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速磁浮交通车辆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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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前言II

1X围1

2规X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使用条件2

5车辆类型3

6基本要求3

7车辆限界5

8车辆型式与列车编组5 9车体及其内装设备5

10走行机构7

11电气系统7

12牵引系统8

13悬浮导向系统8

14制动系统9

15供风系统9

16控制与诊断系统9

17测速定位系统10

18空调系统10

19通讯与乘客信息系统10 20安全设施10

21试验与验收10

22标志11

23运输与质量保证期限11

参考文献12

前言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归口。

本标准主编单位:XX磁浮交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参编单位:控股磁悬浮技术发展XX、西南交通大学、XX电气(集团)总公司、XX轨道客车XX公司、同济大学、XX轨道客车XX、株洲南车时代电气股份XX、XX中工科技XX、XX变压器研究所XX、XX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XX市地下铁道设计研究院、XX建工(集团)总公司;国防科学技术大学、铁道第三勘察XX集团XX、全路通信信号研究XX、XX飞机研究所、XX飞机制造厂、XX四方车辆研究所XX、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XX飞机工业(集团)XX公司、中铁二院工程集团XX公司、中铁二十三局集团XX。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200X年XX月首次发布。

中低速磁浮交通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1 X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低速磁浮交通车辆的使用条件、车辆类型、基本要求、车辆限界、车辆型式与列车编组、车体及其内装设备、走行机构、电气系统、牵引系统、悬浮导向系统、制动系统、供风系统、控制与诊断系统、测速定位系统、空调系统、通讯与乘客信息系统、安全设施、试验与验收、标志、运输与质量保证期限等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中低速常导电磁悬浮的磁浮交通车辆,车辆运行的最高速度为150km/h。(以下简称车辆)。

2 规X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208外壳防护等级

GB/T 10411-2005 城市轨道交通直流牵引供电系统

GB/T 12817-2004 铁道客车通用技术条件

GB 14892 地下铁道电动车组司机室、客室噪声限值

GB/T 14894-2005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组装后的检查与试验规则

GB 18045-2000 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

TB/T 1451 机车、动车组用电加温玻璃技术条件

TB/T1484.1-2001铁路机车车辆电缆订货技术条件第一部分:额定电压3kV及以下电缆

TB/T 1507-1993 机车电气设备布线规则

TB/T 1508-2005 机车电气屏柜技术条件(GB12528.11-2003 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机

车车辆用电缆(电线)补充件:交流联聚烯烃绝缘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缆)TB/T 1804-2003 铁道客车空调机组技术条件

TB/T 2878.6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第6部分涂装质量检查和验收规程

TB/T 3001:铁路机车车辆用电子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

TB/T 3021:铁道机车车辆电子装置

TB/T 3138-2006 机车车辆阻燃材料技术条件

ISO 2631: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振动和冲击对人的影响评价准则

IEC 60077.1-1999 铁路应用机车车辆电气设备第1部分:一般使用条件和通用规则

IEC 61133:电力机车车辆和电传动热力机车车辆制成后投人使用前的试验方法

IEC 61287-1:安装在铁路车辆上的电力变换器。第1部分:特性和试验方法。

IEC 61373-1999 铁路应用机车车辆设备冲击和振动试验

IEC 62278:铁路应用:可靠性、可用性、可维护性和安全性(RAMS)规X和说明

UIC 651:机车、机动有轨车、多动力单元的列车和驾驶拖车内驾驶室的布置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中低速磁浮交通车辆 middle-low speed maglev vehicle

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150km/h,通过电磁力实现车辆的悬浮和导向,由三相直线感应电机实现牵引驱动的运行的轨道交通车辆。

3.2 中低速磁浮交通列车middle-low speed maglev train

编组成列,可以正常载客的中低速磁浮车辆完整组合。

3.3 端车 End section

带有司机室的车辆。

3.4 中车Middle section

无司机室的车辆。

3.5 磁浮轨道 maglev rail

支承和引导列车运行的地面固定结构,除具备传统轨道系统的承受和传递列车重力、导向力、驱动力与制动力外,还需要配合车上安装的电磁铁和直线感应电机构成电磁回路,产生用于悬浮、导向、驱动和制动所需的电磁力。

3.6 悬浮导向 levitation and guidance

通过对U型电磁铁电流的控制,实现使车辆与轨道保持稳定间隙的无接触状态,同时,当电磁铁横向偏离F形轨时,悬浮力产生的横向分力能够使其横向复位。

3.7 悬浮架 bogie

通过电磁力及机械结构支承车体,借助机械解耦适应轨道曲线与不平顺公差,配合悬浮控制系统与驱动控制系统,实现无接触平稳运行的装置。

3.8 悬浮电磁铁 electromagnet for levitation

在励磁电流作用下,可产生可控电磁力,实现电磁悬浮和导向功能的电磁铁。

3.9 悬浮间隙 levitation clearance

车辆在悬浮状态下悬浮电磁铁磁极面与F形轨磁极面间的垂向间距。

3.10 悬浮控制 Levitation control

通过悬浮间隙、悬浮架竖向加速度、悬浮电磁铁线圈的电感直接反馈控制悬浮磁铁的励磁电流,达到控制悬浮力,使车辆保持额定悬浮间隙,进而稳定运行的控制过程。

3.11 悬浮控制器 levitation controller

实现悬浮控制的设备,包括功率部分和控制部分。

3.12 迫导向装置 forced guidance device

走行机构在进入弯道时,悬浮电磁铁模块拟合轨道曲线,相对车厢中心线位置移动的约束调整装置。

3.13 走行机构 levitation stock

由悬浮架、迫导向装置及各种零部件等组成,用于实现车辆悬浮、导向、制动、牵引、走行等功能的车辆部件。

3.14 测速定位设备location and velocity detecting device

通过非接触的方法来检测列车位置、运行方向和速度的检测装置。

3.15 轨距 track gauge

轨道两侧F形轨的中心线间的横向距离。

3.16 车辆限界

是指列车在平直线路上正常运行状态下,以车辆基本设计轮廓为基础,考虑线路几何偏差、车辆制造公差、磁极间隙、车辆振动、横向加速度、侧风等因素形成的偏移量而向外扩大构成的动态包络线。车辆限界由车体、走行机构及集电装置三部分限界构成。车体部分还应充分考虑侧门开启所需空间。

4 使用条件

4.1 环境条件

4.1.1 正常工作海拔不超过1200m。

4.1.2 环境温度在-25℃至42℃之间。

4.1.3 最湿月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不大于90%(该月月平均最低温度为25℃)。

4.1.4 车辆应能承受风、沙、雨、雪的侵袭及车辆清洗时清洗剂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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