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抚育作业设计编制办法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林分应列为抚育对象。 — 林分密度大,竞争激烈,分化明显,影响
人们审美和休闲游憩需求的林分; — 林木生长发育已不符合特定主导功能的林
分; — 遭 到病虫害、火灾及雪压、风折等自然灾
害,病腐木达5%的林分。
作业设计的对象--用材林
《规定》第二章 抚育对象 第八条 用材林抚育对象按《森林抚育规程》
主题一:如何进行作业设计
《管理办法》的第二章 作业设计 第九条 作业 设计编制。试点单位根据试点省区批复的实施方 案,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国家林业局中幼龄林 抚育补贴试点作业设计规定》和批准的森林经营 方案,组织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 作业设计。
《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幼龄林抚育作 业设计管理,改善森林环境,促进林木生长,培 育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提高森林的生态、 经济和社会效益,依据《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及 相关技术标准,制定本规定。
《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验收办法》)中第十一条为抚育作业 设计合格的条件
名词解释
森林抚育:幼林郁闭到进入成熟封育前围绕培 育目标所采取的营林措施的总称。
抚育采伐:根据林分发育、自然稀疏规律及森 林培育目标,适时伐除部分林木,调整树种组 成和林分密度,改善环境条件,促进保留木生 长的一种措施。
前言 名词解释 主题一:如何进行作业设计 主题二:中幼龄林抚育作业设计文件组成 附件:
前言
《中幼龄林抚育补贴试点作业设计规定》(以 下简称《规定》)主要包括 :抚育对象、抚育 技术、外业调查、作业设计、成效监测等内容
《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的第二章专门论述作业设计, 第九条为作业设计编制。
(GB/T18337.3-2001)
5.2 生态公益林抚育 特殊保护地区的生态公益林不允许进行任
何形式的抚育活动;重点保护地区的生态公 益林抚育必须进行限制;一般保护地区的生 态公益林可以进行必要的森林抚育活动。
作业设计的对象--生态公益林
(GB/T18337.3-2001)
5.2.1.1 抚育林分条件 5.2.1.11 防护林 目的树 种 多、有培育前途,并且抚育不会造成
--郁闭后目标树受到非目的树、灌木、杂草 压制时;
--郁闭度在0.9或分布不均郁闭度0.8以上的 人工林;
--郁闭度在0.8或分布不均郁闭度0.7以上的 天然林。
作业设计的对象--用材林 (GB/T15781—2009)
8 生长伐 8.1 条件 在中龄林阶段进行,同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郁闭度0.8以上; --郁闭度在0.7以上,下层目标树较多、分
伐。
名词解释
抚育采伐标准地:为抚育采伐作业设计或相关 科学研究、检查抚育作业效果提供依据所设置 的一定面积的森林地段,它能反映待测林地的 平均指标,是整个林分的缩影,通过测定可获 得林分的各种数量和质量指标,分临时标准地 和固定标准地,其中固定标准地可设对照区。
名词解释
采伐强度:砍伐和保留林木的强度。常用采伐 木的蓄积(或株数)占小班蓄积(或株数)的 百分率表示,合理的采伐强度取决于经营目的 和树种的生物学特性。一般根据森林的生长和 立木之间的数量关系,在不同的生长阶段按照 合理的密度确定。确定合理的采伐强度可依据 蓄积、最适株数、郁闭度等方法。
7 透光伐 7.1 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幼龄林进行透光伐: --每公顷树高30cm以上的天然更新幼树超
过3000株,或30cm以下幼苗幼树超过6000 株,更新频度超过60%(2m*2m样方25个 以上),幼苗幼树层的植被总覆盖度80%以上;
作业设计的对象--用材林 (GB/T15781—2009)
名词解释
定株抚育:对幼龄林在出现营养空间竞争前进行 定株抚育。
生态疏伐:在特用林和防护林的中龄林中进行。 透光伐:在用材林的林分的幼龄林阶段、开始郁
闭后进行的抚育采伐。 生长伐:在用材林的中龄林阶段进行的抚育采伐。 卫生伐:在遭受自然灾害的森林中进行。 景观疏伐:风景林 按森林美学的原则进行景观疏
益林建设 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 的规定执行。《生态公益林建设 导则》 (GB/T18337.1-2001)中界定的特殊保护地 区的生态公益林,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禁伐区的森林、法律法规 禁止人为活动的生态公益林,不纳入抚育对象。
作业设计的对象--生态公益林
一、作业设计的对象
《规定》 第三条 抚育作业是以中幼龄林为对 象,进行的以抚育间伐、定株修枝、除草割灌、 抚育区内简易道路修建维护、抚育材集运、抚 育剩余物处理、林地清理等为主的森林经营活 动。
作业设计的对象--生态公益林
《规定》第二章 抚育对象 第七条 防护林和特用林抚育对象按《生态公
森林抚育作业设计编制办法
主题:《中幼龄林抚育补贴试点作 业设计规定》
相关内容: 1、《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管理办法》 2、《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 》 3、《 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09) 4、 《生态公益林建设 技术规程》 (B/T18337.3-2001)
课程大纲
(GB/T15781—2009)的规定执行。 (GB/T15781—2009)中对用材林的抚育条
件是分别人工修枝、透光伐、生长伐进行确定 的。
作业设计的对象--用材林 (GB/T15781—2009)
6 人工修枝 6.1 条件 在中幼龄林阶段进行,主要适用于天然整
枝不良的林木。
作业设计的对象--用材林 (GB/T157来自百度文库1—2009)
水土流失和风蚀沙化的防护林分,符合下列情况 之一时应列为抚育对象。 — 郁闭度0.8以上,林木分化明显,林下立木或 植被受光困难; — 遭 受 病虫害、火灾及雪压、风折等严重自然 灾害,病腐木已达10%的林分。
作业设计的对象--生态公益林
(GB/T18337.3-2001)
5.2.1.1.2 特用林 有 培 育 前途,抚育不会造成特种功能降低,
人们审美和休闲游憩需求的林分; — 林木生长发育已不符合特定主导功能的林
分; — 遭 到病虫害、火灾及雪压、风折等自然灾
害,病腐木达5%的林分。
作业设计的对象--用材林
《规定》第二章 抚育对象 第八条 用材林抚育对象按《森林抚育规程》
主题一:如何进行作业设计
《管理办法》的第二章 作业设计 第九条 作业 设计编制。试点单位根据试点省区批复的实施方 案,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国家林业局中幼龄林 抚育补贴试点作业设计规定》和批准的森林经营 方案,组织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 作业设计。
《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幼龄林抚育作 业设计管理,改善森林环境,促进林木生长,培 育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提高森林的生态、 经济和社会效益,依据《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及 相关技术标准,制定本规定。
《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验收办法》)中第十一条为抚育作业 设计合格的条件
名词解释
森林抚育:幼林郁闭到进入成熟封育前围绕培 育目标所采取的营林措施的总称。
抚育采伐:根据林分发育、自然稀疏规律及森 林培育目标,适时伐除部分林木,调整树种组 成和林分密度,改善环境条件,促进保留木生 长的一种措施。
前言 名词解释 主题一:如何进行作业设计 主题二:中幼龄林抚育作业设计文件组成 附件:
前言
《中幼龄林抚育补贴试点作业设计规定》(以 下简称《规定》)主要包括 :抚育对象、抚育 技术、外业调查、作业设计、成效监测等内容
《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的第二章专门论述作业设计, 第九条为作业设计编制。
(GB/T18337.3-2001)
5.2 生态公益林抚育 特殊保护地区的生态公益林不允许进行任
何形式的抚育活动;重点保护地区的生态公 益林抚育必须进行限制;一般保护地区的生 态公益林可以进行必要的森林抚育活动。
作业设计的对象--生态公益林
(GB/T18337.3-2001)
5.2.1.1 抚育林分条件 5.2.1.11 防护林 目的树 种 多、有培育前途,并且抚育不会造成
--郁闭后目标树受到非目的树、灌木、杂草 压制时;
--郁闭度在0.9或分布不均郁闭度0.8以上的 人工林;
--郁闭度在0.8或分布不均郁闭度0.7以上的 天然林。
作业设计的对象--用材林 (GB/T15781—2009)
8 生长伐 8.1 条件 在中龄林阶段进行,同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郁闭度0.8以上; --郁闭度在0.7以上,下层目标树较多、分
伐。
名词解释
抚育采伐标准地:为抚育采伐作业设计或相关 科学研究、检查抚育作业效果提供依据所设置 的一定面积的森林地段,它能反映待测林地的 平均指标,是整个林分的缩影,通过测定可获 得林分的各种数量和质量指标,分临时标准地 和固定标准地,其中固定标准地可设对照区。
名词解释
采伐强度:砍伐和保留林木的强度。常用采伐 木的蓄积(或株数)占小班蓄积(或株数)的 百分率表示,合理的采伐强度取决于经营目的 和树种的生物学特性。一般根据森林的生长和 立木之间的数量关系,在不同的生长阶段按照 合理的密度确定。确定合理的采伐强度可依据 蓄积、最适株数、郁闭度等方法。
7 透光伐 7.1 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幼龄林进行透光伐: --每公顷树高30cm以上的天然更新幼树超
过3000株,或30cm以下幼苗幼树超过6000 株,更新频度超过60%(2m*2m样方25个 以上),幼苗幼树层的植被总覆盖度80%以上;
作业设计的对象--用材林 (GB/T15781—2009)
名词解释
定株抚育:对幼龄林在出现营养空间竞争前进行 定株抚育。
生态疏伐:在特用林和防护林的中龄林中进行。 透光伐:在用材林的林分的幼龄林阶段、开始郁
闭后进行的抚育采伐。 生长伐:在用材林的中龄林阶段进行的抚育采伐。 卫生伐:在遭受自然灾害的森林中进行。 景观疏伐:风景林 按森林美学的原则进行景观疏
益林建设 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 的规定执行。《生态公益林建设 导则》 (GB/T18337.1-2001)中界定的特殊保护地 区的生态公益林,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禁伐区的森林、法律法规 禁止人为活动的生态公益林,不纳入抚育对象。
作业设计的对象--生态公益林
一、作业设计的对象
《规定》 第三条 抚育作业是以中幼龄林为对 象,进行的以抚育间伐、定株修枝、除草割灌、 抚育区内简易道路修建维护、抚育材集运、抚 育剩余物处理、林地清理等为主的森林经营活 动。
作业设计的对象--生态公益林
《规定》第二章 抚育对象 第七条 防护林和特用林抚育对象按《生态公
森林抚育作业设计编制办法
主题:《中幼龄林抚育补贴试点作 业设计规定》
相关内容: 1、《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管理办法》 2、《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 》 3、《 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09) 4、 《生态公益林建设 技术规程》 (B/T18337.3-2001)
课程大纲
(GB/T15781—2009)的规定执行。 (GB/T15781—2009)中对用材林的抚育条
件是分别人工修枝、透光伐、生长伐进行确定 的。
作业设计的对象--用材林 (GB/T15781—2009)
6 人工修枝 6.1 条件 在中幼龄林阶段进行,主要适用于天然整
枝不良的林木。
作业设计的对象--用材林 (GB/T157来自百度文库1—2009)
水土流失和风蚀沙化的防护林分,符合下列情况 之一时应列为抚育对象。 — 郁闭度0.8以上,林木分化明显,林下立木或 植被受光困难; — 遭 受 病虫害、火灾及雪压、风折等严重自然 灾害,病腐木已达10%的林分。
作业设计的对象--生态公益林
(GB/T18337.3-2001)
5.2.1.1.2 特用林 有 培 育 前途,抚育不会造成特种功能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