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工作室职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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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工作室工作职责

1.贯彻党的群众工作路线,落实上级群众工作机构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本辖区的群众工作。

2.掌握舆情。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思想动态,收集上报社情民意,发现苗头隐患。做好信息收集、办理、反馈,重要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把群众工作室建成群众意见收集室。

3.化解矛盾。排查调处社会矛盾,做好思想教育疏导和稳控工作,把矛盾解决在萌芽中,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办理群众信访事项,维护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规范有序信访。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平安家庭(楼院)建设,把群众工作室建成社会矛盾调处室。

4.服务群众。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对群众需求事项提供代理代办、民生救助和法律援助等服务,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把工作室建成便民服务室。

5.丰富文化生活。加强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逐渐提高广大群众思想文化素质和科学致富能力,把群众工作室建成群众文化娱乐室。

6.夯实基层组织。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创新基层工作方法,提高基层干部素质。抓好党建,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把群众工作室建成基层组织培训室。

群众工作室主任职责

1.负责村群众工作室日常工作。

2.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政府关于群众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工作计划,定期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室各岗位工作开展和落实。

3.安排分配工作室各岗位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各项登记、统计等日常管理工作。

4.细化工作任务,指导监督群众工作室各岗位、网格信息员开展各项工作。

5.主持召开群众工作室工作例会,全面掌握辖区工作动态,分析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6.组织落实群众工作室工作制度,带头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考核制度,确保各岗位工作人员在岗在位,按序开展工作。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群众工作室接访制度

1.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能当场告知其转送、受理等情况的,应当场告知。

2.收到属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在2日内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办理。

3.收到信访人的复查、复核请求,应在2日内提出拟办意见,呈报有关领导审批;领导批示后,应在当日转送有关部门办理。

4.上级机关或领导交办的事项,有时限要求的,应限期办结;未另行要求的,应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办结。

5.规范服务。群众工作室受理的信访事项,严格按照群众工作室工作流程办理,其规程和时限参照《信访条例》。

6.文明服务。接访工作中做到:热心接待,耐心听取,细心记录,诚心服务,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办有回声。举止端庄,用语文明,亮牌办公,坚守岗位。

群众反映事项办理制度

1.呈批。群众工作站(室)在登记表相应栏目内提出部门意见(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交负责领导批示。一般信访问题由主管领导批示,重大紧急、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信访事项,呈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2.交办(转送)。根据有关领导的批示和信访问题所涉及的有关责任、性质等方面转交有关责任单位办理,并说明办理时限、办理要求(阅处、调处、领导包案、报结果、复信访人等)等。

3.领导包案。对集体性上访、反映问题涉及面广、久拖未决的疑难复杂的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落实包案领导,明确办理期限,原则上在60日内办结。

4.催办。对办理单位未能按期予以办理完毕并答复信访人的,要及时进行督查督办,要求办理单位上报延期报告说明逾期办理的原因,延期一般不超过30日。

5.上报。办理单位按转办单位的要求或领导的有关批示,按时办结信访案件,并将办理结果向交办的行政机关或有关负责人报告;不能按期办结的应说明情况。

6.复查。对信访人提出的符合《信访条例》规定的复查请求,协调区政府组成复查工作组给予复查,在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如发现办理单位对信访事项的处理有错误的,可直接处理或责成办理单位重新处理。

7.结案归档。根据办理单位的报告情况及时办理结案手续,并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将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根据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接访下访人员:群众工作站(室)负责人和成员。

2.接访下访时间:坚持每月2次的“主任接待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每周1次的“社区工作日”、“居民(村民)开放日”制度。群众工作站(室)主要负责人每月接访下访不少于一次,也可根据工作自行安排。

3.接访下访对象:来人来访或来信来电的群众,生活困难群众和有邻里纠纷的群众,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当事人及相关群众,中央、省、市交办、上级领导批办、督办的重大社会矛盾当事人,市、区领导信访接待转交的社会矛盾涉及人员,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群体上访涉及人员及挂牌交办、限期解决的重大社会矛盾当事人,各类积案、难缠案、超期不能办结案件当事人等。

4.接访下访方式:

(1)接访。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告知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及接访时间、地点和形式,使群众既广泛知晓,又有序参与。采取预约接访和随机接访两种方式进行,预约接访时,群众工作站(室)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与来访者预约,准备好来访者相关资料和提出接访建议由领导约访。随机接访时,由领导干部到群众工作站(室)坐班接访。

(2)下访。领导干部到所联系的村(居)开展带案下访,到群众工作站(室)参与定期接访,并采取约谈信访对象、召开协调会等形式,抓好社会矛盾的调处化解工作。

5.接访下访的主要任务:

(1)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

(2)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靠前指挥,问题到第一线去发现,到第一线去解决,了解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做好社会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农民家园、田间地头和纠纷现场。

(3)督促基层及时疏导、化解各类社会矛盾,认真做信访维稳工作。

(4)依法、依规、按政策,具实调处社会不稳定因素和重要信访案件,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提高办理质量。

(5)督促做好群众工作,推动全区社会管理创新和专项治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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