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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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光伏电站

通信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曙光光伏电站

2015年5月25日

通信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为了保证曙光光伏电站通信设备正常、稳定,确保通信的畅通及提高缺陷管理水平,根据国家、行业有关规定,结合本站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的缺陷分类、管理职责、管理内容和方法、检查与考核。

1.3 本制度适用于本站通信设备缺陷管理、检查与考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与分类

设备缺陷定义:设备缺陷是指通信设备在运行及定期检验或试验中发现的异常,这些异常将影响电网和我站通信正常、可靠运行。

设备缺陷分类:设备缺陷按其对电网及我站的安全生产影响的严重程度分为紧急、重大、一般三级。

紧急缺陷:对人身、系统或设备有严重威胁,必须立即处理,否则可能会危害人身安全或造成通信障碍、事故的设备缺陷。

重大缺陷:对安全、经济、优质运行影响较大,但能短期坚持安全运行,不及时处理可能发展成为紧急缺陷者。

一般缺陷:对设备正常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安全运行的设备缺陷。

4. 管理职能

4.1 曙光光伏电站通信设备管理小组

组长:张春

组员:祁志杰李显龙

4.1.1曙光光伏电站通信设备管理小组是本站通信设备缺陷管理的归口部门,

通信设备管理小组组长负责通信设备缺陷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监督全站范围内通信设备消缺工作的执行情况。

4.1.2 及时掌握紧急缺陷和重大缺陷的处理情况,督促维护人员制定消缺的技术方案,负责审核维护人员提出消缺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核消除重要缺陷的施工技术措施,督促协助维护部门做好消缺工作。

4.1.3 及时掌握内蒙古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每月定时发布的缺陷管理统计和评价结果。

4.1.4 负责执行上级部门批准的设备消缺计划,参与重要电力通信设备消缺工作的验收。

4.1.5 对上级单位报送的重大和紧急缺陷提出的处理要求和意见,报运维部主管领导解决资金来源。

4.2 检修班组通信专责

通信专责:李显龙

4.2.1 负责所辖范围内通信设备的缺陷管理工作。

4.2.2 负责对电力通信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缺陷,作好记录。

4.2.3 负责所辖范围内设备缺陷进行登记,分析确定缺陷产生的原因,制定消缺方案和计划,上报项目公司申请资金。根据设备缺陷提出消缺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并组织对尚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进行有效的监督。

4.2.4 负责对所辖范围内通信设备的缺陷进行整理、分析、分类、汇总、统计,并报安徽电力调度通信中心。

4.2.5 掌握主要设备消缺情况,针对带病运行的设备,制定必要的技术措施,搞好设备维护工作,保持设备正常运行。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设备缺陷统计范围

5.1.1 我站用于电力通信的设备及其软件和附属设施。

5.1.2 我站电力通信系统新建以及运行中(含试运行)的电力通信设备的缺陷;运行中的电力通信设备在定期检验或其它试验中发现的缺陷。

5.1.3 通信盘柜的防雷和接地系统。

5.1.4 电力通信建设或使用中的各类型通信光缆、电缆、线缆。

5.1.5 通信机房内通信管理部门维护管理的消防设施、防盗设施、监控系统等以及防小动物措施。

5.1.6 电力通信的网管系统、监控系统及其软件。

5.1.7 可能危及电力通信设施或设备的周围环境。

5.2 设备缺陷处理的时限

5.2.1 紧急缺陷的消除时间或立即采取限制其继续发展的临时措施的时间不超过24 小时。

5.2.2 重大缺陷的消除时间不超过半个月。

5.2.3 一般缺陷的消除时间不超过半年。

5.3 设备缺陷管理过程

设备缺陷管理要严格按发现-记录-审核-报告-处理—消除-报告的程序进行,实现缺陷的发现、报告、消除、验收的闭环管理。

5.3.1 发现缺陷

5.3.1.1 运行维护人员在定期巡检中,通过检查通信设备发现缺陷。

5.3.1.2 通信值班人员通过通信设备网管告警信息或电话报告发现缺陷。

5.3.1.3 在通信设备维护、调试及定期校验过程中发现缺陷。

5.3.1.4 通过对新建、扩建、技改通信工程的监理及验收发现缺陷。

5.3.1.5 通过其他途径发现缺陷。

5.3.2 缺陷记录

5.3.2.1 发现缺陷,应及时进行详细记录。

5.3.2.2 本站应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规定格式填写缺陷处理单。

5.3.3 缺陷等级核定

5.3.3.1 紧急缺陷由我站主管领导核定。

5.3.3.2 重大和一般缺陷由项目公司核定。

5.3.4 缺陷报告

5.3.4.1 在运行中的通信设备出现异常(或缺陷)时,运行维护人员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站级领导。对于危及光纤主干网络线路、主干光通信结点设备、继电保护通道、安自通道安全运行的紧急缺陷,应立即上报项目公司,在允许消缺前应加强监视,得到允许后应立即组织消缺。并及时电话报告内蒙古电力调度通信中心相关专业的管理部门。

5.3.4.2 对于紧急缺陷,电站在3 个工作日内查明原因后上报内蒙古电力调度通信中心。重大缺陷应在15 个工作日内报内蒙古电力调度通信中心。

5.3.5 缺陷消除

5.3.5.1 缺陷处理后工作负责人要做好详细的处理记录。

5.3.5.2 紧急或重大缺陷处理后要进行验收。

5.3.5.3消缺工作严格按照《电业安全规程》、“两票三制”和现场有关规定办理,严禁无票作业。缺陷处理后应及时向生技部和电力通信管理部门报告。

5.3.5.4 继电保护通道、安全自动装置和调度自动化通信通道的设备消缺后还应报告相关专业管理部门。

5.3.6 缺陷统计、上报、汇总和评价

5.3.

6.1 我站通信维护人员应认真做好电力通信设备缺陷的统计、分析、上报和汇总工作,以有效地指导做好有针对性地预防和消除缺陷、储存备品备件、明确检验重点等工作。

5.3.

6.2我站通信维护人员每月应对管辖范围内通信设备缺陷的以及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上报通信调度。

5.3.

6.3 每年1月10 前,对我站管辖范围内上一年度通信设备的紧急、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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