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申请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

项目申请书

项目类别

学科分类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负责人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修订

申请者的承诺:

保证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如果获准立项,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协议,遵守《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申请者(签章):

年月日

填表注意事项

一、本表请如实填写并打印。

二、申请人不填封面上方方框内容,需填写其他栏目及表内各项内容。

三、申请人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者不填本表第七项:推荐人意见。副高以下职称者需要有两名正高职称同行专家推荐意见。

四、表内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1、项目类别:学科共建项目

2、学科分类:填写一级至二级学科,如申报伦理学研究项目,可按“哲学伦理学”填写。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共设二十个一级学科: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政治学、法学、社会·人口·人类学、历史·考古学、中国文学·语言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传播学、图书馆·情报·文献学、体育学、管理·新兴交叉学、港澳台特区问题研究、华侨华人·国际问题研究、艺术学、教育学、心理学。

3、研究类型:指本项目研究属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开发研究、综合研究等。

4、主要参加者:必须真正参加本项目研究工作,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包括科研、财务管理人员。

5、预期成果形式,含专著、译著、研究报告、论文、电脑软件等。

6、经费预算:经费使用范围与比例参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7]30号)。

五、本表一式5份,用A4纸印制,并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加具单位意见,统一报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广州黄华路4号之二,邮编:510050,电话、传真:(020)83830154、83825078。

一、项目负责人、主要参加者情况:

二、课题设计论证:

三、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其他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者已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主要研究成果:

五、预期研究成果:

六、经费预算

七、推荐人意见:

八、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

九、学科评审组复评阅意见:

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十一、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意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