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_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党建党委
【党建标准】学校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
学校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一、总则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及中央和省、市、县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范围包括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民办中小学、民办培训机构党组织。
成人高等教育学校、幼儿园党组织参照执行。
二、党的组织设置3.基本设置形式:中小学校党组织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原则上,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达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
4.公办中小学校党组织设置: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中小学校,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学校或偏远地区的农村学校(教学点),可就近就便与其他学校建立联合党组织,也可挂靠乡镇、村(社区)党组织。
5.民办学校党组织设置: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民办学校,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采取联合组建、挂靠组建、派入党员教师单独组建等形式建立党组织。
6.其它类型党组织设置: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按离退休人员原所在工作单位隶属关系或便于活动开展的原则设置。
7.隶属关系:中小学校(含民办培训机构)党组织关系暂实行属地管理,待成立县委教育工作部门后统一划转。
8.设置调整:每学年对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9.纪检机构:学校党总支委员会、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10.群团组织:学校党组织领导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班子队伍建设11.班子职数:中小学校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员数不足7人的,可只设书记1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
学院党委制度
学院党委工作制度中国共产党国际学院委员会是学院的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为了逐步实现党委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工作程序的规范化,不断提高党委的工作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院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院党建工作基本标准》和《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党委办事制度(一)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凡属学院重大问题的决策,都必须经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党委集体领导,不能个人说了算。
如有紧急事项不能及时召开党委会,可由党委正、副书记会同正、副院长以及党政领导联席会议的形式作出处置和决定,但必须在下次党委会上报告处置结果。
(二)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党委正、副书记和各委员按其职责分工负责主管各自的业务工作。
凡属上级已有原则规定的日常业务工作,由分管书记和委员自行负责处理;凡已经党委研究决定的有关行政方面的重大问题,由正、副院长负责贯彻执行。
(三)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院长在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开展工作,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保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
党委要支持院长充分行使职权,为院长行使职权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努力提高办事效率。
党委职能部门要根据党委的工作部署,独立负责地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不得互相推诿。
涉及多部门的事情,由党委办公室协调办理。
党委办公室应负责检查、督促党委会各项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
二、党委会议制度党委召开的会议分为党委会议、党委扩大会议、党务办公会议。
(一)党委会议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具体规定和要求详见《党委议事规则》。
(二)党委扩大会议因工作需要,必须请党委成员以外的系、部、处、室领导参加会议时,可召开党委扩大会。
(三)党务办公会议1.会议内容:①听取党委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②讨论、协调、处理党内日常工作的重要问题;③讨论、研究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委部门工作;④研究酝酿提交党委会议的议题,研究、讨论组织实施党委会议决定的学院党的各项工作。
略论高校党政共同负责体制下学院党委工作
组织和带领人民群众为实现党的任务和主张而奋斗 ,主要表现
在党的干部发挥骨干作用上 ,表现 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和党组织的领导核心 战斗堡垒作用上。具体到学院党委 ,组织
领导就 是落 实党要管党、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方针 ,切实加 强学校 党的建设和干部 、人才队伍 建设 ,发挥党组织及其党员 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协调各种力量 “ 保证 以人才 培养为中心 的各项任务 的完成” 。 ( ) 二 完善 党政共 同 负责的工作机制,发挥 党政联 席会议的 决 策作用 学院承担着人才培养、 科学研究、 对外服务等具体任务 , 学 院的党、政工作 目标和利益具有高度一致性。因此,在学院实 施党政共同负责的领 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有利于落实科 学发展 观 ,构建和谐校 园,有利于完成人才培养的任务和学院改革与 发 展 的 目标 。 1要加强学院党委 以学习贯彻 “ .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核 心的思想建设 ,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 、政策 ,学习现代教育 理论和教育教学管理知识 ,努 力掌握适 应高等教育要求的领导 艺术 、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 素质 。 2 为了保证决策 的科学性 ,学院党委首先应根据学校的定 . 位和办学宗旨 ,会 同学院行政拟定学院总体发展规划 ,确定各 阶段的奋斗 目标和工作重 点,保证学院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 3 根据党政共同负责的要求,要在工作中落实个人责任机 . 制,党政各司其职 ,逐步形成一个党政 “ 科学分工、团结协作、 指挥得力、有序 高效”的运作体系 。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 结合 ,建立起 “ 党委领导是前提 ,个人负责是落脚点” ,既有民 主集 中又有个人分工的领导体制 ,严格按照 “ 集体领导、民主 集 中、个别酝酿 、会议决定 ”的原则 ,逐步 建立和完善 党内议 事 的决策机制 。 4 建立健全党政联席会的议事规则 ,不断加强和完善党委 . 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集 中制。 会议主要讨论 决定涉及学院教学 、 科研 、学科建设 、队伍建设、群众利益等重 大事项。党政联席 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 ,班子成员个人服从集体 ,少 数服从 多数 。 5学院党委要善于广开民主渠道 ,要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 . 制度 ,倾听各方意见 ,群策群力,集思广益 ,依靠职工代表大 会实行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建立有效的监督保 障机制 ,动员 广大教职工共议 学院改革发展大计 , 为教育事业发展献智出力 。 ( )精心培 育 良好 院风 ,发挥 学院 党委的凝聚作 用 三 1在 管 理 风 格 上 ,学 院 党 委应 牢 固树 立 服务 意 识 ,关 心 爱 . 护全体 师生员工,切 实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办好事 。重点抓好
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
基本标准检查指标
• • • • • • • 6.安全稳定工作 75分 6-1党委领导与工作体系建设 15分 6-2国家安全与保密工作 10分 6-3维护稳定工作 10分 6-4安全教育、管理与防范工作 15分 6-5基础建设与条件保障 15分 6-6突发事件处置与信息工作 10分
基本标准检查指标
根据中央有关精神,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早在1994年就开展
了“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普通高等学校”的评选工作,
这是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加强和改进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 重大举措。通过十几年来的评估和建设,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对于推进北京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委
教育工委这次下发的《基本标准》是在总结北京高校党建和思 想政治工作基本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集中体现了中央和市委 对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要求,反映了高校党建和思 想政治工作的客观工作要求和规律,对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 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基本标准检查指标
• • • • 3.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 150分 3-1党委领导和指导 30分 3-2党内民主建设 25分 3-3院(系)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建设与 作用 30分 • 3-4党员教育管理保障服务 30分 • 3-5发展党员工作 25分 • 3-6党校建设 10分
基本标准检查指标
• • • • • • • • • • • 4.反腐倡廉建设 90分 4-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0分 4-2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5分 4-3预防工作 30分 4-4信访和案件查处 15分 5.宣传思想工作 150分 5-1理论学习和教育工作 20分 5-2宣传文化工作 20分 5-3教职工思想工作 30分 5-4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0分 5-5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 30分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通知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7.02.28•【文号】教党[2017]8号•【施行日期】2017.02.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通知教党[201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现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教育部党组2017年2月28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推动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合格、贯彻落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合格、共产党员行为和作风合格、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合格(以下简称“四个合格”)的目标要求,推进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法规,结合高等学校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组织领导1.领导体制学生党建工作体系健全,责任明晰。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党建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学生工作(研究生工作)、宣传、共青团、党校、教务、人事等部门协同配合,院(系)党组织负责实施、学生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学生党建工作格局。
学校党委对本校学生党建工作负主体责任,学校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党委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其他党委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部门和联系院(系)学生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院(系)党组织对院(系)学生党建工作负主体责任,院(系)党组织书记负主要领导责任,副书记负直接领导责任。
2.工作机制校、院(系)党组织将学生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党组织书记抓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加强高校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加强高校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作者:张攀来源:《党政论坛》2019年第05期[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上强调:要全面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使高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
事业的发展关键在人,党务工作者队伍及其在高校的建设历史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其不仅是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政治优势所在,也是新形势下的贯彻落实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和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使命担当者。
[关键词]高校;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党务工作者队伍建立可追溯到1924年5月召开的中共中央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扩大会议。
此前,中共中央仅设职工运动委员作为工作机构,扩大会后,中共中央开始设立组织秘书、宣传报刊、宣传教育、工农、妇女、工会运动、出版等工作机构,1925年1月党的四大决定设立中央组织部①。
1938年底时,全国党员人数从抗战爆发时的4万多人增加到50多万人②,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迅速发展壮大使得对在我党从事组织建设和思想工作的党务人员的客观需求增大。
1945年,刘少奇同志在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提出建立党的组织员这一专门党务工作队伍的思想③。
1983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员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省、地(市)、县三级党委宣传部内,分别设立党员教育处、科、组或设专人负责;组织部内也要相应地设立党员管理处、科、组或设专人负责,并要求恢复一度不再实施的组织员制度。
党务工作者队伍逐渐稳定并肩负起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的工作。
高校党务工作者作为党建工作的直接组织者、一线实践者和执行推动者,是加强与师生联系服务的重要职能群体,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凝聚高校改革发展力量、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本任务上,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④,其能力和水平直接决定着高校党的建设的质量,全面加强高校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离不开一支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本领过硬的高校党务工作者队伍。
高校党建工作考核机制探讨
高校党建工作考核机制探讨作者:文毅来源:《陕西教育·高教版》 2018年第6期【摘要】高校党建工作是指大学、专门学院、高等学校等,由专门的工作机构或单位进行的党的文毅建设方面的工作。
如今党建工作在各大高校中如火如荼地进行,而如何考核党建工作进展情况、党建工作是否存在局限性,也是各大高校关注的问题。
为此,本文重点就现有的高校党建工作考核机制是否能够真正反映党建工作情况作出分析,分别从现有机制的科学性、局限性以及如何更加科学合理地创建高校党建工作考核机制进行探讨,为高校党建工作提供科学化保障与基础。
【关键词】高校党建工作考核机制现存弊端新思路随着高校党建工作的进行,针对其考核机制的探讨一直是热点。
高校党建工作考核机制越来越完善的同时,终究还是存在一些缺陷,比如考核内容不全面、考核力度不足、考核方向不正确等。
本文将对现有机制存在的问题作出分析,并提出一些更科学、合理的新方法,希望进一步完善高校党建工作考核机制。
高校党建工作内容党建,意为党的建设。
党的建设是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与党的建设相统一的结果,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实践应用。
1. 党建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研究党建的理论科学;其次是在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指导下所进行的党建实践活动;最后是作为理论原则与实际行动两者中介的原理科学。
2. 党建的内容包括: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制度建设、党的反腐倡廉建设、党的纯洁性建设等,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实践应用性,从而更好地指导党在不同时代、不同情况下始终保持先进的工作状态与活动状态。
3. 高校党建的方式:高校党建主要是针对高等院校中党组织自身及其附属组织的建设性工作内容,其工作的领导方式主要是以党委为核心的校长责任制式,并在党组织的领导下,结合高校的高等教育,将国家同期的政治、文化、经济等各方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一协作,更有效地促进和提升高校党建工作的进行和教育的落实。
4. 高校党建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主体要求有效促进高校党组织领导自身的建设,并在此基础上对工作内容、工作方式方法及其考核机制予以完善并创新。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知识问答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知识问答一、《标准》出台相关政策的背景是什么?重要意义是什么?做好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对于加强党对高校的纪检,加强和不断改进高校党的建设,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可靠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发展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
出台《标准》是全面贯彻落实2021年全国思想政治工作精神的政治要求,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向高校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是落实部党组“四个合格”目标要求的一项制度建设安排,也是加强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解决学生党建突出问题的内在要求。
二、《标准》编制的据此是什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公开谴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管理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中央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准则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规定,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请示报告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发展高校学生党员加强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特别是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政治工作的意见》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普通高等学校一般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三、《标准》编制的原则是什么?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把全面学习型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全过程,把农村基层加强学生党建工作作为高校落实“四个合格”目标要求、落实明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
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思想建党。
强化党的领导,完善责任体系,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穿党员培养、发展、教育、管理和产品与服务的全过程。
三是坚持问题着力点、质量建党。
以切实解决高校学生工作存在的问题为导向,把“四个合格”目标要求精细化、定量化、具体化,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党建切实提升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品质。
四是坚持继承发展、改革创新。
党支部工作法
走科学化、创新化教育发展道路——党支部工作法学生党支部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途径,也是深化教育改革、转变教育观念的必然要求。
做好高校基层学生党支部工作,确保大学生党员政治素养和服务社会的本领过硬,是对于我党胜利完成执政兴国的伟大使命具有深远意义。
因此,立足工作实际,以科学的、创新的方法改进和加强高校基层学生党支部工作是当务之急。
管理学院党支部作为江苏大学党支部的一个基层党支部,应当培养和造就一批又红又专的学生党员和积极分子,不断壮大学生党员队伍,把学生党支部建设成基层战斗堡垒,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带领管理学院的学生做好学院和学校的各项工作。
一、坚持党支部工作科学化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党的建设,必须“努力在以科学理论指导党的建设,以科学制度保障党的建设,以科学方法推进党的建设上见到成效,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目前我校执行的“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的党员发展工作便是很好的体现了党建工作的科学化。
采用这样的程序,使得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更民、更具有公信度,有利于提高大学生党员发展质量。
除了贯彻实施江苏大学党支部所要求执行的任务,我院党支部工作科学的实践内涵还具有一下几个方面:1、准确定位学院党支部的职责这是我院党支部工作科学化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职责是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学习、加强党员教育、密切联系群众、激发党员积极性、培养发展党员、监督党员、教育群众。
具体到学院里面的党支部工作来说,由于工作的岗位、对象、广度和要求的不同使得职责也有所不同。
因此,为了尽量避免党支部该做的职责没有履行,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反而做了许多,学院党支部在准确定位相关职责时要采取由上而下、逐步分解、层层落实的方法。
2、健全完善学院党支部运行机制运行机制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15号,2010年8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党对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的领导,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为高等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高等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b5E2RGbCAP 第二条高等学校的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p1EanqFDPw 第三条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DXDiTa9E3d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RTCrpUDGiT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第四条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
党的委员会对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5PCzVD7HxA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五条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高等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的委员会可设立常务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由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对党的委员会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
jLBHrnAILg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委员会全体会议,如遇重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
高校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党建工作路径之分析
1 .高校加强和改进 大学生党建工作的必要性
伴 随世界 多局 化和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建设逐 步的发
展, 中华 民族 要 屹立 在世 界 民族 之 林 , 首 先必 须 抓住 青
年、 发展青年 、 赢得 青年 , 青 年是 民族 的希 望和 未来 。高
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 高校 ; 大学生党建 ; 路径分析 中图分类号 : G 4 5 5 文献标识码 : A
胡锦涛总 书记在建 党 9 o周年 重要讲话 中提 出: “ 人
领作用 , 高校大学生党建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3 .高校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党建工作 的重要性
才是第一资源 , 是 国家发展 的战略资源 , 全党 同志和全 社 会特别是要抓紧培养造就青年英 才 , 形 成人才 辈出 、 人尽 其才 、 人尽其用 的生动 局面 ” 。 大 学生是 国家 人才 资源
随着 高校招生 规模 的不 断扩大 , 高校 学生 党建工 作
的任务越来 越 艰 巨 , 在广 大 青年 学 生 当 中, 思 想 要求 进
步、 行为积极主动的学生越来越多 , 他 们 主动 向党组 织递
交入党 申请 书 , 在行 动和 思想 、 动机 等 方面 积极 上进 , 进
一
步向党组织靠 拢 。 然而, 迎 面而来 的是 , 面对如此 庞
强 国的重要力量 , 高 校要从 培养 社会 主义建 设 者和 接班 人 的战略高度 , 从 增强党的阶级基础 、 群众基 础和提 高党
的社会影响力 的高度 , 充分认 识 大力 发展 大学生 党 员的
重要 现实 意义 。
一
中共 中央组织部 、 中共 中央宣传部 、 中共教育部 党组 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 的通 知以及
高校二级学院专职组织员职能定位及作用发挥探析
高校二级学院专职组织员职能定位及作用发挥探析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本文通过梳理组织员制度的发展历程,探析高校二级学院专职组织员队伍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
设、改革开放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员发展工作中起到织部门应当重视对组织员的选拔、配备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
2016年,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新修订的《组织员工作手册》提出:专职组织员在做好发展党员、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之外,还应承担和完成二级学院党组织交付的其他任务,这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开展以后的新要求。
2017年2月,教育部党组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是高校二级学院大规模配备专职组织员的开始,该标准明确要求高等院校要落实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不低于全校师生人数的1%的标准,每个二级学院至少配备1~2名专职组织员。
首次对高校二级学院专职组织员的配置数量进行了明确规定,拉开了全国高校二级学院大规模配备专职组织员的序幕。
从组织员制度70多年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专职组织员的职能定位是围绕党员开展的,主要包括发展党员工作,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以及二级学院党组织交付的其他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一)组织员队伍制度建设不健全。
一是偏离岗位主责的现象较为突出。
通过梳理组织员发展历程,可以确定专职组织员的职能定位是围绕党员开展的,除完成二级学院党组织交付的其他工作外,应以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为主。
但由于高校二级学院党组织大规模配备专职组织员是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出台后开始,并没有成熟的制度可以遵循,从而导致专职组织员偏离岗位主责的现象较为突出。
高校二级学院党组织日常工作包括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会议记录整理、党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员信息统计、党员材料审查等工作。
在未配备专职组织员前,这些工作一般由二级学院办公室行政人员负责,但由于部分高校并没有制定清晰的岗位职责,由专职组织员承担二级学院党组织大部分日常工作,从而造成“专职不专”现象较为突出。
高校组织员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
高校组织员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作者:高霏霏来源:《现代职业教育》2022年第28期[摘要] 高校组织员属于专职党务工作者,在党委领导下负责高校的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新的历史时期,高校党建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员是高校做好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力量,对高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具有重要影响。
目前,我国高校组织员队伍建设的过程中始终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的发展会产生一定的制约。
通过分析高校组织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从而进一步推动组织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有效提升高校党建工作质量。
[关键词] 新时代;高校组织员;突出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 G64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2)28-0085-03高校组织员作为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力量,在高校基层组织建设、党建育人、党员素质提升工作中彰显着自身的功能价值。
然而,我国部分高校对组织员队伍的建设并不重视,没有健全的组织员队伍建设制度,没有合理的队伍配置,对于组织员队伍职责的划分也并不清晰,部分问题已经成为影响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阻碍因素。
新的历史时期,随着环境的改变、要求的提高,高校党建工作面临新变化、新考验,也给高校组织员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
因此,高校要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不断推动组织员队伍的高质量发展,开创高校党建工作新局面。
一、新时代高校组织员队伍建设突出问题分析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新的历史时期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各地各高校认真贯彻党中央的要求,建立健全组织员工作机制,配齐配强组织员,注重充分发挥组织员的作用,不断探索组织员队伍建设的新路径。
但在队伍建设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一)组织员队伍制度不完善当前,部分高校在组织员队伍建设过程中未能充分结合本校党建工作和思政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导致组织员队伍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限制了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发展。
推进高校学生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PARTY&GOVERNMENT
FORUM
党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与治理
PARTY & GOVERNMENT FORUM
推进高校学生党支部标准化 规范化建设
○王小莉 刘佳煊
[摘 要]随着新形势下社会环境、高等教育改革、学生特点出现的新变化,传统的高校学生党支部建设显现出 一些瓶颈。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从标准化与规范化的“底色”与“特色”、“形式” 与“内容”、“全程”与“系统”三个方面,破解难题,提高学生党支部建设水平。
宁波大学学生党建工作实施细则
宁大党〔2011〕24号宁波大学学生党建工作实施细则加强学生党建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需要。
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学生党建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宁大党〔2010〕28号),制订本细则。
第一章学生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一、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校党委组织部、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纪委办公室、团委、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专题调研学生党员发挥作用的情况,了解和掌握学校学生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生党建工作的文件精神、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我校学生党建工作规划和措施;加强对学院党委(党总支部)学生党建工作的指导,布置、督促、检查全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等。
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学生党建工作的决定,负责对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主要承办学生党员信息库的日常维护、学生党建数据的统计、部分学生党建材料的审批等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学生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定期开展新时期学生党建工作理论与实践研究,不断完善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单项考核体系.校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纪委办公室、团委、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围绕学生党建的中心任务和工作要求,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积极配合党委组织部开展学生党建工作。
学校党校指导各学院分党校开展学生党建培训活动。
三、学院党委(党总支部)学院党委(党总支部)负责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学生党建工作的决定,负责学生党建工作的具体开展,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宣传教育,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方针发展学生党员,抓好学生党员队伍和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试行)
干部队伍建设分
2-3-1[]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并落实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具体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做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制度不健全,扣分;执行不好,扣分;有违反《条例》选拔任用现象的,扣分
1-2-6[]重视和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
校园网基础平台未建立,扣分;对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改善教学科研条件和提高管理水平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扣分
稳定工作
分
1-3-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信息网络健全,报送及时准确。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无目标责任制,扣分;发生迟报、漏报事件,扣分;处置突发事件不当,扣分
未制定教师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扣分;主干学科专业中缺少知名学科带头人,队伍结构不合理,扣分;岁以下青年教师中研究生学历比例低于,扣分
1-2-4[]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办学条件逐年改善,学校结构、规模、质量、效益协调发展,努力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
岁以下教授、副教授中每学年为本科生授课低于规定比例要求,扣分;学费收入用于四项教学经费(本专科业务费、教学差旅费、体育维修费、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比例低于,扣分;生均四项教学经费增长近三年出现负增长,扣分;无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扣分;无教学质量监控制度或执行不严格,扣分;其它酌情扣分
议事规则不健全或执行不力,扣分;存在不协调、不团结或违反组织纪律等严重问题,扣分
2-2-2[]党委重视党政班子换届和调整工作,纳入党委议事日程,提前一年向上级提出合适人选;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齐备,成员的年龄、知识、专业、性别及其它结构合理;按照上级要求校级后备干部数量充足,各种结构合理,培养措施落实,管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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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_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党建党委
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普通高等学校的领导,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各类人才培养的需要,提高办学的质量和效益,现按照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普通高等学校实际,制定《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
一、党委对学校工作的领导
第一条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坚持把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
第二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切实领导学校的改革与发展。
改革思路清晰,奋斗目标明确,有切实可行的改革和发展规划。
主动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第三条不断深化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建立了精干、高效的机构,运行机制有利于加强教师队伍、党政管理队伍和职工队伍建设,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稳定骨干和有效地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在提高教师队伍、党政管理队伍和职工队伍政治、业务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等方面有新的进展。
第四条能够驾驭复杂形势和正确处理突发事件,努力维护学校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二、领导班子建设
第五条重视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
按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审议工作,选举学校党委领导班子。
党政领导成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较高,年龄、知识、专业结构合理。
第六条重视领导班子思想理论建设。
认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有计划,有考勤,效果好。
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理论培训。
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不断提高领导成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
第七条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
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有健全的议事规则。
党委领导成员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下级与上级的关系。
设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委员会全体会议。
对学校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人事、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第八条重视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
有勤政廉洁、监督制约的严格规定和措施。
领导成员敬业爱岗,艰苦奋斗;作风正派,严于律已;坚持原则,勇于负责;深入实际,联系群众;敢于抵制不正之风,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
党政领导团结协调、勤奋努力、开拓进取。
第九条重视领导班子制度建设。
领导班子学习、议事、监督、管理等各项制度健全,坚持领导班子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和定期(一年一次)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十条重视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
在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方面职责明确,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措施落实。
校、系(处)级后备干部建设符合上级规定和要求。
三、党的总支、支部建设
第十一条党委重视总支、支部建设,责任明确。
党委把总支、支部建设列入了重要工作日程;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具体的工作条规;建立了切实加强总支、支部建设的目标责任制;实行了分类指导,考核、检查措施得力。
第十二条重视系(处)级单位党组织建设。
系(处)级单位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能按时换届选举,特别是认真选配好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书记。
系(处)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能在本单位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积极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定期进行党支部改选,特别是选配好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要好,群众威信高,热心于党的工作。
支委会团结、协调,认真做好党支部工作。
注意抓好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四条党支部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党支部书记参与讨论决定本单
位、本部门的重要问题,保证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本部门的贯彻执行;积极开展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十五条加强和改进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以提高素质和增强党性为目标,紧紧围绕学校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结合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认真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积极探索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办法。
共产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在党内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关心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的思想和生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第十六条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发展工作有计划,重点突出,特别重视在优秀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
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思想政治工作。
同时,积极发挥行政领导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十八条坚持对师生员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帮助他们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
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九条结合国内外形势,围绕学校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针对师生员工思想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注意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
有稳定、精干的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队伍。
特别注意加强对青年教师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第二十条学校德育体制、机构、队伍健全,适应工作需要,符合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
积极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的改革和建设,教学效果好。
重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有制度,有要求,有措施。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列入教学计划,在人力、财力、场所上有保证,长期坚持,效果良好。
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经常、及时。
第二十一条重视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建设活动。
在校内形成健康向上的环境气氛,舆论导向正确,核内秩序良好。
第二十二条重视德育工作队伍建设,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各项政策落实。
建立了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的德育工作队伍。
这支队伍具有干部、教师双重身份,具有教育管理等功能。
五、组织机构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第二十三条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统战部等工作部门健全,职能作用发挥好。
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健全,认真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重视党校建设。
组织健全,办学,方向明确,并有人员、设施和经费保证。
第二十五条本着精干、高效原则,按规定和条件配备党务工作干部;落实党务干部的各项政策。
六、对工会、共胃团、教代会、学生会和统战工作的领导
第二十六条党委重视研究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并指导它们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七条建立了教代会制度,支持教代会正确发挥其职能作用。
工会组织健全,干部素质与能力适应工作需要,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开展教书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开展有利于教职工自我教育和身心健康的活动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第二十八条重视共青团工作。
指导、帮助共青团搞好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发挥共青团团结教育青年的作用和党的助手作用,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共青团组织开展有利于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关心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党委领导成员支持并经常参加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的重大活动。
第三十条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积极做好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
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