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_产学研合作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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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产学研合作新模式

山西大学教育部省部共建研究中心 王 莉

摘 要:近年来,山西省积极探索创新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在此基础上提升了高等教育质量,高等教育服务区域内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技术创新的能力逐渐增强。本文分析山西省校企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研究生培养模式的特征与机制,旨在为探索适应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研究生教育模式抛砖引玉。

关键词: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 产学研合作 新模式

知识创新是经济发展的基础,知识创新有效性的关键是要将知识创新的成果迅速地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高校是知识创新的“动力源”,不但能培养大批高素质、有创造力的人才,而且能不断地产生知识创新成果。但是高校与企业的创新活动具有差异,高校往往以知识创新为重点,以学术性、科学性为衡量标准,其内容多为学科性、专业性成果。企业则主要以技术创新为重点,科技成果以可行性和经济效益为衡量标准,其内容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这种差异性可能会造成高校的知识创新远离企业发展的现实需要,阻碍高校知识创新的有效性。因而,新型校企产学研合作创新体系,既要能促进高校把市场需求作为创新的源泉,依据市场需求和企业的需要进行知识创新,促进高校知识成果的产业化;也要能为高校的知识创新提供资金支持,实现产业资本与知识资本的联动,经营优势与科技优势的互补,通过科学家与企业家的结合,使科学家的个人价值得到充分体现,能量得到释放,加速成果转化,加快技术推广。

一、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产生的背景

山西省是国家能源重化工基地,目前已基本形成一个以重型结构为特征的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但经济增长主要依靠大量的投入和大量的物质资源消耗,属于典型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为通过提升技术创新水平,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调整,山西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发挥高校知识创新的作用,通过产学研合作一体化,推动创新性成果的产生和科技成果的转化。

2000年,山西省颁布了《山西省推动产学研合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并成立了山西省产学研工程领导组办公室,专门负责全省产学研合作方面的工作。在政府相关部门引导下,“十五”期间山西省的产学研合作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是表现出一些突出的问题:由于高校无法在人才培养和服务经济发展两个方面取得平衡,造成办学目标模糊;管理体制不健全;由于合作各方目标不同,又缺乏有利的调和,因而容易产生矛盾;高校的财务工作与科研工作分别由不同行政部门主管,缺乏统一的协调管理;科研成果转化介于科研与生产之间,一直没有明确其主管行政部门,在体制上形成管理空白,造成科研成果转化中的体制障碍;由于没有支持产学研合作的专项拨款,产学研合作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

为改善这种状况,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管理部门先后分布和制定了《关于启动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辅助高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通知》《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辅助高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工作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山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关于山西省校企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研究生毕业及导师考核相关工作的规定》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十一五”期间,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山西省经济委员会)、山西省产学研工程领导组、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学位委员会共同启动了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工作,在校企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校企合作培养研究生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先后建成山西大学—汾酒工程、山西大学—应用催化科学与技术、太原理工大学煤矿装备、太原理工大学煤矿工程、太原科技大学装备制造业5个省级校企联合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

二、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的基本概念1、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定义

校企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配合学校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需要,为在读硕(博)士研究生提供的一个社会创新实践平台,主要通过校所合作、校企合作、校地合作等形式,选择一批大中型名优企业或地市、县区的有关单位,建立“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分为省级、校级、学院级,搭建相对稳定的社会实践和教育创新平台,加强研究生教学实践环节,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解决研究生培养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矛盾,为社会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同时增强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的能力。

2、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设立的指导思想

(1)从体制上促进创新中心科研发展与山西经济发展的紧密结合。政府主导和政府牵头是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建设和发展的保障,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作为管理省内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行业技术中心的职能部门,山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主管单位,发挥其组织、管理与协调职能,确保研究生教育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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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参与各方的积极性和各项措施的有序推进。各创新中心依托学校也成立了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管理办公室,保证中心各项工作的实施进度和目标实现。从战略目标、政策、规划、计划等方面加强科技与经济的有机结合,提高科技工作面向山西经济建设的动力与活力,增强经济建设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实力和自觉性,促使山西省的经济体制改革与科技体制改革同步展开、配套进行。

(2)从山西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建立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创新中心培养目标与山西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结合高校学科优势,围绕山西煤炭、焦化、冶金、电力、装备制造、煤化工、新型材料、食品工业、文化、旅游十大产业和物流、服务业等新兴产业而设立。

(3)增加对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的资金投入。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融资体系,并将创新中心投入纳入法制化轨道,对创新中心形成经费投入的稳定增长和有效投入机制。从2008年开始,山西省教育厅在“强校工程”中列出专项经费用于支持中心的研究生培养,同时在每年的“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申报中给予了重点倾斜;山西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明确要求各企业技术中心负责人对中心建设通过申报创新项目予以资金支持。下一步,山西省经信委等政府相关部门将筹资设立“研究生创新中心资助基金”,主要用于为创新中心依托高校的导师及研究生到企业参与技术创新活动提供部分资金支持,并对在创新中心业绩突出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奖励。

三、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解决的关键问题1、良性的组织结构

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是将知识经济体系中的活动主体——企业、大学、科研院所和政府组成一个共同体的制度,从组织结构的角度来说,就是要构造企业、大学与科研机构的新关系,政府的协调作用也提到一个新的高度。政府主导和政府牵头成为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建设和发展的保障,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作为管理省内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行业技术中心的职能部门,山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主管单位,根据山西省产业技术发展需要及企业技术创新的实际,结合各高校自身的学科优势和特色进行联合认定,发挥其组织、管理与协调职能,确保参与各方的积极性和各项改革措施的有序推进,并负责年度考核工作。

在已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山西省产学研工程领导组要求参与高校制定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章程,配合政府相关部门邀请官、产、学、研各方的代表,及时就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的运行机制,包括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定位与任务、合作模式、投入与分配机制,项目管理、知识产权归属等内容进行广泛讨论,不断规范和完善创新中心的管理制度。创新中心由高校和企业共同选派人员组成管理委员会,负责中心工作目标制定、研究生选派和管理、导师确定、研究课题审定、经费筹措等日常工作的管理。

2、建设和完善科学研究体系

按照“集中力量、突出重点、集成优势”的原则,瞄准

基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的重点应用研究和高技术研究目标,抢占科技“制高点”,建设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建设开放共享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以现有的科研机构、高校科研机构和高新企业为依托,从事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优势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研究和重大科技攻关活动,提供创新成果,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知识源和技术源。

3、建设和完善技术开发体系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在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的核心地位,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要求企业根据自身的利益和对市场的认识,自主选择适合本企业发展目标的技术创新项目,并进行筹资、投资,承担相应风险,大学和科研院所以及政府的专家共同参与项目的筛选和论证;企业在技术创新的每一个阶段从产品设计、原材料选择、生产方式到项目管理都要参与,以保证技术创新紧贴企业的产业化能力;一旦技术创新形成产品,企业有权自己申请专利进行必要的保护。这样,确保了企业成为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的决策、投资主体、参与主体、分配主体。最终,围绕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以增强产业技术竞争力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建立起了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以企业技术开发中心、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为主要形式,包括企业中试基地和企业内孵化器等形式技术开发体系。

4、建设和完善人才培训与人力资源开发体系

为保障创新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高校和企业内部建立起了相应的保障机制,鼓励广大师生、企业员工参与创新中心的工作。对于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的高校导师,在教师职称评审以及考核中,适当减少学术性科研成果的要求,增加应用性研究的比重,学校每学期空出一定的工作时间让高校导师到企业参加技术项目研发,并提供部分经费支持。共建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的企业对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导师和技术人员制定相应的鼓励性考核办法,企业导师或技术人员辅导研究生进行项目研究、到高校进行学术交流等工作都算作正常的工作时间等,并且为技术人员的相关活动提供经费支持。企业为创新中心的研究生支付一定的津贴和实习费用,并且为研究生的人身安全负责。从计划安排、基地建设、科技管理等各个环节、各方面积极探索从“重物、重成果”向“重激励人才创新积极性、重视人才素质和水平提高”转变的管理机制,把工作重心转到以人为本的轨道上,做好激励、培养、引进和用好人才的各项工作。

结语

通过建立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山西省逐渐形成了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校-企业、高校-行业,学科-企业、学科-行业,高校-市县、学科-市县产学研合作模式,促进了政府、学校、企业的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形成开放式的研究生培养格局。笔者认为,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的模式有助于探索适应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研究生教育特别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特点和要求的培养机制与模式,使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成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主渠道,进而形成涵盖各类研究生培养的开放式、立体式的研究生培养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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