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讲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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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分类: (1)有偿合同;无偿合同 (2)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 (3)主合同;从合同
第六讲合同法律制度
三、合同的相对性
合同法律关系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与物权法律关系中物权的绝对性相对应,合同 法律关系具有相对性特征:
主体的相对性
内容的相对性
责任的相对性
合同的相对性有例外情形,例如:债的保全。
第六讲合同法律制度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订立程序——要约与承诺
主体资格: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备相应
的资格;除依据合同性质不能代理的以外,当
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合同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
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的一般程序包括要约、承
诺两个阶段。
第六讲合同法律制度
(一)要约
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
(3)悬赏广告
第六讲合同法律制度
2.要约的生效时间
(1)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①收件
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
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②未
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
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即使受
迟到承诺:迟于到达的承诺。
第六讲合同法律制度
5.承诺的内容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1)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
Leabharlann Baidu
更的,为新要约。
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
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
的方法等。
(2)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
的有效,除非:
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
要约人没有阅读,也视为到达)
第六讲合同法律制度
3.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1)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
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
达受要约人。
(2)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
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
②要约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3.合同法是财产交易法
第六讲合同法律制度
(三)《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1. 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
2.在国内履行的涉外合同,只能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律。
(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意思自治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守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第六讲合同法律制度
二、合同的分类 1、有名合同(15类合同) 无名合同 2、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双方互相支付对价)。 3、诺成合同(诺=成) 实践合同(交付=成)。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 当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 内到达要约人。
第六讲合同法律制度
1.承诺的期限
(1)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
始期确定:
信件或者电报要约:要约交发之日开始计算;
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要约:要约到达受要约人 时开始计算。
(2)要约未确定承诺期限的:要约以对话
要约可以向特定人发出,也可以向非特定人发 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
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六讲合同法律制度
1.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
思表示。
(1)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 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性质为要约邀请。
问:请判断买方是否有权取消订单?
第六讲合同法律制度
案例:1999年9月21日,上海某陶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公司)副经理刘辉与江西某陶 瓷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集团)签订代理销 售协议,约定:由上海公司作为江西集团的上 游牌瓷砖在上海市场销售的总代理商,合同为 期一年,上海公司应付江西集团30万代销押金, 合同纠纷管辖权在江西集团所在地法院。江西 集团盖章,上海公司刘辉签字,但公司未盖章。 嗣后,上海公司于1999年10月、11月间分三次 将30万付给对方,江西集团发来两个火车皮的 瓷砖(保价10万元)。
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
约定的除外;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
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第六讲合同法律制度
2.承诺的生效时间
到达主义。
意义: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3.承诺的撤回
撤回承诺的通知早于或同时与承诺通知到
达要约人,即在承诺生效前到达要约人。
4.承诺的迟延与迟到
迟延承诺:迟于发出的承诺;
③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第六讲合同法律制度
4.要约的失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
更。
第六讲合同法律制度
(二)承诺
第六讲合同法律制度
随后江西集团即因与其他公司纠纷被法院查封、 停产,无货可发,上海公司要求退回代销押金, 江西集团主张以所发之货抵销,遂起纷争,上海 公司诉至浦东法院,江西集团以合同中的约定管 辖条款提起管辖异议,要求将此案移送其所在地 法院,上海公司辩称因其未盖章合同未成立,因 而约定管辖条款并未生效。
第六讲 合同法律制度
第六讲合同法律制度
第一节 合同的基本理论
一、合同与合同法
(一)合同
我国合同法中所指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
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
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法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品交换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合同法具有以下特征:
1.合同法是私法。
2.合同法是自治法。
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
第六讲合同法律制度
非实质性变更
案例:6月1日,卖方向买方发出了一份销售订单,提议 以确定的条件向买方销售1000袋1级糖,并将于7月1日 装船。购销订单背面的打印条款中有这样一句话:“货物 将进行妥善包装。”6月5日,买方向卖方发出采购订单, 表示接受卖方的要约。采购订单背面的打印条款与销售 定单背面的打印条款基本吻合,但是有这么一句话:“用 新的包装袋装船。”卖方没有对买方的采购订单提出任何 异议,并准备于7月1日用新的袋子将糖装船。6月25日, 糖价大跌,买方于是向其律师咨询,这份合同对它是否 具有法律约束力。他们通过对这两份订单的比较,发现 了在‘新包装袋’上存在的分歧。于是,在6月27日,买方 以卖方没有接受其6月5日的要约为由取消订单。
第六讲合同法律制度
三、合同的相对性
合同法律关系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与物权法律关系中物权的绝对性相对应,合同 法律关系具有相对性特征:
主体的相对性
内容的相对性
责任的相对性
合同的相对性有例外情形,例如:债的保全。
第六讲合同法律制度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订立程序——要约与承诺
主体资格: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备相应
的资格;除依据合同性质不能代理的以外,当
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合同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
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的一般程序包括要约、承
诺两个阶段。
第六讲合同法律制度
(一)要约
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
(3)悬赏广告
第六讲合同法律制度
2.要约的生效时间
(1)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①收件
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
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②未
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
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即使受
迟到承诺:迟于到达的承诺。
第六讲合同法律制度
5.承诺的内容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1)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
Leabharlann Baidu
更的,为新要约。
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
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
的方法等。
(2)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
的有效,除非:
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
要约人没有阅读,也视为到达)
第六讲合同法律制度
3.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1)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
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
达受要约人。
(2)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
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
②要约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3.合同法是财产交易法
第六讲合同法律制度
(三)《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1. 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
2.在国内履行的涉外合同,只能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律。
(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意思自治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守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第六讲合同法律制度
二、合同的分类 1、有名合同(15类合同) 无名合同 2、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双方互相支付对价)。 3、诺成合同(诺=成) 实践合同(交付=成)。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 当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 内到达要约人。
第六讲合同法律制度
1.承诺的期限
(1)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
始期确定:
信件或者电报要约:要约交发之日开始计算;
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要约:要约到达受要约人 时开始计算。
(2)要约未确定承诺期限的:要约以对话
要约可以向特定人发出,也可以向非特定人发 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
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六讲合同法律制度
1.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
思表示。
(1)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 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性质为要约邀请。
问:请判断买方是否有权取消订单?
第六讲合同法律制度
案例:1999年9月21日,上海某陶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公司)副经理刘辉与江西某陶 瓷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集团)签订代理销 售协议,约定:由上海公司作为江西集团的上 游牌瓷砖在上海市场销售的总代理商,合同为 期一年,上海公司应付江西集团30万代销押金, 合同纠纷管辖权在江西集团所在地法院。江西 集团盖章,上海公司刘辉签字,但公司未盖章。 嗣后,上海公司于1999年10月、11月间分三次 将30万付给对方,江西集团发来两个火车皮的 瓷砖(保价10万元)。
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
约定的除外;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
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第六讲合同法律制度
2.承诺的生效时间
到达主义。
意义: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3.承诺的撤回
撤回承诺的通知早于或同时与承诺通知到
达要约人,即在承诺生效前到达要约人。
4.承诺的迟延与迟到
迟延承诺:迟于发出的承诺;
③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第六讲合同法律制度
4.要约的失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
更。
第六讲合同法律制度
(二)承诺
第六讲合同法律制度
随后江西集团即因与其他公司纠纷被法院查封、 停产,无货可发,上海公司要求退回代销押金, 江西集团主张以所发之货抵销,遂起纷争,上海 公司诉至浦东法院,江西集团以合同中的约定管 辖条款提起管辖异议,要求将此案移送其所在地 法院,上海公司辩称因其未盖章合同未成立,因 而约定管辖条款并未生效。
第六讲 合同法律制度
第六讲合同法律制度
第一节 合同的基本理论
一、合同与合同法
(一)合同
我国合同法中所指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
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
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法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品交换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合同法具有以下特征:
1.合同法是私法。
2.合同法是自治法。
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
第六讲合同法律制度
非实质性变更
案例:6月1日,卖方向买方发出了一份销售订单,提议 以确定的条件向买方销售1000袋1级糖,并将于7月1日 装船。购销订单背面的打印条款中有这样一句话:“货物 将进行妥善包装。”6月5日,买方向卖方发出采购订单, 表示接受卖方的要约。采购订单背面的打印条款与销售 定单背面的打印条款基本吻合,但是有这么一句话:“用 新的包装袋装船。”卖方没有对买方的采购订单提出任何 异议,并准备于7月1日用新的袋子将糖装船。6月25日, 糖价大跌,买方于是向其律师咨询,这份合同对它是否 具有法律约束力。他们通过对这两份订单的比较,发现 了在‘新包装袋’上存在的分歧。于是,在6月27日,买方 以卖方没有接受其6月5日的要约为由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