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及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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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试行)

(编号:DL-BZZX-SB00 版本号:A/0)

XXX冶金新材料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六月

设备管理及考核制度

1 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生产主、辅设备。

2 目的:

追求设备寿命周期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努力使设备一生各阶段的投入最低,产出最高。

3 职责:

3.1设备科是设备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更新改造、使用、维护等指导、监督、管理职能。

3.2各车间、班组和其他设备使用部门负责所属设备的运行、巡检、日常维护、保养。

3.3机电维修车间负责设备的专业点检、维修、技术改造工作。

4 设备技术基础管理及考核:

4.1设备技术档案齐全、完整,公司档案室、设备科建立完整的全公司的设备档案,设备使用部门建立本部门的设备档案。如设备使用部门没有按照规定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处罚部门负责人100~200元。

4.2设备图纸、技术文件、竣工资料齐全。

4.3设备的备品备件的规格型号、材质、生产厂家、技术要求、图纸、采购周期、最低库存数等记录完整,如录入错误,扣罚直接责任人50元/次。设备使用部门建立设备备品备件台账;设备科、供应科、库房、设备使用部门通过网络实现备品备件信息共享。如设备使用部门没有按照规定建立设备备品备件台账,处罚部门负责人200~500元。

4.4设备的使用部门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等资料,编制该部门设备的安全规程、设备的操作规程,否则处罚设备主管负责人100元/项。每年不少于二次开展对员工的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考核,否则处罚机电车间分管负责人300元。

4.5设备使用部门建立设备管理台账;否则处罚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50元。

4.6机电维修车间要建立单台设备的维修台账,清晰的记录设备维修时间、维修方案、备品备件更换数量、生产厂家等。没有按照要求的处罚直接责任人50~200元;每月月末报设备科,漏报、迟报每次处罚直接责任人50元。

5 设备的更新:

5.1设备更新的原则:符合工厂生产工艺技术要求、减轻生产工人的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5.2本厂内正常的设备更新流程:由各设备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相关领导审批。领导审批同意后由设备科提出设备更新方案;重大的设备更新项目设备科组织相关部门、机电维修车间、相关的主管领导进行方案论证、评估,设备科依据论证评估结果更改方案报分管厂领导审核,领导审批同意后由设备科负责组织实施。

6 新增设备的管理:

6.1新设备进厂后,由设备科会同财务库管、使用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开箱,库管人员按照装箱请单进行货物数量清点,设备科人员负责收集随货同行的技术资料和设备外观检查。

6.2 新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必须完成设备的空载试运行---带负荷试运行---单机试运行---联动试运行---联动带负荷试运行,设备科组织相关部门和

人员参与设备的试运行,设备试运行合格后设备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设备预验收、验收。

6.3自制设备的验收:构成固定资产的自制设备,在制造、安装完工后,设备科负责会同安环、使用等相关部门及安装单位(部门)进行验收。自制设备验收时也应有相应的图纸、说明书或技术鉴定书等资料。验收合格后,按新增设备的管理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7 设备的移装、借用和调拨:

7.1设备的移装:公司内部转移应根据生产的要求,应由生产部门或迁入车间提出申请报告,报设备科,经主管厂级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设备的公司外移装、借用、调拨按照集团公司相关文件执行。

8 设备的停用(启用)管理:

8.1对闲置或连续停用三个月以上且预计近期不用的完好设备,所属部门要填写《设备停用(启用)申请单》。经设备科审核、主管厂领导批准后,方可封存。原则上原地封存。

8.2使用部门对封存设备应做到断电、断油、断水等,将设备保养好,涂上防锈油料,套上防护罩,挂上封存牌。设备封存期间,要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保养,不准任意拆卸设备及零部件。

8.3 使用部门要求将封存设备启用时,应填写《设备停用(启用)申请单》;经设备科审核、主管厂领导批准后,方能启封投用。

9 设备的报废:

9.1 凡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报废:

9.1.1 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性能低劣、生产效率差,且不能改装利用或大修虽能恢复,但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

9.1.2 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迁移的设备,因建筑物改造或工艺布局不合理必须拆毁。

9.1.3 设备损耗严重,大修后性能、精度仍不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9.1.4 腐蚀过甚,绝缘老化,性能低劣且无修复价值者或易发生危险。

9.1.5 因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

9.1.6 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

9.2 设备报废的审批:

9.2.1凡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经设备科、财务科等部门审核,报相关主管厂领导批准后,方可报废设备。设备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9.2.2公司财务科根据领导审批后的《设备报废申请单》进行固定资产核减。

10 设备的使用管理:

10.1新上岗、转岗、调入的设备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前,必须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学习设备的结构原理、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知识等基本常识。在使用部门指定的熟练工的指导下,学习实际操作技术,熟悉使用设备和参与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经过车间组织的考核合格后方能安排上岗。如没有进行培训学习、考核的对使用部门负责人、主管负责人、该员工所在班组长进行处罚10元/人次。

10.2设备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精心维护,并对其保持完好性和有效性负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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