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处理流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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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由担保人本人在《理赔申请书》铅笔画圈处(共1处)签字。
二、孩子:
1、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1张。
2、所在户口本户主页复印件,1张。
(如果孩子就是户主,不需要再提供户主页)
3、病历、诊断证明、检验报告、发票
标准3-1:如孩子病情出现反复或家长有较大意见和情绪时需及时上报园领导。
标准1-3:如在送医中途情况有变化及时通知家长并上报园领导。确保信息通畅。
标准2-1: 所带费用可找财务办理借款预支,来不及预支可先自行垫付。
标准3-1:对待家长态度要诚恳积极,尽量安抚情绪,不管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激化矛盾。
标准3-2:就医过程老师全程陪同,孩子就医结束前不能提前离开。
标准3-3:陪同就医的老师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可联系园领导征求意见后再做决定。
8
步骤8:后续事宜
规范1:及时上报园领导孩子就医及恢复情况。
规范2:协助保健医进行保险理赔事宜。
规范3:及时解决并上报出现的异常状况,做好善后工作。
标注2-1:保险理赔需要准备的资料有:一、担保人:
1、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1张。
2、所在户口本户主页复印件,1张。
(如果担保人就是户主,不需要再提供户主页)
标准1-1: 轻微伤可电话慰问孩子恢复情况。态度真诚,表示关心与重视。
标准2-1:伤情严重的除电话慰问外必须上门看望孩子。
时间:事故发生三天内。
标准2-2:上门看望需两个以上老师一起。
标准2-3:上门看望之前报园领导批准
标准2-4:上门看望后第二天跟园领导汇报情况。
标准3-1:复园前保持至少每周一次的追踪频率。
3
步骤3、通知家长
规范1:电话联系家长
规范2:跟家长说明事情的经过和孩子的受伤情况以及我们的处理结果,并真诚道歉
规范2:必要时可发送孩子伤情照片
标准1-1:必须是直接电话沟通,不能用发短信或微信等其他方式。
标准2-1:态度诚恳积极,安抚家长情绪,不激化矛盾
标准2-2:如需送医的跟家长说清楚去哪家医院,大概多长时间能到。确定家长是否过去汇合。
标准3-4:尽量引导医生医保用药。
标准3-5:保留好就医相关单据(包括病历、收费单据、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必须开具医院的诊断证明。
标准3-6:如果需要复查的,请记好日期,提前一天申请单位派车。
5
步骤5:送回家
规范1:从园里回家的当班老师跟班车送到站
规范2:就医后从医院送回家
标准1-1:当班老师必须陪同受伤孩子坐班车送到站,并下车与接孩子家长再次说明事情发生经过以及处理情况,真诚道歉,安抚家长情绪,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激化矛盾。
4
步骤4、送医
(不需送医的情况直接到步骤5)
规范1:选择合适的医院
规范2:带上所需大概费用
规范3:安抚家长情绪,引导就医
标准1-1: 有的伤情必须去相关专科医院,(如,眼睛周围的伤害必须去同仁医院,骨科和烧伤类最好是积水潭医院等),若不是此类情况以就近为原则选择正规医院。
标准1-2:确定好医院后出发前上报园领导
序号
步骤
步骤规范
标准
1
步骤1、查看伤情
规范1、第一时间排除还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规范2、查看孩子受伤情况
规范3、与保健医判断伤势程度,确定后续处理方式。
标准1-1: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排除还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如孩子身上和周围环境是否还存在发生二次伤害的隐患、是否有可能其他孩子也发生伤害的隐患等。
标准1-2:马上观察孩子受伤情况,初步判断伤情轻重。如利物较深的插入身体不要擅自拔出(特别是在心脏、动脉、眼睛等部位),要尽量保持利物固定状态;如疑似骨折类伤害,要使受伤处保持固定,不要随意挪动孩子的身体,以免造成二次伤害。并马上联系保健医或园领导进行下一步处理。
标准2-1:去医院就医后老师需把孩子送回家,如无家长跟随就医的送回家时要跟家里人再次说明事情经过及就医情况。并真诚道歉,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激化矛盾。
标准2-2:就医结束后如家长自驾车,主动要求不必陪同的可不送回家。
6
步骤6:上报处理结果
规范1:上报园领导处理结果
规范2:整理上报财务就医单据,完成相关财务手续。
标准2-1:轻微伤老师可自行带孩子到医务室找保健医进行处理(口腔和嘴唇上的伤可用白砂糖止血,脸上的伤不宜用碘伏,可用生理盐水清理伤口),如是不宜挪动孩子的较重伤则马上联系保健医或园领导到事故现场进行下一步处理。
2
步骤2、判断是否需要就医
规范1、根据孩子受伤情况进行判断
规范2、根据孩子精神状况进行判断
规范3:整理上报保健医相关资料。
标准1-1:处理完事故当天跟园领导汇报处理情况和结果。
标准3-1:报保健医资料有:孩子伤情记录、病历、诊断证明、检验报告、发票等
7
步骤7:追踪伤势恢复情况
规范1:电话慰问孩子恢复情况。
规范2:上门看望孩子恢复情况
规范3:填写《意外伤害追踪表》
规范3:孩子复园前持续保持追踪
标准1-1:如是轻微的划伤、挫伤等,孩子精神状态良好,可由保健医进行伤口处理后老师带回班并留意观察孩子情况,有异常及时反馈保健医。
标准1-2:如果孩子伤情较重,或者精神状态异常则需要立即送往医院并通知家长。
标准1-3:如需送医的马上上报园长,并通知行政部安排车辆。
标准2-1:如孩子出现精神不好,有发蔫、嗜睡、呕吐等症状必须马上送医并通知家长。
4、由担保人本人在《理赔申请书》铅笔画圈处(共1处)签字。
二、孩子:
1、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1张。
2、所在户口本户主页复印件,1张。
(如果孩子就是户主,不需要再提供户主页)
3、病历、诊断证明、检验报告、发票
标准3-1:如孩子病情出现反复或家长有较大意见和情绪时需及时上报园领导。
标准1-3:如在送医中途情况有变化及时通知家长并上报园领导。确保信息通畅。
标准2-1: 所带费用可找财务办理借款预支,来不及预支可先自行垫付。
标准3-1:对待家长态度要诚恳积极,尽量安抚情绪,不管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激化矛盾。
标准3-2:就医过程老师全程陪同,孩子就医结束前不能提前离开。
标准3-3:陪同就医的老师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可联系园领导征求意见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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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8:后续事宜
规范1:及时上报园领导孩子就医及恢复情况。
规范2:协助保健医进行保险理赔事宜。
规范3:及时解决并上报出现的异常状况,做好善后工作。
标注2-1:保险理赔需要准备的资料有:一、担保人:
1、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1张。
2、所在户口本户主页复印件,1张。
(如果担保人就是户主,不需要再提供户主页)
标准1-1: 轻微伤可电话慰问孩子恢复情况。态度真诚,表示关心与重视。
标准2-1:伤情严重的除电话慰问外必须上门看望孩子。
时间:事故发生三天内。
标准2-2:上门看望需两个以上老师一起。
标准2-3:上门看望之前报园领导批准
标准2-4:上门看望后第二天跟园领导汇报情况。
标准3-1:复园前保持至少每周一次的追踪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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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3、通知家长
规范1:电话联系家长
规范2:跟家长说明事情的经过和孩子的受伤情况以及我们的处理结果,并真诚道歉
规范2:必要时可发送孩子伤情照片
标准1-1:必须是直接电话沟通,不能用发短信或微信等其他方式。
标准2-1:态度诚恳积极,安抚家长情绪,不激化矛盾
标准2-2:如需送医的跟家长说清楚去哪家医院,大概多长时间能到。确定家长是否过去汇合。
标准3-4:尽量引导医生医保用药。
标准3-5:保留好就医相关单据(包括病历、收费单据、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必须开具医院的诊断证明。
标准3-6:如果需要复查的,请记好日期,提前一天申请单位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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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5:送回家
规范1:从园里回家的当班老师跟班车送到站
规范2:就医后从医院送回家
标准1-1:当班老师必须陪同受伤孩子坐班车送到站,并下车与接孩子家长再次说明事情发生经过以及处理情况,真诚道歉,安抚家长情绪,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激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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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4、送医
(不需送医的情况直接到步骤5)
规范1:选择合适的医院
规范2:带上所需大概费用
规范3:安抚家长情绪,引导就医
标准1-1: 有的伤情必须去相关专科医院,(如,眼睛周围的伤害必须去同仁医院,骨科和烧伤类最好是积水潭医院等),若不是此类情况以就近为原则选择正规医院。
标准1-2:确定好医院后出发前上报园领导
序号
步骤
步骤规范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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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1、查看伤情
规范1、第一时间排除还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规范2、查看孩子受伤情况
规范3、与保健医判断伤势程度,确定后续处理方式。
标准1-1: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排除还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如孩子身上和周围环境是否还存在发生二次伤害的隐患、是否有可能其他孩子也发生伤害的隐患等。
标准1-2:马上观察孩子受伤情况,初步判断伤情轻重。如利物较深的插入身体不要擅自拔出(特别是在心脏、动脉、眼睛等部位),要尽量保持利物固定状态;如疑似骨折类伤害,要使受伤处保持固定,不要随意挪动孩子的身体,以免造成二次伤害。并马上联系保健医或园领导进行下一步处理。
标准2-1:去医院就医后老师需把孩子送回家,如无家长跟随就医的送回家时要跟家里人再次说明事情经过及就医情况。并真诚道歉,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激化矛盾。
标准2-2:就医结束后如家长自驾车,主动要求不必陪同的可不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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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6:上报处理结果
规范1:上报园领导处理结果
规范2:整理上报财务就医单据,完成相关财务手续。
标准2-1:轻微伤老师可自行带孩子到医务室找保健医进行处理(口腔和嘴唇上的伤可用白砂糖止血,脸上的伤不宜用碘伏,可用生理盐水清理伤口),如是不宜挪动孩子的较重伤则马上联系保健医或园领导到事故现场进行下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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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2、判断是否需要就医
规范1、根据孩子受伤情况进行判断
规范2、根据孩子精神状况进行判断
规范3:整理上报保健医相关资料。
标准1-1:处理完事故当天跟园领导汇报处理情况和结果。
标准3-1:报保健医资料有:孩子伤情记录、病历、诊断证明、检验报告、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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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7:追踪伤势恢复情况
规范1:电话慰问孩子恢复情况。
规范2:上门看望孩子恢复情况
规范3:填写《意外伤害追踪表》
规范3:孩子复园前持续保持追踪
标准1-1:如是轻微的划伤、挫伤等,孩子精神状态良好,可由保健医进行伤口处理后老师带回班并留意观察孩子情况,有异常及时反馈保健医。
标准1-2:如果孩子伤情较重,或者精神状态异常则需要立即送往医院并通知家长。
标准1-3:如需送医的马上上报园长,并通知行政部安排车辆。
标准2-1:如孩子出现精神不好,有发蔫、嗜睡、呕吐等症状必须马上送医并通知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