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调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土地权属状况调查
• (三) 调查情况处理
• • 1. 与实际情况一致的,填写地籍调查表;
地籍调查
2. 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填写地籍调查表,在说明栏 目中填写情况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村委会 证明、权属争议处理文件等。
四、土地权属状况调查
• • • • • •
地籍调查
3. 不一致的情形包括: (1) 权利人的信息不一致或存在错误的;如原权利人 已去世,或原权利人已农转非,等等。 (2) 土地权属来源和性质存在错误的; (3) 行政区划发生变化的; (4) 土地坐落发生变化的; (5) 其它(如界址变化、继承等等)。
四、土地权属状况调查
•
• • • •
地籍调查
(一) 调查的方法
采用核实和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调查土地权属状况。 1. 对土地权属来源资料完整的宗地,实地核实清 楚土地权属状况。 2. 土地权属来源资料缺失、不完整的宗地,实地
核实调查清楚土地权属状况。
3. 对无土地权属来源资料的宗地,实地调查清楚 土地权属状况。
五、界址调查
• (一)指界
•
地籍调查
• 界址调查包括指界、界标设置、界址边长丈量等工作。 经过室、内外核实或核查权源资料中的界址,依情 况分别处理: 无变化的宗地: 无需指界 界址不明确的宗地: 需要指界 界址与实地不一致的宗地: 需要指界 无土地权属来源资料的宗地:需要指界 与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相邻的宗地,或本宗地界 址线临街、临巷,可邀请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代表见证, 根据权属来源资料单方指界。
• • • • •
五、界址调查
地籍调查
• 注意事项: • 1. 宅基地分布较为分散的地区,宜委托村民委员会或 村民代表通过村内广播、召开村民大会等形式下发通知。 • 2. 对土地权利人不在本地居住或在外务工等原因无法 到场指界的,应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告知权利人可提前办 理委托指界手续,届时由受托人代为指界。 • 违约缺席指界处理。 • 相邻权利人不签字的处理 • (程序合法、严密是权属清晰、合法的基础) • 指界结果处理。 • 无争议:填写地籍调查表,签字盖章。 • 有争议:填写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并签字盖章。
地籍调查
条件距离:界址点、线与地面各类点、线存在的关系。
•
如垂直、平行、圆弧、角度等。
• 3. 无法丈量,应在说明栏中说明原因。 • 4. 采用钢尺应控制在2个尺段以内。 • 超过2个尺段时,解析法测量的界址点,可采用坐标反 算界址边长,并在界址标示表的说明栏中说明。
五、界址调查
地籍调查
• 5. 丈量边长所使用的钢尺应有检验记录。 • 可自行检验,采用与全站仪比较的方法进行检验。 • 自检文件归档保存,用于验收。 • 10 米处的较差不应超过±15mm , 30 米处的较差不应超 过±20mm。 • 6.可采用手持测距仪丈量界址边长 • 丈量时,要确保手持测距仪的零点与界址点在同一铅 垂线上,光线保持水平。 • 如果在界址点位置上没有支撑手持测距仪或反射片的 稳定支撑物,则不宜采用手持测距仪丈量界址边长。 • 手持测距仪应有检验记录。可自行检验,检验方法、 较差及其相关要求与钢尺相同。
六、宗地草图
地籍调查
宗地草图:描述宗地位置、界址点、界址线和相邻宗地 关系的现场记录。
• (一) 宗地草图的特征
• (1) 是宗地的原始描述; • (2) 图上数据是实量的,精度高; • (3) 所绘宗地草图是近似的,相邻宗地草图不能拼接;
• (二) 宗地草图的作用
• (1) 是土地确权登记的原始资料; • (2) 配合地籍调查表,为测定界址点坐标和制作宗地图提 供初始信息; • (3) 可为界址点的维护、恢复和解决权属纠纷提供依据。
三、宗地的划分方法
• (一) 宗地的含义
• • • • • •
地籍调查
地籍调查规程:宗地是指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或空间。 地块是可辨认出同类属性的最小土地单元。 地块的特征如下: (1) 空间的连续。 (2) 空间位置是固定的,界线是相对明确的。 (3) 宗地、图斑等都是具有确定的“同类属性”的地块。
三、宗地的划分方法
•
地籍调查
• • • • • • • •
( 4 )房屋与附属设施以院落 ( 围墙、活树篱笆、铁丝网 等)的形式相连在一起的,应设为一宗地;同一权利人的房 屋与房屋、房屋与附属设施分离,且相距较近的,各地可 以实际情况和四邻权属界线确定是设立一宗地或多宗地。 注意:深刻理解宅基地的含义 一宅多基≠一宅多宗 2. 同一权利人拥有或使用的相连成片的用地,可设立 若干宗地。按照宗地的定义: (1) 权属来源不同的。 (2) 权利的起始时间、或终止时间、或使用年期不同。 (3) 存在经济独立核算单位的。 (4) 能够明显区分不同用途的。 (5) 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情形。
• 因此,宗地是指权利上具有同一性的地块。 • 权利要素:权利人、权利类型、取得方式、用途、取得时间 • 终止时间、土地等级、权利限制,等等。
三、宗地的划分方法
• (二)宗地的划分
地籍调查
• 1. 宗地划分设立的基本方法 • (1) 在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范围内划分设立集体建设用地使 用权宗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宗地。 • (2) 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共同使用的地块,且界线难以划 清的,应设为共用宗。 • (3)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宅基地使用权有争议的地块可设 为一宗地。城镇村庄内部的广场、停车场、道路、绿地、设施用 地、空闲地等可分别单独设立宗地。
五、界址调查
• (二)界址点和界标设置
• 1. 界址点设置 • • •
地籍调查
(1) 界址点的设置应能准确表达界址线的走向。 (2) 相邻宗地的界址线交叉处应设置界址点。 (3) 土地权属界线依附于沟、渠、路、河流、田坎等 线状地物的交叉点应设置界址点。
• 滴水线的法律意义 • ——与地方习俗和滴水的建筑功能密切相关
六、宗地草图
• (三) 宗地草图的内容
• • • • •
地籍调查
1. 本宗地号、坐落地址、权利人。 2. 宗地界址点、界址点号及界址线,宗地内主要地物。 3. 相邻宗地号、坐落地址、权利人或相邻地物。 4. 界址边长、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的距离。 5. 确定宗地界址点位置、界址边方位所必需的建筑物或 构筑物。 • 6. 丈量者、丈量日期、检查者、检查日期、概略比例尺 、指北针等。
地籍调查
•滴水线的法律意义 • ——与地方习俗和滴水的建筑功能密切相关
五、界址调查
• (二)界址点和界标设置
• 1. 界址点设置 • •
地籍调查
(4) 在一条界址线上存在多种界址线类别时,变化处 应设置界址点。 (5) 本宗地的相邻两个界址点间距小于10cm的,可设 置一个界址点。ຫໍສະໝຸດ 五、界址调查地籍调查
• 2. 界标设置 • 界标类型由界址线双方的土地权利人确定。 • 设置界标有困难时,采用标注界址点位说明、权属界 线走向等方式描述界址点具体位置。 • 损坏的界标,可采用放样方法恢复界址点。
地籍调查
五、界址调查
• (三)界址边长丈量
• 1. 应实地丈量界址边长。 • 2. 至少丈量一条栓距。1条或2条 • • 相关距离:两点间的距离。
地籍调查 • d、确实无权属来源或属于违法用地的,按照实际情况调 • 查并填写地籍调查表,并备注情况说明。 • 3. 土地位置。坐落、四至、所在图幅等。 • 4. 土地用途。批准用途:权源材料或用地批文确定。 • 实际用途:现场调查确定。 • 利用农村宅基地开办的食杂店、饭店、旅店、浴池、 药店、诊所、老年公寓等用地,应在地籍调查表说明栏中 说明情况。 • 5. 其他。包括土地的共用、土地权利限制等情况。
3. 土地权属调查的基本程序
地籍调查
二、工作底图的制作
地籍调查
• 为了按计划正确地指导调查工作,避免调查工作中的重
漏现象,应制作调查工作底图。 • • 基础图件:比例尺、坐标系统 地籍图、地形图、土地利用现状图、 航空航天正射影像图
• 作业步骤:在GIS平台上,按照下列次序制作工作底图。
二、工作底图的制作
四、土地权属状况调查
• (二) 调查的内容
地籍调查
• 1. 土地权利人。权利人的信息。 • 2. 土地权属性质及来源。权源、性质、类型、期限等。 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a、因继承取得但因历史久远等原因无书面遗嘱等证明材料 • 的,由村委会调查清楚情况并出具证明; •b、对涉及转让但无书面协议的,由村委会组织相关权利人 • 按照当地村规民俗约定确定使用权人,并补充签订协议; •c、1982年前形成的老宅基地,因保管不当等原因导致证明 • 资料缺失的,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确定老宅基地 • 座数、位置、面积、建设年限等,统一出具权属证明资 • 料报乡镇政府确认。
六、宗地草图
• (四) 绘制的一般规定
•
地籍调查
1. 经实地核查,宗地实际状况与原地籍调查表中的 宗地草图一致的,无需重新绘制宗地草图;否则,须重新 绘制宗地草图。 • 2. 如果土地权属来源资料中没有地籍调查表或没有 宗地草图,应绘制宗地草图。 • 3. 宗地草图应现场绘制。 • 4. 可以利用正射影像图、地形图、地籍图等,依据 实地丈量的界址边长、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的相关距离或条 件距离绘制宗地草图。 • • 可手工绘制,也可计算机绘制 • 可粘贴,但应加盖印章
地籍调查
地籍调查
• 七、地籍调查表的填写 • 注意事项: • 往往忽略记事栏的填写。 • 充分利用记事栏记载原有成果与实地不一致的情形。 • 如:原证书的权利人、界址、面积等不一致。 • 说明方法? • 八、土地争议原由书的制作
地籍调查
•谢谢各位!
• 注意事项:
• • • •
二、工作底图的制作
• • • • •
地籍调查
•
第三步:在室内,把收集到的已有宗地,依不同情形在 基础图件上标绘出来。 (1)位置确切的宗地,在图上标绘出准确的位置,以备实 地查看核实。 ( 2)位置不确切的宗地,在图上大致圈定其范围 (如房屋 的轮廓,或构筑物的轮廓),以备实地查看核实。 (3)无法定位的宗地,则到实地询问,获取调查所需要的 联系人信息。 第四步:从影像上判读,对没有标绘到的集体建设用地 区域和宅基地区域,则到实地询问,获取调查所需要的联系 人信息,并在数字影像图上大致圈定其范围。 第五步:对标注到图上的宗地预编宗地号。
•
地籍调查
第一步:在基础图件上叠加乡镇、行政村、地籍区和 地籍子区界线,并处理好各级界线与影像的有效衔接。可 按照村庄范围或图幅方式打印输出,用于现场作业。
比例尺(精度)的差异引起各类界线与影像不一致。 日常地籍变更的基本要求之一:高精度替代低精度。 依所有权数据库的点、线描述进行修正。 第二步:在基础图件上标注所有自然村的名称和村名 小组的名称。
地籍调查
地籍调查
——土地权属调查
地籍调查
• 主要内容: • 一、概述
• • • • • • • 二、工作底图的制作 三、宗地的划分方法 四、土地权属状况调查 五、界址调查 六、宗地草图 七、地籍调查表的填写 八、土地争议原由书的制作
一、概述
地籍调查
• 1. 土地权属调查 • 是指以宗地为单位,对土地的权属、用途、位置调查 和确认。 • 调查确认与注册确认的联系与区别? • 确认方式:文件、习惯、协商、仲裁 • 调查确认:侧重对实地现状的事实描述。 • 注册确认:侧重对实地现状的法律描述。 • 2. 主要工作内容: • 调查土地权属状况 • 调查界址 • 绘制宗地草图 • 填写地籍调查表或填写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