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部检查奖惩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项目内部检查奖惩制度
编制本制度目的:为了加强项目部的内部管理,规范项目员工的管理行为,优质、高效地实现项目部质量、安全环保、进度、文明施工等各项目标,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项目部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制定本制度,项目部有关部门及人员应严格遵照执行。1、依据国家及地方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及地方行业标准、规定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的项目工程管理工作。(一)、安全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谁主管,谁负责,谁就是直接责任人”的原则。
安全管理是整个现场正常运行的保障,要求现场管理人员必须重视安全管理,逐一排查安全隐患。管理人员对于现场安全隐患不予重视的,将对主要责任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双重处罚。
1.要求在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①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勒令不佩戴安全帽者退出作业现场。
②安全检查时如发现不戴安全帽的现象发生,处以50元每人/每次罚款。
2.高空、临边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
①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勒令不佩戴安全带者退出作业现场。
②安全检查时如发现不戴安全带的现象发生,处以50元每人/每次罚款。
3.要求施工工作面必须设置、安全通道、安全防护、临边防护措施以确保作业人员作业安全。对于无安全通道、安全防护、临边防护的工作面向建设、监理单位申报验收的,建设、监理单位将不予以验收。
①如存在无安全通道、安全防护、临边防护的现象发生,每发现一次对拒绝实施者予以1000元处罚;②如存在无安全通道、安全防护、临边防护的现象发生,将对安全员处以200元每次的处罚。
4.要求安全负责人参加每周现场安全专项检查,并负责记录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安全隐患。
①安全负责人不参加工地安全检查的,将在项目内部通报,并建议更换不称职安全负责人;②对于查出问题不能在限定日期内落实安全隐患的将对安全员处以100元每次的处罚并向各岗位通报。
5.要求每日派人清扫卫生责任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卫生。
①经检查卫生责任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卫生无人清扫、设置杂乱的,每次处以200元处罚。
②责任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卫生无人清扫、设置杂乱的对安全负责人处以100元处罚。
6.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必须按方案施工。
①如存在不按方案施工、加固不到位的现象发生,建设、监理单位将
不予以验收。
②如存在不按方案施工、加固不到位的现象发生每次对施工部及安全负责人处以200元处罚。
7.要求外围脚手架、安全平网、立网硬防护及挡板与现场施工同步进行。
①存在外脚手架、安全平网、立网、硬防护及挡板搭设不及时的,每次发现予以作业班组200 --500元处罚。
②存在外脚手架、安全平网、立网、硬防护及挡板搭设不规范的,每次发现予以安全员200元处罚。
8.要求落实三级安全教育,施工前进行专项安全交底。
①发现无三级教育、安全交底施工的处以停工处罚。
②发现无三级教育、安全交底施工的每次处罚安全负责人200元罚款。9.要求定期检查机械设备使用安全。
①发现无安全检测记录的,每次发现处以200元罚款。
②发现无安全检测记录的,每次发现对安全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安全负责人对拒不整改的作业班组,有权强制停工整改,每次予以作业班组100—500元罚款。
10.要求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①发现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勒令退出现场,通报项目部。
②发现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对安全负责人处以500元/次的处罚。
③安全负责人必须持证上岗。安全协管员由各作业班组长或副组长组成,并配置明显安全标志标示。
11.要求专职安全员对于重要工序、重要部位、起重设备等相关须安全旁站的部位必须进行安全现场指挥。如须安全旁站部位无专职安全员现场指挥,将对安全员处以100元每次的处罚并向项目部通报。
12.严格管理用电制度。
①要求现场所用配电箱、用电设备符合现行规定。对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现行规定设备的通报项目部并对安全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
②现场用电机具要求使用电缆敷设,老化、遭施工破损的线缆要求及时更换,严禁现场使用花线替代。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通报项目部并对安全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③严禁现场乱拉乱扯用电。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
(二)、质量制度:质量管理涉及交工质量实体,施工质量管理尤为重要。
1.要求所有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必须通过施工自检后报建设、监理单位申报验收。
①发现未经验收、私自施工的通报项目部,私自施工部位不计入工程量。
②发现未经验收、私自施工的处罚质量负责人一次100元。
2.要求按照建设、监理单位限定日期内完善各项质量整改。
①限定日期内未落实质量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不予进行后续质量验收。
②限定日期内未落实质量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质量负责人处以300元处罚。
3.要求严格控制进场材料质量。
①进场材料规格、品牌与设计不符的严禁用于现场施工,对直接责任人予以500 元处罚,并必须坚决予以退场处理。
②每次发现进场材料未经质量负责人检验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300元处罚。
4.要求严格按图施工。
①不执行按图施工的,必须进行返工处理,造成施工损失的,由施工单位承担。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制度和“混凝土浇筑令”制度,上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检查人员检查后作好记录,合格后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②每次发现不执行按图施工的,对造成质量问题的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并通报各班组,各岗位。
5.要求执行样板先行制度。
①不执行样板先行制度,造成施工错误或施工损失的,由施工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