数和拒收数及联合样本的接收数和拒收数的组合。

4.17抽样计划:抽样方案和从一个抽样方案改变到另一抽样方案的规则的组合。

4.18抽样系统:抽样方案或抽样计划及抽样程序的集合。其中,抽样计划带有改变抽样方案的规则,而抽样程序则包括选择适当的抽样方案或抽样计划的准则。

4.19正常检验:当过程平均优于接收质量限时,所使用的一种能保证批以高概率接收的抽样方案的检验。

注:当没有理由怀疑过程平均不同于规定的接收质量限时,进行正常检验。

4.20加严检验:使用比相应正常检验抽样方案接收准则更严厉的接收准则的一

种抽样方案的检验。

注1:通常情况下,保持样本量不变,通过减小接收数来生成加严检验的抽样方案;当正常检验抽样方案的接收数为0和部分接收数为1的情况时,要通过增加样本量来生成加严检验的抽样方案。

注2:当预先规定的连续批数的检验结果表明过程平均可能比接收质量限劣时,进行加严检验。

4.21放宽检验:使用样本量比相应正常检验抽样方案的样本量小,接收准则和正常检验抽样方案的接收准则相差不大的一种抽样方案的检验。

注1:放宽检验的鉴别能力比正常检验低。

注2:当预先规定连续批数的检验数据表明过程平均明显优于接收质量限时,可进行放宽检验。

4.22使用方风险质量:对抽样方案,相应于某一规定的使用风险的批质量水平或过程质量水平。

注:使用方风险通常规定为10%。

4.23极限质量:对于被认为处于孤立状态的批,抽样检验时,限制在某一低接收的质量水平。

4.24符号和缩略语

Ac ----接收数

AQL ----接收质量限(以不合格品百分数或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表示)

AOQ ----平均检出质量(以不合格品百分数或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表示)

AOQL ----平均检出质量上线(以不合格品百分数或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表示)

ASN ----平均样本量

CRQ ----使用方风险质量(以不合格品百分数或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表示)

d ----从批中抽取的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或不合格数

D ----总体或批中的不合格品数或不合格数

LQ ----极限质量(以不合格品百分数或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表示)

N ----批量

n ----样本量

p ----过程平均(以不合格品百分数或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表示)

px ----接收概率为x的质量水平(0≤x≤1)

pa ----接收概率(以百分数表示)

Re ----拒收数

注:在二次或多次抽样中,用数字下标 i表示第i次抽样,如ni表示第i个样本的样本量。

5.流程图

6.内容

6.1外观检验:原则以手感、目视方式进行,目测有疑义时以量具检验。(其中序号1-5项为主要项目,序号6-16为次要项目。)详见表1:

6.2感官质量主要项目和严重缺陷不合格品的接收限量(AQL)为1.5,次要项目不合格品的接收质量限(AQL)为6.5。参照表2

6.3如果样本检验后发现的不合格数小于或等于接收数,即判该批为合格,应认为该批是可接收的;如果样本检验后发现的不合格数大于等于拒收数,即判该批为不合格批,应认为该批是不可接收的。

6.4不合格批由生产方进行返工或剔除不合格品后允许再次提交检验。

6.5一般检验以确认样为准,并依定特殊规格及验货习惯,依照当批合理外观实施检验。当无特殊约定时,依据中国国家标准、国际通用标准或制鞋行业其它标准。检验判定与分级原则为:严重、主要、次要、轻微、无缺点等五项,定义如下:

6.5.1严重瑕疵凡对成品鞋构成致命的缺陷,其特点为破坏鞋子本身的功能,影响穿着安全及外观有碍观瞻,应视为严重瑕疵。

6.5.2主要瑕疵对成品亦能构成致命的缺陷,其特点为足以降低鞋子本身的功能,虽可修补、整理,但不得出厂,只有降低级数充任B品,应视为主要瑕疵。

6.5.3次要瑕疵未对成品鞋构成致命的缺陷,其特点则为并不降低鞋子本身的用途,且不必再加工,稍加整理即可出厂,应视为次要瑕疵。

6.5.4轻微瑕疵未对成品鞋构成致命的缺陷,其特点则为并不降低鞋子本身的用途,且不必再加工,稍加整理即可出厂,应视为轻微瑕疵。

6.5.5无缺点所谓无缺点,即产品品质几乎完美,特点为无论外观和物理性测试,均符合国家标准,应视为无缺点。

6.6具体抽样检验作业按AQL标准进行,根据订单数量决定应抽检数量。AQL标准将产品外观问题分为A.主要瑕疵B.次要瑕疵C.轻微瑕疵。以下为AQL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比例和允收标准:A类不合格的AQL=1.5,C类不合格的AQL=6.5。

表2 正常检验抽样方案

A类不合格项目:

1.鞋内有断针及尖锐物。

2.鞋面和内里破损。

3.金属配件明显生锈、松动。

4.滴塑件变黄、变色、龟裂。

5.鞋头内里或前衬严重其皱、打脚。

6.后跟港宝太软,易掉跟。

7.后跟内里严重起皱,产生磨脚。

8.热切脱落,高频印刷掉色或脱落。

9.带状鞋扣无回针或带状鞋扣脱落。

10.鞋头跷度异常,导致严重变形。

11.鞋面材料、浅色大底出现黄变。

12.鞋子发霉。

13.中底板与大底脱离。

14.橡胶件或橡胶底出现喷霜或者被污染。

15.内盒及彩色包装纸掉色。

C类不合格项目

1.鞋面有五个以上线头未修剪干净。

2.左右脚后跟高低达到或超过1mm.。

3.超过五处边距不均。

4.左右脚同部件之间位置差异3mm。

5.左右脚同位置商标位置相差3mm以上。

6.左右脚网布分化起始位置偏差超过5mm。

7.后跟内里太短没被面衬压住。

8.鞋带头脱落或鞋带拉丝。

9.开胶达到或超过3mm长,3mm宽。

10.溢胶达到或超过3mm宽。

11.胶水线变黄。

12.超过五处定位线或定位点没有清洗干净。

13.大底沿墙有一处污染或水迹超过3mm*3mm。

14.帮面有一处沾胶,面积小于3mm*3mm。

15.帮面车线1-3处重针顿针跳针,重针顿针2-5针,跳针1-2针。

16.电锈针数不够致使电锈不够密实。

17.左右脚部件轻微色差,或有1-3处轻微色差。

18.帮面有1-3处轻微起皱。

19.左右脚皮毛长短轻微不一样。

20.少数部件出现毛边。

21.左右脚皮料厚度不均匀。

22.外领口不够饱满。

23.后跟内里翻卷。

24.内里不平顺,轻微起皱。

25.用笔涂改鞋舌号标。

26.面衬印刷不够清晰。

27.面衬号码与鞋号码不符。

28.左右脚有一个贴标脱落,或者位置贴错。

29.鞋内号码标脱落。

7 记录

见附件

8 参考

9 附录

附件: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范本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 1、目的: 确定通用成品外观标准,为公司品质控制提供标准的依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司外观检验的标准判定,另有客户特殊规定除外。 3、职责权限: 3.1品质部:负责本检验标准的制定与审核,产品的鉴定、检验之执行; 3.2工程部:负责品质问题的分析和改善活动的推行; 3.3生产部:负责产品的制造、过程检验和过程品质记录。 4、定义: 4.1异色点: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4.2缩水:部分区域由于熔体压力不够,在该区域截面形成的凹坑。 4.3批锋:由于工艺或模具原因,在边缘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废边。 4.3污点:表面形成的可擦除赃污。 4.4无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无段落感。 4.5有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有段落感。 4.6脏污:因模具、包装或操作等问题造成,分可擦出及不可擦出。 4.7气泡:因工艺原因内部出现的可见的空气泡。 5、工作程序 5.1目视检查的外观条件及位置: 检验条件:距离30cm~45cm,时间 5 S,光源检验照明度20-40W 位置:产品与平面呈45°,上下左右转动动在15°之内。 检验时间:一般在5-10秒以内。条件:不得在反光下检验表面。 5.2 外观区域划分 5.2.1 A区:正常目视第一眼可见面(样品的正面) 5.2.2B区:正常目视第一眼不可见面(左右两侧面,底面,背面,顶面) 5.2.3C区:产品内部,正常目视不可见面 5.3 成品外观检验项目:

6、对一些典型缺陷的描述 ●色点:肉眼观察难以区分长与宽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颗粒:在喷漆件表面上附着的细小颗粒。 ●阴影:在喷漆件或塑料件表面出现的颜色较周围暗的区域。 ●桔纹:在喷漆件或电镀件表面出现大面积细小的像桔子皮形状的起伏不平。 ●透底:在喷漆件表面出现局部的油漆层过薄而露出基体颜色的现象。 ●鱼眼:由于溶剂挥发速度不适而造成在喷漆件表面有凹陷或小坑。 ●多喷:超出图纸上规定的喷涂区域。 ●剥落:产品表面上出现涂层或镀层脱落的现象。 ●毛絮:油漆内本身带有的,或油漆未干燥时落在油漆表面而形成的纤维状毛絮。 ●色差: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的颜色的差异,称为色差。 ●光泽不良: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光泽不一致的情况。 ●手印:在产品表面或零件光亮面出现的手指印痕。 ●异色点:在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多胶点:因模具方面的损伤而造成局部细小的塑胶凸起。 ●缩水:当塑料熔体通过一个较薄的截面后,其压力损失很大,很难继续保持很高的压力 来填充在较厚截面而形成的凹坑。 ●亮斑:对于非光面的塑料件,由于壁厚不均匀,在壁厚突变处产生的局部发亮现象。 ●硬划痕:由于硬物摩擦而造成产品表面有深度的划痕。 ●细划痕:没有深度的划痕。 ●飞边:由于注塑参数或模具的原因,造成在塑料件的边缘或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塑料废边。 ●熔接线:塑料熔体在型腔中流动时,遇到阻碍物(型芯等物体)时,熔体在绕过阻碍物 后不能很好的融合,于是在塑料件的表面形成一条明显的线,叫做熔接线。 ●翘曲:塑料件因内应力而造成的平面变形。 ●顶白/顶凸:由于塑料件的包紧力大,顶杆区域受到强大的顶出力所产生的白印或凸起。 ●填充不足:因注射压力不足或模腔内排气不良等,使融熔树脂无法到达模腔内的某一角 落而造成的射料不足现象。 ●银条:在塑料件表面沿树脂流动方向所呈现出的银白色条纹。 ●流纹:产品表面以浇口为中心而呈现出的年轮状条纹。 ●烧焦:在塑料件表面出现的局部的塑料焦化发黑。 ●边拖花:因注射压力过大或型腔不平滑,脱模时所造成边缘的擦伤。 ●破裂:因内应力或机械损伤而造成产品的裂纹或细小开裂。 ●龟裂:橡胶件由于环境老化而造成在产品表面上有裂纹。 ●浇口:塑料成型件的浇注系统的末端部分。 ●搭桥:在导电胶转角位置,出现上面胶是连接着,但下面胶没有连着而出现空洞的现象。 ●补伤:对导电胶上已损坏的部位进行修补。 ●油渍:在产品表面所残留的油污。

鞋类质量检验标准

诺贝儿童鞋类产品质量检验标准 童鞋类产品质量检验大致分为:外侧、内侧和其他部分,这三个部分组成。 一、首先,要满足产品质量检验的条件: 1、鞋类质量的检验要在光线充足的常温环境下中进行。 2、检验工具、器具(标尺,去污剂,502胶水、毛刷,美工刀,剪刀,毛巾,橡 皮需要2种:一种普通型,另一种加强型,) 3、要有一张工作台和椅子。 二、外侧(整体外观) 外侧,也就我们常说的整体外观,当你拿到鞋子的第一印象,那就是这个鞋子整个外表有没有灰尘、污点、污迹、胶剂、线头、溢胶、断裂、色差、开口、发霉等等的现象影响首次销售的,要逐一出现的这些情况进行处理,以下有几种处理方法: ⑴灰尘:一般用浸过水的毛巾(要拧干的)将鞋子带有的灰尘地方进行擦拭,让鞋子恢复表面清洁如新,擦拭完后晾一下,检验好后进行装盒。 ⑵污点:指的是尘垢、胶水、表皮发霉等引起的一个小点或者是几个点在鞋子表面上的点,即称之为“污点”。根据污点的大小,用普通橡皮进行擦拭,若难以擦出的,那就要用到加强型的橡皮进行擦拭,擦拭完后,用拧干的浸过水的毛巾进行擦拭后在晾一下。如果用加强型的橡皮都擦拭不掉的,则可以按“瑕疵品”处理。擦拭过程中,在擦拭的时候注意污点附近,力气不能太大的,以免擦伤鞋子表面。在进行另一个检验,检验好后进行装盒。 ⑶污迹:指的是尘垢、胶水、表皮发霉等引起的一个小块或者是几个小块在鞋子表面上的块状,称之为“污迹”。先用蘸过去污剂的毛刷进行擦拭,然后用的拧干的毛巾进行擦拭后在晾一下,在进行另一个检验,检验好后进行装盒。 ⑷胶剂:指的是一层胶水贴在鞋子表面的膜,称之为“胶剂”。用加强型橡皮进行擦拭,然后用的拧干的毛巾进行擦拭后在晾一下,在进行另一个检验,检验好后进行装盒。若有胶剂粘合鞋面比较牢固的,则不能擦拭除去的,就按照“瑕疵品”处理。 ⑸线头:用剪刀进行修剪鞋内露出、多出的线头的进行修剪。 ⑹溢胶:指的是鞋子只要是有粘合的地方,胶水溢出粘贴在鞋子表面的一层,就称之为“溢胶”。像这样的情况,属于厂家做工问题。无论什么款式的童鞋都会有“溢胶”这种情况的。针对这样情况,我们可以做简单的处理:一是,看粘合的部位,溢出的胶有多大、什么形状的、影不影响粘合部位附近的地方,若是溢

产品外观检验规范

1.范围: 1.1本规范适用于所有供应xxxxxx有限公司的零件,机构组件,半成品等…外观检验标准,除客户特殊规定和检验指导书明确规定外,IQC﹑LQC﹑IPQC﹑OQC检查员以此规范为依据判定外观允收和不允收的标准。. 2.目的: 2.1为保证xxxxxxx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品质符合客户的要求,提高客户对公司的信誉,特制定此检验标准. 2.2用于规范和统一进料零件检验方案,内容及判定标准。 3.职责及权限: 3.1本标准必须由培训合格之人员执行; 3.2检验中如有疑问及争执,以品质主管最终判定为准; 3.3如有本标准未涉及的项目及书面文字无法描述者,以品质主管最终判定为准; 3.4当本标准与客户标准相冲突时优先采用客户标准。 4.检验条件: 4.1所有检验均应在正常照明,不使用任何辅助工具并模拟最终使用条件下进行,检验过程中只考虑零件外观质量。 4.2照明条件700~900Lux(勒克斯) 4.3检验距离40mm+/5mm 4.4检验时间10s+/5s 4.5检验角度90°+/15°(检视期间可上下左右转动产品) 4.6视力要求裸视或矫正视力1.0以上 5.缺陷分类及定义: 5.1 A类:致命缺陷(CRI):AQL=0,致命缺陷(Critical Defect)产品存在对使用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缺陷。 5.2 B类:重要缺陷(MAJ):AQL=0.65,主要缺陷(Major Defect)为产品存在下列缺陷:5.2.1 功能缺陷影响正常使用 5.2.2 漏元件、配件或主要标识,多出无关的标识及其他可能影响产品性能的物品 5.2.3 影响产品形象的包装缺陷 5.2.4性能参数超出规格标准 5.2.5导致终端客户拒绝购买的结构及外观缺陷 5.3 C类:轻微缺陷(MIN):AQL=1.0,轻微缺陷(Minor Defect)不影响产品正常使用,终端客户愿意让步接受的缺陷。 6.表面定义: 6.1 A面:正常使用中,客户直接看到的外漏表面(正常观察产品的正面、顶面) 6.2 B面:正常使用中,客户偶尔看到的外漏表面(正常观察产品的、左右侧面和背面)6.3 C面:正常使用中,客户很少见或看不见的面(电池仓·充电器和配件等其它内表面)

鞋业行业标准之鞋类产品出厂前的最终检验标准(完整版)

鞋业行业标准之鞋类产品出厂前的最终检验标准 (1)实施原则 以全数及抽验的方式检查产品自成型结束后至装盒、配号、装箱、打包、进库、待运出厂的全部作业过程,保证产品品质正确。 检验分两个方面:一为品管检验,此为生产完成前对产品做100%全数检验;一为产品包装结束、进库待运出厂时,QC依公司所定的抽样比例抽样开箱检验,目的是防止厂方将不合格产品混装入箱出货。 (2)检验准备 A.QC应根据出货计划和工厂实际生产进度,安排最终检验时间。检验一般应安排在出运日的前两天。除特殊情况,QC应在生产和包装全部完成后进行检验;如情况特殊,也必须在生产和包装完成百份之八十后进行检验。 B.QC应要求工厂将待检产品按款式、颜色、配码、包装分类别整齐堆放。 C.检验前,QC应仔细查阅待检产品的有关物性测试记录,只有在确认所有测试项目都已完成并已达到规定要求后才能进行最终检验(参照物性测试标准) D.检验前,QC应带齐最终确认样、合同、包装资料及与产品检验相关的所有资料。 (3)检验方式 A.QC必须亲自到现场抽点箱号,严禁工厂人员替代抽点箱号。 B.检验以随机抽样方式进行,具体方法按AQL标准。抽检箱号必须至少间隔5箱,避免箱号连续,以保证被检产品的代表性。 (4)产品外观检验 外观检验原则以手感、目视方式进行,目测有疑义时以量具检验。 A.整体外观:手感与目测检查成鞋是否端正、对称、平附、色泽一致、清洁,标志齐全清晰及鞋帮、鞋里、鞋底、鞋眼等各部位有无缺陷,需要确认尺寸的点状缺陷时钢尺测量,确认线状的缺陷应以鞋用带尺测量。 B.前帮长度:以鞋用带尺贴紧前帮面,测量前帮子口端点至前帮面沿口边沿中点或特定部位(如前帮与鞋舌接缝处等),同方法可测外包头长度。 C.后帮高度:以鞋用带尺紧贴鞋后帮面,测量后帮子中点至后帮面沿口边沿中点的高度。D.特征部位:以鞋用带尺贴紧鞋,从某参照点量至某一考察点,检验同双两只鞋的差异。E.后缝歪斜:将鞋放置在水平物上,用宽座角尺垂直边对准后帮子口点,以钢尺测量帮后缝至角尺垂直边的最大距离。 F:缝线:目测缝线针码是否均匀,缝线是否整齐,是否有跳线、断线、翻线、开线、并线重针及缝线越轨等。针码密度用游标卡尺测量。 G.外包(后)跟、主跟(内后跟):目测外包(后)跟是否端正、平服,同双两只鞋的外包(后)跟两侧压,察看其变形及复原情况。 H.包头:目测外包头是否端正、平服,同双两只鞋的外包头是否对称,以拇指按压包头,察看其变形情况。 I.外底长度:以鞋用带尺(拉紧)测量外底面前端点至外底面(跟面)后端点之间的长度。J.外底宽度:将外底内侧底墙接触水平物体并垂直侧立,以钢尺垂直测量其外侧底墙距平板的最大距离即为外底宽度。 K.外底厚度:一般以钢尺测量底墙相关部位厚度,必要时沿外底轴线将鞋底切开,以钢直尺在切开处测量外底相关部位厚度,底墙异型或圆弧状等,用鞋用钢尺无法测量时可用游标卡尺测量。 L.内底长度:剪掉鞋带,以鞋用带尺贴紧内底,测量内底前后两点之间的距离,或抽取被检产品同品种同型号内底进行测量。

鞋类产品出厂前执行标准

鞋类产品出厂前的最终检验标准 最终检验方法 (1)实施原则 以全数及抽验的方式检查产品自成型结束后至装盒、配号、装箱、打包、进库、待运出厂的全部作业过程,保证产品品质正确。 检验分两个方面: 一为品管检验,此为生产完成前对产品做100%全数检验;一为产品包装结束、进库待运出厂时,QC依公司所定的抽样比例抽样开箱检验,目的是防止厂方将不合格产品混装入箱出货。 (2检验准备 A.QC应根据出货计划和工厂实际生产进度,安排最终检验时间。检验一般应安排在出运日的前两天。除特殊情况,QC应在生产和包装全部完成后进行检验;如情况特殊,也必须在生产和包装完成百份之八十后进行检验。 B.QC应要求工厂将待检产品按款式、颜色、配码、包装分类别整齐堆放。 C.检验前,QC应仔细查阅待检产品的有关物性测试记录,只有在确认所有测试项目都已完成并已达到规定要求后才能进行最终检验(参照物性测试标准) D.检验前,QC应带齐最终确认样、合同、包装资料及与产品检验相关的所有资料。 (3)检验方式 A.QC必须亲自到现场抽点箱号,严禁工厂人员替代抽点箱号。 B.检验以随机抽样方式进行,具体方法按AQL标准。抽检箱号必须至少间隔5箱,避免箱号连续,以保证被检产品的代表性。

(4)产品外观检验 外观检验原则以手感、目视方式进行,目测有疑义时以量具检验。 A.整体外观: 手感与目测检查成鞋是否端正、对称、平附、色泽一致、清洁,标志齐全清晰及鞋帮、鞋里、鞋底、鞋眼等各部位有无缺陷,需要确认尺寸的点状缺陷时钢尺测量,确认线状的缺陷应以鞋用带尺测量。 B.前帮长度: 以鞋用带尺贴紧前帮面,测量前帮子口端点至前帮面沿口边沿中点或特定部位(如前帮与鞋舌接缝处等),同方法可测外包头长度。 C.后帮高度: 以鞋用带尺紧贴鞋后帮面,测量后帮子中点至后帮面沿口边沿中点的高度。 D.特征部位: 以鞋用带尺贴紧鞋,从某参照点量至某一考察点,检验同双两只鞋的差异。 E.后缝歪斜: 将鞋放置在水平物上(如大理石磨板,平板玻璃等),用宽座角尺垂直边对准后帮子口点,以钢尺测量帮后缝至角尺垂直边的最大距离。 F: 缝线: 目测缝线针码是否均匀,缝线是否整齐,是否有跳线、断线、翻线、开线、并线重针及缝线越轨等。针码密度用游标卡尺测量。 G.外包(后)跟、主跟(内后跟):

电子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修改记录 制订部门:品管部

制作: 审核: 批准: 1.0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科技有限公司品牌,以及其他无客户特殊外观要求的品牌的盒式产品、一体化机箱和手持类产品的外观检验标准。在本标准中未出现的缺陷种类参照现有关规定执行或参考与它相似(影响程度相当)的项目执行。 本标准可用于指导结构件供应商生产、装配检验,xxx科技有限公司装配检验等环节对xxx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的外观检验和验收。 如果某个产品的客户对外观有特殊要求,则按照客户提供的外观标准来进行检验和验收。 本标准对一些可以接受的表面外观缺陷进行限制。 2.0术语和定议 产品表面等级根据重要程度,可划分为A级面、B级面和C级面,具体定义如下: A级面 B级面 C级面表面等级的规定是产品的外观标准,对于产品在客户处使用时看不见的内部表面,如塑胶滑道等,不属于本标准规定范围。 表面等级的定义是以在最终客户处使用情况为条件而界定的。如果零件、部件、产品在后续装配、安装过程中被掩盖,则以被掩盖后的表面来定义;如果零件、部件、产品在后续装配、安装过程中有可能被掩盖也有可能不被掩盖,则按照不掩盖的表面来定义。 3.0检验条件 3.1光照要求

在自然光或光照度在500LX 的近似自然光下检验。对于40W的日光灯、检验距离要求是500mm。 3.2检验员的要求 检验者的视力或矫正视力不低于1.0,被检查表面和人眼视线呈45°角(图2). 3.3检验时间、距离和是否旋转的要求 4.0 可接收的A级面、B级面和C级面缺陷不能影响装配和功能,否则仍判不合格。 同一表面同一区域缺陷不能聚集过多。即在直径100mm的圆内,实际缺陷数量不能超过缺陷允收表规定的缺陷数量 N 。 同一表面同一区域缺陷不能聚集过大。即实际测量结果不能大于缺陷允收表的要求。对于可累积计算的缺陷如长度L和面积S等,记录累积值(L=L1+L2+…Ln,S=S1+S2+…Sn)与缺陷允收表比较。对无法累积计算的缺陷如高度H,宽度W,直径D等,记录最大的测量值与缺陷允收表比较。 缺陷允收表解释: 缺陷允收表规定了在直径100mm的圆内各类缺陷的允收标准,两个缺陷点间的距离要大于50mm。 缺陷允收表中的N代表缺陷数量;L代表缺陷长度;W代表缺陷宽度;H代表缺陷高度;D代表缺陷直径;S代表缺陷面积,面积的单位是mm2。本文中涉及到的长度,宽度、粗细、高度、直径的单位是mm。 缺陷允收表中关于缺陷的记录解释如图 3 所示: 缺陷允收表中关于缺陷的记录解释 5 .0 塑胶件外观标准 5.1 塑胶件缺陷定义

电子设备产品外观检验规范标准

修改记录 制订部门:品管部 制作: 审核: 批准: 1.0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科技有限公司品牌,以及其他无客户特殊外观要求的品牌的盒式产品、一体化机箱和手持类产品的外观检验标准。在本标准中未出现的缺陷种类参照现有关规定执行或参考与它相似(影响程度相当)的项目执行。 本标准可用于指导结构件供应商生产、装配检验,xxx科技有限公司装配检验等环节对xxx 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的外观检验和验收。 如果某个产品的客户对外观有特殊要求,则按照客户提供的外观标准来进行检验和验收。本标准对一些可以接受的表面外观缺陷进行限制。

2.0术语和定议 产品表面等级根据重要程度,可划分为A级面、B级面和C级面,具体定义如下: A级面B级面C级面表面等级的规定是产品的外观标准,对于产品在客户处使用时看不见的内部表面,如塑胶滑道等,不属于本标准规定范围。 表面等级的定义是以在最终客户处使用情况为条件而界定的。如果零件、部件、产品在后续装配、安装过程中被掩盖,则以被掩盖后的表面来定义;如果零件、部件、产品在后续装配、安装过程中有可能被掩盖也有可能不被掩盖,则按照不掩盖的表面来定义。 3.0检验条件 3.1光照要求 在自然光或光照度在500LX 的近似自然光下检验。对于40W的日光灯、检验距离要求是500mm。 3.2检验员的要求 检验者的视力或矫正视力不低于1.0,被检查表面和人眼视线呈45°角(图2).

3.3检验时间、距离和是否旋转的要求 A级面B级面C级面 检查时间(秒) 10 5 3 检查距离(mm) 450 450 600 是否旋转旋转不旋转不旋转 4.0 判定总则 可接收的A级面、B级面和C级面缺陷不能影响装配和功能,否则仍判不合格。 同一表面同一区域缺陷不能聚集过多。即在直径100mm的圆内,实际缺陷数量不能超过缺陷允收表规定的缺陷数量N 。 同一表面同一区域缺陷不能聚集过大。即实际测量结果不能大于缺陷允收表的要求。对于可累积计算的缺陷如长度L和面积S等,记录累积值(L=L1+L2+…Ln,S=S1+S2+…Sn)与缺陷允收表比较。对无法累积计算的缺陷如高度H,宽度W,直径D等,记录最大的测量值与缺陷允收表比较。 缺陷允收表解释: 缺陷允收表规定了在直径100mm的圆内各类缺陷的允收标准,两个缺陷点间的距离要大于50mm。 缺陷允收表中的N代表缺陷数量;L代表缺陷长度;W代表缺陷宽度;H代表缺陷高度;D 代表缺陷直径;S代表缺陷面积,面积的单位是mm2。本文中涉及到的长度,宽度、粗细、高度、直径的单位是mm。 缺陷允收表中关于缺陷的记录解释如图 3 所示: 缺陷允收表中关于缺陷的记录解释 5 .0 塑胶件外观标准

成品鞋检验标准

成品鞋检验标准 成品鞋检验标准 一尺码: 1,左右脚尺码标相同; 2,鞋子实际尺码(长度)相同,面衬、中底版的尺码相同。二开胶:1,成品鞋不在有长超 2mm,深超1.5mm,只胶的开胶面积;2,大底与帮面接着面粘合牢固,无裂缝、无空隙;3,拉力测试 2.5 公斤 /每平方 cm 以上。 三破损: 1,成品鞋鞋头、中帮外侧、前护眼展示面是否破损;2,中帮内侧等,非展示 面,不能有面积超过 2 平方毫米的破损; 3,后里领口,鞋舌不能有破损; 4,针车不能有车破地方,鞋舌标不能有破损;5,大底破损缺料,长超过 1mm,宽1.5mm不合格;6,鞋带 破损不合格。 四牢固: 1 ,鞋舌固定必须牢固,不得有脱落; 2,织带固定必须牢固,不得有脱落;3,滴塑、商标、字母不得有脱落;4,热切、牢固不得有脱落; 5,转印或布标尺码,不得有脱 落 6,部件车线牢固不得有脱落;7,金属扣破裂变形、松动、无底扣、掉漆不合格;8,滴塑扣不牢、易拉断、不合格; 9,大底标连接不牢不合格; 10,鞋底组合不牢脱层不合格。 五色差: 1 ,单只帮面对称部位,整双鞋左右脚对称部位,不能有色差;2,大底左右脚不能有色差大底边墙不能有色差,底花可接受,轻微的色差;3,配件,如商标、织带、滴塑、电锈、高频、印花不允许出现严重色差。 六车线: 1 ,任何部件,针车车破不合格,无底线不合格; 2,针车掉针不合格; 3,双针 线接线、重针、串线、行距严重不均、不流畅不合格;4,受力部位,主要部件底线,普遍 过松、面线浮出不合格;5,边距、针距严重不均匀,线路不流畅,严重影响外观,不合格; 6,车线左右脚颜色不对,单针、双针线不对不合格。 七高低:1,鞋头高低不超过1.5mm,后跟高低不超过 2mm,中腰超过3mm不合格;2, 鞋放在平面上大低不平,鞋左右,摆动翘度超过 2mm 不合格。 八长短: 1 ,前帮长短超 2mm 不合格, 2,鞋舌外露长度误差超过 3mm 不合格; 3,大底长超3mm 不合格; 4,鞋带两端长超 2cm 不合格。 九歪正:1,鞋头歪斜超1.5mm不合格;2,后跟歪斜超2mm不合格;3,鞋口魔术扣带,歪斜 3mm 不合格。 十大小:1,鞋头前帮(内头)大小长超 2mm,宽超2mm不合格;2,左右脚对应部位明显大小,不合格; 3,后领海绵包后,领口里布外露,明显大小,不合格。 十一起皱: 1,鞋身内头部件起皱影响外观,不合格; 2,大低贴底,边墙起皱卷边影响外观,不合格; 3,鞋面与大底接着处发角、起皱不合格;4,内里起皱,不合格。 十二针孔: 1,外头、内头、中帮外侧护眼,不能有针孔; 2,后跟及内侧,不明显处允许一处有针孔,每处不超过两个孔。 十三材料: 1,同双鞋,对应部位材料不同,不合格;2,对应部位材料颜色不同不合格; 3,材料色泽、厚度、花纹、绒毛、装饰不同,不合格;4,材料裁向不同,不合格; 5,材 料裂面、裂帮、涂层脱落、脱色、变色,不合格 .

产品外观检验规范(723)

确认审核制定 林钟胜 产品外观检验规范 一、目的及适应范围 1、明确公司的质量要求,建立和规范在制品的检验方法,使生产和检验有标准可循。 2、本检验规范适用于生产车间制程检验。 二、总则 1、产品外观应美观,单独的零件/部件的整体视觉效果不能受到影响,不能给人以劣质产品的印象,如果发现某一缺陷具有批量性或大面积,即使在可接受范围,也可以对该产品不予验收(即可以判断为不合格)。 2、产品各表面的质量要求应按其所在的具体部位进行判断: A级表面:即工艺面(图面上主视图所能看到的表面、或装配后能根据客户具体的质量要求进行判断; B级表面:产品组装后不能看到的表面; C级表面:产品必须拆开才可以看到的表面。 3、有特别要求的零件,其缺陷必须要有明确的技术说明,否则按一般检验要求进行检验; 4、有签样品的,如果样品与作业标准书不符,则按样板进行检验,(样板必须有效) 5、所有的部品外观检验均按相应的技术规范进行检验; 二、特殊情况下外观质量的判断处理: 1、喷涂所有产品的挂具印必须在产品的B级面或C级面。 2、对于铝制品存在卡槽、组装后有死角的部位,喷涂时较难喷到,允许出现涂层偏薄现象,但不能看到发白本色现象。 3、对于机械加工过程中形成的正常模具印,不属于缺陷,但必须保证有一定的规律性。 4、冲压、折弯过程中产生的压痕或刀痕,喷涂后不能有明显的台阶存在。 5、在铆接、焊接背面所呈现轻微凹凸痕迹,可接受,但表面如果要求较严的客户,需进行适当的处理。 6、在运输或生产过程中,产品出现凹坑,铝制品、铁制品A级面正视凹坑深度不超过的可接受,但只允许出现1个。 7、产品外露的螺丝、铆钉头如果在装配后出现螺丝、铆钉头部或铆接位边沿出现毛刺均为不合格,其它面在目视没有明显变形、突起、涂层脱落等缺陷为限。

缝制通用质量检验标准

缝制通用质量检验标准 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技术标准 布套 缝制通用质量检验标准 编制:赵国辉 审核:席鹏龙 会签:刘兰丽/周良桂 批准:李会祥 平乡好孩子布套生产部 二零壹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修订记录

布套通用质量检验标准 1.范围 本标准对本厂布套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作出具体的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Q/GTS B1004 3、定义 布套区域的划分依据: 按布套装配在相应产品上时外观、外露重要程度而规定布套的区域 1区——视觉的焦点(主视面) 2区——视觉的次焦点(次主视面) 3区——被遮掩部分,不太注意,但在使用过程中可以看到 4区——正常使用看不到,折洗、维修能看到的地方 推车类 1区部位——前、中蓬、天窗盖、厚嘴唇、无棉垫的底垫正、前侧扶手内外面、前扶手面、跨带、踏脚披正、棉垫正、蚊帐纱、脚兜面、脚兜围边等; 2区部位——后蓬、奶袋外、蓬头夹里、带棉垫的底垫正面、后侧扶手内面、底垫固定布、上靠背内、篮框侧面等; 3区部位——底垫反(可卸式)、上靠背外、后侧扶手外、棉垫反、脚兜夹里、踏脚固定布、学步垫、蓝框底布,蓝托布等; 4区部位——其它部位夹里布;底垫反(不可卸式)。 床类

1区部位——横头内外、奶袋外侧、侧面正反面、上侧扶手、横头扶手、板托横头、板托扶手、垫子面、床单正面、网眼、帐纱、套管、顶篷正面、双层布套的侧边及横 头正面、床围正反面。 2区部位——板托底布、手提袋、垫子里。 3区部位——底布、顶篷反面、双层布套反面及底部、缩节管袋。 4区部位——垫子衬、其它部位夹里 推车类布套相邻部位: 厚嘴唇与前蓬,前蓬与中蓬,中蓬与后蓬,奶袋与后蓬,开窗盖与中篷,座垫上接片与座垫,座垫与座垫下接片,下接片与踏脚板,胯带与座垫等。 童床类布套相邻部位: 侧面与横头、围栏内侧与床垫上表面、围栏内侧与床单上表面、奶袋与横头受力部位接缝: 指在使用过程中,需承受外加负载的接缝部位,如底垫与侧扶手接缝。 非受力部位接缝 指在使用过程中,不需承受外加负载的接缝部位,如前、中蓬的接缝。 缝合: 指将一个部件缝在另一个具有较大面积的部件表面上,如丙纶带缝在靠背上。 外观疵点 3.8.1 粗纱:比正常纱线粗~1)倍. 3.8.2 竹节纱:比正常纱线粗(1-2)倍的短片段粗节. 3.8.3 跳纱:经纱或纬纱跳过二根或以上的纬纱或经纱形成的布疵. 3.8.4 断纱:经纱或纬纱在织物内断缺. 3.8.5 露白:筛网眼堵塞或给浆不当等原因致使织物部分花纹缺色或露色底色. 3.8.6 拖浆:色浆拖沾在印花织物的花型以外部分或使色浆细点溅到织物上. 3.8.7 大小格:色织布中因设计错误或织造过程中断头未接、错接、投纬错误,造成格距不均。 3.8.8 横档:织物纬向呈现一条边缘以明显外观不同于相邻正常织物的档子. 3.8.9 严重疵点:破洞、豁边、并列3根吊经及松经、0.5cm的锐边、金属等物织入、霉斑严 重污渍等。 4.原辅料规定 面料 面料应选用符合企业标准规定的产品,满足公司产品性能要求。 辅料 4.2.1衬料、镶料的尺寸变化率性能应与面料相适应。 4.2.2缝纫线的尺寸变化率性能,色泽应与布料相适应。 4.2.3钮扣、拉链带、丙纶带的色泽应与面料相适应(除特殊要求外)。 5.技术要求及分类

产品外观验收规范

产品验收规范版本号:V1.0

修订记录 序号版本修订更改描述编制审核批准制定/更改日期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一、目的 作为指导测试人员、生产人员、产品验收人员对产品检验的依据,用以规范和统一IP话机产品的检验标准,确保产品品质。 二、适用范围 2.1 本标准建立了IP话机产品的外观、功能、性能指标等方面的测试检验标准,用以规范和统一公司内部、协作生产厂对产品及部件等功能的检查。 2.2 出厂检验项目: 以本文档规定项目为准 2.3 抽样说明:验收检验时的抽样参照GB2828-2003一般检验水平第二级抽样水平,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AQL=0.65 注:若产品升级或本标准中的项目涉及不到,应根据公司要求在本标准中加入未涉及到的项目或修正本标准。 三、定义 3.1 外观等级面定义 I级面: 正常使用中易于看到的表面,要求有最佳的外观质量。 II级面: 正常使用中看不到的表面,但要求有优良的外观质量。 III级面: 用户看不到的内表面,不要求有优良的外观质量。 3.2 缺陷定义 3.2.1塑胶件不良的定义 水口痕:浇口处的颜色差异。

流痕:表面色调差异。 银纹:表面的色斑和色点。 焦痕:通常在料流末端的变黑和烧焦区域。 光泽度变化:相同粗糙度表面的不同去之光泽度变化。 气泡(缩孔):作为表面缺陷显露的零件内细孔。 颜色和色调不合格:相较于规定的颜色和色调之间的差异。 刮伤:表面内或表面上可视的磨损、凹痕或划痕。 缩水:零件表面适度的凹陷。 变形(或扭曲):零件弯曲,扭弯,凹陷或凸起。 毛边:零件上多余的材料。 射料不足:零件形状不完整。 熔接线:线状不良。 饰纹不良:相交于的咬花面之偏差。 杂质:可观察到表面和嵌入表面的质点。 折射误差:照过透明零件的光线折射失真。 连接方法不当导致的外观不良:融接中出现可能的燃烧、颜色变化或毛边。 3.2.2 印刷图文外观不良定义 缺角:图文字体缺损。 发散:图文字边模糊。 印刷的位置和对齐:偏出规定的印刷位置。 印刷样式不一致:印刷时印刷图样和规格不一致。 颜色和色调差异:偏离规格要求。 厚度和平坦度差异:偏离规格要求。 3.3 标准检测条件 3.3.1视力:1.0 ~ 1.2 3.3.2光照强度: 1000±200Lux 3.3.3 光源:D65-CIE标准光源

通用质量检验标准

通用质量检验标准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xxxxxx有限公司 通用质量检验标准(A版) 1.目的?在顾客未提出特别要求时,明确本公司生产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水平及检验标准,明确原辅材料进货、产品储存运输应达到的质量水平。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含生产工序委外加工)、储存和运输等过程的质量控制,适用于顾客没有特别规定的产品生产质量控制与检验,适用于营业部门与顾客沟通、进行业务洽谈时参考,适用于生产技术部在生产过程中进行工序生产质量控制,适用于生产技术部和品质部对工序产品或成品进行检验,适用于全质办和品质部对采购、产品生产、储存和运输等过程进行巡查或抽检。 本标准不涉及公司生产设备及其所需的备件采购、备件委外加工。 3.定义 质量标准——原辅材料进货和投入生产要求的质量项目、生产产品要求的质量项目、储存和运输产品要求的质量项目、部门或车间工序人员工作过程的操作项目,应达到的水平。 检验标准——质管人员、检验人员在进行原辅材料和产品质量判定时,在进行现场巡查或抽查时,所依照的质量标准、有关的条款或数值。 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指成品或半成品,在储存与交付阶段指进入成品仓库的成品。 半成品———指生产过程中各工序加工后的工序产品,但成型加工工序后的产品除外。 4.引用文件 GB13024-91箱纸板GB13023-91瓦楞原纸 QB1011-91单面涂布白板纸ZBY32024-90白卡纸 GB/T10335-1995铜版纸 GB7705-1987平版装潢印刷品GB/T17497-1988柔性版装潢印刷品 GB/T6544-1999瓦楞纸板GB6543-86瓦楞纸箱 GB2828-1987逐批检查计数及抽样表 GB/T6545-1998瓦楞纸板耐破强度的测定方法 GB/T6546-1998瓦楞纸板边压强度的测定方法 GB/T6547-1998瓦楞纸板厚度的测定方法 GB/T6548-1998瓦楞纸板粘合强度的测定方法 5.内容 5.1原辅材料质量标准 5.1.1原纸进货质量标准 a)箱纸板——根据GB13024-91箱纸板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将箱纸板分为4级:高档箱纸板(一等)、普通箱纸板(二等)、普通箱纸板(三等)、挂面纸(四等)。进货检验必检项目为定量、紧度、耐破指数、横向环压指数、水份,具体技术指标见表一。

产品检验标准规范

源通和公司作业指导书产品检验规范文件编号文件版本制定日期 2014-11-12 生效日期 ※※封面※※ 产 品 检 验 规 范 制定:审核:批准: 文件分发明细 副本:□总经理□管理者代表□ 财务部□仓库□市场部□采购部□研发部□工程部□生产部□品管部□行政人事部□计划物控部正本:文控中心副本编号: 制修订记录 文件版本修订日期制修订页次制修订摘要 A.0 1-8 第一版 页版本目录 页 次

1 2 3 4 5 6 7 8 版本 A.0 A.0 A.0A.0A.0A.0A.0A.0 1. 目的: 建立一套本公司通用之成品检验标准、以适合品管部在执行标准时有章可依;完善公司质量作业标准,规范产品检验方式,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客户质量要求。 2. 范围: 公司所有充电器产品均适合本标准。 3. 权责: 品管部:负责公司产品外观、电性等各类检验工作。 4. 定义: 4.1 致命不合格(CR :可能影响产品的安全使用或导致产品主要性能失效的不合格; 4.2 严重不合格(MA :可能影响产品性能失效或降低性能或影响产品形象的不合格; 4.3 轻微不合格(MI :任何不符合规定要求又不严重影响产品外观或性能的不合格; 4.4 自检:由 QA 根据现有设备自行检验; 4.5 外检:由产线测试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测试; 4.6 实验室:由公司实验室做可靠性测试; 5.支持文件: 采用 GB2828.1-2012(Ⅲ级正常检验单次抽样计划进行随机抽样 , 依下表选定其 AQL 值, 列表如下: 5.1《成品检验作业指导书》 QWPG-003 5.2《抽样计划作业指导书》 QWPG-004

检验规范通用要求

一、关于检验通用规范的规定 1、目的: 1.1确保供应商供应的产品质量符合我公司以及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1.2我公司生产的产品满足客户要求并符合国家、国际及地区的法律法规; 2、范围: 2.1公司所有产品的采购、生产、转运、储存、包装、发货的通用要求。 2.2本公司的所有检验人员以及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其他人员; 3、通用检验规范 3.1公司所有产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原则上均需执行抽样检验,合格品才能入库或出货 3.2检验员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宗旨,对每一批来料入库或出货执行下述项目之检验: 3.2.1包装、标签、数量、型号等项目的核对 3.2.2产品规格(外观、结构、装配、电气性能、安全规定)做选择性或必要性之检验。 (1)若客户有特殊要求,则按客户要求检验 (2)若产品出货到有ROHS要求国家或地区,其来料产品或出货产品要求能满足ROHS要求 3.3抽样计划 3.3.1一般特性采用,均以GB2828-2003单次正常随机抽样一般检验水平Ⅱ;特殊特性采用,均以GB2828-2003单次正常随机抽样特殊S-2水准; AQL值:CR(致命缺陷):0 MA(重要缺陷):0.4 MI(次

要缺陷): 1.0 定义:CR(致命缺陷):指产品存在可能对生产者或使用者造成人身意外伤害或可能造成客户抱怨之财产损失、违反法律法规及环境规定。(安全/绿色环保等) MA(重要缺陷):产品某一特性为满足规定要求(结构或功能)或严重外观缺陷。 MI(次要缺陷):产品存在一些不影响功能与使用性的缺陷(一般指外观小瑕疵)。 3.3.2检验项目大致可区分为: a.外观检验 b.尺寸、结构性检验 c.电气特性检验 d.化学特性检验 e.物理特性检验 3.3.3检验方法大致可区分为: a.外观检验:一般用目视、手感、限度样本。 b.尺寸检验:如游标卡尺、量表。 c.结构性检验:如拉力计、扭力计。 d.特性检验:使用检测仪器或设备(如万用表、电容表、试剂、试验机等)。 3.3.4检验分类:产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因供料厂商的品质信赖度,公司生产熟练度及物料的数量、单价、体积等区分为全检、抽检、免检。 全检:数量少,单价高;

设备产品外观检验规范标准

文件编号:版本号:A/0 保密等级:内部使用 文件类别:■管理规范□管理办法□作业规范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修订记录

1目的 作为通用产品外观检验判定依据,确保品质能符合客户需求。 2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通用产品塑胶件、电镀件、喷漆件、压铸件、整机装配、彩盒及包装的外观检验,包括缺陷定义、缺陷允收标准等。 本标准适用于产品塑胶件、压铸件、彩盒、资料及包装的外观检验。 3职责 质量人员对产品外观的检验和判定。 4定义 4.1 产品等级定义 S等级:手持类产品、高端类终端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高端市场、特定客户有较高要求的产品。 A等级:通用类终端产品 4.2 外观等级面定义

1级面:暴露在外,且正常使用时可直接看到的主要表面,正常情况指产品的正面、顶面、侧面,要求有最佳的外观质量。 2级面:暴露在外,且正常使用时并不直接看到的次要表面,正常情况下指产品的背面和底面,要求有好的外观质量。 3级面:正常使用中看不到,只有在装拆时才看到的内表面或遮盖面,不要求有好的外观质量。 (注:外观等级优先按照图纸中的定义;若图纸中没有定义,下面有图示或单独定义的,以图示和单独定义为准;没有则按照此外观等级要求执行。) 功能面:功能面指压铸机加件中,影响产品防水、屏蔽、散热、装配等性能的表面。不包含在以上的1、2、3级面中。 图1 ONT产品外观面等级示意图 4.3彩盒测量面定义 测量面定义表,备注:未涉及到的为非管控区域

标准层次分为A标和B标二种。日美等外观要求较高的运营商建议使用A标,如日本KDDI/DOCOMO、英国BT;除了A标建议的运营商及通用市场,首选B标。 4.4纸浆模塑制品测量面定义 测量面定义表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通用) 2015年4月17日 北京聚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目的: 确定通用成品外观标准,为公司品质控制提供标准的依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司外观检验的标准判定,另有客户特殊规定除外。 3、职责权限: 3.1品质部:负责本检验标准的制定与审核,产品的鉴定、检验之执行; 3.2工程部:负责品质问题的分析和改善活动的推行; 3.3生产部:负责产品的制造、过程检验和过程品质记录。 4、定义: 4.1异色点: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4.2缩水:部分区域由于熔体压力不够,在该区域截面形成的凹坑。 4.3批锋:由于工艺或模具原因,在边缘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废边。 4.3污点:表面形成的可擦除赃污。 4.4无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无段落感。 4.5有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有段落感。 4.6脏污:因模具、包装或操作等问题造成,分可擦出及不可擦出。 4.7气泡:因工艺原因内部出现的可见的空气泡。 5、工作程序 5.1目视检查的外观条件及位置: 检验条件:距离 30cm~45cm,时间 5 S,光源检验照明度20-40W 位置:产品与平面呈45°,上下左右转动动在15°之内。 检验时间:一般在5-10秒以内。条件:不得在反光下检验表面。 5.2 外观区域划分 5.2.1 A区:正常目视第一眼可见面(样品的正面) 5.2.2B区:正常目视第一眼不可见面(左右两侧面,底面,背面,顶面) 5.2.3C区:产品内部,正常目视不可见面 5.3 成品外观检验项目:

6、对一些典型缺陷的描述 ●色点:肉眼观察难以区分长与宽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颗粒:在喷漆件表面上附着的细小颗粒。 ●阴影:在喷漆件或塑料件表面出现的颜色较周围暗的区域。 ●桔纹:在喷漆件或电镀件表面出现大面积细小的像桔子皮形状的起伏不平。 ●透底:在喷漆件表面出现局部的油漆层过薄而露出基体颜色的现象。 ●鱼眼:由于溶剂挥发速度不适而造成在喷漆件表面有凹陷或小坑。

鞋子检验标准

鞋子检验标准 一、女时装鞋: 1、面部注意事项: 1.1攀帮不可扭,鞋面刮伤、破损。(如真皮类:鞋头、鞋盖及外腰,不可出现皮料不良,如虫斑、刮痕、麻斑等)。牛绒类材质是否褪色,有否配双。 1.2帮面不可不顺,不可打皱、麻面。鞋头须平顺不可发角。 1.3帮面不可有浮线、断线,更不可无底线、跳针。 1.4鞋脸长短比对是否配双、内外腰高低、后踵高度等。 1.5鞋头翘度比对是否一致,与确样比较是否正确。 1.6比对样品鞋其鞋面是否色差,亮雾度与擦色效果是否与确样相同。 1.7商标字母类检查是否正确,不可缺少字母。 1.8鞋头内里不可皱折、打脚,检查是否攀入中底(做棉鞋时考虑放前港宝后帮脚前半部车线)。 1.9港宝检查是否有拉入中底板下,有否未入或漏放港宝,或港宝硬度不够(尤其后港宝须硬)。 2、饰物类注意事项: 2.1各类饰物:不可破裂、掉漆、刮手、飞边,不可为铁质材料,不可易脱落。

2.2电绣类的针距一定要美观,不可脱落,不可色差明显。 2.3如帮面有饰珠、饰扣,牢固性一定要好(拉一拉、扯一扯看是否掉落)。 3、底部注意事项: 3.1检查中底钢心是否是猛钢材质、耐弯曲测试是否通过。中底板组合材质是否符合公司要求,中底弧度是否与楦头吻合、烫底是否卷边。 3.2天皮是否为PU材质,是否有色差、耐磨效果是否达到我司标准。天皮与跟出现缝隙或拔脱。 3.3跟是否经过撞击测试,且合乎公司要求。 3.4跟与大底出现缝隙或拔开脱落。 3.5装跟过程中是否牢固,螺纹钉加四个牙钉.测试拉力,装跟平稳不可摇摆,前掌贴平不可起波浪状。 3.6跟座上钉头是否凸起或塌陷。鞋跟是否有出钉(由跟旁突出) 。 3.7大底与防水台是否吻合。 3.8大底,不可掉色、厚度、软硬度要达标。 3.9鞋内不可有异物,鞋内钉子需清除拔干净。 3.10试穿是否合脚,高跟鞋是否会摇晃不稳(此第10项必须重点注意)。

鞋类各项测试标准

鞋类各项测试标准 专业第三方鞋类检测机构:东莞市诺特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热线: 1. 鞋材测试 1). PU类(面料) A.撕裂测试(TEAR RESISTANCE) 标准:时装鞋/休闲鞋/运动鞋≥ 童鞋/工作鞋≥ 婴童鞋≥ 备注:弹力PU及非功能性PU无需做此测试。 B.摩擦测试(BURSTING STRENGTH) 标准:湿式≥14KG/C㎡ 湿式≥16KG/C㎡ 湿式≥12KG/C㎡(不织布底) 湿式≥14KG/C㎡(不织布底) 湿式≥16KG/C㎡(不织布底) 湿式≥18KG/C㎡(不织布底) 湿式≥19KG/C㎡(不织布底) 干式≥18KG/C㎡ 干式≥20KG/C㎡ 干式≥22KG/C㎡ 备注:弹力PU无需做此测试。 C.曲折测试(FLEXING RESISTANCE) 标准:室温---50000转无破损 低温-10℃---20000转无破损 低温-20℃---20000转无破损(仅适用于雪靴) 备注:①.低温测试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密鞋和马靴,凉鞋无需做低温测试; ②.婴童及学步鞋面料PU无需做曲折测试,但中童、大童鞋需要。 D.耐黄测试(ANTI-YELLOWING) 标准:≥4级 备注:仅适用于白色。

2)布类 A.酚黄测试(PHENOLIC YELLOWING) 标准:≥级 B.耐黄测试(ANTI-YELLOWING) 标准:≥4级 备注:仅适用于白色。 C.褪色测试(COLORFASTNESS) 标准:干式≥级 湿式≥级 D.水洗测试(WASHING TEST) 标准:≥级 备注:仅适用于白色布类; E.PH测试(PH TEST) 标准:PH值~ 备注:适用于白色布类及白布底的印刷布。 ? 3)真皮类(面料) A.撕裂测试(TEAR RESISTANCE) 标准:①.牛皮/牛反毛:婴童鞋/拖鞋≥ 时装鞋/休闲鞋/童鞋/运动鞋/舞鞋≥10KG 工作鞋≥15KG ②.柔软皮/服装皮:婴童鞋/拖鞋≥ 时装鞋/舞鞋≥ 休闲鞋/运动鞋≥10KG ③.山羊皮/猪皮::≥ :≥ :≥ :≥ B.曲折测试(FLEXING RESISTANCE) 标准:室温---50000转无破损 备注:①.PU榔皮标准为50000转无轻微破损; ②.婴童及学步鞋的真皮鞋面无需做此项测试; C.褪色测试(COLORFASTNESS) 标准:干式≥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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