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环院关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必要解释和奖励细则的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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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环院关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必要解释和奖励细则的补充规定本规定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由学院学工组讨论,对《武汉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试行办法的一个补充说明,学院学工组成员具有解释权。因各年级有相应的实际情况,可在年级辅导员指导、确认下制订相应的特别规定。

一、参评条件(见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必修课(体育课除外)不及格者,不参加奖学金评定。

二、成绩测评部分:对于港澳台生、转专业等同学的外校外专业选修成绩是作为本专业的公选课成绩,按第二点公式计算。重修、辅修和双学位课程不计入。

三、基本素质测评(A11)中奖励加分第(三)项先进集体评分中“主要学生干部、其他学生干部、成员”理解分别是:学生党支部是指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支部党员;先进班集体是指班长、班委、班内学生;先进团支部指团支书、团支委、团员。

四、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评

1. 学科与文体竞赛C4若无获奖,也可依据以下细则加分,以示鼓励:

(1)代表班级参加院级(或与其他单位)各类赛事集体项目0.50分/人;个人项目0.20分/人;

(2)代表学院参加校级(或其他院系)各类赛事集体项目1.00分/人;个人项目0.50分/人;

(3)参加学院、学校的非竞赛类大型活动(如各类晚会的演员),依据前面两条细则加分,其中集体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可酌情增加0.20分。

(4)学校每年4月份举行的“大学生学习竞赛“,参加个人项目没有获奖的学生不加分。

(5)参加了暑期“中华诵”文艺演出的同学,每人加0.5分;参加了今年9月“我爱我的祖国”歌唱比赛的30名同学,每人加0.5分。

备注:三人以上(含三人)为集体项目,若有不适用上述的活动,可以报请相应部门以0-0.5分范围内加分(尤指无任何职务的学生),上述属鼓励加分,累计总分不得超过5分。(6)校报编辑、校广播台广播员等撰写稿件被公开发表,按照0.3分/篇加。

2. 社会工作C5

对于各类干部的加分,请按照表格中所列详细内容有区别加分。非院、班级干部请到其任职的主管单位申请加分值;班级干部先自评加分,再由班测评小组集中修正;院级学生干部加分由原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等成员集中商议决定;对其他各类干部的加分值,院学生工作组均有修正权限。

# 绿舟环保协会属学生社团,会员不加分。若有作出突出贡献的会员应报请会长,可酌情加0-1分为限。

3.社会活动C6

暑期各种社会实践类活动,申报获奖后才可以加分,基本是加在后面一年。

4. 发表文学、艺术、新闻等作品C7:学院主办的内部刊物是指《资环简报》《自然风》

五、各班组成测评小组,由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另加5名以上普通同学组成,此5名以上同学由全班民主投票选出。应该保证测评小组的人数达班级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六、对于学习成绩前10%并且有资格参评奖学金的学生,要保证该生能获得奖学金。

七、申请先进班集体时,成绩优良率,良好按照80分标准;

八、不及格率的算法:必修不及格人次/必修课数*人数。

2009年9月修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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