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施工日志填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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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施工日志填写制度
施工日志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最原始、最真实的书面资料,是重要的工程施工技术履历档案,为保证为以后的资料提供最原始的数据,应规范施工日志的填写,特指定施工日志填写制度。
1.11.1施工日志的填写内容
按施工先后顺序如实记录工程形成的全过程:
(1)施工期内每日气候(气象、最高最低温度)、及记录人签字
(2)施工部位、施工方法、人材机情况、施工操作、施工进度情况,基础阶段还应写工程地址变化。
(3)现场取样、检测记录,应与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核对,防止差、错,如现场取样、检测等,应确保相关资料的一致性。
(4)技术交底记录
(5)工序检查、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情况及检查验收结论。
(6)每日使用的主要材料规格、数量及检测结果。
(7)施工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变更设计、主要工程材料代用等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效果记录。
(8)施工中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和处理改进情况记录。
(9)停工及原因(停工期间重要事件应记录)。
(10)上级人员检查时提出的有关质量要求、发现的问题及相关指令,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1)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情况
(12)其他与工程施工和安全、质量形成有关的情况。
(13)其它:如自然灾害、停电停水、停复工等情况
1.11.2责任人
(1)施工员应对所管辖区域按照以上内容进行填写;
(2)施工工长(主管施工员)应对所管理的单位工程进行汇总填写。
1.11.3填写要求
(1)施工日志应按单位或单项工程分别单独填写,不得几项工程混合或交叉填写。
(2)施工日志由项目施工员(工长)按规定内容逐日连续填写,不得隔日、跳日或断日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应采用签字笔或者钢笔填写,不得使用其它笔类写或电脑打印;
“记录”栏中应连续填写,不得出现空白行、段和页;对需要补充的内容应在“备注”栏中书写。施工日志中记录的问题必须有纠正和验收记录,做到问题闭,对记录问题的地方应在“备注”栏中用“*”标识并注明纠正和验证情况的记录页码。
(3)施工日志记录应详略得当,突出重点,着重记录与工程质量形成过程有关的内容,确保工程质量具有可追朔性
(4)施工日志填写必须及时真实准确连续及详细,记录内容必须与其它相关资料一致。(5)施工日志应从施工准备开始,直至工程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