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0年河北省水利工程造价员注册工作的通知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0年河北省水利工程造价员注册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水利工程
【发文字号】冀水造价[2010]3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水利厅
【发布日期】2010.06.08
【实施日期】2010.06.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0年河北省水利工程造价员注册工作的通知
(冀水造价〔2010〕3号)
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水利工程造价员注册管理,发挥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员作用,规范水利工程造价员的执业行为,提高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质量和工作水平,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经研究,我会决定参照《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水建管[2007]83号,以下简称《注册办法》),组织开展2010年度水利工程造价员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管理
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和厅直有关单位依照管理权限,负责水利工程造价员注册申
请材料的受理、转报以及持证上岗执业等相关管理工作。取得资格证书人员,按照本规定在河北省水利学会水利工程造价专业委员会注册备案,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员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后,方可以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员的名义持证上岗执业。
二、注册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死亡或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申请注册的;
(三)在申请注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