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土地权属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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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测量复习题111章

地籍测量复习题111章

第一章:绪论1.什么是现代地籍(多用途地籍),其含义是什么?现代地籍:是指国家为一定目的,记载土地的位置、界址、权属、数量、质量、地价和用途(地类)等基本状况的图册。

含义:1、地籍是由国家建立和管理的:是国家行为,具有国家功利性2、地籍的核心是土地权属:即地籍以土地权属为核心对土地诸要素隶属关系的综合表述3、地籍是以地块为基础建立的:以地块为基础描述土地的自然属性和经济属性4、地籍要记载地块内附着物的状况:是区分土地分类的重要标志5、地籍是土地基本信息的集合:描述土地的权属、位置、数量、质量和利用状况2.地籍信息回答了土地及其附着物的哪六大基本问题?1、土地及其附着物是“谁的”:法律关系2、土地及其附着物在“哪里”:空间位置3、土地及其附着物有“多少”:数量4、土地及其附着物的取得、建造发生在“什么时候”:时态性问题5、“为什么”,具体指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利和利用的存在依据及其有关说明。

6、土地及其附着物“怎么样”:怎样取得权利、怎样利用、目前状况如何等3.试述现代地籍的功能。

1)地理性功能:提供地块空间关系的能力。

2)经济功能:为土地征税、出让、转让等经济活动提供资料3)产权保护功能:具有法律性,可保护权益,避免纠纷。

4)土地利用管理功能:编制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础资料。

5)决策功能:编制国民经济计划的依据。

6)管理功能:为公安、消防、邮政、水土保持等为研究对象的科学研究和管理提供服务。

4.试述地籍的分类及概念1、按地籍的演变过程分类(税收地籍、产权地籍(法律地籍)、多用途地籍(现代地籍))2、按地籍的特点和任务分类(初始地籍、日常地籍)3、按城乡土地的不同特点分类(城镇地籍、农村地籍)现代地籍:是指国家为一定目的,记载土地的位置、界址、权属、数量、质量、地价和用途(地类)等基本状况的图册。

5.地籍调查的目的、内容和原则是什么?目的:搜集土地的基本信息,为维护土地制度,保护土地产权,制定土地政策和合理利用土地等提供基础资料。

地籍测量课后习题

地籍测量课后习题

1地籍的定义:是指由国家监管的、以土地权属为核心、以地块为基础的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属、位置、数量、质量和利用现状等土地基本信息的集合,用图、数、表等形式表示。

2地籍信息回答了土地及其附着物的六个问题:第一,“是谁的”,具体指权属主与土地及其附着物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二,“在哪里”,具体指土地及其附着物的空间位置。

第三,“有多少”,具体指对土地及其附着物的量的描+述。

第四,“在什么时候”,具体指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利和利用的发生、转移、消灭等事件的时间。

第五,“为什么”,具体指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利和利用的存在依据及其有关说明。

第六,“怎么样”,具体指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利和利用的发生、转移、消灭等事件的过程说明或依据。

3现代地籍的功能:地理性功能、经济功能、产权保护功能、土地利用管理功能、决策功能、管理功能4地籍的分类:(1) 按地籍的用途划分,地籍可分为税收地籍、产权地籍、多用途地籍(2) 按地籍的特点和任务划分,地籍可分为初始地籍和日常地籍(3) 按城乡土地的不同特点划分,地籍可分为城镇地籍和农村地籍5地籍调查的目的、内容和原则(1) 目的:为维护土地制度、保护土地产权、制定土地政策和合理利用土地等提供基础资料(2) 内容:税收地籍调查的内容、产权地籍调查的内容、多用途地籍调查的内容(3) 原则:①符合国家土地、房地产和城市规划等有关法律的原则②实事求是的原则③符合地籍管理的原则④符合多用途的原则6地籍测量的含义和内容(1)地籍测量是为获取和表达地籍信息所进行的测绘工作。

(2)其基本内容是测定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属、位置、数量、质量和利用状况等。

具体内容:①地籍控制测量,测量地籍基本控制点和地籍图根控制点;②界线测量,测定行政区划界线和土地权属界线的界址点坐标;③地籍图测绘,测绘分幅地籍图、土地利用现状图、房产图、宗地图等;④面积测算,测算地块和宗地的面积,进行面积的平差和统计;⑤进行土地信息的动态监测,进行地籍变更测量,包括地籍图的修测、重测和地籍簿册的修编,以保证地籍成果资料的现势性与正确性;⑥根据土地整理、开发与规划的要求,进行有关的地籍测量工作。

地籍测量复习资料

地籍测量复习资料

题型:单选:30分,填空:20分,计算:35分,简述:15分。

第一章绪论1、地籍的定义:是指由国家监管的、以土地权属为核心、以地块为基础的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属、位置、数量、质量和利用现状等基本信息的集合,用图、数、表等形式表示。

2、地籍的含义:⑴地籍是由国家建立和管理的。

⑵土地权属是地籍的核心。

⑶以地块为基础建立地籍。

⑷地籍必须描述地块内附着物的状况。

3、地籍的类别:⑴按地籍的用途划分,地籍可分为税收地籍、产权地籍和多用途地籍。

⑵按地籍的特点和任务划分,地籍可分为初始地籍和日常地籍。

⑶按城乡土地的不同特点划分,地籍可分为城镇地籍和农村地籍。

4、地籍测量是为获取和表达地籍信息所进行的测绘工作,其基本内容是测定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属、位置、数量、质量和利用状况等。

具体内容如下:⑴地籍控制测量,测量地籍基本控制点和地籍图根控制点。

⑵界线测量,测定行政区划界线和土地权属界线的界址点坐标。

⑶地籍图测绘,测绘分幅地籍图、土地利用现状图、房产图、宗地图等。

⑷面积测算,测算地块和宗地的面积,进行面积的平差和统计。

⑸进行土地信息的动态监测,进行地籍变更测量,包括地籍图的修测、重测和地籍簿册的修编,以保证地籍成果资料的现势性与正确性。

⑹根据土地整理、开发与规划的要求,进行有关的地籍测量工作。

5、地籍测量的特征:⑴地籍测量是一项基础性的具有政府行为的测绘工作,是政府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政性技术行为。

⑵地籍测量为土地管理提供了精确、可靠的地理参考系统。

⑶地籍测量具有勘验取证的法律特征。

⑷地籍测量的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土地法律的要求。

⑸地籍测量工作具有非常强的现势性。

⑹地籍测量技术和方法是对当今测绘技术和方法的应用集成。

⑺从事地籍测量的技术人员应有丰富的土地管理知识。

6、多途地籍调查的内容:与产权地籍相比,多用途地籍的内容更加丰富。

其具体内容如下:⑴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属,包括权利人状况、权源、权利性质、权利限制等。

地籍测量复习题目

地籍测量复习题目

一、名词解释1. 初始地籍2. 土地分等定级 3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4. 建筑占地面积5.界址点6. 组合宗7. 地籍图8. 变更地籍调查9、地籍调查和土地权属调查 10.地籍 11.地籍测量 1 2.宗地 13.土地权属14.土地税收 15.飞地 16..土地分割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1.按照地籍的发展阶段,可将地籍分为、产权地籍和。

2. 地籍管理的内容包括土地调查、、、、地籍档案管理。

3. 地籍五要素是指、、、、。

4.土地登记的基本程序是申报、、权属审核、、颁发证书。

5.土地统计调查方式按组织形式分为:和。

6.我国现行的土地证书的种类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四种。

7.一般所说的土地调查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三种类型。

8. 地块是指一个连续的区域,并可辨认出的的土地空间区域。

9. 土地权属的确认方式主要有,,,。

10. 在城镇的主要区域,要求界址点的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要达到,限差为。

11. 我国现在主要测绘制作的有:城镇分幅地籍图、、、、土地所有权属图等。

12.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方法目前主要有三种,即、、。

13. 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面积,面积,面积三部分组成。

14.地籍最初是为了而建立的一种有关土地的簿册,是土地的。

15. 地籍测量是土地及其附着物的位置、、范围大小、质量等级和利用类型等基本状况信息的测绘工作。

16.我国现行的土地税收制度有农业税、和等。

17. 是土地管理的基础,是土地管理的核心。

18.图解法面积量算的常用方法有、等。

19.地籍平面控制测量的精度是以的精度和的精度为依据而制定的。

20.大地体坐标系的两个参考面是和。

21.测量界址点的方法主要有、交会法、和直角坐标法。

22.变更地籍测量的主要工作包括地籍测量的外业补调,修测和重测,的补测,面积的重新量算等。

23.地形图表达的内容为和。

24.我国的土地权属性质为和。

25.野外机助成图的编码方法主要有、和。

第2章 地籍调查

第2章 地籍调查

1.统一性原则
在1984年9月国家农业区划委员会颁发的《土地利用 现状调查技术规程》中,把全国土地分为8个一级类和46 个二级类。8个一级类名称分别为:耕地、园地、林地、 牧草地、居民地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和未利用地。 在1989年9月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城镇地籍调查 规程》中,把城镇土地分为10个一级类和24个二级类。 10个一级类名称分别为:商业金融用地、工业仓储用地、 市政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交通用地、、特殊 用地、水域用地、农用地和其他用地。 2002年以后采用《全国土地分类(试行)》标准, 全国土地统一定为3个一级类、15个二级类和71个三级类, 分类和编码均不得随意更改、增删、合并,以保证全国土 地的统一管理和调查成果的汇总统计及应用。 2007年以后采用《全国土地分类》标准,全国土地统 一定为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
⑵按调查区域的功能不同,地籍调查分为农村地籍调查和 城镇地籍调查。 农村地籍调查
目前主要有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质量调查、土地 权属调查等 城镇及村庄内部的地籍调查,主要对城镇、村庄范围 内部土地的权属 、位置、质量和利用状况等进行调查。
城镇地籍调查
二、地籍调查的目的和内容(教材P6-7)
1.地籍调查的目的
层次 代码名称 第一层 省(自治 区、直辖 市) 二位 第二层 地区(市、 州、盟) 二位 第三层 县(县级 市、旗) 二位 第四层 地籍区 (街道、 乡、镇) 二位 第五层 地籍子区 (街坊、 村) 二位 第六层 地块
代码位数
五位
四、地籍调查单元的划分与编号
2、地籍调查单元的编号
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的规定: • ⑴地籍编号以行政区为单位,按街道、宗两级编号,对于 较大城市可按街道、街坊、宗三级编号。 • ⑵地籍号统一自左到右、自上而下,由“1”号开始顺序 编号。 • ⑶同一街道、街坊、宗地被两幅以上基本地籍图分割时, 应注记同一地籍号。

第2章土地变更调查的流程与内容

第2章土地变更调查的流程与内容

国内外常用土地调查遥感数据源
航天遥感(星载遥感)
常见的高分辨率卫星
传感器 IKONOS 发射时间 1999 国家 美国 波段 红、绿、蓝、近 红外 空间分辨率 全色:1m 多光谱:4m 重返周期 1.5-2.9
成图比例尺 1:500 1:1000 航摄比例尺 1:2000 – 1:3000 1:4000 – 1:6000 影像地面分辨率(m) <0.04 0.08
1:2000
1:5000 1:10000 1:25000 1:50000
1:8000 – 1:12000
1:10000 – 1:20000 1:20000 – 1:40000 1:25000 – 1:60000 1:35000 – 1:80000
3亩(2000m² ) 10亩(6666.67m² )
400-107
320-80 267-67
2.2 资料收集与准备
地物类型 最小监测图斑面积(mm² )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耕地、园地及其他农用地 林地、草地
2-4
4-6 10-15
具有宽度的线状地物,如河流、道路等,一般成图规则是: 图上宽度大于2mm的线状地物提取图斑 水库、湖泊、坑塘一般全部成图。坑塘要求面积大于图上 1mm² 。 图件汇编及解译过程中,要注意小图斑的合并问题。
3.1 土地调查的数据形式与用途
3.1 土地调查的数据形式与用途
2.2 资料收集与准备
1、制定方案 数据结构 空间数据一般采用分层管理方式,地类图斑为主要数据, 栅格数据:
土地利用存储在一层,且栅格数据一般仅表示矢量面数
据(即图斑),栅格值表示土地利用类型。
2.2 资料收集与准备
1、制定方案 数据组织方式——属性数据的组织 属性数据与空间数据通过唯一的标识符联系,土地类 型以代码和名称两种形式分别存储,其中代码按照建 立的分类体系结构进行编码,此外还需记录权属(按 省、市、县、乡、村的顺序记录,往往以代码形式记 录)、面积、周长、图斑编号等信息。进行土地变更 调查时,需要记录变更前土地利用类型(包含代码和 名称)、变更后土地利用类型(包含代码和名称)、 变更前后的行政单元、变更日期、变更记录号等。如 果土地调查或变更调查以地形图为单位开展,还需在 属性表中记录采用的地形图图幅号。

土地资源调查2

土地资源调查2

第三节 土地资源调查信息化建设进程
2000年 2000年后以每年200个县的建设速度建库,到本届政府任职期满时初步 完成东部经济发达区和西部重点农区300个县左右的数据库建设工作 2010年 2010年实现全国经济发达地区和重点农业区2000个县左右的土地利用数 据库建设。 应用前景及设想 国家级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全国1:50万土地利用现状图(约215幅)以及通过遥感手段对该数 据的定期更新; 2、以县为单位的土地利用统计汇总数据,每半年变更一次,并以时间 序列存放; 3、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信息,指标落实到省和县; 4、国家审批的建设项目用地信息; 对全国重点城市、重点区域和重点 项目的遥感监测信息;
第二节 土地资源调查研究进展
复习: 复习:土地资源调查的几个主要方面——土地要素调查、土地类型调 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区域土地资源综合调查、专项土地资源调查
一、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研究进展(P23)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研究进展( )
1、土地变更调查 、 1996年开始——1984年土地资源详查,在1995年完成县级成果,开 始变更调查,实行土地变更调查年报制度 《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技术规程》 《图件更新检查验收规定》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1001-93) 《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实施细则》
第三节 土地资源调查信息化建设进程
二、国内信息化建设历程(P30) 国内信息化建设历程( )
70年代准备阶段 70年代准备阶段 (1)计算机制图技术:72年研究制图自动化,1977年产生第一张由 计算机出的第一张全要素图 (2)遥感技术:74年引入美国卫星资料并开展卫星图象处理和分析工 作。 80年代: 80年代:试验阶段 年代 (1)典型实验:1981年在渡口一二滩的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的典型实验 。 (2)专题试验:如在AEC/INFO基础上中科院建立的黄土高原流失信息系 统等。 (3)通用软件设计,如北大的PURSIS系统中科院的MCGIS系统等。

如何进行土地确权与土地权属调查

如何进行土地确权与土地权属调查

如何进行土地确权与土地权属调查作为一个拥有广袤土地资源的国家,土地确权和土地权属调查对于我们来说是十分重要的。

土地确权是指对土地权属的认定,而土地权属调查则是有目的地收集土地权属相关的信息和数据。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如何进行土地确权与土地权属调查,并探讨其对于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性。

一、什么是土地确权和土地权属调查土地确权和土地权属调查是为了解决土地利用和管理中的问题而进行的一项工作。

土地确权是指将土地的所有者、承包者或使用者的权益得到法律认定和保护的过程。

而土地权属调查则是通过对土地所有权的调查和研究来获取相关的信息和数据。

土地确权和土地权属调查对于土地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以促进土地利用的规范化和合理化,防止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滥用,保护土地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土地确权和土地权属调查的重要性1. 解决土地纠纷土地确权和土地权属调查可以有效解决土地纠纷。

在农村地区,土地纠纷屡见不鲜,包括土地所有权的争议、承包合同的不明确、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等。

通过进行土地确权和土地权属调查,可以明确每块土地的所有者和权属,减少土地纠纷的发生,提高社会稳定性。

2. 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土地确权和土地权属调查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确权后的土地所有者可以更加自由地流转土地、开展经营活动,进一步激发农村经济的发展潜力。

同时,土地确权还可以为农民提供贷款和投资的担保,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

3. 保护土地生态环境土地确权和土地权属调查有助于保护土地生态环境。

通过明确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推动土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避免过度开发和破坏土地生态环境。

同时,确权后的土地所有者也能够更加主动地参与土地的环境治理和保护,共同维护好土地的生态系统。

三、如何进行土地确权和土地权属调查1. 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土地确权和土地权属调查需要依靠政策法规的支持和指导。

相关部门应该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明确土地确权和土地权属调查的目标和要求,为其提供法律依据。

土地权属调查

土地权属调查

四、土地权属状况调查
• (三) 调查情况处理
• • 1. 与实际情况一致的,填写地籍调查表;
地籍调查
2. 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填写地籍调查表,在说明栏 目中填写情况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村委会 证明、权属争议处理文件等。
四、土地权属状况调查
• • • • • •
地籍调查
3. 不一致的情形包括: (1) 权利人的信息不一致或存在错误的;如原权利人 已去世,或原权利人已农转非,等等。 (2) 土地权属来源和性质存在错误的; (3) 行政区划发生变化的; (4) 土地坐落发生变化的; (5) 其它(如界址变化、继承等等)。
四、土地权属状况调查

• • • •
地籍调查
(一) 调查的方法
采用核实和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调查土地权属状况。 1. 对土地权属来源资料完整的宗地,实地核实清 楚土地权属状况。 2. 土地权属来源资料缺失、不完整的宗地,实地
核实调查清楚土地权属状况。
3. 对无土地权属来源资料的宗地,实地调查清楚 土地权属状况。
五、界址调查
• (一)指界

地籍调查
• 界址调查包括指界、界标设置、界址边长丈量等工作。 经过室、内外核实或核查权源资料中的界址,依情 况分别处理: 无变化的宗地: 无需指界 界址不明确的宗地: 需要指界 界址与实地不一致的宗地: 需要指界 无土地权属来源资料的宗地:需要指界 与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相邻的宗地,或本宗地界 址线临街、临巷,可邀请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代表见证, 根据权属来源资料单方指界。
• • • • •
五、界址调查
地籍调查
• 注意事项: • 1. 宅基地分布较为分散的地区,宜委托村民委员会或 村民代表通过村内广播、召开村民大会等形式下发通知。 • 2. 对土地权利人不在本地居住或在外务工等原因无法 到场指界的,应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告知权利人可提前办 理委托指界手续,届时由受托人代为指界。 • 违约缺席指界处理。 • 相邻权利人不签字的处理 • (程序合法、严密是权属清晰、合法的基础) • 指界结果处理。 • 无争议:填写地籍调查表,签字盖章。 • 有争议:填写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并签字盖章。

权属调查

权属调查

§15-2 土地权属调查土地权属是指土地产权的归属,是存在于土地之中的排他性完全权利。

它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土地继承权、地役权等多项权利。

权属调查是地籍测量的前期工作,其为地籍测量提供测量依据。

权属调查包括土地的权属调查和宗地勘丈。

土地权属分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是从法律上确认人们对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所享有的权利。

具体是指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土地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与土地相连的生产物、建筑物的占有、支配、使用的权利。

土地所有者除上述权利外,同时有对土地的合理利用、改良、保护、防止土地污染、荒芜的义务。

土地使用权是指依照法律对土地加以利用,并从土地上获得合法收益的权利。

我国法律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公民,经有关部门的批准,可以有偿或无偿地利用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

土地权属调查的主要工作是对土地权属的确认。

所谓土地权属的确认(简称确权),是指依照法律,由当地政府授权,在土地管理部门的主持下,由权属主(或授权指界人)、相邻土地权属主(或授权指界人)、地籍调查人员共同对土地权属的确认。

换言之,权属调查是以宗地为单位,对一宗地的土地权源、所占地界线、位置、数量、用途以及四至关系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

宗地是指被权属界址线所围成的独立权属地段,是权属的基本调查单位。

一个宗地如果只有一个土地使用单位单独使用,这样的宗地称为独立宗地。

如果一个地块由若干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实地又难以划分清楚土地使用者的用地范围的,也是一宗地,并称为组合宗地。

有时一个土地使用单位使用不相连的两块或两块以上的土地,则应划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权属地段,即两宗或两宗以上。

一、土地权属性质分类与权属单位划分土地权属性质分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土地权属调查

土地权属调查

• 注意:深刻理解宅基地的含义

一宅多基≠一宅多宗
• 2. 同一权利人拥有或使用的相连成片的用地,可设立 若干宗地。按照宗地的定义:
• (1) 权属来源不同的。
• (2) 权利的起始时间、或终止时间、或使用年期不同。
• (3) 存在经济独立核算单位的。
• (4) 能够明显区分不同用途的。
• (5) 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情形。
• 查并填写地籍调查表,并备注情况说明。
• 3. 土地位置。坐落、四至、所在图幅等。
• 4. 土地用途。批准用途:权源材料或用地批文确定。

实际用途:现场调查确定。
• 利用农村宅基地开办的食杂店、饭店、旅店、浴池、 药店、诊所、老年公寓等用地,应在地籍调查表说明栏中
说明情况。
• 5. 其他。包括土地的共用、土地权利限制等情况。
• 滴水线的法律意义

——与地方习俗和滴水的建筑功能密切相关
地籍调查
•滴水线的法律意义 • ——与地方习俗和滴水的建筑功能密切相关
五、界址调查
地籍调查
• (二)界址点和界标设置
• 1. 界址点设置
• (4) 在一条界址线上存在多种界址线类别时,变化处 应设置界址点。
• (5) 本宗地的相邻两个界址点间距小于10cm的,可设 置一个界址点。
已去世,或原权利人已农转非,等等。

(2) 土地权属来源和性质存在错误的;

(3) 行政区划发生变化的;

(4) 土地坐落发生变化的;

(5) 其它(如界址变化、继承等等)。
五、界址调查
地籍调查
• 界址调查包括指界、界标设置、界址边长丈量等工作。
• (一)指界

土地权属调查检查

土地权属调查检查

土地权属调查内容
土 地 权 属 状 况 调 查


址 调 查

宗 地 草 图
填 写 地 籍 调 查 表
土地权属调查内容
土 地 权 属 状 况 调 查
土地权属状况调查情况的处理: 与实际情况一致的:按照土地权属状 对土地权利主体(土地权利人 况填写地籍调查表;无土地权属来源 名称、单位性质)、 土地权属 资料或土地权属来源资料缺失、不 性质和来源、 土地权利客体 完整,以及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按 实际调查情况填写地籍调查表,在地 (土地位置、用途等)、 其他 籍调查表的说明栏目中填写情况说明 情况(公用、土地权利限制等 ,必要时应附由权利人提供的相关证 情况)进行调查。 明材料的复印件。
土地权属调查内容
通知指界
界 址 调 查 的 步 骤
三方到场 查验证明 指界、签字盖章
设置界标、底图标绘
丈量界址边长
地 籍 总 调 查—土地权属调查
界址调查的步骤
◆界址边长应实地丈量; ◆ 解析法测量的界址点至少丈
通知指界
◆指界时,调查员应查明指界人 指界结果的处理: 量一条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的相 界址点和界标设置: 身份证明。 关距离或条件距离,未采用解 现场指界无争议——调查员 ◆界址点设置规则 ◆指界的一般规定: 根据调查计划将指界通知 析法测量的界址点至少丈量二 界址点的设置应能准确表达界址 和指界人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 指界人:一般为权利人、法定代表 调查员、本宗地指界 书送达调查宗地和相邻宗地 条。 人(负责人)或代理人。 线的走向。 盖章。 人及相邻宗地指界人 单方指界:与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 ◆ 确实无法丈量的:应在界址 权利人并留存回执。 相邻宗地的界址线交叉处应设置 有争议——调查员和指界人 国有土地相邻的宗地,可根据土地 标示表中的说明栏和权属调查 共同到现场进行指界。 界址点; 土地权利人下落不明的, 在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上签字 权属来源资料单方指界。 记事栏中说明原因。 一条界址线上不同类别界址线的 违约缺席指界的规定:违约缺席者 盖章。 可采取公告方式告知 ◆ 采用钢尺丈量界址边长时应控 变化处。 对调查结果有异议,须在收到调查 ◆指界人指界后不在地籍调查 制在 2个尺段以内,超过 2个尺 结果之日起 15日内重新提出划界申 ◆界标设置规定 表上或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上 请。如逾期不申请,公告 15日后, 段时,解析法测量的界址点, 调查员对指界人指定的界址点, 界线自动生效。 。 签字盖章的,参照违约缺席指 可采用坐标反算界址边长,并 应按规定现场设置界标。 界规定执行。 在界址标示

不动产登记代理人 地籍调查重点

不动产登记代理人  地籍调查重点

不动产登记代理人第三科目《地籍调查》学习重点第一章地籍调查的概述一、掌握部分1.地籍的概念地是指土地,籍是指登记册。

地籍是记载土地的位置,界址数量,质量,权属和用途(地类)等基本情况的图薄册。

简言之,既是土地的户籍。

2.地籍的调查的作用和意义(1)查清和核实每宗地的地籍要素;(2)地籍管理的依据和基础,土地登记、发证的技术与资料基础;(3)法律性质的调查,成果保护产权人合法利益、维护法律尊严、国家利益。

3. 地籍调查的内容:土地权利主体、土地权源、土地权利客体、其他(1)土地权利主体调查内容:地址、单位名称、个人姓名、法人代表、个人身份证。

(2)权属性质和来源调查内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他项权。

(3)客体调查的内容:界址、面积、用途、使用条件、等级和价格。

(4)其他内容:土地及其上建筑物、构筑物的权利限制。

4.地籍调查分为初始地籍调查和变更地籍调查;按区域分为城镇地籍调查和村庄地籍调查。

内容如下:(1)初始地籍调查内容:以宗地为对象,包括初始权属调查、初始地籍测量。

(2)初属权属调查的目的:查清行政辖区内申请登记的全部宗地的权属、界址位置、用途。

(3)初始地籍测量目的:建立地籍平面控制网;测量全部宗地界址点平面位置、宗地形状、面积;绘制地籍图和宗地图;建立地籍档案。

初始地籍调查的工作程序(1)程序:准备工作——初始权属调查——初始地籍测量——文字总结——资料整理——检查验收。

(2)初始地籍调查的准备工作:组织准备、宣传工作、试点工作、技术培训、资料收集与现场勘测、制定初始地籍调查技术方案。

(3)初始权属调查的工作程序:宗地权状况调查、界址调查、绘制宗地草图、填写地籍调查表。

(4)初始地籍测量的工作程序:地籍控制测量、测定界址点、测绘地籍图、制作宗地图。

(5)初始地籍调查文字总结:编写初始地籍调查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

(6)资料整理(7)档案验收6. 变更地籍调查的概念:在完成初始地籍调查之后,为满足变更土地登记和设定登记的要求,地籍工作的需要及保持地籍资料现势性而进行的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属、位置、娄量、质量和土地利用现状的调查。

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

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

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修正)正文:----------------------------------------------------------------------------------------------------------------------------------------------------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2009年6月17日国土资源部第45号令公布根据2016年1月5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9年7月16日自然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土地调查的有效实施,根据《土地调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调查是指对土地的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自然属性和土地权属等社会属性及其变化情况,以及永久基本农田状况进行的调查、监测、统计、分析的活动。

第三条土地调查包括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专项调查。

全国土地调查,是指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全国城乡各类土地进行的全面调查。

土地变更调查,是指在全国土地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城乡土地利用现状及权属变化情况,随时进行城镇和村庄地籍变更调查和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并定期进行汇总统计。

土地专项调查,是指根据自然资源管理需要,在特定范围、特定时间内对特定对象进行的专门调查,包括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和勘测定界等。

第四条全国土地调查,由国务院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调查领导小组遵照要求实施。

土地变更调查,由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

土地专项调查,由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配合同级财政部门,根据条例规定落实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调查所需经费。

2-土地权属调查

2-土地权属调查

农业用地使用权
与集体签定承包合同等
抵押权;租赁权;地役权; 耕作权;借用权等权
多种原因
Cadastral Survey
第二章 土地权属调查
一、 土地权属的内涵
2.2 土地权属
土地权属主:指具有土地所有权的单位和土地使用 权的单位或个人。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
住宅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第二章 土地权属调查
第二章 土地权属调查
2.1 土地概述
2.1 土地概述
一、 土地(Land)的含义
具有代表性的是地理学家的定义:土地是指的土地是指大自 然为了帮助人类,在陆地、海上、空气、光和热各方面所赠与的 物质和力量。
从土地管理的角度来看:土地是地球表面上由土壤、岩石、气候、 水文、地貌、植被等组成的自然综合体,它包括人类过去和现在的活 动结果。
调查申请 组织准备 资料准备 仪器设备准备
Cadastral Survey
第二章 土地权属调查
1、权属调查准备
2.4土地权属调查
注意问题: 各种资料尤其是权属资料的完整、多样; 工作任务明确、合理、协调统一; 考虑调查中各种可能的纠纷; 合理的划分街坊、宗地,为地籍测量作准备。
第二章 土地权属调查
五、边界类型与边界系统
2.3 土地划分与编号
1.边界类型:
①行政边界 ②地籍区或地籍子区边界
③宗地边界 ④地块边界
2.边界系统
边界系统:人们或政府管理机构通常以某种方式所承认的界线存 在形式。一般包括普通边界和法律边界。
普通边界:主要依靠自然或人造的边界要素,依据各地的普通规 则,但没有精确的边界数据,或有边界数据但又没有法律手续 固定下来的边界。

第章节土地权属调查

第章节土地权属调查

土地权属调查引言土地资源是国家资产和人民幸福之源,因此,土地权属的证明非常重要。

土地权属调查作为土地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坚决打击非法占地行为、维护国家尊严和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土地权属调查的相关概念、流程、方法和法律法规等内容。

概念土地权属是指特定的土地被合法权利人拥有和掌握的状况。

土地权属调查是指对土地权属进行调查的过程,以确保土地使用权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流程土地权属调查一般包括三个阶段:1.基础调查–在实地勘察的基础上,了解土地的地理环境、土地用途、权利人信息等基本情况。

2.资料核对–对土地权属的登记、备案、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和调取。

3.实地调查–对于初步调查中存在疑点的土地,进行实地调查和核实。

方法土地权属调查的具体方法如下:1.实地勘察–对于被调查的土地,进行实地勘察,包括测量、勘界等内容,以确定土地的范围和位置。

2.资料核对–对于土地权属相关的文件和证明材料,进行资料核对和调取,例如土地证、不动产登记证明等。

3.口头调查–调查相关当事人的口头陈述和证言,以了解权属情况。

4.高新技术手段–同时,现代技术手段,如GPS、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也可以帮助土地权属调查的高效完成。

法律法规土地权属调查是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其中第四十一条规定:“国有土地确权登记范围包括依法划归、出让或者征收收归的国有土地,已发证的集体土地和已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的宅基地和林地。

”2.《大陆地区及台湾地区不动产权证交换协议》–确定了不同地区之间的土地权属调查标准和流程,并提供了交换所需的技术支持和法律保障等。

3.《国家领土空间规划》–确定了国有土地使用目录和土地管理政策,对土地使用权的规范和管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土地权属调查对于土地资源的管理和维护都非常重要,要求实施单位在调查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并采取科学高效的调查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土地权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国家法律的公平正义和人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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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地区地籍编号
农村应以乡(镇)、宗地和地块三级组成编号。如02-04005表示××省××县(县级市)××乡(镇)第2行政村、 第4宗地、第5地块(图斑)。 (三)其他的编号方法
第三节 土地权属调查
一、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
(1)土地的权属状况 (2)土地的位置 (3)土地的行政区划界线 (4)对城镇国有土地,调查土地的利用状况和土地级别。
第二节 土地划分与编号
一、土地划分
(一)城镇地区土地划分
首先按各级行政区划的管理范围进行划分土地,城镇可划分 区和街道两级,在街道内划分宗地(地块)。当街道范围太大 时,划分若干街坊,在街坊内划分宗地(地块);当城镇比较 小,无街道建制时,也可在区或镇的管辖范围内,划分若干 街坊,在街坊内划分宗地(地块)。 对城镇,完整的土地划分就是:××省××市××区××街 道××街坊××宗地(地块)。
第一节 土地权属
三、土地权属的确认 (一)农村地区(含城市郊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确认 确权涉及村与村、乡与乡、乡村与城市、村与独立工 矿及事业单位的边界等。它不但形式复杂,而且往往 用地手续不齐全。因此,应将文件确认、惯用确认、 协商确认或仲裁确认几种方式结合起来确认农村土地 所有权和使用权。 铁路、公路、军队、风景名胜区和水利设施等用地 其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归各管理部门。
第一节 土地权属
三、土地权属的确认 (二)城市土地使用权的确认
城市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权属主只有土地使 用权。城市土地使用权主要按下述文件确认: (1)单位用地红线图 (2)房地产使用证 (3)土地使用合同书、协议书、换地书等 (4)征(拨)地批准书和合同书 (5)有偿使用合同书(协议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6)城市住宅用地确权的文件
4.绘制宗地草图的基本要求 绘制宗地草图时,图纸质量要好,能长期保 存,其规格为32开、16开或8开,过大宗地 可分幅绘制;草图按概略比例尺,使用2H~ 4H铅笔绘制,要求线条均匀,字迹清楚, 数字注记字头向北向西书写;过密的部位可 移位放大绘出;应在实地绘制,不得涂改注 记数字;用钢尺丈量界址边长和相关边长, 并精确至0.01m。 5、宗地样图
第一节 土地权属
(三)土地权属主
土地权属主(以下简称权属主,或权利人):指具有土地所有权的 单 位和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
二、土地权属的确认(简称确权)方式
土地权属的确认是指依照法律对土地权属状况的认定,包 括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性质、类别、权属主及其身份、 土地位置等的认定。确权是地籍调查中一件细致而复杂的工 作。一般情况下,确权工作由当地政府授权的土地管理部门 主持,土地权属主(或授权指界人)、相邻土地权属主(或授权 指界人)、地籍调查员和其他必要人员都必须到现场。具体 的确认方式有以下四种: (1)文件确认 (2)惯用确认 (3)协商确认 (4)仲裁确认
第二章 土地权属调查
一、土地权属的含义
第一节 土地权属
土地权属:是指土地产权的归属,是存在于土地之中的排他性完全权利。它 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土地继承权、 地役权等多项权利。它是国家经济结构和社会安定的基础。
(一)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指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土地拥有占有、使用、收 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与土地相连的生产物、建筑物的占有、支配、使用 的权利。是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 按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 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 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五、土地权属界址的审核与调查处理
有争议的土地权属界线,短期内确实难以解决的,调 查人员填写《土地争议原由书》一式5份,权属双方 各执1份,市、县(区)、乡(镇、街道)各1份。
六、宗地草图的绘制
宗地草图是描述宗地位置、界址点、线和相邻宗地关系的 实地草编记录。 1. 宗地草图记录的内容
(1)本宗地号和门牌号,权属主名称和相邻宗地的宗地号、门牌号、权 属主名称。 (2)本宗地界址点,界址点序号及界址线,宗地内地物及宗地外紧靠 界址点线的地物等。 (3)界址边长、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的相关距离和条件距离。 (4)确定宗地界址点位置,界址边长方位所必须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5)概略指北针和比例尺、丈量者、丈量日期。
(三)边界类型与边界系统
1.边界类型 边界,也称界线,在地籍中有着特殊的地位,根据土地划分 的方法,形成了三种边界,即行政边界、宗地边界和地块边界。 (1)行政边界包括省界、县界、市界、区界、乡镇、行政村等。 (2)宗地边界:根据宗地划分方法而划分出的地块边界。 (3)地块边界 2.边界系统 边界系统:是人们或政府管理机构通常以某种方式所承认的 界线存在形式。一般由普通边界和法律边界组成。 (1)普通边界是指主要依靠自然的或人造的边界要素,依据 各地的普通规则,但没有精确的边界数据,或有边界数据但 没有法律手续固定下来的边界。在我国农村地区普遍存在。 至今我国的行政边界也大都属于此类,我国土地利用现状的 调查中的地块边界也属此类。 (2)法律边界是指对人造的或自然的边界要素进行精确的测 量,获取测量数据,通过法律程序给予承认,并在实地以法 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的边界。 注:在我国的地籍管理工作中,这两种边界都存在。
(四)宗地的划分
1.基本方法
(1)一主一宗 (2) 一主多宗 (3)多主一宗(也称组合宗地) (4)宗地的再划分
2.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划分
农村居民地内村民建房用地(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可按集体土地的使 用权单位的用地范围划分为宗地,一般反映在农村居民地地籍图(岛图)上。
3.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的划分
3.土地权属来源调查的注意事项 二)其他要素的调查
1.权属主名称
2.取得土地的时间和土地年期 4.土地利用分类和土地等级调查
3.土地位置
四、土地权属界址调查
界线调查时,必须向土地权属主发放指界通知书,明 确土地权属主代表到场指界时间、地点和需带的证明 与权源材料。 1.界址调查的指界 2.权属主不明确的界线调查 3.乡镇行政境界调查 4.界标的设置 5.界址的标注和调查表的填写
二、土地权属调查的程序
(1)拟订调查计划。 (2)物质方面准备。 (3)调查底图的选择。 (4)街道和街坊的划分。 (5)发放通知书。 (6)土地权属资料的收集、分析和处理 (7)实地调查 (8)资料整理
三、土地权属状况调查
(一)土地权属来源调查
土地权属来源(简称权源)是指土地权属主依照国家法律获取土地权利的方式。
城镇以外,铁路、公路、工矿企业、军队等用地,都是国有土地,这些国 有土地使用权界线大多与集体土地的所有权界线重合,其宗地的划分方法 与前述相同。
5.争议地、间隙地和飞地
三、土地编号 (一)城镇地区土地编号
通常以行政区划的街道和宗地两级进行编号,如果街 道下划分有街坊(地籍子区)就采用街道、街坊和宗地 三级编号。地籍编号统一自西向东、从北到南的 “弓”字形编号,从“001”开始顺序编号。如03-05012 表示××省××市××区第3街道、第5街坊、第12宗地。 宗地号在图上宗地内以分数形式表示,分子 为宗地编号,分母为地类号。
1.集体土地所有权来源调查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属来源种类主要有7种(同学参见书P23)
2.城镇土地使用权来源调查
迄今为止,我国城镇土地使用权属来源主要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1982年5月(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颁布之前权属主取得的土地, 通常叫历史用地。 另一种是1982年5月(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颁布之后权属主取得的土 地。具体有: ——经人民政府批准征用的土地,叫行政划拨用地,一般是无偿使用的。 ——1990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发布后权属主取得的土地, 叫协议用地,一般是有偿使用的。
(二)农村地区土地划分
按我国目前农村行政管辖系统,末级行政区是乡(镇),按城镇 模式,完整 的土地划分应是:××省××县(县级市)××乡(镇)××行政 村××宗地(地块)××图斑。
(三)地籍区和地籍子区
地籍区相当于街道或乡镇,地籍子区相当于街坊或行政村。
二、地块、宗地与界址
1、地块的定义 地块是可辨认出同类属性的最小土地单元。 “同类 属性”可以是权利的,或生态的,或经济的,或利 用类别的等等。如权利地块、分类地块、质量地块、 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等。 2、地块的特征 (1)在空间上具有连续性。 (2)空间位置是固定的,边界是相对明确的。 (3)“同类属性”既可以是某一种属性,也可以是某一 类属性的集合。 3、宗地的定义 宗地是指权利上具有同一性的地块,即同一土地权 利相连成片的用地范围。根据地块的含义,宗地具 有固定的位置和明确的权利边界,并可同时辨认出 确定的权利、利用、质量和时态等土地基本要素。
本章复习思考题
1、 土地权属、所有权、使用权及权属主的定 义。 2、土地权属的确认方式,城市土地使用权的 确认方式。 3、土地、宗地的划分及编号。 4、简述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和基本程序。 5、宗地草图绘制及其基本要求。
(二土地权属界址
土地权属界址(简称界址)包括界址线、界址点和界标。 1土地权属界址线(简称界址线)是指相邻宗地之间的分 界线,或称宗地的边界线。 2界址点是指界址线或边界线的空间或属性的转折点。 3界标是指在界址点上设置的标志。 注:(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设计了5种界标(如界标种类 图)图中数值的单位为毫米
2.宗地草图的特征
(1)它是宗地的原始描述。 (2)图上数据是实量的,精度高。 (3)所绘宗地草图是近似的,相邻宗地草图不能拼接。
3.宗地草图的作用
(1)它是地籍资料中的原始资料。 (2)配合地籍调查表,为测定界址点坐标和制作宗地图提供了初始 信息。 (3)可为界址点的维护、恢复和解决权属纠纷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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