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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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
组长:孙洪德
副组长:王孔学、刘东升
成员:孟光德、魏春玉、郭宝东、陈汝德
2、医院领导全面负责医院的廉政建设工作。
①领导和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
②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实施。
③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风廉政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制度,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风廉政法规为内容,通过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对党的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意识。
3、党支部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全体领导干部坚持从我做起,既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又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4、医疗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杜绝行业不正之风和树立全新的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水平。廉政工作事关群众和患者的切身利益,并将进一步影响医院发展大局,因此,各科室必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工作,
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结合科室实际,创造性地把党风廉政建设抓紧抓好。
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化
为使廉政教育工作更加规范,推动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入开展,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增强抵制腐败的主动性、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1、廉政教育由各党小组负责组织,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每月至少举行一次。
2、教育内容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部署,以及医疗行业行风建设的有关内容。结合正反面典型座谈讨论,明确任务和要求,增强防腐倡廉的自觉性。
3、教育方式:根据情况可采取集中培训、讲座讨论和个别谈话教育等形式。
4、严格学习纪律。全体党员干部均须参加廉政教育学习,无故不得随意请假,学习时要做好笔记。
5、集中学习培训时,医院党办将安排考勤,半年通报一次考勤情况,考勤结果与年终评先选优挂钩。
6、医院党支部将在年终对全年廉政教育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全院予以公示。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各党小组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学习《党章》,有关党纪、党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模范遵守党的纪律。支部要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规党纪教育,使党员熟知党规党纪的内容,自觉遵守党规党纪,从根本上防止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2 、每位党员应加强思想修养,增强党性,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自觉抵御各种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
3 、全体党员干部在党风和廉政建设中,要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廉洁自律、恪尽职守,以良好的风气推动和促进各项工作。
4 、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公开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 、认真转变工作作风,经常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到及时总结和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正,并作为反面教材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6 、在党员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先进党员的活动,教育党员以他们为榜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7 、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及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认真开好党员及领导
干部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端正党风,做到廉洁从政。
8、严厉杜绝收授“红包”、授受宴请、索要财物等行业不正当行为,净化医疗风气,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严禁参与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党风廉政监督检查考核制度
1、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进行检查、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平时检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检查考核内容与岗位责任相结合,以检查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为主的原则。
2、检查考核的内容
①贯彻落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的情况;②执行廉洁自律和行风建设各项规定的情况;③各科室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制的情况;⑤查处违法乱纪案件的情况;⑥其他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3、检查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平时检查,并根据考核的情况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定期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解决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全年有总结。
4、考核由医院办公室在医院班子的领导下,按照工作部署和考核标准,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对责任追究工作的监督检查。
5、实行群众评议制度,拓宽监督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监督信箱、召开社会监督员和病人陪人座谈会等渠道,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
6、对监督、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汇报,提出追究责任和整改意见和建议。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
1、责任追究范围
①院长党支部书记雷强同志对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对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责任。
②医院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主管的科室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责任追究对象: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
3、责任追究的内容
①对县委、县纪检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不贯彻落实,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不分析研究,没有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没有分解下达责任目标或没有按照“一岗双责”制度组织实施的;
②不注重抓党风廉政建设治本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不研究治理防范措施,不注意改革管理制度机制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
③对本系统的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不重视,对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支持的;
④对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工作不重视,不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的;
⑤不严格按照规定录取职工或选拔任用干部,用人上存在不正之风的。
⑥对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不进行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教育,以致其发生不廉洁问题的。
⑦有下列行为的:违反规定收授“红包”、授受宴请,分解收费项目乱收费,服务态度恶劣等,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
服务承诺制度
为给患者创造温馨、舒适的医疗环境,使患者在医疗中感到便利、舒适、满意、放心,医院郑重作出以下承诺,敬请广大患者和人民群众监督。
1、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凭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