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的两点历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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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宋代的市镇发展史以及佛山的城市治理史中,我们发现宋后的“市镇化”具有两个明显的特点:其一,城市化的动力来自经济的拓展,而不是权力的命令。其二,城市化的进展跟市镇自治的发育是同步的。

如果我们要列出一些考察一个社会是否完成近代化、进入现代社会的指标,我想,其中有个指标是不可遗漏的,那就是“城市化”。这是一个从传统乡村社会向以工商业、服务业为经济主体的现代城市社会的历史过程。可以说,城市化乃是现代化的必经之路。套用今日学界与官方的说法,即所谓“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

城:政治驱动

中国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就出现了工商业繁荣的城市,如临淄、邯郸、郢都、郑城等等,都是“富冠海内”的天下名都。当然其时还是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农耕时代,城市只是镶嵌在广漠的乡村网络上的商业节点与政治中心而已,虽有城市,但远远谈不上“城市化”。应该说,中国最早的城市化发生在宋代,其标志包括:城市经济非常发达,大量的商业市镇星罗棋布,城市人口达到20%以上,商业税比重首次超过了农业税。许多学者认为宋代是中国近代化的开端,并非全无根据。

回顾宋代以降的城市化历程,我们将会发现中国有两种城市化的传统:第一种是政治力量驱动的城市化,可谓由“城”而形成“城市”,城,即国家构建的政治中心;第二种是经济力量带动的城市化,可谓由“市”而形成“城市”,市,即民间自发形成的区域经济中心。后一种城市化,跟今日人们常说的“城镇化”相当接近。

宋代之前,几乎所有的城市都是由“城”而来。国家出于军事和政治的需要,在首都筑造都城,作为一国之政治中心;在各地的要塞筑造县城,作为区域的政治中心。再运用行政系统的动员力量吸纳物资与人口,最后形成商业繁荣的城市。不管是都城,还是县城,都一定会有城墙,城墙既是军事与政治意义上的防御工事,又是经济与社会意义上的城乡隔离线。这样的城市,通常也是封闭的。

城作为政治中心,可以没有发达的工商业,却不可没有发达的国家行政系统。事实上,都城就是中央政府的所在地,而县城则是县衙的驻地,城的中轴通常就是官衙所在——象征着权力乃是这类城市运转的中心。城内的工商业分布与居民日常生活,也必须服从于权力的统一规划,一切井然有序。比如宋代之前,城内的“坊”(居

民区)与“市”(商业区)截然分开,商业交易严格按照官方规定的时间段进行,“凡市以日午,击鼓三百声而众以会;日入前七刻,击钲三百声而众以散”。入夜则实行宵禁。

到了宋代,坊市制才完全瓦解,城市繁华而嘈杂,临街皆是商铺,商贩云集,酒楼歌馆遍设,瓦肆勾栏等娱乐业兴起,商业广告满街。在商业力量的冲击下,宵禁的惯例也被突破了,出现了热闹的夜市。北宋时,汴梁“夜市直至三更尽,才五更又复开张,耍闹去处,通宵不绝”;南宋时,“杭城大街买卖昼夜不绝,夜交三四鼓,游人始稀,五更钟鸣,卖早市者又开店矣”。城墙虽在,但城墙之外,随着城市商业的辐射,已自发兴起人烟稠密的附郭市镇,跟城内连成一片,如汴梁城外有“十二市之环城,嚣成朝夕”;临安“城之南西北三处,各数十里,人烟生聚,市井坊陌,数日经行不尽。各可比外路一个小州郡,足见行都繁胜”。不仅都城如此,部分商业发达、生齿日繁的县城也突破了城墙的包围,而向外拓展。

换言之,尽管汴梁与临安作为两宋都城,其繁荣很大程度上还是有赖于政治中心的地位,但是,经济本身的力量也已经显示了出来,塑造了城市的发展与市民的生活。同时,虽然宋代的城市发展仍然是以“城”主,但另外一类意义深远的城市化已经蓬蓬勃勃地展开了——那就是大量市镇的出现。

市:经济驱动

市,指市场、集市,旧时又称“草市”、“墟市”,随着商民聚居、货物流通,集市的规模逐渐扩大,慢慢就形成了区域性的商品集散中心。镇,原来指军事驻地,但宋代时镇已完全摆脱了军事据点的色彩,而是指未设县建制的区域性商业中心,“民聚而不成县而有税课者,则为镇”。市镇在宋代表现出迅猛的发展势头,据学者统计,两宋时期见于史载的市镇多达3600个以上,其中一部分市镇,不论是人口数量,还是经济水平,都超过了一般州县。市镇的崛起,为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开创了另一种渊源。我认为今日中国正在拉开大幕的“城镇化”建设,完全可以从宋代以降的“市镇化”历史中寻找经验。

与由“城”而成的城市完全不同,市镇是民间自发形成的,因工商业活动本身的力量而使“四方辐辏,并至而会”,并不依赖行政动员力,不需要官方统一规划,当然也不具备区域政治中心的地位——但这并不会妨碍市镇的繁华。

市镇也不用配备一套完整的国家行政系统,宋代政府一般会在镇派驻官方机构,但主要负责收税和消防,镇的日常治理还是有赖于民间自发形成的自治秩序。草市更是全由民间自治,宋真宗时,有官员上奏说,岭南的墟市已经很热闹了,我们应该

给它们订立一些规则,以加强管理。宋真宗没有同意,说这不是扰民吗?让人们照旧交易就好了,官家不必骚扰。

市镇通常也没有修筑一道画地为牢的城墙,因为作为自发的商品交易中心,它们具有天然的开放性。北宋时,宿州城因为城小人多,居民多“散在城外”,有人提议修筑外城,苏轼就认为不必要,说城外“谓之草市者甚多,岂可一一展筑外城”。总而言之,如果说由“城”而来的城市具有封闭、人力规划、官治等特点,那么由“市”而来的城市,显然是开放的,民间自发形成的、自治的。

自发城市化的佛山经验

在宋后兴起的一大批市镇中,佛山的城市化经验尤其值得关注。宋时佛山已经是工商业相当发达的市镇与商埠,宋政府在广州设市舶提举司,在佛山设市舶务,管理海外贸易;佛山生产的铁器与瓷器,也远销海内外,坊间乃有“佛山成聚,肇于汴宋”之说。明清时期,佛山更是以高度发达的工商业名列“天下四大名镇”,清初吴震方的《岭南杂记》这样描述,“佛山镇离广州四十里,天下商贾皆聚焉。烟火万家,百货骈集,会城(广州)百不及一也。”

许多人可能并不知道,这么一个比省城还要繁华的城市,在明代天启之前,并无一套专门的行政管理机构,市镇公务完全由乡绅主持,“凡有公会,咸至灵应祠(佛山最有名的神庙),旋聚旋散,率无成规”。直至天启年间,佛山才出现了第一个常设的市镇管理机构,叫做“嘉会堂”。嘉会堂“岁有会,会有规”,主要功能为处置地方公共事务、管理地方公益款项等,“自明以降,乡事由斯会集议决,地方公益其款亦从是拨出”。但嘉会堂也不是官府派驻的机构,而是当地士绅创建、主持的民间自治组织。

入清之后,嘉会堂荒废不振,官府对佛山的社会控制有所加强,相继设立了“文武四衙”——佛山海防分府同知署、巡检司署、分防都司署与分防千总署。不过,这些官方机构的职能主要放在治安上,市镇的日常治理还得依靠佛山本土士绅群体。乾隆初年,佛山的士绅又成立了一个“大魁堂”,由乡绅公选大魁堂值事(值事由选举产生,有任期,不得连任),组成市镇的行政管理机构,其权力包括:议决地方公事、组织地方公益、维护市场公平、维持公序良俗、代表地方社会跟官府打交道。从嘉会堂到大魁堂,虽然因为改朝换代,佛山的自治进程发生了变故,但民间社会保留、累积的自治经验,可以让士绅群体修复自治组织、重建自治秩序。

民间自治力量的发育是一个积累、演进的过程,清代时佛山的自治组织显然发育得更加成熟了,出现了丰富的工商业行会组织,由这些行会来组织行业自治、维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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