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语言文字政策法规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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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语言文字政策法规知识问答

什么是普通话?

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是全国通用的语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什么是规范汉字?

规范汉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正体字、简化字和未经整理简化的传承字。

简化字以《简化字总表》中收录的简化字为准。与此对照的繁体写法即为不规范字,不规范字——繁体字(已经简化的繁体字)、二简字、异体字、错别字。国家关于语言文字的法律名称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什么时候颁布?

2000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颁布。

▲什么时候开始实施?2001年1月1日。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什么?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国家规定的“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推普周)是什么时间?

每年9月份第三周(从1998年开始)。

河北省规定:从2008年始每年9月为“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宣传月”

▲今年(2012年)“推普周”是第几届?

第十五届时间—9月14——21日

▲今年“推普周”的主题

是什么?

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

文字

▲什么时候开始推广普通

话?

1956年,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

(1958年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批准公布《汉语拼音方案》)

什么时候开始推行规范汉字?

1956年1月,国务院公布了《汉字简化方案》(1977年公布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简称“二简字”〉,1986年宣布废除)。

什么时候推广普通话写进《宪法》?

1982年《宪法》写进了“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的条文。语言文字工作的四个重点领域是什么?

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语言文字工作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学校为基础,以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

新世纪语言文字工作目标?

2010年以前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普及普通话”、“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化”。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什么时候颁布?

2007年11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

什么时候开始实施?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

衡水市政府颁布的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地方性规章是什么?

《衡水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规定》(市政府令[2008]第1号)。

2008年11月2日公布,公布之日起执行。

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是什么?

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

历届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主题一览

第一届(1998年9月13—19日)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第二届(1999年9月12—18日)推广普通话,迎接新世纪

第三届(2000年9月10—16日)推广普通话,迈向新世纪

第四届(2001年9月9—15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广普通话,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

第五届(2002年9月15—21日)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广普通话,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

第六届(2003年9月14—20日)大力推广普通话,齐心协力奔小康

第七届(2004年9月12—18日)普通话——情感的纽带,沟通的桥梁

第八届(2005年9月11—17日)实现顺畅交流,构建和谐社会

第九届(2006年9月10—16日)普通话——五十年推广,新世纪普及

第十届(2007年9月9—15日)构建和谐语言生活,弘扬中华优秀文化

第十一届(2008年9月14—20日)构建和谐语言生活,营造共有精神家园

第十二届(2009年9月13—19日)热爱祖国语言文字,构建和谐语言生活

第十三届(2008年9月14—20日)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

第十四届(2009年9月13—19日)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第十五届(2009年9月14—21日)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讲普通话与方言的关系?

普通话是工作语言,是党政机关的工作用语、校园语言、新闻主导语、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用语

方言是生活语言,推广普通话不是消灭方言,目的是在公共交际场合和必要的场合(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推行使用普通话。按国家规定方言有其使用范围,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使用方言:

(一)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确需使用的;

(二)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或省级广播电视部门批准的播音用语;

(三)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中需要使用的;

(四)出版、教学、研究中确需使用的。

规范汉字与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的关系?

推行规范汉字不是完全消灭繁体字、异体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一)文物古迹;

(二)姓氏中的异体字;

(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语言文字工作对学校的基本要求

1、主管部门将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纳入教育教学要求,作为教育督导、检查、评估的内容,措施到位,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①纳入教育教学要求;

②在进行教育督导、检查、评估时,把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作为一项内容。

2、各级各类学校将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作为素质教育、学校管理的内容,要求明确,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①有普及普通话的要求;②有领导分管,有部门、人员负责;③有检查和改进措施。

3、普通话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教学语言。

4、普通话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校园语言,即师生员工在教学、会议、宣传、交流和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小学、中学、中等学校及普通高校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5、对在职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

6、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和录用教师的一项条件。

7、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前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

8、名称牌、标志牌、标语(牌)用字符合要求:①名称牌、标志牌用字符合要求--印刷体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手书字中不得出现错别字,手书字中出现繁体字、异体字要配放规范字副牌。②标语(牌)用字符合要求--印刷体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手书字也要写规范字。

9、公文、校刊(报)、讲义、试卷及其他自办印刷物用字规范:①公文、校刊(报)、讲义用字规范,公文文头、使用已有国家标准的印刷体的校刊(报)头、讲义封面不得出现不规范字;内文不得出现不规范字。②试卷及其他自办印刷物用字规范,不得出现不规范字。

10、指示牌、电子屏幕等用字规范。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11、教师板书及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符合要求:①板书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因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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