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价格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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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价格管理制度
l 总则
1.1 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这里所说价格管理是指企业内部对产品和对外劳务协作的定价管理。
1.2 为贯彻执行《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价格体系,规范公司价格行为,维护合法权益,特制定价格管理制度。
1.3 公司价格管理由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财务部门归口管理。各部门、分厂(分公司)接受财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并认真执行本部门归口管理的价格和收费结算标准。
2 价格决策层的组成与分级管理的职责
2.1 价格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和财务、生产、销售、配套、物资、质量、设计、工艺、劳动人事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由公司总经理任主任,分管经营、财务、生产、技术的副总任副主任。
2.2 决策层的职责
2.2.1 根据财务部门提出的定调价方案等重大价格事宜,通过认真研究作出决策,下达执行。
2.3 财务部门在价格管理中的职责
2.3.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价格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和收费标准。
2.3.2 制订公司价格管理制度、定价原则和定价方法,制定价格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3.3 建立价格信息系统,传递有关价格资料。
2.3.4 编制定调价方案,审核定调价报告,办理报批和备案手续,下达书面定调价通知。
2.3.5 编制产品零配件定额成本,制定修改企业内部核算价格。
2.3.6 编制出厂价目录,公司内部核算价格目录。
2.3.7 负责对进厂物资及外协、劳务等价格的定价、审核检查工作。
2.3.8 指导有关部门、分厂(分公司)等的价格管理工作,提供咨询服务,协调价格纠纷。
2.3.9 监督检查价格执行情况,处理价格违纪行为。
2.4 各部门、分厂(分公司)在价格管理中的职责。
2.4.1 接受财务部门的价格业务指导,经常分析生产变化对分管范围内的价格及收费标准的影响。
2.4.2 对本部门分管执行的价格提出调整建议方案,并报财务部门审核。
2.4.3 对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审定批准的价格和收费标准,负责认真执行,并及时反映发生的不符合实际的价格情况。
3 内部计划价格管理
3.1 内部计划价格是公司内部统一结算的依据,各部门、分厂(分公司)必须认真执行,加强管理。
3.2 内部计划价格包括原辅材料、毛坯件、成零件、工具及自制工装、备品备件、热处理、废品收购、风、电、水、汽、车辆运输、理化、计量、修理修配等内部劳务协作价格。
3.3 内部计划价格由有关部门提出制订或修订目录和建议价格,经财务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3.4 内部计划价格与实际价格分类差异率超过10%的,应进行全面修订,对于个别品种差别较大时进行部分调整。
3.5 内部计划价格的制订原则:一物一价;相互比价。
3.6 内部计划价格的制订要求。
3.6.1 外购部分:应低于社会价格或持平。
3.6.2 自制部分:一般应略高于实际成本或低于社会价格。
3.7 内部计划价格的编制依据
3.7.1 技术设计资料:产品零件材料消耗定额,辅助材料定额,产品综合明细表,生产工艺路线表,工时定额,新老产品的定额成本。
3.7.2 企业有关的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资料。
3.7.3 产品零件工序加工工艺及工时定额。
3.7.4 各种物资价格市场信息行情。
3.8 内部计划价格的编制办法
3.8.1 外购材料、工具、配套件计划价格的制定,是以市场采购价(不含税)为基
础,加上一次性杂费(包括运费、损耗等),即按市场采购价(不含税)加乘一个平均杂
费率。
运杂费加成率=
⨯∑∑材料实际价计入材料部分运杂费)(100% 材料计划价格=市场价×(1+材料计划价格) 因货源供给价格不同,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对于大宗而规格不多的材料和低易品
可按不同品种、不同规格分别制订计划价格,上下之间差价不大的要按品种分档,制
定一个中间价格。
3.8.2 毛坯计划价格的制订
a 机下料计划价格=原材料计划价格×零件工艺材料消耗定额十落料费
b 铸件毛坯计划价格=工艺定额重量×铸件材料计划单价
c 锻打件计划价格=工艺定额重量×锻件材料计划单价
d 铆件计划价格=铆焊件材料价格十工费成本
3.8.3 成零件计划价格的制订
成零件计划价格=毛坯计划价格十外加工费十自制加工费,若成零件是全部外
协、外购的,参照外购(不含税)进价来制订。
3.8.4 自制工具、备件计划价格的制订
a 自制工具、备件计划价格=原材料计划价格×单位消耗定额十工费单价×工
时定额×高精度设备动用系数十热处理费用。
b 工具、备件维修费用,各修理部门可按修复工时定额计价。
3.8.5 热处理计划价格
热处理计划价格=热处理零件重量×热处理工艺计划单价
3.8.6 内部劳务协作价格的制订
计量、理化、风、电、水、汽、车辆运输、修理修配、复印、打字等内部劳务协
作价格参照国家、江苏省协作价格及市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制订。
3.8.7 对于新增零部件,财务部门应在收到产品零件价格核定申请一周内制订结
束。
3.8.8 计划价制订后,必须保持相对稳定。各部门认真执行,财务部门将不定期
进行检查。
3.8.9 制订的计划价尽量与实际成本接近,差异要合理。
3.9 各部门计划价分工协作要求
3.9.1 采供部门配合财务部门制订物资计划价格,并负责认真执行。采供部门应认真把好进货的审核关,并为财务部门修订计划价格提供详细物资目录。
3.9.2 采供部门和工具制造部门配合财务部门制订外购、自制工具计划价格,并负责认真执行。采供部门和工具制造部门应为制订标准工具、自制工具提供有关价格目录及有关材料消耗定额、加工工艺、工时定额等详细资料。
3.9.3 设备制造部门为财务部门提供外购、自制备品备件的详细目录、有关材料消耗定额和加工工艺、工时定额等资料。
3.9.4 劳资部门为制订有关产品、零件价格提供工序工时定额资料。
3.9.5 产品开发部门提供产品明细表、工艺部门提供材料消耗定额、辅料定额及工艺路线等详细资料。
3.9.6 协作配套部门提供外协、外购毛坯件、半成品件、成品件详细目录及有关图纸及工艺。
4 对外劳务协作价格的管理
4.1 各部门对外提供劳务协作加工定价,可参考国家有关工艺协作价规定,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行情,考虑协作的复杂程度,由财务部门、提供劳务部门、客户三方采取协商的办法。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
4.2 对外劳务协作的分工和归口。
4.2.1 热处理分厂负责热处理工艺协作的计价。
4.2.2 质量部门负责理化试验协作的计价。
4.2.3 质量部门负责有关计量协作和基准检验协作的计价。
4.2.4 运输部门负责有关运输劳务协作的计价。
4.2.5 各对外承接工艺协作加工的部门、分厂(分公司)均需向生产部门提供各种工艺协作的原始资料,以利于正确计价收费。
5 外购、外协价格的管理
5.1 外购、外协价格实行合同管理。外购、外协价格包括原辅材料、外购工具、备件、产配件、零部件、毛坯件、工序协作及零星加工费。
5.2 本公司产品零件外协扩散的价格,由生产部门、协作配套部门根据外协管理有关程度,外协部门提供有关必要核价资料,报财务部门审核确定。
5.3 自制工具、工位器具在委托外单位制造前,由工具制造部门提供有关材料定额、工时定额、加工工艺及有关图纸等资料,报财务部门审核制订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