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培育党员法治思维及依法办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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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培育党员法治思维及依法办事能力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6)04-000-02

摘要由于部分党员在法治思维以及依法办事方面尚有不足,使得其始终难以与我国的依法治国要求相适应,对党和国家的形象有着极大的影响,为此必须要加大党员的法治思维建设力度,培育其依法办事的能力,以推进国家的法制建设。

关键词党员培育法治思维依法办事

前言:党员作为国家法制建设的关键所在,其法治思维水平以及依法办事能力的高低对于法制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必须要努力提高党员们的法治思维能力以及依法办事能力,使其能够自觉的以法治思维去思考和解决问题,提高其依法办事的能力,推动法制化建设。

一、党员中普遍存在的法制建设问题以及原因

(一)党员自身问题

党员们在法制建设方面所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是在法律知识方面有所欠缺,法律知识作为党员们学习政治理论的重点内容,党员们在进行学习时往往会由于缺乏足够的重视,而使得法律学习流于形式,以致于

其对法律的理解和掌握只能停留在表面,而无法把握其中的深刻内涵;其二是党员们的法治思维观念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往往会出现徇私枉法以及以权谋私的现象;其三是党员们缺乏应有的依法办事理念,在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时,过于想当然的妄下结论并做出一些不考虑法律程序的决策,使得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暴力执法、司法不公以及胡乱作为等情况,对我国的法制建设不仅没有起到促进作用,反而阻碍了我国的法制建设进程。

(二)外界原因

首先是由于我国曾经长期处于封建社会的统治之下,官本位思想牢牢扎根于整个社会意识之中,人治思维根深蒂固,法治思维缺失,因而存在部分党员对于自己的权利不加约束,以个人意志干扰法律建设的现象。其次则是由于考核办法过于单一,仅仅只注重于对经济效益的追求,导致部分党员干部为了提升自身的绩效成绩而冒险采用违反法律规定的方式,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忽视法制建设。并且由于经济体制的改革与当前的法制建设不相符,使得在进行法律监管时往往会出现监督管理不到位,问责体制不够健全,导致党员的法律认知能力出现偏差。就社会情况而言,人民群众的信法与守法意识不够强烈,法治社会的氛围不够浓厚,使得对于党员干部的权利缺乏应有的约束和监督,党员干部在行使权力时往往会以个人意志干预法律建设,对于一些违法违纪的

行为毫不在意,导致法制建设迟迟未能取得有效的进展。

二、党员法治思维以及依法办事的能力培育

(一)强化法律知识的学习

提高党员们的法治思维能力是提高其依法办事能力的

重要前提。提高党员们人人平等的法律意识,使其自觉摒弃陈旧落后的封建专制思想以及官本位思想,并对法律树立起敬畏之心,要牢牢铭记记法律的红线是不可逾越的,法律的底线是不可触碰的,党员干部应当带头学习法律知识,遵守法律规定,并做到依法办事。要一改以往以权压法的不正之风,抛弃以言代法的错误工作思想。党员干部要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有足够正确的认识,并将《宪法》作为学习法律知识的重点,对于法律中的原则以及精神要做到深刻理解与掌握。通过举办关于依法行政的专题培训以促进党员干部的法制

建设,并依据不同的岗位以及层次进行定期培训,并做好考核工作防止出现形式主义。同时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当针对自己的职务进行法律进修以,即在进行系统化学习的同时也要精通其所在领域的专业性法律知识,使其得到扩充,从而为今后的工作作出正确的法律规范与指导,提升其工作的法制化水平。

(二)加强权利监督

加强对于党员干部的权利监督,一方面需要强化人大对于行政机关以及党员们的监督与检察,并且对于重大问题必

须要经由集体讨论方可决定,不可任由党员干部独断专行,对于党内的民主制度要做到严格落实,对于所犯错误要勇于开展自我批评和自我检讨,使党内监督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以减少因权利滥用而导致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另一方面则是要强化社会监督,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监督意识,并推行权力的清单制度,向群众公开政务,使权力能够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公开透明的运行,并且完善群众的监督举报机制,使党员们的权力处于群众监督的制约之下,促使其依法办事,共同构建法治社会。

(三)改进绩效体系

建设法制社会就要摒弃原先的以GDP为一切的经济效

益考核机制,而是要建立与法制社会相照应的法制考核体系,提高法制建设在绩效体系中所占的权值比重,将党员干部所参与的法治培训以及平时工作中依法行政、服务为民的表现当做新的干部选拔标准与评测依据,从而使党员们能够将法治思维以及依法办事作为其自觉主动的一种惯性式思维。同时也可选拔具有良好法律素养的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中,或者是提升公务员招录中法律专业人才的比例,提高政府部门的法治水平,从而促进党员干部在日常的工作中能够始终受到法制的影响,使其在进行问题解决时能够更多的从法律角度出发,做到依法办事。

(四)强化问责

若要有效提高党员们的法治思维养成,并提高其依法办事的能力,则必须要严格落实依法问责的惩戒制度。我国的问责制度现阶段仍处于探索和实践的阶段,关于党员们的问责效果并不明显,现行问责体系以及制度尚不健全。因此需要借助立法的方式不断将问责制度一步步完善,具体包括对于问责的主体、问责对象以及具体的流程等进行规范,使问责渐趋法制和规范,并使其与原先的监督机制相匹配,并在实际的工作中做到有机结合,从而有效保障党员们能够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其职责,使其逐步树立起正确的法治思维意识,从而提高其依法办事的能力。同时也要建立责任追究与倒查制度,对于重大决策失误、行政执法的重大错误、行政救济以及司法质量等做好责任追究工作,对于情节严重的要做好责任倒查工作,提高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使其在运用权力的时候必须要依照法律标准,对于出现严重违法违纪现象的党员干部,即使事后查出也应当追究其个人责任。通过全面落实问责机制,提升党员们的法治思维意识,并在其指导下提升党员们的依法行政能力。

三、结语

要想实现法治国家的目标还有很长的一路段路要走,作为一项长期且复杂的工程,不能急于一时,而是要通过不断的实践,将党员们的法治思维能力逐步提升,使其牢牢树立法制建设的理念,并在其指导下将依法办事落实在日常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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