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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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X X X X X X X X X X X X有限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Ⅱ1.目

...(1) 2.适用范围 (1)

3.规范性引用文件 (1)

4.职责.....................................................................................................................(1) 5.内容与要求 (1)

5.1总则.....................................................................................................................(1) 5.2工伤事故认定 (1)

5.3工伤事故分类 (2)

5.4事故的应急处理和上报 (2)

5.5事故的调查处理 (3)

5.6事故内部管理 (6)

5.7事故向上级申报管理 (6)

5.8争议处理 (6)

5.9伤亡事故的结案和审批 (6)

6.考核 (7)

7相关记

(7)

前言

本标准的制定主要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有利于从中吸取教训、受到教育,同时,可掌握事故发生规律,避免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职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1.1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伤亡事故、职业病伤害,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职业病伤害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职工伤亡事故、职业病伤害的报告、统计、调查、处理和管理。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支付工资的各种用工形式的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包括招用的农民工)等。但不包括中间机构外包工,如有伤亡事故、职业病伤害发生,按合同规定协助中间机构调查事故原因。

3.规范性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

3.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

3.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

3.4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

3.5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86)

3.6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

3.7《工伤认定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2011.01.01实施)》4.职责

4.1发生事故,当班操作人员,应马上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

4.2外协部是工伤事故、职业病伤害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结案工作。同时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

4.3外协部负责组织工伤评残、职业病伤害评残、工伤保险和工伤能力鉴定的工作。对发生各类事故责任人处理结果备案,并列入年度考核。

4.4 事故单位负责事故及时报告、救治伤员、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配合事故调查等工作。

5.内容与要求

4.5.财务部负责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和有关待遇的费用审核和支付工作:

4.6外协部经理负责所有事故相关工作审核。

4.7公司总经理负责所有事故相关工作最终审核和决定。

5.1总则

伤亡事故、职业病伤害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和“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的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

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相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考核规定进行考核。

5.2工伤事故认定

5.2.1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5.2.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1

5.2.1.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5.2.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等意外伤害的;

5.2.1.4患职业病的;

5.2.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2.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辆伤害的;

5.2.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5.2.2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同工伤:

5.2.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5.2.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5.2.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5.2.2.4职工符合(1)、(2)情形的,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5.2.3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5.2.3.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5.2.3.2醉酒导致死亡的;

5.2.3.3自残或者自杀的。

5.3 工伤事故分类

5.3.1 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

5.3.2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作为重伤处理;

5.3.2.1经医生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5.3.2.2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手术才能挽救的;

5.3.2.3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者非要害部位,但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

5.3.2.4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

5.3.2.5眼部受伤较剧、有抢眼可能的;

5.3.2.6手部伤害:大拇指轧断一节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各轧断一节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展的残废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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