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解除》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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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5
另外,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 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市政工程公司不能提供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 在前,蛮横拒绝王某的合理要求在后,应当承担完全的赔 偿责任,包括停工期间的工资损失、违约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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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5
在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可以找到更明确的依 据。该《意见》第30条规定,即使存在《劳动法》 第29条不能解除合同的情形,只要劳动者同时存在 第25条的情况,则用人单位仍然可以根据第25条解 除劳动合同。
如果合同期满,职工要求终止合同,则用人单位不得要 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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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5
3.怀孕了单位一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案例】成女士为某外资企业流水线上的员工,她与企业所 签的劳动合同2004年12月31日到期。
从2002年6月开始,成女士迷上了麻将,经常打牌到深 夜。由于睡眠严重不足,成女士在上班时间常打瞌睡,以致 流水线上生产出大量次品。给企业造成了重大损失。部门经 理对成女士进行了处罚,并发出书面通知,指出其行为违反 了企业规章制度,要求其不再出现类似情况。成女士坚持了 一段时间,但禁不住麻将的诱惑,故态复发,流水线上再次 出现了大量次品,单位对其再次作出了处罚决定。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调解无效,做出如下裁决: 解除市政公司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公司如数退还保证金 1000元;市政工程公司补发王某停工期间的工资2000元; 市政工程公司向王某支付劳动合同规定的违约补偿金3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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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5
2.员工应否返还企业培训费用?
【案例】邱某于2007年1到苍山县某单位工作,并与该 单位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随后该单位对邱某进 行了为期6个月的培训,花去培训费9000元,培训后该 单位又与邱某签订了为期3年的服务期合同。2009年1月 1日,邱某以书面形式向该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009年2月初,邱某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该单位不仅拒绝,还要求邱某归还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 费用9000元,并赔偿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对单位造成的损 失。邱某认为,他已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未违反法律规 定,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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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5
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 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 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这里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的出 资是特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出资。
如果试用期满,在劳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 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 ,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 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 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服务期 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 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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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5
【分析点评】《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 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 ,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 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 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 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37条规定:“劳动者 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同。”据此,仲裁委裁决:邱某不用赔偿因解除劳动合 同而对单位造成的损失,但邱某应返还服务期尚未履行 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3000元。
如此几次后、单位忍无可忍,最终以成女士严重违反劳 动纪律为由,欲解除劳动合同。但成女士找到人事部门,拿 出化验单,证明自己已经怀孕。人事部门左右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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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5
【分析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5条规定,只在 存在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 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 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但随后的第 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患职业病或者因工 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则用人单位不得依据《 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 是,该条并未提及第2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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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5
【分析点评】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 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 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 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 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本案中,市政工程 公司在履行合同一个月后,要求王某改做木工的做 法,很明显是违反了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解除》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公司能否随便更改工种?
员工应否返还企业培训费用?
怀孕了单位一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只因偷了价值七元的纱布就应该被解除 劳动合同吗?
教师在外兼职,校方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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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5
1.公司能否随便更改工种?
【案例】去年年初山东农民王某与某市政工程公司签订 了为期一年劳动合同:公司招用王某为电焊工,每月工 资1000元;王某预交1000元保证金,如因王某原因提前 解除劳动合同,不退还保证金,若因公司原因提前解除 劳动合同,保证金必须如数退还;若公司违约,则应补 发王某3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合同履行一个月后,公司 对王某说,公司不需要那么多电焊工,要他改做木工。 王某不同意,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退还保证金,赔 偿损失,遭到了公司的拒绝。经双方多次协商无效,4 月初,王某到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 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市政工程公司补发停工期间的工资 ,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