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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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发挥学生党建工作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引领作用

如何发挥学生党建工作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引领作用

如何发挥学生党建工作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引领作用作者:王雯来源:《当代旅游》2018年第07期摘要:中共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我国教育的根本目标是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所以广大教育工作者必须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改革和完善学生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出学生党建工作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引领作用。

本文主要分析和探索了如何发挥学生党建工作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引领作用。

关键词:学生党建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引领作用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

《标准》共设置了组织领导、教育培养、发展党员、党员管理、作用发挥和条件保障6个一级指标,涵盖了党建工作的主要方面。

从而看出学生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是紧密相连的,学生党建工作能够充分调动学生党员的政治热情,帮助他们全面了解自身的不足之处,促使他们成为高素质和高水平的接班人。

其次,通过对党员同志的培养教育,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确保党员同志在学生中的引领作用,促进和带动学生的全面发展,推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另一方面,通过深入的思想政治教育能够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工作,对党建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能提升学生党建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一、学生党建工作与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联系思想政治教育是学生党建的重要内容,因为党的建设包括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等多种内容,所以从实质上来说学生党建涵盖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并且学生党建的任务就是为学生指明正确的政治方向,促进学生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这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任务,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也充分体现了学生党建的各项工作方式,学生党员发展的过程实质上就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种形式,如社会实践等活动形式都是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另外一直以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重点就是学生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这个时期也是学生塑造自身品格和确立政治信仰的关键阶段,只有积极加强学生党建工作,才能引导学生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三观观念,同时在日常学习和工作过程中,学生党员也能起到良好的榜样作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

九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推动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合格、贯彻落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合格、共产党员行为和作风合格、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合格(以下简称“四个合格”)的目标要求,推进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法规,结合高等学校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组织领导1.领导体制学生党建工作体系健全,责任明晰。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党建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学生工作(研究生工作)、宣传、共青团、党校、教务、人事等部门协同配合,院(系)党组织负责实施、学生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学生党建工作格局。

学校党委对本校学生党建工作负主体责任,学校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党委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其他党委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部门和联系院(系)学生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院(系)党组织对院(系)学生党建工作负主体责任,院(系)党组织书记负主要领导责任,副书记负直接领导责任。

2.工作机制校、院(系)党组织将学生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党组织书记抓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学校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学生党建工作,院(系)党组织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学生党建工作,学生党建工作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建立校、院(系)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指导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

切实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

坚持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形成学生党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3.学生党支部设置按照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活动的原则,在按年级或院(系)设置学生党支部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课题组和学生公寓、社区、社团组织等建立党组织,探索学生党建工作向最活跃、最具创新能力的组织拓展,扩大党的覆盖面,做到哪里有学生党员哪里就有学生党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工作实施方案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为认真落实《陕西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上级文件的精神要求,结合创先争优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认真查摆我院学生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仔细思考各类问题存在的根源,在调查研究和认真梳理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我院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1.通过制定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学院学生党建工作。

2.探索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模式,增强学生党员党性意识,提高学生党员组织纪律观念。

3.积极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学生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二、主要工作1.完善大学生党建制度体系(1)教育培训制度。

充分发挥学校、学院、网络三级党校在发展学生党员工作中的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切实加强大学生入党前、入党时和入党后的教育,实现大学生党员组织入党和思想入党的统一。

以实施新党员培训工程为切入点,认真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大学生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新党员在入党后一年内参加集中培训不少于24学时。

重视教育培训的实践环节,组织大学生党员广泛参加自我管理、志愿服务、社会调查等活动,使他们在实践中磨炼意志品质、提高党性修养。

(2)培养考察制度。

建立健全与申请人第一次谈话、审批前谈话、联系人定期考察、积极分子定期汇报思想、党员联系班级等制度。

(3)正常退出制度。

建立健全大学生党员队伍的自我纯洁机制,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党员,疏通党员“出口”,保持大学生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对表现较差、动机不纯,不适宜继续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应及时调整出去。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不思进取、先进性不突出、群众不满意的,应及时提出警告或延长预备期;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遵守党的纪律的,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对不履行党员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党员,应及时召开大会讨论决定劝其退党。

(4)监督检查制度。

坚持和完善共青团推优、群众座谈会、发展党员公示、发展党员票决等制度。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10.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符合上级规定和要求,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培养措施得力,培养方向明确,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补充,加强分类指导。
15
没有建立后备干部队伍的,扣5分;缺乏培养措施的,扣2-5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 估 内 容
分值
评பைடு நூலகம்及计分办法
(2)
组织
机构

干部队伍建设
干部
队伍
建设
2—3
11.按照大规模培训干部要求,制定了干部培训五年计划,重视、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完成调训任务,每年举办校内中层干部培训班。干部培训经费有保障。
25
未采取措施推进“三进”工作的,扣3—5分;思想政治理论课(含形势政策课)课程设置不规范的,扣3—5分;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经费、师资和学时未得到落实的,扣3-5分;教材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扣3-5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不高、学生意见较大的,扣3-5分
校园
文化
建设
4—2
27.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大力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积极开展和谐校园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培养学生廉洁意识。师生员工校园业余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校园文化氛围浓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有专门的机构和师资,心理咨询活动开展正常。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丰富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和方式,效果良好。加强校园文化阵地和宣传舆论阵地的建设和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形成了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校园环境和氛围。注重对外宣传,积极扩大社会影响。师生思想政治状况良好,精神面貌积极向上。
按优、良、一般、较差四类计结果
全面检查,综合评定
(2)
组织
机构

队伍建设
组织
机构

【党建标准】学校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

【党建标准】学校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

学校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一、总则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及中央和省、市、县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范围包括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民办中小学、民办培训机构党组织。

成人高等教育学校、幼儿园党组织参照执行。

二、党的组织设置3.基本设置形式:中小学校党组织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原则上,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达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

4.公办中小学校党组织设置: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中小学校,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学校或偏远地区的农村学校(教学点),可就近就便与其他学校建立联合党组织,也可挂靠乡镇、村(社区)党组织。

5.民办学校党组织设置: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民办学校,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采取联合组建、挂靠组建、派入党员教师单独组建等形式建立党组织。

6.其它类型党组织设置: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按离退休人员原所在工作单位隶属关系或便于活动开展的原则设置。

7.隶属关系:中小学校(含民办培训机构)党组织关系暂实行属地管理,待成立县委教育工作部门后统一划转。

8.设置调整:每学年对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9.纪检机构:学校党总支委员会、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10.群团组织:学校党组织领导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班子队伍建设11.班子职数:中小学校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员数不足7人的,可只设书记1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

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

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

基本标准检查指标
• • • • • • • 6.安全稳定工作 75分 6-1党委领导与工作体系建设 15分 6-2国家安全与保密工作 10分 6-3维护稳定工作 10分 6-4安全教育、管理与防范工作 15分 6-5基础建设与条件保障 15分 6-6突发事件处置与信息工作 10分
基本标准检查指标
根据中央有关精神,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早在1994年就开展
了“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普通高等学校”的评选工作,
这是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加强和改进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 重大举措。通过十几年来的评估和建设,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对于推进北京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委
教育工委这次下发的《基本标准》是在总结北京高校党建和思 想政治工作基本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集中体现了中央和市委 对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要求,反映了高校党建和思 想政治工作的客观工作要求和规律,对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 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基本标准检查指标
• • • • 3.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 150分 3-1党委领导和指导 30分 3-2党内民主建设 25分 3-3院(系)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建设与 作用 30分 • 3-4党员教育管理保障服务 30分 • 3-5发展党员工作 25分 • 3-6党校建设 10分
基本标准检查指标
• • • • • • • • • • • 4.反腐倡廉建设 90分 4-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0分 4-2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5分 4-3预防工作 30分 4-4信访和案件查处 15分 5.宣传思想工作 150分 5-1理论学习和教育工作 20分 5-2宣传文化工作 20分 5-3教职工思想工作 30分 5-4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0分 5-5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 30分

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相关资料。
1、没有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扣0.5分;
2、其它问题,扣0.5分,总扣分不超过1分。
10、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分
建立校、院(系)两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
校、院(系)两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及相关资料。
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
廉政文化活动和教育情况。
1、未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扣0.5分;
2、其它问题,扣0.5分,总扣分不超过1分。
二、
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
14分
2-1
机构建设1分
13、党委、纪委工作机构设置1分
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制度健全、人员配备齐全
党委、纪委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1、机构不健全、人员未配齐的扣0.5分;
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并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具体制度,做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干部工作相关制度、干部调整情况以及干部库的建设。
1、干部选拔任用的具体制度不健全扣0.5分;
2、如还存在其它问题,每个问题扣0.5分,总扣分不超过2分。
19、干部教育培训工作2分
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培训规划,建立培训工作制度。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不健全的扣0.5分;
2、其它问题,扣0.5分,总扣分不超过1分。
11、重点岗位风险防范工作1分
学校招生、基建和大宗物资采购等建立了重点岗位风险防范措施
开展重点岗位风险防范排查等相关材料。
1、未建立风险防范举措的扣0.5分;
2、其它问题,扣0.5分,总扣分不超过1分。
12、廉政文化建设1分


江西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指标体系

江西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指标体系
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
廉政文化活动和教育情况。
1、未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扣0.5分;
2、其它问题,扣0.5分,总扣分不超过1分。
二、
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
14分
2-1
机构建设1分
13、党委、纪委工作机构设置1分
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制度健全、人员配备齐全
党委、纪委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1、机构不健全、人员未配齐的扣0.5分;
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相关资料。
1、没有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扣0.5分;
2、其它问题,扣0.5分,总扣分不超过1分。
10、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分
建立校、院(系)两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
校、院(系)两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及相关资料。
1、党校组织机构不健全扣0.5分;
2、其它问题,扣0.5分,总扣分不超过1分。
15、党校师资队伍建设1分
建设了有一支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
教师队伍相关资料。
1、党校教师队伍不稳定扣0.5分;
2、其它问题,扣0.5分,总扣分不超过1分。
16、有教学设施和经费保证1分
教学设施齐全、经费有保证
教学设施、经费投入情况。
2、如还存在其它问题,每个问题扣0.5分,总扣分不超过2分。
1-2
组织
建设
4分
3、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2分
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等党政议事规则健全;党政领导分工明确合理。
1、五年来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等会议记录以及党政领导分工情况;
2、《关于进一步促进党内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实施意见》(赣教党字[2012]47号)落实情况。
1、五年来干部教育培训及建库情况。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知识问答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知识问答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知识问答一、《标准》出台相关政策的背景是什么?重要意义是什么?做好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对于加强党对高校的纪检,加强和不断改进高校党的建设,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可靠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发展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

出台《标准》是全面贯彻落实2021年全国思想政治工作精神的政治要求,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向高校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是落实部党组“四个合格”目标要求的一项制度建设安排,也是加强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解决学生党建突出问题的内在要求。

二、《标准》编制的据此是什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公开谴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管理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中央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准则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规定,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请示报告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发展高校学生党员加强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特别是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政治工作的意见》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普通高等学校一般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三、《标准》编制的原则是什么?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把全面学习型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全过程,把农村基层加强学生党建工作作为高校落实“四个合格”目标要求、落实明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

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思想建党。

强化党的领导,完善责任体系,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穿党员培养、发展、教育、管理和产品与服务的全过程。

三是坚持问题着力点、质量建党。

以切实解决高校学生工作存在的问题为导向,把“四个合格”目标要求精细化、定量化、具体化,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党建切实提升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品质。

四是坚持继承发展、改革创新。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_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党建党委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_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党建党委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_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党建党委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普通高等学校的领导,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各类人才培养的需要,提高办学的质量和效益,现按照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普通高等学校实际,制定《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

一、党委对学校工作的领导第一条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坚持把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

第二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切实领导学校的改革与发展。

改革思路清晰,奋斗目标明确,有切实可行的改革和发展规划。

主动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第三条不断深化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建立了精干、高效的机构,运行机制有利于加强教师队伍、党政管理队伍和职工队伍建设,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稳定骨干和有效地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在提高教师队伍、党政管理队伍和职工队伍政治、业务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等方面有新的进展。

第四条能够驾驭复杂形势和正确处理突发事件,努力维护学校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二、领导班子建设第五条重视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

按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审议工作,选举学校党委领导班子。

党政领导成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较高,年龄、知识、专业结构合理。

第六条重视领导班子思想理论建设。

认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有计划,有考勤,效果好。

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理论培训。

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不断提高领导成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

宁波大学学生党建工作实施细则

宁波大学学生党建工作实施细则

宁大党〔2011〕24号宁波大学学生党建工作实施细则加强学生党建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需要。

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学生党建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宁大党〔2010〕28号),制订本细则。

第一章学生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一、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校党委组织部、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纪委办公室、团委、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专题调研学生党员发挥作用的情况,了解和掌握学校学生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生党建工作的文件精神、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我校学生党建工作规划和措施;加强对学院党委(党总支部)学生党建工作的指导,布置、督促、检查全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等。

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学生党建工作的决定,负责对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主要承办学生党员信息库的日常维护、学生党建数据的统计、部分学生党建材料的审批等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学生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定期开展新时期学生党建工作理论与实践研究,不断完善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单项考核体系.校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纪委办公室、团委、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围绕学生党建的中心任务和工作要求,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积极配合党委组织部开展学生党建工作。

学校党校指导各学院分党校开展学生党建培训活动。

三、学院党委(党总支部)学院党委(党总支部)负责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学生党建工作的决定,负责学生党建工作的具体开展,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宣传教育,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方针发展学生党员,抓好学生党员队伍和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试行)

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试行)
党政班子换届及调整不及时,扣分;班子不齐或结构不合理,扣分;校级后备干部与现班子职数未达到﹕的,扣分;后备干部培养管理不力,扣分
干部队伍建设分
2-3-1[]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并落实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具体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做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制度不健全,扣分;执行不好,扣分;有违反《条例》选拔任用现象的,扣分
1-2-6[]重视和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
校园网基础平台未建立,扣分;对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改善教学科研条件和提高管理水平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扣分
稳定工作

1-3-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信息网络健全,报送及时准确。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无目标责任制,扣分;发生迟报、漏报事件,扣分;处置突发事件不当,扣分
未制定教师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扣分;主干学科专业中缺少知名学科带头人,队伍结构不合理,扣分;岁以下青年教师中研究生学历比例低于,扣分
1-2-4[]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办学条件逐年改善,学校结构、规模、质量、效益协调发展,努力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
岁以下教授、副教授中每学年为本科生授课低于规定比例要求,扣分;学费收入用于四项教学经费(本专科业务费、教学差旅费、体育维修费、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比例低于,扣分;生均四项教学经费增长近三年出现负增长,扣分;无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扣分;无教学质量监控制度或执行不严格,扣分;其它酌情扣分
议事规则不健全或执行不力,扣分;存在不协调、不团结或违反组织纪律等严重问题,扣分
2-2-2[]党委重视党政班子换届和调整工作,纳入党委议事日程,提前一年向上级提出合适人选;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齐备,成员的年龄、知识、专业、性别及其它结构合理;按照上级要求校级后备干部数量充足,各种结构合理,培养措施落实,管理到位。

学校党建工作纲要

学校党建工作纲要

学校党建工作纲要一、背景介绍随着时代的发展,学校党建工作纲要成为高校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建设不仅关系到党员的政治素质提高,更关系到学校的发展和稳定。

二、党的基本要求党的基本要求体现了共产党员的政治敏感性,正确的党员意识是高校党建工作纲要的基础。

1. 忠诚于党,坚决维护党中央的决策部署;2. 紧密联系群众,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问题;3. 扎实工作,认真履行党员的责任和义务;4. 艰苦创业,勇于开展创新实践。

三、学校党组织建设学校党组织建设是学校党建工作纲要的核心内容,良好的党组织是高校发展的保证。

1. 完善组织体系,建立健全的党委领导机构;2. 加强党建工作的制度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3. 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党群关系;4. 对党员干部进行培训和管理,提高党员的素质和能力。

四、党员队伍建设党员队伍是学校党建工作纲要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1. 加强入党管理,选拔优秀学生积极分子;2.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的业务水平;3. 强化党员活动,增强党员团结和凝聚力;4. 培养党员的创新精神,激励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党风廉政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是学校党建工作纲要的重要内容,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证。

1. 加强党内监督,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2. 严格党员干部的纪律与规矩,提高廉政意识;3.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引导党员的正确行为;4. 建立健全的问责制度,严格追究违纪违法责任。

六、党建与教育教学工作党建与教育教学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党建工作纲要要求党员教师起到带头作用。

1. 加强党员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能力;2. 强化教育教学的党建意识,推动教育教学工作创新;3. 制定完善的教师管理制度,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4. 加强师德建设,培养合格的世纪优秀人才。

党建与学术研究工作紧密结合,党员学者要积极为学术事业发展和国家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高校学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南(修

高校学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南(修

2.4坚持联 系服务群众 制度
主要指标观测点
指标类型
2.1.1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上
级党组织决议指示、发展党员、进行党内选举、
表彰和处分党员、听取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以及
A
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2.1.2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对党支
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根据需要随
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
2.6.1对不经常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期交纳党费、不 认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党员意识和党的意识 淡化、先锋作用发挥不好的党员,及时进行提醒和帮 助。
2.6.2党员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正视 、深刻剖析、主动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对同志的 缺点错误应当敢于指出,帮助改进,让咬耳扯袖、 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2.7.1以学校为单位,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 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 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 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 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一级指标
5.档案齐 全
6.作用突 出
二级指标
5.1规范党 员信息 台账
5.2规范组 织生活 台账
5.3规范联 系服务群众 台账 5.4规范党 费收缴使用 台账
6.1支部战 斗堡垒作用
充分发挥
主要指标观测点
指标类型
5.1.1建立党支部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
、发展对象名册,认真填写,及时更新,规范使
6.1.3积极实施“校园先锋工程”,组织党员开展
6.1支部战 “一访二联三谈”和“亮身份树形象作贡献”活动
斗堡垒作用 ,创建“校园先锋岗”。在引领优良班风、校风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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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推动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合格、贯彻落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合格、共产党员行为和作风合格、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合格(以下简称“四个合格”)的目标要求,推进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法规,结合高等学校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组织领导1.领导体制学生党建工作体系健全,责任明晰。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党建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学生工作(研究生工作)、宣传、共青团、党校、教务、人事等部门协同配合,院(系)党组织负责实施、学生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学生党建工作格局。

学校党委对本校学生党建工作负主体责任,学校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党委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其他党委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部门和联系院(系)学生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院(系)党组织对院(系)学生党建工作负主体责任,院(系)党组织书记负主要领导责任,副书记负直接领导责任。

2.工作机制校、院(系)党组织将学生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党组织书记抓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学校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学生党建工作,院(系)党组织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学生党建工作,学生党建工作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建立校、院(系)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指导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

切实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

坚持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形成学生党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3.学生党支部设置按照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活动的原则,在按年级或院(系)设置学生党支部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课题组和学生公寓、社区、社团组织等建立党组织,探索学生党建工作向最活跃、最具创新能力的组织拓展,扩大党的覆盖面,做到哪里有学生党员哪里就有学生党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

学生党支部委员会任期根据支部设置方式设定为两年或三年,坚持按期换届。

合理控制学生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一般在30人以内。

建强学生党支部,充实支部工作力量,创新支部工作方法,保障支部工作条件。

整顿软弱涣散学生党支部,每年进行摸底排查,对支委不强、长期不开展组织生活、不发挥作用的,限期整顿转化。

4.学生党建工作队伍建设统筹院(系)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组织员、辅导员和班主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共青团干部等队伍建设。

按照守信念、重品行、有本领、敢担当、讲奉献的要求,选优配强学生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专兼职组织员。

注重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

学生党建工作队伍教育培训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定期开展专题培训,特别是根据支部换届情况加强党支部书记、支委的党务知识培训。

推动学生党建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落实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办法和保障激励机制,实行职务(职称)评审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

落实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不低于全校师生人数的1%的要求,确保学生党建工作力量配置,每个院(系)至少配备1-2名专职组织员,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

二、教育培养5.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程序规范,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入党申请人谈话,指派培养联系人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思想状况。

在入党申请人中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的程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学习、开展集中培训,并定期向党组织进行书面或口头思想汇报。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院(系)党组织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作一次培养状况分析。

6.发展对象培养严格落实入党积极分子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要求,党支部书记、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和组织员都要承担起培养教育的责任。

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

为每一名发展对象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介绍人认真履行责任。

健全落实发展对象谈心谈话和政治审查制度。

对发展对象应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培训突出思想入党和政治引领,并结合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进行党情国情教育。

发展对象要定期向党组织进行书面思想汇报。

7.预备党员教育院(系)党组织及时将学校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并认真做好预备期的培养考察记录。

院(系)党组织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系统教育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预备期的思想政治表现、个人党性分析和学习工作情况。

严格执行预备党员转正的组织程序和要求。

8.党员继续教育党员继续教育结合本(专)科生、研究生等不同类型学生的特点,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

以增强党性与党员意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目标,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组织党员学党章党规、学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组织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和党的历史、优良传统教育,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组织开展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主题教育。

开展学生党员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党员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党员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个学时。

认真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增强。

9.党员教育方式载体针对本(专)科生、研究生等不同类型学生的特点,构建以校、院党校为主体、基层组织专题学习为重点、网络学习教育为辅助、主题教育实践为支撑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学生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

学校党校紧紧围绕校党委关于加强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部署,紧密结合大学生思想实际,合理设置教学方案,科学制订培训计划,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学生头脑,增强党校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

运用学生互动社区、主题教育网站和“两微一端”等网络新媒体,创建网上党建园地、网上党校等党员教育平台,确保外出实习、毕业班求职学生党员等流动党员正常接受教育。

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和院(系)党组织书记、院长每学期至少给学生党员讲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

以重大节庆日、重要活动、重要节点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

重视教育培训实践环节,组织大学生党员广泛参加自我管理、志愿服务、社会调查、承诺践诺等活动。

三、发展党员10.发展原则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各项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注重发展边疆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党员,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给予倾斜政策。

制定年度发展工作计划,在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年度发展计划控制数内发展党员。

11.发展程序认真落实培养、预审、公示、谈话、审批和接收、转正等程序及要求。

支部大会程序规范,参会人数符合要求,党组织评定意见严谨规范、填写及时。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庄严、庄重。

校、院(系)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及时讨论审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党委审批必须集体讨论、逐一表决。

学生党员的档案材料建档规范、齐备,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等材料填写认真、规范。

12.发展质量强化发展质量,严把发展关口,严格政治审查,深入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认识是否深刻,是否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是否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是否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确保政治合格。

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全面考察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具体标准,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党员发展的唯一条件。

四、党员管理13.党内组织生活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强,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坚持不懈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

组织生活规范,有实质性内容,能有针对性地解决学生党员的实际问题。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

“三会一课”结合学生特点,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会前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做到坦诚相见,交流思想和意见。

坚持民主评议制度,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与党性分析评议活动规范有序,党内政治生态良好。

院(系)党组织要加强对学生党支部党内组织生活的指导和引导,确保党内组织生活有序开展。

14.党员日常管理党员组织隶属关系明晰,每一名学生党员都能纳入党的基层组织管理之中。

严格执行学生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规定,档案材料审查严格,接转组织关系及时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有效衔接。

严格落实流动党员和出国境党员管理实施办法,建立流动党员管理信息库与管理台账,规范滞留学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学生党员基本信息统计工作严谨规范,及时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妥善做好“失联党员”“口袋党员”的联系查找和组织关系接转。

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教育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党员。

15.党员权利保障坚持以人为本,从政治、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学生党员,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与帮扶机制。

搭建务实管用、灵活多样、特色鲜明的服务学生党员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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