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申请单书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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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新东仁医院

病理申请单书写的相关规定

病理检查申请单由经治医师按规定逐项填写,医师签全名或盖印章。字迹务必清楚,字迹潦草难以辨认或填写过于简单者,应退回给申请医师补充填写或重新填写。

要填写的内容包括:

1、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送检科室和日期。

2、患者临床病史和其他(检验、影像)检查结果。手术所见及临床诊断。

3、取材部位、标本件数。

4、既往做过的病理检查者,需注明病理号和病理诊断结果。

5、结核、肝炎、HIV等传染性标本,需注明。

6、如拟在手术中做冰冻切片,应提前预约并在申请单上注明。

7、如曾在外院做过病理学检查,应注明原检查单位、原病理号及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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