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意外伤害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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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
工
意
外
伤
害
事
故
处
理
办
法
制定版本:A1版共5页制定负责人:唐娟、向往
总经理签字生效日期:制定日期:
1 总则
为规范公司员工意外伤害事故管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意外事故风险,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 定义
本办法中“意外伤害事故”包含以下情况: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意外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受到暴力等意外事故伤害;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的;
(5)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备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不在本办法管理范围内。
4 职责
(1)公司后勤部、人力资源部、医保科、各院行政办组成员工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小组;
(2)公司后勤部主管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事故的调查和事故责任的鉴定,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
(3)人力资源部为事故处理的协调管理机构,负责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等相关事宜的办理;负责受伤员工慰问金的发放;
(4)医保科负责员工工伤保险金的办理;
(5)各院行政办负责员工意外伤害事故的第一时间处理,收集事故档案资料,做好受伤员工本人和家属的安抚工作。
5 处理程序
(1)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必须及时采取救治措施,第一时间报行政办公室,并送伤者前往医院治疗;
(2)涉及治安或交通事故,现场人员须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3)员工就医费用暂由院行政办垫付,待后勤部对事故责任鉴定后,属于公司承担的部分凭有关医药费单据/证明交公司医保科审核后办理报销事宜;属于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在员工工资中扣除;
(4)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员工意外伤害事件的调查工作,于一周之内填写《员
工意外伤害事故报告表》交至院行政办,由院行政办签署意见后转交公司后勤部。
(5)公司后勤部接到《员工意外伤害事故报告表》,需进行登记、调查、形成初步处理意见。涉及工伤事故的,报公司医保科按照工伤事故处理规定执行;不属于工伤事故的,应协助员工所在部门、受伤员工本人及其家属做好善后工作,保障员工权益。
6 事故类别
(1)轻度伤害事故:伤情甚微,造成病休未满一周(含一周),且医疗费用在800 元以下、无需住院治疗的事故。
(2)一般伤害事故:负伤后需要住院治疗,或虽未住院治疗,但病休时间在一周以上一个月内的(含一个月),医疗费用一般在800 元-3000 元。
(3)严重伤害事故:引起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病休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医疗费用在3000 元以上的。
7 慰问金规定
(1)员工受到轻度伤害,给予200-500元慰问金;
(2)员工受到一般伤害,给予500-1000元慰问金;
(3)员工受到严重伤害,给予1000-2000元慰问金。
(4)员工受到意外伤害,同时造成个人财产损失的,另给予300元补贴。
8 处罚规定
(1)造成轻度伤害事故的,视情节对责任人处50-100 元的罚款;
(2)造成一般伤害事故的,视情节对责任人处200-400 元的罚款;
(3)造成严重伤害事故的,视情节对责任人给予停岗学习 3-7 天,并处500-1000 元的罚款;
(4)相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处100-1000 元的罚款,作警告处分,直至开除处理:①对已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未及时上报,或存在隐瞒不报、谎报;②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事故调查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证据和资料的;③对批评、制止违章行为,如实反映事故情况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④发生事故后,未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伤员和财产的;⑤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且情节较为严重的。
员工意外伤害事故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