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行政管理人员工作考核细则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街幼儿园行政管理人员考核方案
为了促进幼儿园行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业绩,确保幼儿园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和原则
1、考核对象为各行政处室工作人员。
2、考核原则: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
3、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4、考核结果与职称评审、评先评优挂钩。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年终评优,不得参与次年职称评审。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行政人员学期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四个方面,重点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水平,管理能力,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劳动纪律遵守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取得成果。
三、考核基本程序
1、自评。每学期结束前,本人根据考核评分细则,结合学期自身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填写测评表。
2、同级测评。
3、上级测评。
4、考核结果。审定考核等次确定结果后,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当事人对考核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幼儿园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核,考核小组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一周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测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