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安排,也是党内监督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和纪律意识,规范干部的行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基本要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是党的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是关键,即对本职工作负责,也对廉政建设负责。
具体来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要求:(一)党委(党组)负总责。
党委(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总责任人,要发挥好“一岗双责”作用,把党委(党组)的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党委(党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和统一指挥,制定相应的纪律规定和责任清单,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建设责任和管理权限。
(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
领导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责任人,要发挥好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践行廉洁自律,带头拒腐防变。
领导干部要加强自身修养,提高廉政意识和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和群众的监督,主动接受组织调查,坚决不得搞违规违纪行为。
(三)机关党委的领导责任。
机关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核心,要发挥好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作用。
机关党委要加强对机关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制定相应的纪律规定和责任制度,建立健全机关纪检监察体系,重点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纪违法问题。
(四)地方党委的领导责任。
地方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责任主体,要发挥好党委的领导作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加强对地方各级党组织的指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地区全范围全过程上取得实效。
地方党委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保障机制,加强对地方干部的监督检查,提高廉政建设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五)党员干部的个人责任。
党员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单位,要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坚守党的纪律规定,不得以个人私利损害集体利益,不得以权谋私利,不得以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损害党的形象和形象。
党风廉政建设五项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五项制度一、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应逐级报告、分级受理。
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负责受理下一级党委(党工委、党组)及本级各机关、部门、单位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
具体工作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
(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上级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和部署情况;2、组织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三项任务以及其他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3、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情况;4、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及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5、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制定及落实的情况;6、提拔使用干部的情况;7、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措施为其有效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的情况;8、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情况;9、责任范围内应该报告的其他事项。
(三)党风廉政建设的综合情况定期于每年底前书面报告,专项工作视情况不定期书面报告,重大问题及时书面或口头报告。
(四)各级党组织不按本制度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不及时报告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情节较重的,取消其评选先进单位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党政第一责任人和直接领导者的纪律责任。
二、党风廉政谈话制度(一)实施党风廉政谈话,要正视问题,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督促、告诫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时纠正不廉洁的行为和履行责任制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落实责任制。
(二)党风廉政谈话原则上按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
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负责对下一级及本级各机关、部门、单位党政第一责任人进行党风廉政谈话,并委托第一责任人对其班子成员进行党风廉政谈话。
党风廉政建设各种制度
第三篇党风廉政建设制度1、党风廉政责任制一、井长、总支书记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者。
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学习集团公司、长平公司文件精神,并努力贯彻执行。
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严格遵守党纪国法,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修养,自重自爱。
四、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
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模范执行规定,做保持廉洁的表率。
五、要保持廉洁,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不公用权利自用化,不敲诈勒索、贪污受贿。
六、不搞权钱交易,不吃请,不请吃。
不得行贿、受贿和索贿。
七、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用户服务,对用户不得蛮理,不得明示或暗示索取用户任何财物,为职工排忧解难。
八、管好人、财、物,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各种不正之风,按正规手续办理一切业务工作,坚决不搞人情关系,保证企业不受损失。
九、婚丧嫁娶,工作调动,乔迁新居时不准大操大办,挥霍浪费,讲排场,比阔气,更不准用公款操办和借机敛财。
十、实行民主监督,总支(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廉政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要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不压制批评,不打击报复。
十一、积极推行井务公开,实行民主监督,每月公布一次。
十二、违犯以上条款的,直接责任者应受到党纪政纪的严肃处理。
2、廉政守则一、学法、懂法、遵法,依法办事,秉公执法,不恂私情,与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二、勤政廉政,克己奉公,不以权谋私,严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正确使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义务,坚持原则,公事公办,不讲情面。
四、认真执行上级纪委规定的廉洁自律各项条款,不得违背。
五、管好人、财、物,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严格按照正规手续办理一切业务工作。
六、按照岗位作业标准开展工作,不超越自己的权限,帐目做到日清月结年盘点。
七、不权钱交易,不行贿索贿和受贿,不假公济私,不营私舞弊。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一、党务公开制度1、党务公开的内容党支部当年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党支部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等;党员党费缴纳情况;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以及在岗履责评议情况;党员受奖惩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先进评比情况;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2、党务公开的时间。
视情况分别按月、季度、半年公开。
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要及时公开。
3、党务公开的形式。
党务公开以固定的公开栏为主要形式,有些党务内容还可采取民情访谈会等辅助形式公开公开栏应设置在便于党员群众观看的醒目地方。
二、政务公开制度1、公开内容:坚持“群众关注什么,就公开什么”,除应保密的内容外,应对上级重大决策和政府工作思路、惠农政策及专项资金使用、公共公益设施建设等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进行公开。
2、公开形式: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采取政务公开栏、政府网站、有线电视、广播、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3、公开时限:公开公示分为常年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
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分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4、公开的场所:在人员流动密集场所设置政务公开栏。
三、财务公开制度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切实做到民主管理和民主理财,特制定财务公开制度。
1、成立财务公开工作小组,由局纪检组长任组长,工会、会计参加。
2、财务公开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
3、设立公开栏,做到“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形式专栏化、公布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项化”。
四、财务公开内容为:(1)经费的预算、结算收支情况。
(2)固定资产及其增减变动情况,创收情况。
(3)修缮项目的预算、结算,设备设施的购置情况。
(4)依法收费的项目、标准,收费依据和实际执行情况。
(5)社会和职工反映的有关经费方面的热点问题。
五、在每年年终要向全局干部汇报一年经费开支情况,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六、办事公开制度1、局机关各科室,凡办理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违反保密工作规定的情况下,依照有关规定向社会或有关部门公布相关内容。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1、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特制定本制度。
2、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党支部领导班子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4、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4)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并组织实施;
(5)履行监督职责,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6)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全文)2024
引言概述:党风廉政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内部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更好地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确保党的事业始终保持正确方向,党中央制定了一系列相关制度。
本文将对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进行详细的介绍和分析。
正文:一、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1.维护党的先进性2.增强党的执政能力3.加强党的自我监督4.提高党的形象和凝聚力5.推动党的事业发展二、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1.坚决反对腐败2.建立廉政机构和规章制度3.加强党风建设4.推进廉洁政府建设5.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三、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制度1.党的纪律检查制度a.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b.纪律审查和问责制度c.党的纪律处分制度2.干部选拔任用制度a.选拔任用干部的评估标准b.建立科学的选拔任用程序c.加强干部培养和轮岗制度3.财务管理制度a.建立健全财务审计制度b.加强财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c.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4.对外交往管理制度a.明确党员和干部对外交往的范围和方式b.建立对外交往审核制度c.加强对外交往行为的监督和反腐败工作5.党内选举管理制度a.制定选举中的纪律要求b.加强候选人资格审查c.建立选举活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四、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路径1.加强法治建设2.加强制度建设3.加强队伍建设4.加强宣传教育5.加强监督检查五、党风廉政建设的保障措施1.加强规则执行力2.健全监督责任制3.加强党风建设宣传4.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能力5.加强党内教育和干部培训总结:通过建立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可以有效地促进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加强自我监督,提高党的形象和凝聚力,推动党的事业发展。
同时,党风廉政建设需要从加强法治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全面推进。
只有加强保障措施,才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实施。
通过这些努力,我们相信党风廉政建设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不断推进,为党和国家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2024年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三篇)
2024年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为了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项目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制定本制度。
1、为了实现与集团公司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要进行明确的责任分工。
2、项目部经理、党支部书记对本单位的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
3、党纪条规学习。
要根据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学习计划。
确保学习内容、时间、人员的三落实。
项目部班子成员要结合当前形势和实际工作,每季至少____学习一次。
项目部保留完整的学习记录。
4、廉政监督。
监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监督内容:领导干部不得收受以下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直接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对项目部的重要事项决策进行监督。
凡项目部的重要事项决策,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____研究决定。
对现场物资采购招投标进行监督。
参与物资采购招标、评标工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杜绝____。
对项目部办公用车、通讯工具、业务招待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文件,制止奢侈浪费现象的发生。
对项目部工程招投标及施工队的使用进行监督。
对项目工程招标,严格执行公司《项目法施工实施细则》中《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
包工队的选用应在公司合格分包队伍____中选用。
2024年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二)一、引言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进入新阶段的背景下,廉政建设工作对于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战略、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工作,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体系,根据我国国情和时代特点,制定本《2024年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二、整体原则1. 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方针,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能力。
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一、学习制度(一)学习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央、区、市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发布的规定、指示、决议等党规党法,通过学习,使每个党员了解上级的有关精神。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天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廉政准则》、和中央、区、市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规定。
二、形式和方法1、组织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班和充分利用上党课、组织生活、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等形式,对党员进行经常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2、召开座谈、专题讨论会,专题演讲会和写心得等,对党员进行专题教育;组织学习先进人物事迹,对党员进行勤廉兼优的先进人物、行进事迹教育。
三、学习要求1、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司法行政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关于反腐倡廉的有关规定,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政治业务素质。
2、遵守学习纪律,自觉参加学习,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有事请假需领导批准。
3、在讨论中要积极发言,拟好发言提纲。
4、在民主生活会中,要积极发言,敢说真话、敢于批评、敢于暴丑。
二、议事制度(一)议事程序残联执行理事会向主席团和县残工委负责日常工作,处理日常事务由理事长召集的理事长工作会议或理事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请残联主席协调残工委成员单位召开会议讨论决定,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批。
(二)议事规则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召开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应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
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决定。
如意见分歧较大,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一般应当暂缓决定。
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作决定。
会议应指定专人作记录,对出席人员、列席人员、缺席人员都应做记录。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五项制度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五项制度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也日益受到重视。
为了切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地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制度。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五项制度。
一、宣传教育制度宣传教育制度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制度之一。
通过宣传教育,可以让广大农民了解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提高执政能力和经济发展水平。
同时,宣传教育也是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
二、监督执纪制度监督执纪制度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另一项重要制度。
这项制度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必须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保持高度的敬业精神和纪律性。
同时,该制度还规定了严格的监督执纪程序和惩戒机制,以确保不法行为及时被发现和处理。
三、公开透明制度公开透明制度是保障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另一项重要制度。
该制度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在决策、预算、招标等方面做到公开、透明和公正。
同时,政府还应该加强与公众的互动沟通,及时解答群众关注的问题,加强社会监督。
四、严格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制度是保障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必要制度。
该制度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加强对公共资源的管理和分配,严格防止各类行业垄断、串通和腐败行为。
同时,政府还应当加强对集体经济、土地使用和资源开发等方面的管理,维护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
五、惩治腐败制度惩治腐败制度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
该制度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必须切实维护党和人民利益,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规定。
同时,如果发现有不法行为,应及时报告,并保持公正。
此外,还应该加强对贪腐分子的惩治,确保不法行为得到及时的处罚。
总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五项制度是保障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各级政府和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这些制度,切实将其贯彻到工作中,为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和社会和谐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孙洪德副组长:王孔学、刘东升成员:孟光德、魏春玉、郭宝东、陈汝德2、医院领导全面负责医院的廉政建设工作。
①领导和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②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实施。
③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风廉政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制度,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风廉政法规为内容,通过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对党的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意识。
3、党支部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全体领导干部坚持从我做起,既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又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4、医疗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杜绝行业不正之风和树立全新的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水平。
廉政工作事关群众和患者的切身利益,并将进一步影响医院发展大局,因此,各科室必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结合科室实际,创造性地把党风廉政建设抓紧抓好。
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化为使廉政教育工作更加规范,推动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入开展,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增强抵制腐败的主动性、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1、廉政教育由各党小组负责组织,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每月至少举行一次。
2、教育内容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部署,以及医疗行业行风建设的有关内容。
结合正反面典型座谈讨论,明确任务和要求,增强防腐倡廉的自觉性。
3、教育方式:根据情况可采取集中培训、讲座讨论和个别谈话教育等形式。
4、严格学习纪律。
全体党员干部均须参加廉政教育学习,无故不得随意请假,学习时要做好笔记。
5、集中学习培训时,医院党办将安排考勤,半年通报一次考勤情况,考勤结果与年终评先选优挂钩。
2024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七篇)
2024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盖德中心小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确保各项决策和部署得到有效执行,实现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依据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1. 学校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2. 学校领导班子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3. 学校领导班子的副职及其他成员,根据各自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4. 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以下领导责任: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党政副职需承担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责任,完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支持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支部学习委员、党政副职需负责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教育。
支部宣传委员、党政副职需负责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
支部纪检委员需承担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
支部组织委员、党政副职需承担按规定选拔任用学校干部的责任,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过错追究制度1. 对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或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应由领导班子承担的事项,若出现问题,将追究领导班子集体的责任。
2. 对由领导班子正职或其他成员决定的事项,或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应由其承担的责任,若出现问题,将追究个人责任。
3. 主管领导对其直接主管的工作,因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而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将追究其直接领导责任。
4. 对应管工作或参与决定的工作,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而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将追究其主管领导的次要领导责任。
5. 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实,或对上级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将追究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的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守则
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为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工作;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第一章党政干部廉洁勤政守则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顾全大局;维护团结;自觉接受监督;敢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认真执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二、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务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防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的政治生活;不私自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三、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有关公共财务管理使用规定;无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和私设帐外资金、“小金库”的行为..四、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工作制度办事;不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利用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及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五、管住、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对涉及他们利害关系的事情应奉公守法、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之谋取利益..六、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在住房、通讯工具及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按规定办事;无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现象..七、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主动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支持、配合执法执纪机关对责任范围内违法违纪问题的查究;无袒护、说情、好人主义现象..八、勤政务实;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行为..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关心群众疾苦;处理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无与民争利、侵害职工利益的行为..同时;每个党员干部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第二章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几项规定为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端正工作态度;完善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作如下规定:一、完善请假制度1、副科级以上干部;所有类别的请假含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因公外出等都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2.副科级以上外出1天必须按规定向县长请假;3天以上含两天须经州局长批准..3、严格审批手续;请假应先填写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不能假前办理手续时;事后应及时补办;对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和违反规定者;按违反劳动纪律严肃处理..二、完善领导干部参加会议制度1、凡是局里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局内各负责人;除特殊情况外;都要按时参加;不得擅自变更参加会议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的;应分别向主管领导请假..2、严肃会议纪律;参加会议人员要在会议召开前五分钟到达会场;参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会议期间不能无故出进和早退;确有急事离会处理;应向有关领导说明情况..三、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工作责任制1、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领导干部;在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做好所分管的工作;要抽出足够的时间下到各室;帮助排忧解难..2、坚持干部值班制度..领导干部要自觉的坚持值班;特别夜间值班时;要定时检查各室的安全情况;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3、建立完善各级领导干部责任连挂制度..局内各室要从各自的工作实际出发;按照任务清楚、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责任制;凡出现职工违法、违纪和工作不认真负责;给单位利益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都要跟负责人建立责任连挂;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四、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在管理岗位上的同志;不论职务高低;对重大事项实行报告制度..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副科级以上干部重大事项向局长、书记报告..3、重大事项包括:婚丧嫁娶、住房装修、迁新居以及其它敏感而又易发生党风廉政问题的有关事项..4、除突发事项或不可预见的事项在发生之后及时报告外;其他事项副科级以上干部应提前5天向领导报告;一般干部应提前3天向主管负责人报告..第三章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责任制一、支部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二、支部书记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同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三、支部委员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四、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划;确定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五、根据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针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六、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七、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开展党性、党风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八、履行监督职能;对党风廉政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九、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廉洁自律和纠正不正之风等项工作;支持监督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章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对支部因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和工作安排不力;造成工作失误负主要责任..二、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负责..负责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教育和监督检查;对本单位发生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的行为负直接领导责任..三、负责召集支委会和以加强党风廉政为内容的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和指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协调班子成员团结;组织有关人员专题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措施;组织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四、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本单位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等案件的查处;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五、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发挥表率作用..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政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六、未尽到上述职责;出现问题时;要在支委会上做检查;并向上级组织写出检查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调查处理..第五章局长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者..二、负责抓好领导班子成员及本单位的党风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对出现严重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案件;负直接领导责任..三、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主持召开办公会;对重大事项、工作的失误和不正之风;负直接领导责任..四、教育和监督本单位行政干部;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负责教育;督促整改..模范执行党章、准则、廉政准则;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带头廉洁勤政..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协助支部做好廉政建设工作..五、未尽到上述责任;出现严重问题时;要向党党支部写出检查报告;并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处理..第六章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一、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对因工作失误、以权谋私所造成的重大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二、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领导干部的党规、党法和政纪、政风教育;出现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案件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调查..要不定期的组织检查分管范围内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强化监督机制;堵塞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漏洞;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对其分管范围内出现的不廉洁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三、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分管范围内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负直接领导责任..四、协助局长定期检查分管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对发现和遇到的矛盾;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解决..五、负责抓好所分管范围内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对因监督检查不力;违反制度、失误造成重大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领导责任..六、贯彻执行党章、准则、廉政准则;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抓好分管范围内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协助党政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七、未尽到上述责任;出现严重问题时;要向党党支部写出检查报告..第七章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一、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二、实施责任追究坚持以下原则: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2、严格执纪;违纪必究..3、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4、教育和惩处相结合..三、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经济处罚;向上级申请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四、局党政领导班子违反工作责任制行为的由本组织或上级组织进行教育或实施责任追究;主要方式包括: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取消评先资格..五、局党政领导班子不认真执行工作责任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取消个人评先资格..1、对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不贯彻落实;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不分析研究;没有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没有分解下达责任目标或没有组织实施的..2、根据有关规定;应该制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而不组织制定或不予督促实施的..3、对收到上级组织批转的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的问题不过问、不核实、不处理;造成重访和再次举报的..4、对不认真执行中央“党内监督五项制度”和省委“四条规定”;或不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5、对无正当理由不召开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6、对不严格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用人存在不正之风的..7、对未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任用干部必备条件的..8、对党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不研究治理防范措施;不按要求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监督、检查和考核的;不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六、领导干部不认真执行工作责任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区别责任;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取消评先资格或相应的经济处罚..1、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按上级的部署和本单位的规划具体布置安排;不贯彻落实的..2、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检查考核;对各项目标和规章制度不督促落实的..3、对不组织召开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不检查自身党风廉政责任制执行情况、不执行廉洁从政规定;不认真开展批评自我批评或纠正存在的问题的..4、对上级批转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不认真处理;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解决、不支持案件查处工作的..5、责任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不积极支持查处;使国家、集体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6、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责任范围内重点岗位人员管理不严;教育不力;致使发生不廉洁行为甚至违法违纪的..七、对不认真执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区分责任;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1、责任范围内发生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事项拒不办理或无正当理由长期拖延的;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的..2、责任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师生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3、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弄虚作假的.. 4、配偶、子女、身边人员、责任范围内重点岗位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知情不报的..5、对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知情不管、知情不报的或者长期失察的..八、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第八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办法为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地工作需要;按照中央确定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量化考核办法..一、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考核由支部书记、局长及党风廉政监督员组成..二、考核实行动态和静态、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结果全局公布;并进行表彰..三、考核采取“听、查、谈、测、试”五字方法;即听汇报、查记录、开座谈会、召集职工群众对领导班子成员责任落实情况测评、对领导干部考试..根据五字考核情况;对领导个人打分..四、考核内容;按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量化考核标准的内容进行考核..。
2024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样本(五篇)
2024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样本为了深入学习和贯彻____重要思想,进一步强化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依法行政、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特制定以下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一、规范学校办学行为1. 严格遵循《教育法》、《教师法》等国家、省、市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执行收费标准,严守收费纪律。
2. 在招生、学籍管理、课程设置、办班、考试、学生转学、作息安排等管理环节中,全面遵循国家、省、市教育法律法规,确保学校开展的各项实验活动均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1. 坚定引导教师树立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弘扬敬业、爱生、团结、奉献的职业精神。
2. 严格执行《教师法》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确保教师行为符合职业道德标准。
3. 倡导廉洁从教,严禁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有偿家教活动,禁止利用学生资源进行经商活动(包括推销教学辅助材料、教具等)。
4. 严格遵守学校公开承诺,坚决执行上级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三、党政干部廉洁从政,树立良好表率党政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代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关键前提,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依据《党章》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对我校党政干部廉洁自律提出以下具体要求:1. 学校大额经费的使用及重要财产的处置,必须经学校党政干部集体决策,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 推行校务、党务公开,深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在经费支出上,严禁未经讨论擅自表态,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管理服务对象索取财物。
3. 禁止借公务活动之机,进行奢侈浪费的餐饮消费。
4. 禁止利用职权,在公务活动中谋取私利。
5. 严禁使用公款进行请客送礼及高消费娱乐活动。
6. 禁止采用不正当手段为个人谋取职位,或在干部选拔、教职工聘用过程中徇私舞弊、收受财物。
7. 加强对家属的管理,严禁利用职权为亲友及身边人员谋取私利。
党风廉建设相关制度
党风廉建设相关制度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和党内监督,进一步保持清正廉洁,端正党风,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等三个责任制清单。
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工作的议事日程,抓好责任制工作的计划制定和任务分解。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必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规,增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观念,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做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三、全体工作人员要加强八小时外自律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
四、不准在各种公务活动中以各种名义和变相形式收受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利用工作之便索取和收受回扣;不准接受各类宴请。
五、不准以各种名义公费娱乐。
六、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时间私自经商办企业,不得从事有固定收入的业余兼职,不准利用自身影响和关系为配偶、子女、亲属经营性活动提供便利。
七、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八、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不得私设“小金库”。
不准利用职权到下属单位或其他企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和借钱借物或无偿占用其财物。
九、全体工作人员在业务工作中,应自觉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规程和本局有关政务公开和承诺制度、公务回避等规定。
不得向当事人索取或变相索取各种报酬或好处。
十、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制度,领导必须带头执行和认真贯彻落实,并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时刻进行对照检查。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为贯彻中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党风建设促进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倡导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贯彻和落实。
三、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四、严格遵守党的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党的秘密、不谋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党的形象。
五、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做好本单位信访件的调查工作,及时反应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协调、疏导工作。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建设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一、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制度1、主要学习《党章》,中央、自治区总队、支队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规定、指示、决议等党规党法,通过学习,使每个党员了解上级的有关精神。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自治区、总队、支队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规定。
二、建立廉政文化建设保障制度1、人员。
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由三大队党支部统一领导和部署,每位党员干部是廉政文化的责任人,广大职工是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
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应充分发挥对廉政文化建设的配合作用。
要做到分工不分家,各个工作人员要有补位意识,全局意识。
2、阵地。
廉政文化建设宣传可利用职工大会、业务会议作为廉政建设的阵地。
3、机制。
建立健全廉政文化建设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考核指标;对为廉政文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者进行奖励。
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效应,以点带面,推动廉政文化建设跨上新台阶。
三、建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1、领导班子成员要起到表率作用,不以权谋私,严格执行上级文件指令,无官僚主义、失职渎职、违反法治纪律情况。
2、禁止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3、不得利用公款构建私房和超标准装修住房和多处占房。
4、工作中严格执行统计法规,做到上报数字准确,无阳奉阴违、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现象。
5、在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受礼金和好处费。
6、加强对配偶、子女和工作人员的教育,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力为亲友及身边的工作人员谋取私利,不准用公款支付其学习培训费用,不准为其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7、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和重大工程项目决定要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8、不准接受可能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准用公款进行吃喝玩乐。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15篇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15篇
1.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
2.建立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加强对干部的管理。
3.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严行追责问责机制。
4.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5.加强廉政建设,完善廉政宣传教育体系,提高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
6.加强思想防线建设,加强思想纯洁性教育,维护党的高度纯洁性。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强化廉政文化建设,推动独立公正的司法体系开展监管。
8.完善反腐败法规,强化立法监督,制定更严格的法规,加大腐败力度。
9.鼓励公众举报腐败行为,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畅通举报渠道。
10.加强干部自我约束,建立廉洁自律机制,实现廉洁自律和民主监督相结合。
11.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强化奖励,加强惩戒,推动纪律和规矩得以执行。
12.形成打腐败的合力,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加强社区监督。
13.制定少官多党、少金多义等制度,增加党内民主建设,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
1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增强全党对廉政建设的认识和重视。
15.加强执纪审查机构建设,严格履行组织纪律审查职责,全面排查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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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4号党风廉政建设相相关制度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督促领导干部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结合本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总则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在新形势下坚持做到“两个务必”,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二、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干部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
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局绩效目标管理考核,与组织稽查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
责任范围一、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知识,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政策法规,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和项目管理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履行监督职责,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严格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组织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
二、党政正职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党委成员的廉洁从政行为负直接领导责任。
切实管好职责范围内的领导干部,认真检查、监督其廉洁从政情况,并对党委成员分管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分解责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议事规则,凡重大事项、干部任用等重要问题,应经集体讨论决定;每年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规定,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教育、管理好家庭成员和身边的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的行为;每年年度前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本人廉洁自律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书面报告。
三、党委其他成员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及其正职的廉洁从政行为负直接领导责任。
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具体指导、督促和检查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提出防范措施。
监督、检查和考核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对应当追究责任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和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并组织和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规定。
教育、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的行为;每年年度前将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本人廉洁自律情况向局党委报告。
四、科室正职对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所属人员的廉洁从政行为负直接领导责任。
加强重点业务部位的监控,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向项目单位索、拿、卡、要、参,特别要加强项目申报、建设、监督等环节的廉政监督。
关注党员、干部的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引导党员、干部和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规定,教育、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每年年度前将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本人廉洁自律情况向局党委报告。
责任内容一、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
二、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三、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
四、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五、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六、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七、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八、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九、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十、甘当公仆,不向项目单位吃拿卡要报。
责任考核一、局党委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
考核可与领导班子考核、年度经营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也可以组织专门考核。
二、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按照以下程序实施:听取被考核部门的汇报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的述廉报告;被考核部门及其成员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听取党内外职工的意见;查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资料;进行综合评定后,通报考核结果;向被考核部门及其成员提出整改意见。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的考核结果,归入干部档案,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责任追究一、局领导的责任追究由上级有关部门负责。
科室领导的责任追究由局党委负责。
党纪处分由局组织部门具体负责。
责令辞职或免职由人事政工科具体负责。
需给予纪律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的,由纪检部门按法律程序办。
二、责任追究的主体是各部门领导。
凡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管辖范围内,廉政工作不落实,制度不建全,管理不到位,出现严重不正之风或腐败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一、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新修订的《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规定有关规定,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讨论。
二、定期组织收看反腐倡廉警示片。
利用反面教材,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在思想上筑起一道反腐倡廉的钢铁长城。
三、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原则,认真落实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五个不许”的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利谋取私利,落实中央提出的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做到干干净净为官、明明白白做人,树立清廉统计新形象。
五、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决不许有案不报或有案不查的现象,更不允许打击报复举报人。
六、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意识。
所有党员应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列入绩效考核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并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的依据。
二是完善制度。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总体要求,针对薄弱环节,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三是加强监督。
每个党员干部要经常性对照检查一次执行廉政建设制度的情况,并作为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的必谈内容。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或由于工作不负责任而不履行职责造成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为监督检查科室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根据上级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各科室负责人报告内容: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个人分工及职责范围。
2、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3、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
4、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对家庭成员进行教育管理情况以及当年应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
5、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对报告工作的要求:1、各科室负责人应将本科室上半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写出书局面报告,年终写出年度专题报告,分别在7月15日和12月15日前报市局党委、纪检室。
2、各科室负责人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一同报局纪检室。
3、对不按期或不如实报告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为深入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原则:谈话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谈话对象:局管领导干部和局机关的工作人员;经查处并给予纪律处分的党政干部;需要谈话的其它党员、干部。
三、谈话形式及内容:任职谈话、询问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处分后谈话。
1、任职谈话。
新提任和交流的局管领导干部,由局纪委领导对其进行廉洁从政教育,提出廉洁从政要求。
任职谈话采取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两种方式。
谈话内容包括:任职后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模范践行党的宗旨;要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增强“一岗双责”意识,抓好分管工作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对象结合新的工作岗位实际,就廉洁从政作出表态、承诺。
2、询问谈话。
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当面谈话询问,要求说明情况,澄清事实。
询问谈话采取个别谈话方式。
谈话内容包话:指出信访或群众反映的问题;谈话对象就反映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3、提醒谈话。
一是发现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存在一般性问题,情节轻微的,直接找本人谈话,进行警示教育;二是发现某个科室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与负责人谈话,对其进行提醒、告诫或批评教育;三是对可能出现某些不廉洁行为的问题,通过打招呼、敲警钟等形式,做到防患于未然;四是对临近退休的领导干部进行提示式谈话,要求站好最后一班岗,保持晚节。
提醒谈话一般个别进行。
对普遍性问题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可以采取会议提醒或集体谈话提醒的方式。
谈话内容包括:指出群众对谈话对象的一些不良反映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廉政警示和提醒,重申有关纪律规定,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要求,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及廉洁自律意识;纪检监察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提醒谈话的其它问题。
4、诫勉谈话。
主要是对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群众有反映,或已出现轻微违纪行为,但不构成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所进行的警示性谈话。
诫勉谈话采取个别谈话方式。
谈话内容包括:指出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听取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对谈话对象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对象必须写出深刻检查,并在限期内改正。
5、处分后谈话。
主要是为使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认清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真心接受组织处分,并决心改正错误所进行的再教育。
以及在解除处分前,对其在受处分期间的表现给予评价,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希望和要求。
处分后谈话采取个别谈话方式。
谈话内容包括:指出所犯错误的性质和程度,分析原因,认清危害,帮助认识错误,提出改正要求;要求受处分的党员干部树立改正错误的信心,消除顾虑,振奋精神努力工作。
四、具体要求1、谈话在局党委领导下,由局纪委具体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