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退货及处理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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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建立产品退货及处理制度,规范其操作流程。
2.范围
适用公司生产产品的退货和处理。
3.职责
品质部、业务部、财务部。
4.内容
4.1客户提出退货时应填写退货单,内容有:名称、规格、批号、数量、退货单位、退货人、退货原因。
4.2业务跟单接到退货后,拿着退货单核对单和实物的名称、规格、批号、数量、退货单位、退货人等信息是否一致。核对完后把退货单交给品质部核实退货原因。如有出现单货不一致的情况时,知会业务部负责人同客户沟通,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时,品质部才可以处理此批退货。
4.3品质部处理退货时,根据退货原因进行检验,检验分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状态,同时作好相应标识区分、填写退/换货处理报告单。
4.4退货处理报告单原件品质部保存,复印件分发致业务部负责人、财务部门。
4.5经过检验的合格品,品质部签发合格标贴后退回仓库,仓库根据该产品的合格标识发往生产部门处理,生产部对其进行加工/返工,再次经过检验后方可出库销售。
4.6检验过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进行。
5. 相关记录
5.1《退货单》
5.2《退货处理报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