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办法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造价管理体系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四章管理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规范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工作,控制工程建设成本,参照国电集团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控股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第二章造价管理体系

第三条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内容包括:可研概算、造价目标、执行概算、合同价格、变更、合同结算、工程投资结算书、工程竣工决算。

第四条公司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目标管理,包括造价目标下达和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造价目标经审查确定后以文件形式下达执行。建设单位根据下达的造价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实现项目层的目标管理。

第五条工程建设造价控制的主要工作包括:合同管理、费用管理、变更管理、造价分析、工程投资结算管理、竣工决算管理以及跟踪审计等工作。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的管理职责

(一)规划发展部负责工程可研概算归口管理工作。

(二)财务管理部负责工程竣工决算归口管理工作。

(三)审计部负责工程项目过程审计归口管理工作。

(四)工程建设部的主要职责:

1.负责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办法的制定,指导和监督建设单位的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工作。

2.负责通过招标文件范本方式制定合同计量、计价、变

更、结算等通用方法。

3.负责制定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工程建设管理费用的标准,并监督费用使用情况。

4.负责审批项目执行概算、确定项目的造价目标。

5.负责合同变更的审批。

6.负责工程结算书的审批。

7.负责跟踪分析项目工程建设造价控制情况,指导、督促各单位定期进行造价分析,落实纠偏措施。

8.负责对造价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第七条建设单位的管理职责

(一)建设单位是控制工程造价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工作。

(二)建设单位总经理是工程造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定期组织工程造价分析会,掌握工程造价动态情况,及时采取纠偏措施。

(三)建设单位应根据公司控制工程造价的原则要求,结合工程实际,以合同管理为主线,具体制定计划、采购、合同统计、变更处理、过程结算、支付、造价分析等方面的制度、程序和措施,明确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职能部门的管理责任和义务,落实相关考核和奖惩措施。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编制足额配备专业造价管理人员,条件不具备的应通过外聘专业人员或聘请专业造价咨询机构协助进行过程造价管理工作,并通过咨询合同明确咨询单位参与方式、工作内容、工作责任、管理权限和奖励激励办法。

(五)建设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应按各自职责要求,在工程方案确认、招标、执行概算、合同执行、变更确认、

物资管理、造价分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等过程中协调一致,实施相关造价管理工作。

(六)建设单位计划部门是工程造价管理的牵头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牵头制定合同管理、合同过程结算、合同变更结算、造价分析等方面的文件和制度,负责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的管理工作。

2.归口管理各类工程建设合同,负责合同台账(包括工程、物资、服务等)的建立、跟踪、更新和分析检查工作。

3.负责组织各标段招标文件计价原则和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作,负责组织工程合同的商务谈判、合同起草、评审及签订等工作,负责工程合同结算工作。

4.牵头负责工程投资结算书编制;配合财务部门完成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

(七)建设单位工程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提出或审核合同相关的技术规范、验收标准、交付或建设进度等内容。

2.负责按规定严格控制现场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材料代用。

3.负责组织进行图纸工程量及实际工程量的计量统计和签证确认工作。

4.参与工程合同过程结算和完工结算的审核。

(八)建设单位物资部门是物资合同的主要管理部门,负责设备及物资的市场调研;负责组织设备及物资合同的商务谈判、合同起草、评审、签订以及甲供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与发放、出入库台账建立、按概算费用归类原则建立甲供材料台账等工作;负责设备、物资货款支付计划及资金需求计划的编制和管理;负责配合财务部门实施进口设备退税和增值税抵扣相关事宜,保证设备、物资合同和发票满足进口设备退税和增值税抵扣的要求。

(九)建设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工程建设资金筹措和资金成本控制工作;负责组织金融合同的商务谈判、合同起草、评审、签订以及相关合同管理工作;参与重要工程合

同的商务谈判,并进行财务审核;负责工程建设资金支付合法性审核;负责现金存量控制和资金结算等工作;牵头负责工程竣工决算编制、报审工作。

(十)建设单位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建设过程中相关跟踪监督和审计工作。

第八条设计单位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负责按照投标承诺以及设计合同要求落实工程量的控制工作,严格控制设计变更,提高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二)在建设单位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在工程各阶段通过设计优化降低造价、提高质量。

第九条监理单位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负责变更、联系单等审核工作。

(二)负责工程合同款项支付申请文件初审。

(三)负责实际工程量的计量工作。

(四)负责施工单位上报结算文件的初审。

第十条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职责

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主要工作是按照咨询合同约定,在建设单位统一组织下,提供造价管理方面的专业咨询服务,主要包括:

(一)根据需要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或审核工作。

(二)进行图纸工程量的计算与核对;对重大变更方案发生费用提出审核意见;在约定时间内对各标段现场签证、变更单工程量进行核算,并提供结算意见。

(三)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合同结算价款进行审核,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工程投资结算书。

(四)协助建设单位处理合同执行中的争议问题,协助处理工程施工中的索赔与反索赔工作。

第四章管理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第一节目标管理

第十一条可研概算

可研概算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总体设计单位编制,随相应设计方案由政府部门或受委托的工程咨询单位进行审查,并按核准和咨询审查意见随设计方案一同由相应管理单位批准。经批准可研概算即批准概算。

第十二条造价目标与执行概算

造价目标是公司对各个项目实际造价控制的预期,是总体目标责任考核的依据,同等价格水平下造价目标应不超过批准概算。经审定下达的工程造价目标除发生特殊情况(如国家重大政策调整、物价大幅上涨、地质条件重大变化、不可抗力等)并经公司批准外,原则上不予调整。

执行概算是造价目标的具体表现,是公司和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动态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执行概算总造价必须反映工程造价目标的详细内容,项目的内容和标准不应突破审定的设计范围和公司相关的标准。在除去国家政策调整因素后,执行概算应不高于核准概算的95%。

执行概算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在主机招标完成后,根据设计概算及工程招标情况结合同地区、同期同类项目实际造价水平测算,经公司审查批准后以文件形式下达。

第十三条工程预算

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建设单位可按照具体设计方案、施工措施,结合实际市场价格行情,编制工程预算,进一步细化工程内容和造价,分解落实建设单位各部门管理责任,实现工程量和造价的动态跟踪和控制,确保造价目标的实现。

第二节过程控制

第十四条工程招标

(一)建设单位应通过调研,充分了解市场价格水平和价格趋势,结合工程总体进度目标,合理制订招标计划,有条件的尽可能采用公司集中采购方式降低采购价格。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司颁发的招标文件范本规定的计量和计价原则开展招标工作,明确合同定价和合同价格调整原则,有原则性改变必须上报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招标前对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全面审核和分析,提高清单的准确性,避免清单内容与实际工艺不符、工作范围和界限不明确引起争议或纠纷,保证工程费用总体受控。

(四)建设单位应通过设计招标明确设计与实际工程量偏差的考核办法,并在设计合同中落实投标承诺,严格控制建设过程中设计变更和实际工程量,提高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第十五条合同管理

(一)合同的签订

建设单位应严格遵照招标文件和评标结果进行合同洽谈并签订合同。合同价格原则上应与中标价相符,价格发生变化时应形成书面说明并在建设单位内部履行程序,并报招标结果批准单位审批。

(二)合同变更

1.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重大变更或现场施工组织、进度计划安排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增减合同工作内容时,建设单位应通过会议纪要、联系单、备忘录等方式进行记录,需要以协议方式明确的应及时通过补充协议对合同进行变更。

2.合同结算内容发生原则性变化的合同变更,应按分级管理规定报相应招标结果批准单位审批同意。

(三)合同外项目在标段工作区域内,合同内容中不包含但现场承包商有资质、有能力实施且不具备招标条件的工作内容,宜由建设单位按照内部管理程序直接委托现场承包商按照合同外项目实施。具备招标条件的独立单项工程应严格按照招标管理要求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不得作为合同外项目并入标段合同实施。

(四)合同台账

1.建设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施工、设备、物资、

服务、金融等各类合同的台账,并实时更新、跟踪和分析各合同执行情况。每月末将台账信息汇总存档。

2.合同台账信息应满足统计分析和依据追索要求,至少包括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合同主要工程量、合同对方单位、合同签订时间、发包方式、合同总价、合同变更额、付款额等重要信息以及与之相关联的办理人员、办理时间、合同文本、各种依据文件等信息。

3.公司定期跟踪、检查各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指导、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问题。

(五)合同过程结算

1.建设单位应成立结算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总经理担任,分管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计划、物资、工程、财务、综合管理(审计、法律)等部门及监理单位、造价咨询机构等相关单位组成,并明确各自职责和权限,对结算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管理。

2.建设单位应建立完整的工程过程结算管理程序,原则上单项工程施工完一个月内应结清该单项工程主要工程量,工程投产时应完成完工主要工程的结算工作。

3.建设单位应建立工程计量的相关管理程序,明确有效的计量手段,确保及时准确掌握图纸工程量和实际施工量。原则上单项工程施工图交付后一个月内应完成工程量

初步统计,变更方案确定后 10 个工作日内应完成工程量确定,隐蔽工程应随施工进度同步跟踪记录工程量并办理相关确认手续。

(六)合同完工结算

1.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程序和合同约定进行合同结算和支付,原则上不得超出合同约定提高合同结算价格,不得超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2.开展完工结算前,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确定结算原则,结算原则与合同有原则性改变时,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

3.工程结算应按照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审计手续,合同双方应对审计结果进行书面确认。

4.合同结算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将结算文件和各种依据编制成册,主要内容包括: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完工结算编制说明、竣工验收单、上报结算和审核记录(包含完善的审核签字手续)、有关的变更、签证或联系单、跟踪审计审结单等。

第十六条专项费用管理

(一)公司负责制定由建设单位支配使用的专项费用标准。

(二)建设过程中,各项目原则上不应突破公司确定的专项费用标准,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公司批准。

第十七条变更管理

(一)合同变更应报送公司批准。

(二)建设单位应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建立变更分级审核制度,对设计单位制定相应考核办法,严格控制各类设计变更。

第十八条预备费管理

(一)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基本预备费是指在各设计阶段用以解决变更(含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增减、设备改型、材料代用、设备保险费等)而增加的费用,以及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价差预备费是为应对建设工期较长的投资项目在建设期内可能发生的材料、人工、设备、施工机械等价格上涨以及费率、利率、汇率等变化引起成本增加而预留的费用。

(二)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由建设单位直接管理。建设单位应根据需要建立相应的费用使用台账,并制定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预备费超支。

(三)建设工期在三年以内的项目在执行概算、造价目标确定时原则上不计取价差预备费。

第十九条财务费用管理

(一)建设单位要在工程进度计划编制的同时配套编制资金筹措计划,保证资金和进度匹配,防止资金沉淀,

降低财务费用。

(二)建设单位在筹措资金时,应积极寻求优惠贷款,并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拓展融资平台,降低工程建设期贷款利息。

第二十条造价分析

(一)建设单位应定期召开造价分析专题会议,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造价动态进行分析,阶段性总结分析造价控制情况。

(二)建设单位在造价分析过程中应对照执行概算或工程预算,对设备费用、材料费用、施工费用、重大变更、其他费用以及资金到位等方面进行分析,发现偏差查找原因,并从决策管理和技术方案等方面提出纠偏措施,及时落实到位,确保造价在控。

(三)建设单位季度造价分析会议应形成专项分析报告,并填写报表(格式见附表),于每季度末报工程建设部。

(四)建设单位每年汇总所属项目造价控制情况,包括实际造价预测、与执行概算对比、与核准概算对比、合同结算总体情况、过程优化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内容,形成专项报告于12月2日前报工程建设部。

第二十一条工程投资结算

(一)工程投产后,由建设单位将全部合同结算、各

类费用、利息等进行汇总,编制工程投资结算书(格式见附表)。工程投资结算书是反映工程结算总投资的文件。

(二)投资结算书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合同结算、费用实际支出编制。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投产后三个月内完成工程投资结算书编报工作。

(三)投资结算书的数据应真实,各项费用内容应符合国家财税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重大变更、概算外项目应附有相应的批准文件。

(四)投资结算书应严格按照规定格式的要求编制,做到投资费用列支清晰、分析资料完整真实。投资结算中单项结算超过批准概算10%的,应有详细原因分析。

(五)工程建设部组织或委托咨询机构对投资结算书进行审查。

第二十二条竣工决算

(一)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在工程投产后六个月内编制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竣工决算投资总额原则上不应超过工程投资结算总额。

(二)工程开工时,建设单位应在财务科目设置、费用归类原则等方面确定统一的原则,保证竣工决算的顺利编制。

第三节工程审计

第二十三条公司对工程建设过程实行跟踪审计,由

公司统一安排的审计单位,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对项目单位建设过程中各种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审计。

第二十四条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认真配合,按照确定的程序,及时提供相关文件和依据,确保审计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应通过合同约定奖惩措施,鼓励参建单位采取合理的优化措施,降低工程造价。

第二十六条公司按照相关考核办法对建设单位造价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解释。

附表

工程造价动态管理与控制

工程造价动态管理与控制 发表时间:2020-04-13T06:51:17.081Z 来源:《建筑细部》2019年第21期作者:杜雪媛[导读] 工程造价管理是工程建设中资金管控的重要环节,但单纯依靠制定好的工程造价管理规划是很难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的,这就要求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做好动态管控作业,实时掌握资金成本的收支情况,加大管控力度。本文就对工程造价动态管理与控制进行分析,希望对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推进有所帮助。 杜雪媛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 530001 摘要:工程造价管理是工程建设中资金管控的重要环节,但单纯依靠制定好的工程造价管理规划是很难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的,这就要求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做好动态管控作业,实时掌握资金成本的收支情况,加大管控力度。本文就对工程造价动态管理与控制进行分析,希望对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推进有所帮助。 关键词: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和控制;资金成本 工程造价管理与工程投资成本有着密切联系,建筑企业为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会开展严格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不过单纯的通过设计及预算编制很难确保工程造价管理的落实,施工中仍会存在超支或资源浪费等问题。为此,就有必要做好工程造价管理的动态化管控,从而改善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1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和控制的必要性 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和控制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作业,涉及内容较多,合理把控工程造价可以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并在控制工程质量的基础上,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工程造价动态管理是在工程造价规划的基础上,对各环节存在的问题予以及时发现和解决的环节,目的是加强各环节资金成本使用的规范性,减少超支等问题的出现。可以说,工程造价动态管控是工程建设中的必要环节。 2工程造价管理中的问题 2.1忽略投资决策环节的重要性 投资决策是工程项目开展的先决条件,决策的准确性与否与企业最终经济利润的高低有着直接关系。但因缺乏科学投资意识,投资决策很难在实际作业中得到落实,这导致工程开展后存在着超支等现象,降低了企业最终的经济效益。 2.2造价管理工作脱节 工程造价管理中涵盖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合同、结算及决算价等内容,且各环节作业之间相互联系,一个环节出现问题会直接影响其他环节工作的准确性。但实际作业中,对于该项内容很少有企业会落实到位,各环节管理作业存在脱节现象,如此就降低了造价管理的整体水平。 2.3动态管理影响因素管控不到位 在工程造价管理动态管控中,建筑单位过于注重造价管理的落实阶段,忽略了决策阶段,很难从全局角度对造价管理内容实行科学分析和控制,这导致实际作业中,应用资金与前期预算资金存在较大出入,影响了工程的整体效益。 3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与控制细则 鉴于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优势与特征,本文将从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维护这六个环节对动态管理和控制的细则予以阐述。 3.1决策阶段的动态化管理和控制 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活动是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阶段,做好决策阶段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对于企业后续施工作业的开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根据现有的调查结果显示,有近30%-40%的工程造价工作不能顺利开展是因为决策阶段动态管控的不合理性,进而导致实际作业中出现资金成本浪费及超支现象,影响了投资效益。为此,应加大对决策阶段动态化管控的重视力度,并结合现场条件及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综合分析,保证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编制内容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做好前期资金成本的预算和掌握,为后续作业提供支持。 3.2设计阶段的动态管理和控制

建筑工程造价动态管理

建筑工程造价动态管理 发表时间:2009-11-19T14:41:36.937Z 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年5月下旬刊供稿作者:肖晟瑜 [导读] 法定价在现实的定价中已逐渐南法定性变为指导性,定额是法定价的根本 肖晟瑜(百色公路管理局) 摘要:本文分析了建筑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现状,对各个阶段的工程造价有效控制和动态管理提出了具体的措施,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动态管理控制 0 引言 对于工程造价,当前有两种理解,一种是从字意上理解:工程造价是建造一项工程的价格,估算、概算、预算不是商品,不具有价格,不属于工程造价的范畴,也就没有什么计划价格、指导价、最高限价,只有在工程建设项目作为商品进入承发包阶段的承发包合同价才是价格,即市场交换价是工程造价,持这种理解的人主张价格放开,类似一般商品一样,由企业定价,投资计划部门应退出工程造价管理范围,并以工程产品进入市场为界,将前一段工作划为计划管理范畴,后一段工作划为市场交换范畴;另一种理解是:工程造价就应是建造一项工程所花费的费用的总和,包括前期工作费用、勘测设计工作费用、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器具购置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等,按这种概念去理解,工程造价包括了要用价值工程的要求去加强设计环节,优化设计,按价值规律的要求编制估算、概算、预算、标底和造价,强化全过程的造价管理,不排斥重视承发包合同价的合理确定和管理。下面,就围绕如何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谈几点看法。 1 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基础 法定价在现实的定价中已逐渐南法定性变为指导性,定额是法定价的根本。定额虽然逐渐失去它的法定地位,但定额在现行的计价方面是必不可少的,它仍然是计价的依据和基础,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和造价的动态管理仍然离不开定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筑经济还需要定额作指导。但定额必须改革,应实行“量”、“价”分离,将目前的定额消耗量与定额基价分开。定额只作为严格控制工程消耗量的标准,对定额基价实行动态管理,变计划价格为指导价格,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与国际先进的管理方式和国际惯例接轨。定额要进一步综合简化,合并同类项,取消一些过时的项目,同时增加因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使用而产生的新定额子目,以适应建筑市场的动态变化。 “控制量”就是在规范、设计和质量标准允许的范围内,控制住定额的消耗量。消耗量是确定工程造价最重要的因索和基础.只有把它控制住,才有可能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控制量”也包括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指导价”就是价格放开后,政府不再直接定价,转向定期公布价格信息,预测价格变化系数。颁布各类价格指数等办法来指导市场行为,以此引导企业自主定价。企业是工程项目的业主或是生产者,理应有权确定自己的效益目标和经营策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权根据市场信息和经营管理状况自主定价。价是动态的,价应该随行就市,价格要能及时反映市场信息。 “竞争费”就是费率定额标准可以由企业根据自身的经营管理状况和市场的竞争策略需要而自主确定,政府主管部门可制定按工程类别取费的标准,供合同双方参考使用,引导企业进行公正、公平、良性的市场竞争。 2 建筑工程造价动态管理中的横向控制 横向控制主要方式包括以下几项: 2.1 组织措施①明确项目组织结构,明确管理职能分工;②在项目管理班子中落实投资控制的人员、任务和职能分工;③编制本阶段投资控制计划和工作流程图。 2.2 经济措施①采用市场竟标综合单价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解控制目标;②动态地比较投资的计划值和实际值,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控制。 2.3 技术措施①主要对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严格审查监督各专业,各阶段的设计;②与设计人员通力合作深入技术领域研究节约投资的可能。 2.4 合同措施①提供合同结构;承发包模式等专业建议;②参与合同谈判;③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并提供依据。 3 建筑工程造价动态管理中的纵向控制 纵向的动态控制方式涵括了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三个阶段,以下就按这几个阶段分别进行阐述, 3.1 事前控制招投标工作是一项很专业化的工作,这阶段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整个工程投资控制的效果。它的工作内容有设计招标、施工招标和设备、材料招标等工作。设计招投标可以使招标单位从中择优选择最优的勘察或设计方案。而设备及材料的招投标则更为重要,因此必须加强工程招投标,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在工程招投标中必须做到: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督;二是不断提高标底的编制质量和评标人员的业务素质,切实防止压标;三是严格禁止招标人利用施工企业亮标心切的特点,人为地要求施工企业压价让利和提出垫资施工等条件;四是标底的确定原则上应使招投标双方都有利可图,达到双赢的目的。在评标过程中,应在合理低价中标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投标单位的社会信誉、资质情况、施工能力、设备状况、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定,以便选择一个既能降低工程造价成本,又能保证工程按质按时完成的中标单位。 3.2 事中控制施工阶段是直观投入最多的阶段,也是直接影响建设费用和竣工结算的阶段。为此,施工前就必须按项目、按时间进度对建设投资进行合理分配,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审查,作好技术经济分析;在施工过程中,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以工程进度计量支付工程款,搞好项目投资的动态结算,并严格控制工程变更,按规定程序确定工程变更价款。以此为基础,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以合同为依据,处理好业主和施工企业的关系,做好投资支出分析,帮助承建企业加强建安成本管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3.2.1 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比例悬殊,过度倾斜的买方市场,造成施工企业间的激烈竞争,建设单位压价施工单位间相互刹价抢标,往往使合同价低于成本价,给施工企业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因此施工企业应转变工作作风,既不能“漫天要价”,也不能随意刹价,人为地压低利润和施工管理费,自留隐患,而是应当认真钻研施工中的经济问题,从实际出发,在施工中加强现代化管理,大力推行项目管理责任制,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从而不断提高施工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造价,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3.2.2 加强工程质量与工程进度管理。施工质量不过关,就会留下许多后遗症,返修工程越多,工程的建设费用就越高。另外,工期也对工程造价影响很大。因此,我们在施工中一方面要搞好整个建设项目的单项工程、分部工程,特别是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和验

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49号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2月22日经建设部第8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进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 第二章资质等级与标准 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第九条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二)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三)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四)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五)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

造价咨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方案

GB/T 51095-2015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 Code for construction cost consultation 2015-03-08 发布 2015-11-01 实施 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 Code for construction cost consultation GB/T 51095-201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1 5 年 1 1 月 1 日 中国建筑工业 2015北京

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771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的公告 现批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1095-2015,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规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3月8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制定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 本规共分9章和9个附录,主要技术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承包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阶段、工程造价鉴定等。 本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地址: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本规主编单位: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本规参编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 建经投资咨询 第一测量师事务所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 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分公司 金马威工程造价咨询 中联造价咨询 中量工程投资咨询 红日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新迪工程造价咨询 工程管理 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 本规主要起草人员:吴佐民王建忠东朱坚董士波恽其鋆舒宇光云朱宝瑞周和 生海泉徐小峥钟泉静吴晓宏连仓周霞骏朱毓菁王应龙 王毅 本规主要审查人员:洪学王中和唐榕辉黄成刚金铁英马军彪超郭怀君

最新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国家和地方关于工程造价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及市场价格的变化,满足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新形势下的造价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造价管理是指对工程建设各阶段预算、结算计价的管理。 第三条工程预(结)算计价是指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单价、总价等的计量和确认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新建、改扩建、维修等所有工程的造价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程预(结)算计价原则 1.廉洁奉公原则:应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 2.准确高效原则:各项计算工作应准确、清晰、合规,体现出较高的工作效率,以适应工程招标、核算、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3.可复查性原则:应有详细、真实、完整的记录、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使工程造价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 4.合理低价原则:应以客观事实及工程合同等为依据,充分理解并灵活运用当地的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并利用市场竞争,以合理较低的价格确定工程造价。 5.合同清算原则:所有合同在除保修条款外,应就合同范围内所有经济事项进行全面结算,但一份合同最终只能办理一次《竣工结算报告》。 第二章管理机制与职责 第六条管理机制 工程造价实行项目单位与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协同管理的体制。工程管理部对工程计价负主要责任,其他部门或单位应依照本制度积极配合、参与并负相应责任。 第七条工程管理部职责

1.负责工程预算、结算的编制与审查。 2.负责审核工程进度款的拨付。 3.负责编制招标工程标底及零星工程的计价。 4.负责审核合同造价条款。 第八条项目单位职责 1.负责工程总包、分包招标、比价及相关备案工作,并及时向工程管理部提供编制预算、标底的相关资料。 2.负责合同的起草、签订、执行。 3.负责有效控制工程变更、工程形象进度。 4.负责编制零星工程的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 5.单项合同价2万元以下的零星项目,可直接洽商确定施工价格。 6.负责建立甲供材料的领用及付款台账。 7.负责提供工程结算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工程预算管理 第九条工程预算是确定工程造价、签订合同、拨付工程价款及办理工程结算的依据。工程预算分为招标工程预算和非招标工程预算。 第十条招标工程预算应依据招标文件编制,标底的内容、项目划分、单价应与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报价的要求一致。 招标工程预算应作为招标评标的参考,检验施工图技术经济合理性的依据,也可作为材料选择的指导。 第十一条非招标工程预算应作为合同的预算包干价使用或经济指标评价的参考。 第十二条工程预算计价时,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优先于工料单价法计价。 第十三条工程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 1.批准的概算书。 2.经会审的施工图纸、会审纪要或工程量核定单及说明。 3.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措施。 4.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任务书等造价资料。 5.各类现行定额、计量、计价规范及公司相关规定。

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附件 1 湖北销售分公司建设项目 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湖北销售分公司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项目可研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招投标项目标底与报价以及工程结算的编制与审查工作,合理确定、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投资,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和上级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北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及控股公司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查与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湖北公司工程造价中心是公司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和审查的归口管理部门。 一、工程造价中心职责范围: 1、负责公司库站和办公场所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预结算文件的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2、负责公司库站维修、安全改造及形象包装等工程项目预结算文件的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3、参与公司库站和办公场所建设项目招投标标底的委托编制。 4、参与公司库站和办公场所新、改扩建工程计价指标的测定、编制、调整工作。 5、参与由公司组织的招投标项目的造价管理工作。 6、参与公司组织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二、审计监察处的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公司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规定;组织制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管理制度、办法。 2、审查委托审计社会中介机构的执业资格,审核其进入湖北公司市场的准入资格,并负责其准入工作的办理。 3、审核工程建设部门提供资料,确定是否满足委托审计条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负责与委托审计相关和资料传递、业务协调,平衡审计项目和审计力量,具体组织实施委托审计。 5、负责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服务,确保审计质量;检查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判定是否符合委托审计合同要求;办理委托审计费用结算。 6、分析审计报告,对中介机构进行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向

2020年最新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2020年最新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已经20xx年8月21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下文最新版的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20xx年最新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建设工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与监督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从筹建到交付使用期间,因工程建设活动所需发生的费用,包括项目前期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的编制、确定、控制和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

简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监督。 省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监督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工程造价的编制和确定 第五条编制建设工程造价,依据下列规范、指标、定额、价格信息进行: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二)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定额、施工图预算定额、工程费用定额、工期定额; (三)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信息; (四)企业定额; (五)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依据。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由省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发布,第三项由设区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 第六条项目建议书编写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编制投资估算。投资估算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标准、技术条件、工期等,按照编制期的计价依据以及建设期间的价格、利率、汇率变化等因素编制。 第七条初步设计阶段应当编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应当依据初步设计和概算定额等计价依据以及建设期间价格、利率、汇率等因素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是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促进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的。下面是关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工程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臵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间贷款利息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以及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计入的有关费用。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是指用来计算、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标准,主要包括: 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及其基价表; 预算定额、消耗量定额及其基价表; 费用定额、工期定额、劳动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人工、材料及设备、施工机械台班价格; 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计价依据。 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制定应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家审定。 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编制后,报省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并由其会同省发展改革、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联合发布。其他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修订、补充和解释工作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计价活动内容 建设工程计价包括下列内容: 编制和审核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 约定和确认工程合同价款; 进行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 办理变更签证和工程索赔、工程结算和决算; 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确定与控制原则 建设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分阶段合理确定,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有效控制。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和实行招投标的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和简化。 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控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控制工程结算,招标控制价控制中标合同价。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估算为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突破,确需调整的,应当经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工程预结算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工程造价形成的特 点,通过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而提高工程预结算工作的 效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 3.职责 3.1 集团总部成本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 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从事工程预结算的计价、审批及其他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贯 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原则、一般规定、工程预算管理、工程结算管理、其他规定)4.1 工程预结算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4.1.1 廉洁奉公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律 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或被动接受财物,如出现损公肥私性质的 不正当计价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1.2 多级审核原则:工程预结算应建立起预结算人员之间、部门之间等的编制及审 核控制体系;工程预结算皆须经过多级审核,各级在审核过程中应认真仔细, 有关手续资料的签字、盖章等务必齐全、有效,否则不得办理预结算。 4.1.3准确高效原则:工程预结算中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合规,具有很高的准 确度,体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同时工程预结算工作应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 做到及时帐清,以适应工程招标、成本核算、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4.1.4 可复查性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善的资料 管理制度,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4.1.5 合理低价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应以客观事实、工程合同等为依据,充分理解、 灵活运用当地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并利用市场竞争、甲方品牌资源等因素,处 理好质量、工期与成本的关系,追求以合理较低价格确定工程造价。 4.1.6 方案优化原则:成本管理部在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应积极协同设计、工程管理 等单位、部门充分应用价值工程理论,进行设计、施工措施、材料设备等方面 的方案优化工作。 4.1.7 信息通达原则:工程预结算在编制时应考虑适应成本核算、成本分析等多方面 的需要,对资料、信息应及时整理,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供给设计、工程管 理部、项目部等部门;对于当地公司财务管理部、总部的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 组,除尚未公开的标底情况外,其他情况,如其需要,均应真实、透明、系统 地提供所有信息资料。 4.2 工程预结算工作的一般规定

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与成本优化控制 程强

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与成本优化控制程强 发表时间:2019-10-24T16:21:05.443Z 来源:《建筑细部》2019年第9期作者:程强 [导读] 在日常开展工作当中避免不了会受到不同方面因素的影响,这些问题将会严重影响建筑工程行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人员应该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工程总体造价综合管理力度,这样能够有助于建筑工程行业长久、健康发展。 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浙江省嘉兴市 314050 摘要:建筑工程行业各项发展机制的持续不断深化改革,城市各项基础设施整体建设发展速度也得到很大提升,然而建筑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和控制管理工作整体复杂性却非常高。在日常开展工作当中避免不了会受到不同方面因素的影响,这些问题将会严重影响建筑工程行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人员应该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工程总体造价综合管理力度,这样能够有助于建筑工程行业长久、健康发展。 关键词:工程造价;动态管理;成本优化控制 引言 随着科学与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各类工程项目数量也在迅猛增加。这种背景下,建筑企业面临着巨大的机遇和挑战。企业要想提高自己的经济及产能效益,就必须做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并且实施科学合理的动态管理控制措施。 1建筑工程实施动态造价管理的意义 建筑工程耗时较长,规模较大,所以在建设过程中具有生产流动性,但是产品固定性的特征,正是由于这些特征导致每一件产品的价格变化较大,不同批次的产品在生产的时候不会完全相同,导致产品价格存在较大的变化。工时长,时间空间不同,导致建筑产品造价不断发生变化。所以建筑企业做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必须以动态的眼光看待,结合工程建设实际以及市场变化情况,实时动态化的造价管理,在建设过程中还需要将自然因素的影响考虑在内,以动态发展的眼光看待工程造价管理。这一系列因素决定了开展建筑工程建设必须要明确动态控制和管理方案,保障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意义,发挥造价管理优势,促进我国建筑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2建筑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控制措施 2.1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基础工作 对工程项目工程造价问题进行合理的管理与控制并不是针对于某一个施工阶段,而是针对于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因此,只有合理的重视和强化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的审核工作,才能为建筑工程项目动态管理与控制工作的展开奠定基础。因此,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部门可以有效的分析已竣工工程的造价信息,并找出造价工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这样不仅可以帮助建筑企业及时的了解市场的动态变化信息,而且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建筑材料价格的有效更新。此外,建筑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还应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有效的对应预算定额和相关指标进行合理控制,这样才能提高工程项目造价动态管理与控制工作的展开质量。 2.2施工材料的造价管理 建筑工程的施工阶段,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环节。施工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有质量、工期以及造价,这三种因素会相互影响和制约。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动态造价管理的首要任务是控制好施工材料的成本。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及新材料的更新普及,建筑材料品种不断增多、材料的供应和选择渠道也更广泛,市面上存在不同品种和价格的施工材料。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掌握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了解好施工情况以及材料信息,才能够更好的控制施工材料的成本。建筑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和控制的一项重要内容,还有施工材料的差额处理。建筑工程造价的很大一部分,都是施工材料的成本,因此在动态管理的过程中必须将施工材料的差价作为重要环节。建筑工程施工材料存在较大的价格差异,并且价格容易受到市场的影响。因此在选择施工材料的过程中,需要参考相关部门的公开价格,进而更好的控制和管理建筑工程的造价。相关人员需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了解施工材料的实际价格,并且对出现的差价采取处理措施。处理过程中需要考虑到一些影响因素,比如市场价格、市场供应、生产、价差系数等,然后调整差价和材料成本,进而保证施工材料成本的合理。如果发现施工材料存在较大的差价,那么就需要详细的描述材料,施工之前对其进行检查,防止施工材料出现质量问题。 2.3关于完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体系分析 建筑工程造价在建筑工程发展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人员除了具备专业技术知识外还应该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去提升建筑工程动态管理发展理念,使得建筑工程企业竞争力能够得到有效保证,在开展建筑工程行业各项业务过程中,建筑工程管理人员应该把建筑工程动态综合管理理论知识和设计内容纳入到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内容当中,然后,站在建筑工程自身发展状况角度去考虑,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改善建筑工程动态管理综合机制体系。使用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提升建筑工程企业自身管理水平。首先,对建筑企业广大员工还带来一定局限性。从而能够更好的提升建筑工程整体发展水平,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是建筑工程行业发展中的重要内容。健全的制度在某种程度上能够激发广大员工工作兴趣。建筑工作造价管理中相关工作人员应该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来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够推动建筑工程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2.4承发包阶段和招标控制阶段的造价动态管理 承发包阶段以及招投标阶段的造价动态管理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一环,承发包阶段是合同价款形成的重要阶段,一般发包人在建筑市场通过招标方式寻找承包者,最终的目的是保障工程顺利实施。在投标以及招标过程中,重视招标工程量清单的作用,这是招标方和投标方一起提供报价的平台,招标过程控制的价格是招标方想要控制的价格,也是确定合理的合同款的重要依据。需要做好造价咨询工作,选择优秀的造价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必须清楚的了解工程图纸的内容,明确编制工程量清单,协助评审投标书,明确其中存在的风险因素,招标文件的条件必须认真严格的编写。 2.5施工阶段管理 对工程项目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的管理和控制主要就是针对于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因此,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就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促进工程造价动态管控工作的展开:①根据不同建筑工程的施工形式来对工作进行合理的优化,避免施工操作失误现象的发生。许多建筑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没有对工程施工进行合理的组织,这样就会导致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易出现较多的问题,从而就会影响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因此,企业就应增强对施工方案的审核力度,这样就能有效的解决工程造价问题。②要实时的根据项目的施工环境以及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全文」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全文」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调整与结算,促 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及监管活动,适用本办法。 国家另有规定或由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负责管理的,从其规定,也可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在不同阶段体现为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具购置费、工程建 设其他费、预备费和国家规定应计入工程造价的其他有关费用。其 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 中约定的工程价格。 第四条建设工程造价应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建设各方从事造价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和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建设工程造价及相关活动实施统一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编制、修订、补充和解释; (二)建立并完善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库,发布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三)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和造价从业人员资格的监督管理; (四)对建设工程造价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五)建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 (六)调解建设工程有关造价问题的争议;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计价依据 第六条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主要包括估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基价(定额)、计价指引、费用标准、工期定额、计价规则及工程计价的有关文件、办法。 第七条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根据国家标准和规范,结合本市实际组织编制计价依据。 各专业定额站在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的委托和指导下,编制各专业工程计价依据。 第八条施工企业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计量规则和编制原则自行编制能反映本企业技术及管理水平的企业定额,用于投标报价和成本核算。 第九条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对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予以补充计价依据的,相关单位应提供新项目的计价资料和数据,由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负责编制,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颁发。 第十条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对工程造价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场变化,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办法定期公布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信息和建设工程造价指数。 第三章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

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5139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制度 Model of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工程造价管理是施工阶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企业内部在工程合同的价格控制下依法得到合理利润而开展的管理活动,是施工管理的核心。现在根据我们目前的工程状况及组织架构情况,从几个方面来阐述工程造价有关管理规程。 一、合同管理 从目前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亟待加强,在对强势的建设单位时,已经有很多对施工方不利的条款,施工方应仔细研究分析,也要灵活对待,力求减少经济损失。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论证,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1、总包合同在签约阶段:先由预算部牵头组织项目经理、材料经理,在公司内部进行合同条款的讨论,再由项目经理组织预算部、材料经理与建设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合同条款协

商,并把讨论主要问题汇报于严银峰总经理(下面简称“严总”);如果管理层面经过多次努力仍不能解决的问题,再由严总出面与建设单位协商解决。 2、总包合同在实施阶段:预算部和项目经理应对合同主要内容有深入的了解及掌握,相互之间应做到良好的沟通;在每个项目开工时,预算部和项目经理、生产经理、资料员需开会讨论项目的具体操作及注意事项,以做到“防患于末然”。项目经理在生产过程中应贯穿“工程造价”这个主线,也就是生产过程中的“工期、质量、成本、索赔资料”。 3、分包合同,目前仍由项目经理、材料经理实施,但要从形势上及程序上要规范化管理。 二、工程造价资料管理 工程造价资料,是工程竣工结算的基本条件,也是造价产生的重要依据;施工企业人员必须重视这个工作。在审计结算时,建设单位及审计单位只根据竣工图及资料来进行审计活动,不会根据实际操作来进行审计,他们要的就是依据甚至是咬文嚼字,否则很难算到。 1、施工方案施工前,要结合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

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一、造价的编制与交底 1、工程造价是投标报价的基础资料,编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根据工程规模,按以下分工编制。 (1)由公司承接的建筑、市政等工程的造价。 (2)由造价部承接的建筑、市政等工程的造价。 2、编制造价的依据 (1)建设单位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报价的条款; (2)招标图纸及答疑会议纪要;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位置、标高及障碍物情况; (5)各专业施工图册、图集及施工详图和建筑工程机关造价信息; (6)现行建设工程造价定额 (7)按照陕西省统一的计价规范,结合本公司的技术装备,施工方案、施工水平以及内部消耗等进行测算编制,实行单价报价或工程量报价等方式进行编制。 3、工程造价必须在投标期内编审完毕,其编审程序为: (1)根据各级分工,由组织报价部门的负责人对编制造价人员进行交底和分配工作;由参加工程发标的人员向编制造价人员介绍投标要求和工程情况; (2)工程造价人员按照编制标书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各专业工程造价,并自行复核一次; (3)造价部设专人负责造价审核工作,对编出的造价进行复核和汇总,确认无误后,汇出报价; (4)投标报价单位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标价做最终审定。 4、不参加投标或工程施工过程造价管理项目和零星项目的预结算只执行前三项程序。 5、造价内容要求套用定额合理,计量准确,价格可靠,内容齐全,力求

避免出差错,既要防止低估漏算,也要杜绝高估冒算。具体内容为:(1)造价编制说明 A、工程概况; B、编制依据; ——设计图纸,标准图集及材料做法; ——参考定额,材料价格及费用标准,并确定有关费用; ——招标文件中有关报价附表的具体规定。 C、编制说明 ——造价定额允许调整的项目,在造价中已经调整或未做调整(如暂定价格及暂估设备价格等风险材料); ——各项可调费用费率标准; ——给出的参考价、暂估价的材料、设备,须待竣工结算时按规定调整; ——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适当调整。 ——市政工程考虑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内容。 (2)工程量计算底稿 A、基本数据,以土建为例: ○1外墙外围水平面积; ○2基础轴线长度; ○3门窗框外围尺寸; ○4预留洞口尺寸; ○5层高; ○6檐高 B、工程量计算表按施工图纸循序计算,不得重复和遗漏。主要有: ○1土建工程分基础、结构、屋面、门窗、楼地面、装饰、室外工程,按照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2市政工程分管道、道路、桥梁等不同工程对象,单独按照定额分项目,计算降水、土方、基底处理、下部结构、上部结构、附属设施、管道敷设及装修等项目,以及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计算临时设施各分项工程量;

重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

重庆市工程建设规范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Specification of consulting of construction cost engineering 批准部门:———— 实施日期:———— 2006重庆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 3.1 基本要求 3.2 项目建议书阶段的投资估算 3.3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 3.4 项目经济评价 4 设计阶段 4.1基本要求 4.2项目资金计划 4.3设计方案优化 4.4设汁概算 4.5施工图预算 5 施工招标阶段 5.1基本要求 5.2招标文件 5.3工程量清单 5.4招标答疑 5.5投标报价回标分析 5.6投标澄清 5.7施工合同

6 施工及竣工阶段 6.1基本要求 6.2 工程款使用计划 6.3 工程进度款 6.4工程变更 6.5 工程费用索赔 6.6成本分析与调整 6.7工程竣工结算 6.8 工程竣工决算 7 工程造价鉴证 7.1基本要求 7.2鉴证依据 7.3鉴证工作 7.4鉴证报告 附录A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报表式样 A-1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报告参考表式A-1-1投资估算编制说明 A-1-2投资估算汇总表 附录B设计阶段报表式样 B-1 初步设计概算报告参考表式 B-1-1设计概算报告编制说明 B-1-2设计概算汇总表

B-2 施工图预算报告参考表式 B-2-1施工图预算编制说明 B-2-2施工图预算汇总表 附录C施工招标阶段报表式样 C-l 建设工程投标总报价排序分析表 C-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分析表 C-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主要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附录D施工及竣工阶段报表式样 D-l 工程进度款付款明细表 D-2 费用索赔审核表 D-3 工程变更费用审核表 D-4 项目总成本控制表 D-4-1 建筑安装成本偏差分析表 D-4-2 其他建设费用成本偏差分析表 D-5建筑安装成本偏差析表 D-6其它建设费用偏差分析表 D-7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D-7-1工程项目概况表 D-7-2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 D-7-3工程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D-7-4工程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附录E本规范用词说明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建设工程造价,规范造价计价行 为,维护建设工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 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交付使用所需的 全部建设费用。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是指按照国家、省规定的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编 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价或者招标控制价、投标报 价,约定工程合同价,编制竣工结算等测算、审核、确定建设工程造价的活动。 第四条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 其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管理工期定额、劳动定额和各类地方定额,编制建设工程补充定额, 核定建设工程一次性补充定额; (三)负责采集、发布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费用的市场价格信息,测算、发 布各类建筑安装工程的造价指标、指数; (四)负责测定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统一管理劳动保险费;

(五)负责监督检查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鉴定、协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争议; (六)负责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和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 (七)负责审定建设工程造价计算机应用软件和管理软件; (八)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职权委托其承办的其他事项。 县(市)、上街区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 作。 发展改革、财政、审计、价格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建设工程造 价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行业指导、服务、监督 和协调作用。 第二章计价依据 第六条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主要包括: (一)投资估算指标; (二)概算定额、预算定额、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工期定额、劳动定额;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四)工程造价指标、指数; (五)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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