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公司审计监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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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监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度目的:建立健全公司审计监察体系,推动内控体系建设与完善,实现内部审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第二条适用范围:审计监察部职能工作开展依据,适用于全公司所有部门、人员
第三条职责体系:审计监察部为职能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第二章术语解释
第四条工作术语
1、常规审计监察:指由审计监察部统一组织实施的审计监察,审计内容系统全面。
2、审计监察巡查:审计监察部代表委托巡查人开展的审计监察巡查,以工作抽查为主。
3、专项工作调查:指对特定事件展开的调查,目的是查明原因事件还原和责任判定。
4、整改通知:指审计发现的问题,所发出的整改工作通知单,需要限期完成。
5、审计标准:指公司范围内有效工作指令、制度、公文、客户下达的工作要求等内容。
6、审计公告:指董事办根据审计监察工作结果进行工作落地执行转化,对其内容进行全公
司公示公告。
7、审计工作内容:经济审计(含财务类、采购)、管理审计、审计巡查、专项工作调查
第五条审计监察方式
审计监察方式包括人员访谈、现场查阅记录、检查作业现场、现场相片和视频查阅等,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配合审计监察人员提供所需的各种电子或书面记录资料,以及所需的其他支持。
第六条审计监察形式分为预告、突击和委托三种:预告审计将会提前知会,突击审计属于不定时不提前告知的审计,委托审计指委托审计监察部以外的人员进行工作检查。
第七条专项审计监察类别
1、质量异常类:指重大事故、严重投诉、内部或外部 KPI 考核连续 2 月不达标等。
2、风险评估类:新业务启动正式运行两个月进行的风险评估审计。
3、离任审计类:经理级岗位、财务类特殊岗位以及其他特定岗位的离任审计。
4、检举投诉类:公司内外部人员检举揭发的特定事项的审计监察。
5、领导交办的其他专项工作调查。
第三章工作原则
第八条审计监察工作原则:
1、审计监察工作必须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2、审计监察人员不做先入为主的感性判断,不预设个人立场。
3、审计监察结果要有清楚的证据链佐证,事件还原和结论分析,结构逻辑要清晰。
4、审计监察须以公司利益为着眼点,还原真实情况为出发点。
5、审计监察应重在调查、记录、分析,严禁在审计过程中私自评判或做出结论带来误导
6、审计监察结论结果应用处理意见由董事办做出,审计监察人员应提出合理化建议。
7、审计监察核心是寻找内部问题和管理缺陷、提醒风险,以此推动内部管理水平提升。
8、审计监察工作具有独立性,站在第三方角度开展工作,不能是执行者又是裁判员
第四章工作界定
第九条审计监察工作边界
1、审计监察部负责全公司审计监察的职能管理。
2、审计监察部有调查、审计、工作建议权,无直接处置、处罚权。
3、董事办负责组织评审审计监察报告,做出最终处理结论,并发布公告进行公示。
4、任何人不得干扰审计监察工作开展,如发生视为严重违纪事件和审计内容缺失。
5、审计监察部有权调阅、影印与所审计的工作内容相关联的一切工作记录和文件。
6、审计人员如与被审计部门或人员有利益关联或冲突应回避,被审计者有权提出异议。
7、审计监察部自身的审计由董事长安排实施,确保审计监察部在有监督情况下运行。
8、审计监察工作属于公司管理行为,所有部门和人员须配合支持,如有不同意见可向董
事办申诉,禁止威胁、恐吓或攻击审计监察人员。
第五章标准管理
第十条审计监察部文控专员为标准归口管理人员,负责版本管理、目录索引、执行要点归集。
第十一条制度文件归集:编制人将发行前的制度文件,提交审计监察进行可执行、可检查、可输出结果维度的审核,提出修订意见,由制度编制人进行修订,修订后提交审批,按流程
审批,由董事办发布,新制度发布后打印公司新发布制度文件,并登记《标准管理动态
记录表》,做好版本登记,旧版文件需存档,,经过书面批准后,并统一归档管理。
第十二条会议纪要收集:通过 OA 收集公司总部公司级、部门级、专项会议纪要,并转交质量监控专员进行执行质量的跟踪与统计,并统一归档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与外部客户对接的部门,需建立外来文件管理,对客户的重要工作指令邮件、公函、回顾会议、高层工作要求等内容进行整理,并进行编号管理及单独文件夹存放。
第十四条公告通知:打印并登记造册公司新发布的公告通知,并督促审计监察专员提取审计要点,并统一归档管理,归档标准详见《文档规范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审计要点提取要识别适用的范围、责任岗位、时间点、工作标准是否明确。
第十六条文控专员每周一 12:00 前将新的《标准审计要点》发到各个部门,以便各个部门有针对性的将工作执行落地。
第六章审计执行
第十七条执行审核员由审计监察部指定,每次根据不同审计监察工作任务临时指派人员。
第十八条在进行部门整体工作内审时,由审计监察部负责人组织各职能部门负责召开工作会议,成立审核组,设组长1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或经理级人员担任,进行全过程第三方监
督)执行审核员1名(审计监察部审计专员),审计监察底稿记录须2人共同签名确认第十九条内部审计内容:1)制度执行落地审计;2)职能管理结果审计;3)受审部门在半年内发生过的重大异常、客户投诉及公司关注的重要工作事项4)其他
第二十条审计监察部应制订《年度审计监察工作计划》,以季度为周期发布《审计监察工作计划、工作指引》来推动工作进行,向公司提交总结报告。
第二一条专项审计监察
1、质量异常类:质量监控专员根据监测的工作结果,对需展开专项调查的向部门反馈,
审计监察部立项启动审计工作,审计监察专员统一制订适用的工作表单,完成审计后
提交原始审计记录、调查报告。
2、风险评估类:以新业务启动指令为准,在新业务启动正式运作 60 天做业务风险审
计,确保公司的业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3、离任审计类:根据人力资源部拟定的岗位名单范围进行审计,审计的内容包括与接任
者的交接是否到位、工作资料、公司物品移交是否完备、外部关系通报是否到位、是
否签署相关承诺文件、财务账务交接是否清晰等,提交审计记录并给出风险评估结论
4、检举投诉类:根据检举投诉人提交的材料或反映的问题,审计监察部向董事长反馈并
根据董事长意见启动审计监察立项,重点调查检举投诉事项是否属实,是否存在举报
人恶意举报情况。审计监察人员扩展审计监察内容时须向部门负责人和董事长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