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的法律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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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汉朝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汉朝法律体系的建立
❖ 一、法制指导思想
(一)汉初奉行“无为而治”的黄老思想 黄老学派产生于战国中期,其在政治上主张
清静无为、与民休息,在法律上主张约法省刑、 轻刑轻罚 (二)汉武帝时期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
汉代奉行儒家理论是历史的选择,儒家思 想在汉代得以确立的原因是黄老思想过于 消极,不利于中央集权和大一统,需要寻 找新的指导理论
三、民事婚姻继承法律制度
►(一)民事法律制度 ◙ 1.民事权利主体及民事行为能力 ◙ 2.所有权制度 ◙ 3.债权制度
►(二)婚姻家庭制度 ◙ 1.婚姻制度 汉律确认一夫一妻多妾制
婚姻关系的解除,以“七去三不去”为 原则
❖ 2.家庭关系 汉律以“不孝”为重罪,告父母即为不孝当“弃 市”;殴父母者“当枭首”;杀父母“以大逆 论”,即本人腰斩,妻、子弃市
(二)官吏管理制度
❖1.官吏的选拔与任用 汉代选拔官吏的主要方式有:察举、征辟、特召、上 书拜官、任子,纳赀等 汉代任用官吏的方式主要为拜、守、假、行等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官吏的考核和奖惩
(三)官吏监察制度
❖ 二、刑事法律制度
(一)刑罚体系
❖1.汉初的刑罚体系 ❖2.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 ❖3.刑制改革以后的刑罚体系
二、汉代法律体系的建构
►(一)汉初的立法阶段
◙ 1.《九章律》的制订
《九章律》是汉律体系的主干,不仅两 汉承用,而且被后世历代王朝奉为圭臬。
❖2.其他立法 ❖3.《二年律令》
(二)武帝时期的立法
❖1.《越宫律》与《朝律》 ❖2.《见知故纵监临部主之法》、《沈命法》及《左
官律》
(三)东汉时期的立法
(三)继承制度
❖ 1.财产继承开始时间 ❖ 2.继承人的范围 ❖ 3.财产继承关系的客体 ❖ 4.遗嘱继承关系的成立要件及其效力
❖ 四、经济法律制度
1.盐、铁专卖法令 2.均输、平准法令 3.币制改革法令 4.抑商,算缗、告缗法令
第三节 汉朝司法制度 ❖ 一、司法机关
(一)中央司法机关 (二)地方司法机关
(二)犯罪种类
❖1.危害政权及皇权方面的犯罪 ❖2.危害中央集权方面的犯罪
❖3.危害人身安全的犯罪 ❖4.侵犯财产的犯罪
(三)刑法原则
❖1.汉代早期法律中的刑法原则
(1)特权原则 (2)数罪以最重者论原则 (3)自告减刑原则 (4)诬告反坐原则
❖2.儒家思想影响下形成的刑法原则
(1)上请 (2)恤刑原则
科,是针对某种事类的单行法条,是对律令 的具体诠释或者补充。
品,为律令科的附属法规,是对律、令、 科的内容的扩充和延伸
比,是经中央政府确认,可以用作断案量 刑依据的典型案例
诸儒章句。是汉代“引经注律”而形成的 重要的法律疏释
❖ 一、行政法第律二制节度汉朝法律内容
(一)行政管理体制的变化
❖1.汉代中央行政管理体制 ❖2.汉代地方行政管理体制
“奏谳”,是汉代创制的疑狱逐级上报复审的制 度
(四)执行
❖ 三、儒家思想对司法制度的影响
(一)《春秋》决狱
《春秋》决狱,即引用儒家《春秋》等经典的精 神原则或事例作为判案的依据,是汉代出现的 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
《春秋》决狱的基本精神是“本其事而原其志”, 即根据案件的事实探究行为人的动机。实际上 更侧重于“论心定罪”
(二)录囚
录囚,是皇帝或上级长官直接详审罪囚,平反 冤狱的制度,为汉代所首创
(三)大赦
大赦,是封建国家对罪犯进行普遍宽赦的制度, 赦前之罪不论举发与否,均免除或减轻刑事责 任
(四)秋冬行刑
秋冬行刑,即除罪大恶极者决不待时外,死刑 均在立秋以后,冬至之前执行的制度
❖ 1. 西汉末年,某问地题一与男思子考偷盗他人一头牛并 贩卖到外乡,回家后将此事告诉了妻子。其 妻隐瞒未向官府举报。案发后,该男子受到 惩处。依照汉代法律,其妻的行为应如何处 理?
A.完全不负刑事责任
B.按包庇罪论处
C.与其丈夫同罪
D.按其丈夫之罪减一等处罚
【考点】汉代“亲亲得相首匿”的法律原则
【答案】A
❖ 2. 汉代曾发生这样一件事情:齐太仓令获 罪当处墨刑,其女缇萦上书请求将自己没 为官奴,替父赎罪。这一事件导致了下列 哪一项法律制度改革?
A.汉高祖规定“上请”制度 B.汉文帝废除肉刑 C.汉文帝确立“官当”制度 D.汉景帝规定“八议”制度
【考点】汉文帝除肉刑
【答案】B
❖ 3. 汉武帝时,有甲、乙二人争言相斗,乙以 佩刀刺甲,甲之子丙慌忙以杖击乙,却误伤 甲。有人认为丙“殴父也,当枭首。”董仲 舒引用《春秋》事例,主张“论心定罪”, 认为丙“非律所谓殴父,不当坐”。关于此 案的下列哪种评论是错误的?
A.“论心定罪”是儒家思想在刑事司法领域的 运用
❖ 二、诉讼审判制度
(一)告劾 汉代将向官府告发犯罪称为“告劾”或“劾”。 告劾是逮捕和惩罚罪犯的必经程序
(二)讯鞫 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根据“告劾”传讯被告,进 行审讯称为“讯鞫”、“鞫讯”、“讯狱”或 “验问”
(三)复审 汉代复审制度有“乞鞫”和“奏谳”两种
“乞鞫”,即罪囚不服判决,可以要求复审
汉代法律体系的基础是汉初高祖时期奠定的, 此后随社会变迁之需,汉代的律令得到了不断 的丰富和发展。
三、汉朝的法律形式
汉朝的法律形式主要有律、令、科、品、比、 诸儒章句等。
律,是国家制定颁行的成文法典和单行法规, 属于较为稳定的法律形式
令,即“王者之命”,是皇帝在律之外,应 时随变因人因事而发布的诏令
B.以《春秋》经义决狱的主张是旨在建立一种 司法原则
C.“论心定罪”仅为一家之言,历史上不 曾被采用
D.“论心定罪”有可能导致官吏审判案件 的随意性
【考点】汉代的《春秋》决狱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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