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湖南大学EMBA专业学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湖南大学EMBA专业学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法规类别】学历学位学籍

【发文字号】湘价服[2002]319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2.12.27

【实施日期】2002.12.27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1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发布日期:2008年9月25日实施日期:2008年9月25日)宣布失效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湖南大学EMBA专业学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湘价服[2002]319号2002年12月27日)

湖南大学:

你校《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专业学位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你校是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全国首批、湖南省唯一的开展EMBA专业学位教育试办单位,且教育质量要求高、生均培养成

1 /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