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论照相之类》的书写策略与现代中国的历史形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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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觉悟着被描写,还要觉悟着被描写的光荣还要多起来,还要觉悟着将来会有人以有这样的事为有趣。」(《花边文学‧未来的光荣》)郜元宝以鲁迅这段一针见血的话,作为他的论文〈反抗「被描写」──现代中国的自我表述〉起头的引言1。摄影之引入中国也引入了其媒材特有的「描写」和「被描写」的问题。清末为外国人制作的明信片,从大官、名妓到市井小民,以作为异国情调之风俗民情「范例」而被相机所描写。萨依德在《东方学》的扉页上曾引用马克思的一句名言:「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经过断章取义,成了意味深长的讽刺,正可用来指涉此处所提到的外商明信片制作:「别人」指帝国主义者,强行为东方捏塑形像,而受到片面形像化的客体「他们」,也就是大清百姓,被认定无法自我表态,只能沦为无名无姓、被动无言的被拍动象。奇怪的是,这类明信片影像至今反过来受到华人自己愈来愈多的注目,其中竟不免还「有人以有这样的事为有趣」,怎教鲁迅不感心寒?或者因为正应了自己的预言而冷笑?

鲁迅特别的地方,是早在一九二四年为「中国人以照相描写自己」贡献了一篇〈论照相之类〉的散文。此事令当今那岸的中国人引以为傲,不过,我们打算审视其中的人物,看看是否真的以照相掌握了自我描写的权利?在〈论照相之类〉一文中,鲁迅提到许多于史有凭的事例,有些自然还是他同时代目睹的现象,如照相异端说,照相扫晦气2、吴嘉善被反教群众捣毁屋垣、大官照片为相馆作宣传、「二我图」的时兴与名优照的流行3、相片上头提诗盖印,以及其它数不完的细节,请读者自行参看原文,此处且不再一一列举。更有趣的是分析鲁迅这篇杂文,如何在「摄影史文献」的基本架构之内经营出多重结构相错/相挫的写作方式,同时又如何藉之来描写:中国人的照相自我描写。

〈论照相之类〉分成三个章节:一、材料之类,二、形式之类,三、无题之类,俨然一副论文的架势。若配合内容主旨来看,分段也很清楚,首段的「材料之类」是谈摄影的源起或引入,「形式之类」谈民间用途的发展,而题目较含糊的「无题之类」,谈的是摄影与艺术的结合。不能说是巧合,这样的分类推进方式,正是撰写摄影发展史一般采用的方式,换言之,这个架构也将会是摄影史撰述的标准模式。这是采取一种文明进步论的观点,由媒材的发生形成,经众人开发各种用途,渐渐普及,然后进入摄影艺术化的升华阶段,等于是摄影在中国,起自神话阶段迈向英雄(菁英化)阶段的发展过程。就在这样的骨架里,我们却发现其内是无比复杂的文本质地。以第一部份「材料之类」来看,谈摄影之源起在中国,毋宁是异端奇术之引入,完全融入了中国式的怪力乱神想象中。如果比较现有的《中国摄影史》,一开头的史前史部份,却在极力证明摄影的科学道理在中国「古已有之」,也是希望找到摄影在中国文化中原有的根苗!一则迷信,一则科学,一则原始,一则理性,两者却都在设法将摄影移植入中原。讽刺的是,中国的科学不足以在文化社会中寻得催生摄影的环境因素,而中国的迷信却善于把外来的科技奇器加以同化。

清末《点石斋画报》的读者「看客」,会看到看客自己常出现在图像中,他们几乎是造成「有看头!」可看性景观不可或缺的一部份了。《点石斋画报》刊行的十九世纪最后十多年(约1884-1898),也是鲁迅在〈论照相之类〉第一部份「一材料之类」里所追溯的年代。文中叙述观点虽是回溯,用的又是白话文,但内容和叙述方式却不免让人联想到《点石斋画报》里的奇闻报导,好似一种「油滑」(鲁迅《故事新编》用语)的戏拟,在我读来则叫作互文的愉悦4:鲁迅谈的正是幼时在家乡s城里,人们迎对照相术的种种猜疑想象。《良友画报》(1926-1945)时代的人对摄影已有较为普遍的接纳度,可是《点石斋画报》时代的人,虽城乡有差,但是仍然把随着西方帝国主义入侵而来的照相术视为「西洋发明」,充份意识到其非本地性。与西方接触较多的南部沿海广东一带,对照相术的见识最早,接受力也较强,我们今天仍可从最早随英法军来到中国的埃及尔(jules itier)的回忆录中,读到他为广东商人潘仕成一家及友人拍照的情形,由于被拍者的好奇与热切的要求,让埃及尔几乎应接不暇5。鲁迅描述的s城人则不然,也许更能代表大多数人民的看法6,虽然时代较晚,他们却仍把

照相术看成是奇技淫巧。关于「洋鬼子挖眼睛」与洋鬼子挖心肝,熬成油,以「点灯去照地底宝贝」之传言,正可呼应从英国来华摄影旅行的汤姆森(john thomson)的观察回忆7。从他(外来者、他者)的角度,他解说中国人的迷信(目的是教他的洋人同胞不必太担心):洋人既是「洋鬼子」,具有特殊眼力,能洞悉宝物,擅于寻获财源:在他看来,中国人对洋人大概是又羡又恨的。对鲁迅而言,摄影既非艺术也无关科学;说「无关科学」,正是因他首先是从早期民间迷信传言,来反讽地介绍不可捉摸其技的照相术。人对于不可理解的外来事物,只能从既有的认知方式去予以合理化。从中国人的观点来看,洋鬼子来自的西方,或许正如鬼域,如阴府或西天,是与阳间同时存在,而且是旅行到得了的他方,因此要理解洋人的行动与其发明引进的各种「奇器」,也只有先套上《山海经》、《西游记》及其它奇闻怪谈,借昔有的想象界──吊诡地──来予以「合理化」:以合乎中国式的世物观。这便是鲁迅在〈论照相之类〉起头所讽刺的现象。

照相术的接受过程是如此,何妨再举《点石斋画报》里的一则新闻来对照说明:「闻报云,泰州为扬属一大邑,早经设立电报局,〔...〕乃近有匪徒造言谓电报局所用电气,系以死者之魂炼成,故专收人家供奉之神主牌。每牌价值洋四、五十元,须在三年以内者方为合用。局中买得此牌后,饬人至坟所,念咒语即有小虫从坟中出,即系死者之魂,捉入木匣,又挖取牌上主字,则有鲜血迸出,滴入瓶内持归合药炼成电气,便可传消递息。」8插图绘一人携神主牌至电报局求售,正被局里的人所斥逐,旁边当然有看客在。

人们带着半迷信半自欺自娱的态度相传走报,这类消息透过画报,又接触了更多的看客。不过,这类故事还有另一层意义:对于西方奇器,中国人不但因迷信,无能以科学态度去认知,反而即刻想到的是谋利的可能性,这又是国民性使然?而相对称的,帝国主义至(半)殖民地图谋利益,扩张权势的过程中,面对当地人固有的想法态度,除了理解其迷信禁忌,有时不也反转过来顺势利用?民风若自闭如是,似乎也只有继续自取欺辱!有感于此,鲁迅曾在收于《热风》的〈随感录四十二〉里,谈到土人「自大与好古」的特性,外来殖民者不难反过来哄骗一番:「譬如要造一条铁路,倘若对他们说这事如何有益,他们绝不肯听;我们如果根据神话,说从前某某大仙,曾推着独轮车在虹霓上走,现在要仿他造一条路,那便无所不可了。」鲁迅写这段随想录的主旨,在于自以为文明人的中国人被洋人当作土人,而经推论又不得不忍辱承认。正如在〈论照相之类〉里,鲁迅是以不全然「自己人」而试想站在外人的立场来反身自观。

另一个与正规摄影史撰明显的不同点正是,〈论照相之类〉叙述者摆出的不是摄影史专家学者充满自信的、实证的、理性的态度。他的语调是个人化的,而且是多少佯装谦虚而带有天真无知的语调来进行反讽。他凭着一己的观察认识,在组织一项项事例之间,也「尽量」地在探听和寻求(假)科学的、文化的解释,故意显示符合逻辑思维方法的努力:假装发觉中国人是很有道理的!所提到的摄影用途也不是属于摄影家或操作者的摄影,而是一般民间接触的,属于观看者的摄影。这样的关注点让人联想到波特莱尔的〈一八五九年沙龙〉一文9。不过,波特莱尔在文中针对的「民间」,专指当时法国布尔乔亚阶级的摄影文化。而鲁迅提到的民间,在三段发展中还可细分为态度不太相同的三种社会族群:一是s城「大大小小男男女女」,给摄影编造怪谈的迷信者,接着同样是s城当中一些以摄影肯定自身地位的阔人,而后是在北京,出现了喜爱精致艺术的好古雅士,利用摄影来服务艺术。三者在空间分布上是从小城到都会,时间上确切地是从鲁迅写作的一九二四年冬,往前推三十年前、十年前到目前;摄影使用者也随着时代,态度变得矫饰,而摄影用途也愈形复杂化。但是,这个「进步」的情况只是假像:在当时中国如此复杂多元而现代化程度不一的社会里,却有可能打乱这样的顺序,让异端说与菁英者的观点同时候并存,因此,一世纪前等于三十年前也等于现在,现在又已是「永久」。鲁迅这篇关于摄影史论的杂文有着高密度的讯息,岂不也处理了多重叠合的时空观点的事物?这些事物彼此之间,相斥相联,形成了特有的中国摄影文化。正如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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