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现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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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公立医院在我国医疗体制中处于绝对垄断地位,各地卫生部门除了管医院,还要办医院,造成的后果是国家财力无力支撑遍及全国的数万个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院的出现和发展,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现象,也是我国医疗卫生改革和发展的必然产物,2001 年,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确定了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合理合法地位,在国家有关政策的扶植下,我国民营医院发展迅猛,大量社会资本争先恐后地进入这个原先的投资禁区。据统计,目前我国各类注册民营医院已达1923 家。民营医院的存在和发展,有利于促进医疗市场的有序竞争,有利于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卫生服务体系,同时,它不仅拓展了卫生事业发展的筹资渠道,促进竞争机制的形成,满足了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需求,也推动了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

本研究通过对全国1923 家各类注册民营医院进行随机抽样,共调查了291 家民营医院。对这291 家民营医院的有关指标进行分析,结果如下:

1 基本情况

1.1 地域分布

被调查的291 所民营医院分布于我国的28 个省(市、区),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其中江苏最多,共占调查总数的12.03%,海南、宁夏、青海各1 所,占总数的0.34%。从总体情况来看,地域分布呈南方多,北方相对较少,发达地区多,边远地区少的区域性特点。

1.2 成立时间

被调查医院成立时间最早的为1984 年,其中1984年~1991 年期间只有9 所医院成立,占总数的3.09%,而2000 年~2001 年1 年时间内,共成立了155 所民营医院,占调查总数的53.26%。从总体情况分析,1984年~1999 年16 年间成立的医院仅84 所,呈缓慢增长的趋势;而2000 年~2002 年3 年间成立的医院达207所,呈快速增长的趋势。数据表明,随着国家对民营医院的政策扶植,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保健意识的增强,民营医院呈现出发展快速的趋势。

1.3 医院类别

291 所民营医院中,西医117 所,特色医院108所,两者合计共占总数的77.32%。中西医结合医院19所,仅占6.53%。表明现存的民营医院呈现出以西医与特色医院为主,中西医结合医院与专病专长医院为辅的格局。

1.4 固定资产

根据291 所民营医院提供的数据,固定资产低于300 万元的共122 所,平均为117.32 万元,而高于1亿元的仅4 所,均值为1.5 亿元;其中医疗设备总金额300 万元以下的有199 所(占68.38%),平均为96.37万元,4000 万元~1 亿元的共5 所,平均5665.8 万元;床位数在50 张以内的有142 所(占48.80%),平均为27 张,而291 所民营医院床位数平均为80 张。固定资产数据表明,现有民营医院投资规模偏小,固定资产低,大多以中小型民营医院为主。

1.5 人力资源配置

291 所民营医院的职工人数平均为80.41 人,其中有50.17%的医院职工人数少于50 人(平均人数为31.27 人)。卫生技术人员平均为63.56 人,其中有101 所民营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平均人数为20.65 人,占34.71%。数据表明,大多数民营医院人力资源比较匮乏。

1.6 工作效率情况

291 所民营医院年均住院手术例数平均为471.76例,且以200 例~300 例居多,占56.36%。日均门诊人次数平均为110.17 人次,有53.96%的医院在20 人次~100 人次之间。其中日均急诊人次数平均为17 人次,有53.61%的医院平均仅3.83 人次,远低于日均门诊人次。床位使用率平均只有65%。数据表明,民营医院的年平均手术量、门诊人数、急诊人数、病床使用率与公立医院相比明显偏低。

1.7 效益情况

291 所民营医院年平均总收入为535.34 万元,但有54.30%的医院年平均总收入仅122.76 万元。所调查医院只有四家总收入超过4000 万元,表明民营医院的收入普遍较低。

1.8 不同类别民营医院效益对比分析

所调查的291 所民营医院共有西医、特色、专病专长及中西医四种类型,对各医院提供的数据分析,业务收入均大于投入,卫生技术人员人均收入高于行政人员人均收入。专病专长医院与其他类别医院相比更具效益与发展优势,其平均每床占用固定资产金额(8.44 万/床),专病专长医院相对其它类型的民营医院更具竞争优势与发展空间,符合人们对医疗保健的需求。

2 民营医院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毋庸否认,民营医院以其独特的经营方式和灵活的运行机制,为医疗事业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和重要贡献。但是,民营医院的发展仍然面临种种困难。

2.1 缺乏政策支持

与公立医院相比,政府有关部门对民营医院的政策有欠公平。民营医院的建房用地迟迟不批、卫技人员职称评定拖延、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没有民营医院的代表等。因此,在政府政策层面上允许民营医院保留一段时间的医保床位或允许民营医院进入新医保定点医院将有利于民营医院的生存与发展。

2.2 发展不平衡

我国民营医院在内地及经济发达地区发展迅猛,而在边远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缓慢。民营医院大多属于营利性医院,民营医院的发展与当地经济发达程度关系密切。有关部门应切实落实对民营经济的扶持政策,使内地及边远地区民营医院协调发展。给边远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以更多更宽松的政策环境,提高投资者的积极性。

2.3 少数民营医院面临生存困难

主要原因是:医院选址不妥,服务人口少,导致来医院就诊病人少;部分民营医院的专科没有形成特色,缺乏品牌效应,对病人不具吸引力;人才结构不合理:并且由于外聘卫技人员多,人才流动性大,不利于技术骨干队伍的形成。

2.4 内部管理存在问题

部分民营医院内部管理体制没有理顺,保留着家族式管理,在用人及报酬待遇方面个人说了算。管理缺乏规范,影响职工积极性的发挥。

3 扶持和规范民营医院发展的几点建议

3.1 完善政策、扶持发展

在当前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中,卫生行政部门要打破医院所有制界限,根据上级文件有关精神,只要符合区域卫生发展方向、医院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医院再发展的,一部分民营医院也可自愿选择并核定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部门应将民营医院纳入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医保部门应将符合条件的民营医院列入医保定点医院等。

3.2 规范民营医院管理

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和群众正当健康利益,在扶持民营医院发展的同时,应加强对民营医院的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民营医院的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等准入审查审批及具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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