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程序和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与方法
二、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
3. 批准
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 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对不符 合条件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不予批 准的决定,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重新 申报
重新 设计
环境影响 报告书
环境影响申报(咨 询)
分类管理,分级审 批
环境影响 报告表
一 、我国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程序
5. 在施工结束后仍向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的环境 保护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完成竣工验收报 告(监测报告、调查报告),并在通过竣工验收后才能 正式投产。 6. 如果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已 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 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 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 案;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也可以责成建设 单位进行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
燃烧烟气和工艺废气排放 烟尘SO2、乙醛、二醇、 聚醚
生产和生活废水排放: pH、COD、SS、乙醇、 氨氮、磷酸盐
声 土壤
√ √
设备噪声,施工噪声 固废堆放
景观
√
社会 经济 √
土地利用方式、建筑 经济发展、就业岗位
二、矩阵法
Leopold等人在1971年为进行水利工程等建设项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创立了矩阵法。矩阵法由清单法发展而来, 一般是在清单法对环境因素和环境影响因子进行识别筛选 的基础上进行,将开发活动也分解成完整的基本行为清单, 并把开发行为和受影响的环境要素分别作为行和列组成一 个矩阵,在开发行为和环境影响之间建立起直接的因果关 系。
境因子
短期 长期 可逆 不可逆 局部 大范围 短期 长期 显著 一般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规定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和标准,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持证上岗
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并按 照规定在相应的业务范围内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诚信守法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守,不泄露国家和企业秘密,不违法违规收 费。
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要求
真实性
评价文件应真实反映建设项目情况,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
完整性
评价文件应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等 完整内容。
科学性
评价文件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 范进行编制,确保科学性和合理性。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
申请与受理
建设单位的责任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定环境 保护措施并实施。
管理部门的职责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和环境保护措施 的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处罚
对于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未按照规定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设项目,国家 环境保护总局或其派出机构将依法予以处罚。
监督检查
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及时纠正。
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相关 信息,包括资质、业绩、人员构成 等,接受社会监督。
处罚措施
对违反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纳入不良信 用记录。
06
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
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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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规定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规定1. 简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规定是为了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程序。
2. 环境影响评价的申请材料申请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需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材料:项目背景和基本情况介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设计规划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相应的技术文件;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文件。
3.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3.1 申请阶段申请单位需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递交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申请,包括申请表、申请材料和相关费用的缴纳凭证。
申请资料需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提交。
3.2 审批阶段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专家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对项目的环境影响程度进行评估。
评审过程中,专家可以提出修改意见,申请单位必须认真对待,并根据意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3.3 审批结果收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将在一定时间内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审批结果分为批复和不批复两种情况。
如果审批决定为不批复,将明确说明原因,并告知申请单位可以进行相应的调整后重新申请。
3.4 公示和听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作出审批决定后,将依法对审批结果进行公示,并给予申请人提出了异议的权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审批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进行听证。
听证环节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将在另行规定中进行说明。
4. 监督和管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批进行监督,确保其科学、合理、准确;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的实施进行监督,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审批条件;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结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相关措施得到有效实施;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并纠正违法行为。
环境影响评价合理规划和建设的必要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合理规划和建设的必要程序合理规划和建设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这是一项必要的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是通过科学系统的方法,评估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从而引导决策者和规划者制定适当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本文将介绍环境影响评价的步骤和重要性。
一、前期准备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之前,需要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首先,需确定评价的对象,包括评价的地域范围和评价的项目内容。
同时,也需要明确评价的目的和要求,以及评价的时间和经费等预算。
这些准备工作将为后续的环境影响评价提供基本的依据。
二、数据收集与整理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需要收集和整理各种相关数据。
这些数据包括环境质量、生态系统、社会经济等方面的信息。
数据的来源包括现场调查、实地观察、问卷调查等多种途径。
收集到的数据将为后续的评价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问题识别与预测根据前期准备和数据收集的结果,需要对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进行识别与预测。
通过专业的方法和模型,可以评估项目可能带来的环境风险和影响。
这些可能的问题包括空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扰民、生态破坏等。
问题的识别与预测将为后续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制定提供依据。
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在完成问题识别与预测后,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报告应包括项目背景、评价目的和要求、评价方法与数据来源、可行方案比较、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一份权威的文件,需要准确全面地呈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为决策者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
五、公众参与与意见采集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公众的参与非常重要。
通过公众参与的方式,可以了解公众对项目的看法和意见,及时发现项目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建议。
公众参与可以通过公示、听证会、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决策者需认真对待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
六、决策与审批阶段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决策者将根据评价报告的结果进行决策和审批。
评价报告的结果和意见将对项目的最终决策产生重要的影响。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一、总则为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管理,促进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各类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制定相应的环保措施的程序,其目的是全面评价建设项目对环境所可能造成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减轻和弥补环境影响。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在项目可行性研究之前进行,并应由专业机构进行。
2.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详细论述项目的环境基础状况、环境影响及其程度、预测项目运行期间和设计寿命周期内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3.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施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当由建设单位按照项目建设规模和特点聘请专业机构进行。
2. 环境影响评价的报告和公示应当充分考虑公众参与。
公众对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公示意见的提出应当得到及时回复。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一)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1. 建设单位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按时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并确保其符合相关的环保技术要求。
2. 建设单位应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并及时公示验收结果。
(二)环境设施的运行管理1. 建设项目环境设施的运行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建设单位应组织对环境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建设单位应对环境设施运行中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四、环境监测与报告(一)环境监测1. 建设单位应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及时了解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和改进。
2. 环境监测内容包括大气、水、土壤等环境因素的监测。
(二)环境报告1. 建设单位应根据环境监测结果及时编制环境报告,并向相关部门报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有关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有关要求引言建设项目对环境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环境影响评价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在建设项目完成后,需要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以评估项目的环境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环境。
本文将介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有关的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概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是指在建设项目完成后,对其已实施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的过程。
它是环境影响评价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建设项目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在环境影响后评价中,重点评估建设项目在环境方面可能存在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减少环境损害。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意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有着重要的意义:1.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
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对环境和生态系统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环境影响后评价可以帮助减少环境损害,保护生态系统。
2.评估环境管理措施的有效性。
环境影响后评价可以评估环境管理措施的有效性,并为环境管理措施的优化提供参考。
3.促进经济发展。
建设项目对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环境影响后评价可以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促进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程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数据收集和整理。
评价人员需要在建设项目完成后,收集和整理建设项目的环境数据,包括环境污染物排放数据、使用自然资源的数据、生态系统状况的变化等。
2.环境影响评估。
基于数据收集和整理的结果,评价人员进行环境影响评估,估算建设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3.编写评价报告。
评价人员根据环境影响评估结果,编写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环境管理措施。
4.报告公示和听证。
评价报告需要通过公示和听证等方式,征求各方的意见和反馈。
5.批复和监督管理。
评价报告得到批准后,有关部门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环境管理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有关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有关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环境影响评价应该全面、客观、科学。
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审批流程
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审批流程环境影响评价(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EIA)是一个旨在评估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的过程。
在许多国家和地区,环境影响评价已成为各种规模和性质的项目的法定要求。
本文将重点介绍环境影响评价的流程以及环境审批的相关程序。
一、环境影响评价流程1. 项目准备阶段在项目准备阶段,项目申请人需要收集与项目相关的环境数据,包括地理、生物、社会、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信息。
此外,还需准备一份初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详细描述项目的各个方面,并分析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2.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在项目准备阶段完成后,申请人需提交一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给相关管理部门。
这份报告详细描述了项目的性质、规模、预期影响等内容,并提出相关的控制措施和环境保护建议。
3. 公众参与与听证会为了保证评价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相关管理部门会组织公众参与的过程。
这包括对报告内容进行公开展示,向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并举办听证会以便公众和利益相关方能就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意见。
4.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与批准在公众参与阶段结束后,相关管理部门会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查。
审查的目的是评估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根据有关环境政策和规定做出批准或者修订的决定。
5. 环评批复及环保意见书审查通过后,相关管理部门会根据审查结果发出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批准。
同时,还会附带一份环保意见书,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守的环保要求和监测要求。
二、环境审批流程1. 项目申请项目申请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要求,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交环境审批申请。
申请材料需要包括详细的项目说明、环境保护措施和监测计划等。
2. 环境审批申请受理相关管理部门对环境审批申请进行受理,即确认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
如果申请材料不完整,会要求申请人进行补充。
3. 环境审批申请审查相关管理部门会对环境审批申请进行审查,评估项目的合规性和环境风险。
环评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环评工作的开展主要有三个阶段:1、准备阶段;2、正式工作阶段;3、环境影响报告编制阶段;1.准备阶段环境影响评价第一阶段,主要完成以下工作内容;首先是研究有关文件,包括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技术导则和相关标准、建设项目依据、可行性研究资料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之后需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根据工艺流程确定排污环节和主要污染物,同时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结合初步工程分析结果和环境现状资料,可以识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筛选主要的环境影响评价因子,明确评价重点;最后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和评价工作等级;如果是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该阶段的主要成果是编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将以上这些工作的内容和成果全部融入其中;如果是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无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大纲;2.正式工作阶段环境影响评价第二阶段,主要工作是做进一步的工程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之后根据污染源强和环境现状资料进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并开展公众意见调查;最重要的,是要根据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法律法规和标准等的要求以及公众的意愿,提出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若建设项目需要进行多个厂址的比选,则需要对各个厂址分别进行预测和评价,并从环境保护角度推荐最佳厂址方案;如果对原选厂址得出了否定的结论,则需要对新选厂址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3.环境影响报告编制阶段环境影响评价第三阶段是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的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建议,并最终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的编制;可简要概括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评价大纲编写,工程分析,所在地区环境现状调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规定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计划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各类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农业、交通、水利、能源、房地产等领域的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科学原则。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并提供以下材料:1、项目情况介绍,包括项目名称、地点、建设内容等;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技术文件;3、相关的规划许可证明文件;4、相关的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的符合性证明文件。
第五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应根据建设项目的复杂程度和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依法进行审批决策,并及时告知建设单位审批结果。
第六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包括:1、预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建设项目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详细评价;2、详细评价:建设单位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要求,进行详细的环境影响评价;3、审批决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审批决策。
第三章环境影响评价结果监测第七条审批决策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结果的监测,并定期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交监测报告。
第八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应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建设单位按照审批决策和环境保护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附件:1、项目情况介绍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建设单位:指拟进行建设项目的申请人或者组织。
2、环境影响评价:指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估、分析、比较和研究的过程。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指建设单位编制的详细描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的文书。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是指根据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规的要求,对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按照其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程度进行分类管理,从而对其进行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
本文将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进行详细介绍。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是由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制定的,根据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将建设项目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对不同类别的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管理。
通过分类管理,可以更加科学地确定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和保护工作,有效控制和减少建设项目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建设项目的分类标准: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地理位置等因素,将建设项目划分为不同的类别。
例如,将高铁、高速公路、煤矿等大型建设项目划分为一类,将小型水库、农田水利工程等中小型建设项目划分为另一类,根据不同的类别确定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和标准。
2.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程序和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项目申报、评价范围确定、评价方法选择、评价报告编制等。
建设单位需要按照相关要求提供项目的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分析和评价条件等信息,环境保护部门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最终由有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3. 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和指标:根据不同的建设项目类别,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和指标也有所差异。
例如,对于大型工业项目,需要评价其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排放情况;对于城市建设项目,需要评价其交通、噪音、空气质量等方面的影响。
同时,还需要评价项目的可行性、社会经济影响等相关因素。
4. 环境保护措施和监测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周围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
因此,评价报告中需要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治理措施、环境管理计划、环境监测等。
同时,还需要制定相应的监测要求和指标,以确保建设项目在运行和使用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损害。
简述建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
建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在建设项目立项之前,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系统评价,确定项目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过程。
下面将简述建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并提供一些参考内容。
1.确定评价的建筑项目:根据环保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确定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筑项目类型和规模。
2.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评价单位(通常是环境工程咨询公司)根据项目的特点,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目标、建设规模、施工技术、用地需求、污染防治措施等。
3.报送环保部门审批: 编制完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需报送环保部门进行审批。
报告中需包括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结果,以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
4.公众参与程序: 在报送环保部门审批之前,组织相关的公众参与程序。
公众参与程序可以包括公示、听证会等形式,通过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
5.环境评价报告的审查和批复: 环保部门对报送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批复。
审查内容包括报告的完整性、合规性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6.执行环境保护措施: 在获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批复后,建设单位需要严格执行报告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能够达到环境保护要求。
参考内容:•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时,需充分考虑项目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包括大气污染、水环境污染、土壤污染、噪声、固体废弃物、生态系统等。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应提出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减少环境影响。
例如,利用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和设备,减少废气排放和水污染。
•另外,报告中应提出相应的环境监测和监管措施,确保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效果能够得到实时监控和有效控制。
•在公众参与程序中,应想办法促进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和参与,提高公众的意识和参与度。
•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环保部门规定的要求,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
总之,建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建设项目立项前必须进行的工作,通过科学评价和管理,保障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减到最低,确保建设项目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相符。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预防和控制污染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国家规划建设的各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管理。
第三条主管部门:国家环境保护部门是本条例的主管部门。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第四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必要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保障项目建设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评估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第五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1. 确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和内容;2.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必要调查和研究;3.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4. 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与审核;5. 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六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备案和公示: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将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并向社会公示。
第七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验收和评价: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对已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验收和评价。
第三章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第八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的原则:建设项目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的环境保护设施要求,合理布局环境保护设施,确保设施运行效果。
第九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审查: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进行审查。
第十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设施维护和管理制度,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四章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第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机构和职责: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维护环境保护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合法。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和责任追究: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造成环境污染或损害环境安全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条例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
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11.23•【文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9号•【施行日期】2006.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标准正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9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规定》已于2005年10月27日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年第二十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解振华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下简称“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行为,提高审批行为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统称。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环保总局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第四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审批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核准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备案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备案手续后和开工前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五条环保总局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便民和高效。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六条建设单位按照环保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其中,对按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甲级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
简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简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在规划、建设和运营建设项目之前,对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系统、科学、全面、客观的评价,以确定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管理措施的过程。
下面将简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一、前期准备阶段1.明确项目范围和规模:确定项目的建设规模、用地范围、建设内容等基本信息。
2.收集资料:收集项目相关的地理、气象、生态、社会、经济等方面的资料,为后续评价提供基础数据。
二、评价范围与评价对象确定1.确定评价范围:明确评价的地理范围和时间范围,确定评价所涵盖的环境要素和影响因素。
2.确定评价对象:根据项目特点和评价范围,确定需要对哪些环境要素和影响因素进行评价。
三、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环境影响预测:根据项目的建设规模、用地范围、施工方法等,预测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包括水质、大气、噪声、生态等方面的影响。
2.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影响进行定量或定性评价,分析影响的程度、范围、持续时间等,并确定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
四、环境影响调查与监测1.环境影响调查:通过实地调查和样品分析,获取项目建设前的环境状况,包括土壤、水质、空气质量等方面的数据。
2.环境影响监测:对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过程进行监测,记录环境指标的变化情况,以验证环境影响评价的准确性。
五、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1.编制评价报告:根据前期工作的结果,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包括评价的基本信息、评价方法、评价结果、环境风险分析和建议的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
2.报告审查与公示:对评价报告进行内部审查和公众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六、环境影响管理与监督1.环境保护措施:根据评价报告的结果和相关法规要求,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和管理措施,包括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措施。
2.环境影响监督:对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环境问题。
环评报告书中的环评审批程序与要求
环评报告书中的环评审批程序与要求一、引言环境影响评价(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简称EIA)是为了预测和评估建设项目对环境产生的潜在影响,从而指导决策者合理规划和管理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在环评报告书中,环评审批程序与要求是确保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核心内容。
本文将围绕环评报告书中的环评审批程序与要求展开详细论述。
二、环评审批程序1. 环评报告编制环评报告编制是环评审批程序的首要步骤。
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环境评价组织编制环评报告。
编制过程中,需要对项目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调查,明确评价范围和对象,并进行预测模拟与分析。
同时,需考虑环境保护目标和标准,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
2. 环评报告提交完成环评报告编制后,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将环评报告提交审批机关。
审批机关会对环评报告进行评审核对,确保其内容完整、准确、科学可行。
同时,还会核实环评报告编制的程序是否合规,如环境调查、评价方法、专家评审等。
审批机关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审批决策。
3. 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是一项公众利益事务,公众参与是环评审批程序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审批机关在环评审批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公示、听证或座谈会等形式,确保公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公众参与能够提升环评报告的透明度和可信度,促进社会各方面的共识。
三、环评审批的法律法规要求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是环评审批的法律依据。
我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文件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原则、程序和管理措施。
审批机关在进行环评审批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程序合法、权力合理。
2. 环评指南与规范环评指南与规范是具体指导环评工作的文件,涵盖了环评报告编制、评价方法、环保要求等细节事项。
在编制环评报告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参考当地、行业相关的环评指南与规范,确保环评报告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程序和要求
为预防和减轻建设项目对环境的不良影响,保护生态环境和 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评价的原则
科学性 综合性 公众参与 预防为主
评价应基于可靠的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客观、真实地反映建 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评价应对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估,综合 考虑直接、间接、短期和长期影响。
公众参与
建设项目应积极开展公众参与活 动,听取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和建议,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协 调,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社会监 督。
0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的审批与监督
审批权限与程序
审批权限
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将审 批权限划分为国家、地方和备案三类, 各级环保部门负责相应权限内的审批工 作。
报告编写和评审阶段
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调查、预测和分析结果,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全面阐述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减缓措施。
评审和审批
组织专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评审,确保评价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根据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最终 获得审批。
0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的要求
基础资料要求
建设项目概况
案例三:某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总结词:综合评价
详细描述:该案例对水电站建设项目的综合环境影响进行了评价,包括水库淹没、移民安置、生态流 量、鱼类保护等方面的评价,并提出了相应的环境监测和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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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与处罚
法律责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过程中,相关责 任主体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 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
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的 行为,将采取罚款、限期整改、撤销审批等 处罚措施,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与审批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与审批要求引言建设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日益受到关注,为了保护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本文将重点介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关于环境影响评价与审批的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与范围环境影响评价是一种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评估的方法,旨在提前预测、评估和管理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或避免不良环境影响。
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涵盖了项目选址、设计、施工、运营及项目关闭等环节。
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与内容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1.确定评价的必要性:在项目的初期阶段,应进行初步评估,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编制评价方案:确定评价的目标、范围、方法和内容,编制评价方案。
3.进行评价研究:根据评价方案,进行数据收集、现场调查、模型模拟等手段,实施评价研究。
4.编制评价报告:根据评价研究的结果,编制评价报告,包括对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描述和分析。
5.评价公开与听证:评价报告应向公众公开,并进行听证,接受公众意见和建议。
6.决策与审批:评价报告经审查后,决策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批、修改或拒绝。
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1.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的名称、规模、选址等基本信息。
2.影响评价:对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如大气、水体、土壤、噪音等方面。
3.风险评估:评估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和灾害,如地质灾害、事故风险等。
4.生态评价:评估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等。
5.社会影响评价:评估项目对当地社会经济、民生等方面的影响。
6.环境管理措施:提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保措施,如污染防治、废弃物处理等。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的要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是在环境影响评价完成后,根据评价报告的情况对项目进行审查和批准的程序。
审批机关会对评价报告进行彻底审查,确保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审批的要求包括:1.项目合规性:审批机关会对项目是否符合环境法规法规定的要求进行评估,确保项目的合规性。
环评工作程序与要求
环评工作程序与要求一、环评工作程序环评工作程序是指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按照一定的步骤和程序进行的工作流程。
下面是一般情况下的环评工作程序:1. 确定环评项目范围: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地理位置等因素,确定环评的范围,包括评价的内容和研究的重点。
2.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根据环评项目的范围,进行必要的调查、采样和监测工作,收集相关的环境数据和信息,并进行分析和评价。
最终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3. 报批环评报告书:将编制好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交给相关的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部门将对报告书进行审核,包括对报告书的内容、数据和方法的合理性进行评估。
4. 公示和听证:环评报告书经过审批后,需进行公示和听证程序。
公示的目的是让公众了解项目的环境影响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则是为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以及相关专家的评价。
5. 环评批复:根据公示和听证的结果,审批部门将对环评报告书进行批复。
批复的内容包括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结果、建设方案的合理性、环境保护措施的可行性等方面的要求。
6. 监测和评估:项目建设单位在实施项目时,需要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
监测的目的是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评估的目的是对项目建成后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7. 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和监督:项目建设单位需要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并进行监督和管理。
监督的目的是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二、环评工作要求环评工作要求是指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需要满足的一些基本要求。
下面是一般情况下的环评工作要求:1. 系统性:环评工作应该从整体上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包括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和建设后的各个阶段。
2. 科学性:环评工作应该基于科学的研究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全面性:环评工作应该对项目可能产生的各种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包括对大气、水体、土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估。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1. 一:正式、规范风格1.1 申请材料的准备1.1.1 申请方应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说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动植物调查报告等。
1.1.2 申请材料应详细描述建设项目的规模、定位、技术方案等内容。
1.1.3 申请材料中应包含适应当地环境保护要求的措施,并与相关环保部门沟通。
1.2 文件审查1.2.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1.2.2 专家审查意见将提交给环境影响评价审核委员会,由委员会进行综合评估。
1.2.3 环境影响评价审核委员会将根据专家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审批决定。
1.3 审批程序1.3.1 若审批决定为同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将颁发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书。
1.3.2 若审批决定为不同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将向申请方说明不同意的原因,并提出修改意见。
1.4 相关附件申请材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动植物调查报告等均为附件,请参阅原始材料。
2. 二:简洁、现代风格1. 申请材料准备1.1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方应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交申请材料,包括项目说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1.2 申请材料内容申请材料应详细描述建设项目的规模、定位、技术方案等内容,同时包含适应环保要求的措施。
2. 文件审查程序2.1 专家审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2 综合评估专家审查意见提交给环境影响评价审核委员会,进行综合评估。
3. 审批决定3.1 同意决定若审批决定为同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将颁发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书。
3.2 不同意决定若审批决定为不同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将说明不同意的原因,并提出修改意见。
4. 相关附件本文档涉及的申请材料等附件请参阅原始材料。
5. 法律名词及注释-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建设项目实施前,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科学、综合、系统的预测、评价和管理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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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概述
(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发展历程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把环境影响评价用法律要求固定下来并建立环境
影响评价制度的国家(197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我国自1979年4月,国务院环保领导小组在《关于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 议情况的报告》中,把环境影响评价作为我国环境管理的一项政策。 1979年9月,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把 环境影响评价作为法律制度确定下来。1998年11月,国务院颁布了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02年10月,全国人大通过《中华 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9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规划环 境影响评价条例》,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体系的基本完善。 2005年11月省人大通过《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 法》办法》;2010年11月,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对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 境影响评价作出具体规定。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程序与要求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体制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分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管理和环境影响评
价资质的审批管理。
对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管理,实行的是分级审批、属地管理,
各级环保部门按照规定都具有明确的职责和审批权限,形成了国家、 省、市、县四级管理体制。
政府呈报了《关于报送山东钢铁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的报告》及《山东钢铁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 本)》。 2、2010年,组织省环科院完成了《环渤海沿海地区重点产业发展战 略环境评价山东子报告》的编写工作,协助清华大学完成了《环渤 海沿海地区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境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由 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审查会,将审查意见上报环保部,并通过环保部 组织的专家验收。 3、2011年6月,全省155个省级开发区全部的区域规划环评审查工作。 4、2011年完成了潍坊港、东营港等地区性重要港口规划环评审查, 完成了德州、聊城、淄博、滨州等国家公路交通枢纽规划环评审查。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程序与要求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国家规定)
2010年1月环境保护部令第5号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
审批规定》。
第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分级审批权限,原则上
对于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审批管理,则实行的是国家管理,属地监
督的管理体制。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程序与要求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国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建设项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 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第二十三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 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是核设施、 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二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 区域的建设项目;三是由国务院审批的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 审批的建设项目。
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概述
(三)环境影策
是从源头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控制闸”;是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调节器”;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杀手 锏”。
保证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布局合理性
从所在地的环境大局出发,考察项目选址和布局对区域环境整体的影响,
加强环评审批 服务科学发展
报告人:张懿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 2012年7月5日
提纲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概述
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法律和标准体系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与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与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的新任务和新要求
今天讲课的重点
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概述
(一)基本概念
二、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法律和标准体系
(一)法律体系
综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单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生态保 护法……
行政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划环境影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与要求
(四)“十二五”时期规划环评规划环评重点任务 :
1、推进战略环评,提高从宏观层面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2、推进重点行业专项规划环评,努力促进转方式、调结构和产业升
级。“十二五”时期要重点抓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交通、水利等 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3、推进各类工业园区与产业聚集区的规划环评,合理引导相关产业 入园入区。对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 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开发区以及设区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的各类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等产业园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 的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等各类园区,要抓紧开展规划环评。对 未按期完成园区规划环评审查的,一律不予受理进入该园区建设项 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加强能力建设,构建科学严谨、扎实有效的基础支撑体系。一是 完善工作机制,二是增强队伍能力建设,三是加大技术交流。
按照评价对象,环境影响评级可以分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
按照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分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评
价、声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和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等。
按照时间顺序,环境影响评价一般分为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以及环境影响后评价。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与要求
可喜成果: (一)规划环评工作回顾 1、山东省59条省控河流水清鱼游 2、全省155个省级开发区全部完成规划环评审查工作 区域、流域限批
1、因流域水质不达标。2010年对泰安市宁阳县、淄博市淄川区、博
山区,东营市东营区、青岛市莱西市、潍坊市青州市、奎文区、坊 子区、寒亭区、潍坊市经济开发区、潍坊市高新开发区、滨州市邹 平县等县市区实行区域限批。2011年对临沂市平邑县、费县实行区域 限批。 2、因规划环评进度缓慢,2011年对济宁经济开发区临沂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蒙阴经济开发区实行区域限批。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与要求
(五)“十二五”时期规划环评规划环评工作安排
1、各级政府要明确本地区“十二五”时期规划环评工作目标任务和
实施方案,全面部署,落实责任,分工协作。 2、认真梳理,明确目录。各市应对本地区“十二五”规划的编制任 务做一次梳理,进一步明确本地区“十二五”时期开展环评的规划 具体目录。 3、开展试点,探索模式。抓一批规划环评的试点,探索适合本地区 开展规划环评工作的方式方法,从不同层面、不同领域推动规划环 评工作的开展,为规划环评优化经济发展积累经验。东营、烟台、 潍坊、滨州4市要做好环渤海战略环评成果应用工作,力争取得实效。 4、积极指导,强化督查。各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规划环评的监督指 导,组织对辖区内现有的各类园区规划环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 未按规定开展规划环评的,要限期完成整改;要积极推进矿产资源 开发利用、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十二五”时期规划环评工作, 及时完成各项规划环评审查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报送省环保厅,由 省环保厅汇总后报省政府。省环保厅将根据上报情况,会同有关部 门对各市规划环评开展工作进行检查。
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管理规范标准
国家环境标准、地方环境标准
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 —2003) 2、《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664—2007)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与要求
(一)规划环评工作回顾:
1、2010年4月,完成山东省钢铁发展规划环评技术审查,5月6日向省
环境质量:环境质量表述环境优劣的程度。环境质量包括综
合环境质量和各要素的环境质量,如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 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生产环境质量、文化环境质量等。
环境容量:环境容量是指对一定区域,根据其自然净化能力,
在特定的污染源布局和结构条件下,为达到环境目标值,所 允许的污染物最大排放量。
环境影响:环境影响指人类活动对环境的作用和导致的环境
响评价条例》 ……
部门规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二、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法律和标准体系
(二)标准体系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2、《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 —2003) 3、《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 》(GB15262-94)
变化以及由此引起的对人类社会和经济的效应。
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概述
(一)基本概念
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英文缩写EIA,即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是指
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 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并进行比较和优化,选择最优方案,保证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合理性。
指导环保设计,强化环境管理
通过对你才去的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为环境保护设计提供
最合理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在开发建设项目施工和运营全过程中贯彻 环境管理制度,从而将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有机融合。 为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导向 促进相关环境科学技术的发展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与要求
(二)规划环评实施单位和具体范围 :
1、省有关部门、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
府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 利用规划等综合性规划(以下简称综合性规划),由规划编制机关组织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作为规划草案的 组成部分一并报批。 2、省有关部门、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 府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 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 由规划编制机关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与 规划草案一并报批。编制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指以发展战略为 主要内容的专项规划),按照编制综合性规划的有关规定执行。 3、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具体范围,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关于印发〈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 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的通知》(环发 〔2004〕98号)和《关于全面推进“十二五”时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的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