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军事代表制度建设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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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军事代表制度是世界各国在装备建设领域的通行做法,是国家为监督军事装备生产和保证军队获得武器装备所采取的一项重要制度。美国在庞大的国防采办领域实行强有力的军事代表制度,为美军成功获得世界一流武器装备作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
一、制度建设的基本历程
1.制度建设的起点
美军军事代表工作起始于1921年。美国军事代表制度的确立,是二战后伴随着该国政治、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在加强国防建设的同时,随着国防采办体制的确立而逐步建立起来的。尤其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帕卡德委员会成立后,国防采办系统加大改革力度,军事代表工作得到加强。
2.制度建设的认定
美国国防部合同管理局(DCMA)的性质定位、职能界定以及设立宗旨、工作原则是一个相当于管理军事代表的机构,这个局下属三个地区(DCMD)机构和70个合同管理办公室(CMO),共有相当于军事代表的军职和文职雇员12300人,每年的业务预算经费约11亿美元,管理着26000家承包商,360000份合同,总金额保持在9000亿美元以上。
起初,美军三军驻厂代表室的职能是管理合同、验收产品;1964年,工程60法案将三军合同管理的功能和范围确定为质量控制、转承包合同审查、财产管理、工业安全审查、价格审查等。1990年,定位为合同管理、质量保证、项目和技术支持。从其职能发展过程看,美军合同管理办公室与我军军事代表室的职能和作用非常相近。因此,可以认定,美军现在的国防合同管理局(含DCMD和DMO),就是美军的军事代表系统。美军军事代表队伍是美
国14万多人组成的国防采办大军中的重要成员。
3.制度建设的演变
美军军事代表机构1921年成立时最早的名称是“驻厂检验办公室”(PIO),1926年改称为“驻厂代表办公室”(PRO),二战后,陆、海、空三军分别建立了各自的驻厂办公室(ARO、NPO、AFPRO)。1964年,美国国防部成立了隶属于国防供应局(DSA)的国防合同管理中心(DCAS),部分统一了全军合同管理工作,其军事代表室的名称为国防合同管理中心驻厂代表室(DCASPRO)。1977年,国防合同管理中心改隶国防后勤局(DLA),1989年,被改组为国防合同管理司令部(DCMC),统一管理全军约75%的驻厂代表室,名称为“国防合同管理司令部驻厂代表室”。1990年解除了三军对驻厂代表办公室的管理,全部改由国防合同管理司令部统一指挥和领导。1996年,国防合同管理司令部将驻厂代表办公室统一改称为“国防合同管理司令部合同管理办公室”。2000年3月27日,国防合同管理司令部从国防后勤局中剥离出来,正式成立了独立的“国防合同管理局”(DCMA),直接归负责采办、技术和后勤的国防部副部长奥尔德里奇领导,名称为“国防合同管理局(DCMA)合同管理办公室(CAO),2001年,对合同管理办公室的名称又作出改变,将Adminis-tration改为Management,扩大了业务工作范围和深度,称为“国防合同管理局(DCMA)合同管理办公室(CMO)”。
二、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
1.现行编制体制
美国国防合同管理局(DCMA)是美军驻厂军事代表的统一领导机关,也是国防部“面向企业的
独家代理”。其主要职能是确保国防采办项目如期交付,符合产品各项性能要求,且在预算经费范围内。国防合同管理局是连接政府、军方和整个国防工业基础的桥梁。
该局下设有东部、西部和国际3个地区管理机构,管理着70个主要合同管理办公室,其中35个驻厂,30个驻地区,5个驻国外,共有900多个工作站,12300多雇员,每个室编制20到200人不等。合同管理办公室领导的军衔一般为陆军、空军和海军上校。
DCMA总部设在五角大楼内。组织体系上分为3个主管区域(东区、西区、国际区),设有6个理事会(合同管理业务、项目整合、航空器业务、财政和贸易业务、人力资源、信息技术),5个特别办公室(预备役事务、总顾问、小商务、特殊项目、标准商务系统),1个特别参谋单位(特别参谋部)以及包括14个分部、其他12个业务办公室在内的38个具体工作部门。同时,DCMA还建有业务保障部、获得值管理、合同保证金等18个支持中心,约629人。
从DCMA的系统看,东区负责密西西比河以东的合同管理业务,总部设在马塞诸塞州的波士顿,下设17个地区合同管理办公室和15个驻厂合同管理办公室,共有675个工作站点,雇员6400人,负责12000多个承包商的合同管理,共计224000多个合同,金额接近4300亿美元。
西区负责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合同管理业务,总部设加利福尼亚州的卡森,下设13个驻地区合同管理办公室和16个驻厂合同管理办公室,共有200个工作站点,雇员5600人,负责7000个承包商的合同管理,共计125000多个合同,金额超过4500亿美元。
国际区负责国际业务,机构坐落在国防合同管理局总部内,在欧洲、亚洲、中东和加拿大等15个国家设有合同管理办公室,为世界各地的美国军事力量提供服务。国际区管理7000多个合同,业务遍及23个国家的57个地点,金额逾出190亿美元。
合同管理办公室(CMO)包括驻厂代表室和驻地区代表室,一个CMO既可以入驻多个承包商的工厂,又可以驻在一个承包商的工厂,如果一家承包商同时承担多个军种的项目,则只设一个驻厂代表
空军、个工作站点,管理25000个承包商,共有12300名雇员,其中,工作时间为16年以上的占74.4%,16-20年的约占25.5%;年龄在40岁以上的占88.7%,50-55岁的约占26.9%。由此可见,美军军事代表队伍尊重职业特点,重视经历经验,注重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美军DCMA是一支专家型队伍,其主要专业设置为合同管理者、合同专家、工程师、工业管理专家、工业专家、质量保障专家(计算机软件)、质量
保证专家和信息技术专家等8种。他们的军代表全力服务于国防采办事业,工作范围涉及所有重大武器系统的采办项目,还支持国防部标准采购系统,担负作战保障局的技术支持任务。
美军DCMA为每个雇员确立了明确的职业发展道路。他们针对不同经历和专业背景的人员,设置了相应的初级、中级、高级培训项目。其主要培训目标:国防采办大学(DAU)培训率达到100%,国防采办队伍改进法(DAWIA)Ⅲ标准通过率达到98%,Ⅱ级通过率达到90%,平均每人每年超过40培训小时的继续教育或培训。国防采办大学为11个采办职业领域中的雇员提供委托的、针对特定任务的继续教育。该校于1992年8月1日开始运行,它是由许多院校构成的一个联合大学,包括国防系统管理学院、空军技术学院、海军研究生院、陆军后勤管理学院等。目前,共开设81门专业,有1200多个具体课程,每年有包括军事代表在内的35000多人接受国防采办大学的培训。
美军DCMA对军事代表提供了较好的生活保障条件,制定了专门的VISA卡政策及其它福利政策,保证雇员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3.重要政策法规
美军DCMA的宗旨十分明确,“作为一个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