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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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一步加快我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尽快实现全区图书馆文献资源的共建共享,提高服务效能,促进图书馆服务的均等化、标准化和制度化,根据《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东部)》和《X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X-X)》的有关要求,结合X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遵循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律,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原则,统筹规划全区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服务设施,丰富服务内容,规范服务要求,提高服务水平,实现公共图书馆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目标
在“统一标识、统一平台、统一资源、分级建设、集中管理、分散服务”的建设原则下,以现代网络通信技术为依托,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合作协调的方式,将分散的各级图书馆(室),整合为相对固定、联系紧密、共建共享的图书馆网络组织。通过整合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图书馆(图书室、农家书屋)资源,建立服务网络覆盖城乡、组织结构科学合理、文献资源统一调配、服务质量基本一
致,运行高效节约、普遍均等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具体目标如下:
1、建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网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实现全区范围内公共图书馆(室)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依据《福建省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实施参数规范》有关规定,在全区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内实现图书通借通还,并加快推进实现省、市公共图书馆与我区三级公共图书馆(室)之间的互联互通。
2、搭建统一的技术平台,依托图书馆自动化集群管理系统,建立全区统一的资源数据库,完成原有图书与新进图书的RFID芯片兼容改造,确保实现功能相同。建立全区统一的读者数据库,读者通过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在任一家公共图书馆(室)办理“一卡通”证件,即可在全区图书馆服务体系内使用。
3、建立文献采购资源合作平台,通过统一检索书目平台,共享原始编目成果,提高编目工作效率,推动图书馆体系内编目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4、建立图书馆参考咨询服务合作平台。通过网络咨询员在线咨询、表单咨询、邮件咨询及其它通讯方式等,强化与读者间的互动式服务,为党政机关决策提供参考咨询服务,为企事业生产单位提供定题、跟踪服务。
5、统一图书馆体系内各馆(室)数字资源建设平台,读者只需登录同一数据库平台,就能够使用图书馆体系内所有图书馆(室)的数据库,既避免数字资源重复建设,又提高各馆(室)特色数据库的使用效率。
6、联合开展讲座、展览、读书活动等各种形式活动,实现活动资源共享,塑造活动品牌,共同创造全民参与的社会阅读氛围。
7、强化“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服务功能,完善服务平台,把我区基层服务网点建设成为具有信息服务、教育培训、文化娱乐等多种功能的文化服务中心。
三、体系架构与功能
建成X区总分馆服务体系。在“大X”范围内,X市图书馆为中心馆,以X区图书馆为区总馆(同时为X市图书馆的分馆),乡镇(街道)图书馆为分馆,村(社区)图书室(农家书屋)为基层服务点,流通点,24小时自助图书馆、汽车流动图书馆为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的补充。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组织建立以服务内部员工为主的图书阅览室,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图书阅览室可作为分馆或基层服务点纳入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
(一)总馆。总馆功能由区图书馆承担,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各级图书馆的具体业务操作,主要职责是:
1、编制本辖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统一文献资源的采购、加工、配置,实行通借通还;
3、统一服务规范与业务标准;
4、打造全民阅读品牌,开展区域性阅读活动联动;
5、指导、监督和支持分馆运行与服务;
6、培训分馆业务人员,考核分馆管理与服务绩效。
(二)分馆。分馆功能由乡镇(街道)图书馆承担,主要职责是:
1、按照总馆制定的服务政策、规范,面向公众开展服务;
2、接受总馆的业务管理,拓展服务领域和服务功能;
3、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采取多种服务方式,提高文献信息资源的利用率;
4、加强分馆的数字文化服务能力建设,实行电子阅览室全部联网服务,实现“一站式”服务。
(三)基层服务点。基层服务点包括村(社区)图书室(含农家书屋)、流通点、24小时自助图书馆及汽车流动图书馆,主要职责是:
1、按照总馆制定的服务政策、规范,面向公众开展服务;
2、按照总馆的统一标准提供延伸服务、流动服务。
四、建设标准
(一)馆舍建设标准。区图书馆承担总馆功能,按照馆舍建筑面积与服务人口规模相匹配的原则,馆舍面积、建筑规模应符合《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建标〔X〕74号)和《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X〕150号)。在此基础上,应积极争取达到上限标准,并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乡镇(街道)分馆可设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内,其使用面积(含公共电子阅览室)不低于120平方米;行政村基层服务点的使用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城镇社区基层服务点(含公共电子阅览室)的使用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流通站使用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
(二)功能配置标准。承担总馆功能的区图书馆,内设藏书区、
借阅区、咨询服务区、公共活动与辅助服务区、业务区、行政办公区、技术设备区、后勤保障区等,向读者开放的功能区域面积不低于总馆建筑面积的90%。乡镇(街道)分馆内设藏书区、图书阅览区、电子阅览区、图书外借区等,向读者开放的功能区域面积不低于分馆建筑面积的90%,有条件的分馆可设置图书自助借还设备,各分馆统一挂“X区图书馆**乡镇(街道)分馆”牌子。村(社区)图书室(农家书屋)内设藏书区、图书阅览区、图书外借区等,有条件的村(社区)可设置图书自助借还设备。各村(社区)图书室统一挂“X区图书馆**乡镇(街道)**村(社区)图书室”牌子。
(三)馆藏标准。X区人均占有藏书1.3册以上,人均年新增图书不少于0.06册;区图书馆可使用数字资源不低于4TB。乡镇(街道)分馆根据当地服务对象的多少,开馆时纸质图书不少于2000册(藏书空间可以容纳纸质文献2000-20000册);报刊不少于40种;音像资料100张以上。村(社区)图书室(农家书屋)藏书不少于1200种、1500册;报刊不少于10种。
(四)其他服务标准。区图书馆作为总馆面向公众提供图书借阅和信息查询服务,应提供如下基本服务项目:书刊借阅、参考咨询、政府信息服务、阅读推广、读者活动、讲座展览、数字服务、特殊人群服务、少儿服务、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读者培训等。分馆面向公众提供如下基本服务项目:书刊借阅、阅读推广、读者活动(包括讲座、展览、培训等)、少儿服务(包括亲子阅读等)、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政府信息服务以及视障人群服务。基层服务点面向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