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道路交通施救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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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广东省道路交通施救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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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交通事故、故障车辆拖曳作业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日粤价[2002]350号
各市物价局:
为规范我省道路交通事故、故障车辆拖曳作业收费行为,减少价格纠纷。现就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省政府令1997年第19号),道路交通事故、故障车辆拖曳作业收费,列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项目。
二、高速公路(含快速路)事故、故障车辆拖曳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全省统一收费项目、标准(详见附表1)。
三、普通公路交通事故、故障车辆拖吊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详见附表2),拖曳费标准由全省规定最高限价,各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标准。
四、拖曳费收费单位为具有相应资质的拖曳车服务企业,国家行政机关和执法单位一律不得收取拖曳费。
事故、故障车辆的拖曳收费由车主负担。违章及其它拖曳车收费由委托方负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不再区分不同的拖曳方式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即不论实施何种拖曳方式,只执行一种收费标准。
六、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拖曳至指定地点停放的,应按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收取停放费。故障车辆的拖曳应与车主商定停放地。
七、拯救车应要求到达拯救现场后,因其它原因不需拖曳服务的,可按附表中相应收费标准的50%收取空驶费。
八、事故、故障车辆的车主(司机)可以自主选择有资质的拖曳业务经营者,任何部门和单位均不得利用职权规定拖曳业务经营者,或搞垄断经营和强迫车主(司机)接受特定拖曳经营者。
九、有资质经营道路交通事故、故障车辆拖曳车业务的企业,应到所在地物价部门申领《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实行明码标价,亮证收费。
十、以上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粤价函〔1998〕111号文、粤价〔1995〕216号文同时废止。各地原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广东省高速公路(含快速路)交通事故、故障车辆拖吊收费标准表
金额单位:元/辆
车型分类
拖车费吊车费10公里
以下
11-20
公里
21-40
公里
41-60
公里
60-100
公里
100公里
以上
不分路程
远近
二轮摩托车4884120156180240120三轮机动车(含残疾人车)96156204240300360120 2吨以下(含2吨)货车、20
座以下客车
240288336384432480600 2-5吨(含5吨)货车、21-50
座客车
300360408456504540720 5-8吨(含8吨)货车、51座
以上客车
360408456504552600840 8-15吨(含15吨)货车4805285766246727201200 15吨以上货车和各种集装箱
车
5406006486967447801440注:
1、对装运公安部门规定为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交通违章、事故、故障车辆加收10%。
2、吊车不分里程远近,以每一被吊车辆计收。
3、拖车里程以被拖车辆起拖点至停放点距离计。
4、拖车费、吊车费应分开计收,只拖未吊的只收拖车费,只吊未拖的只收吊车费。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故障车辆拖吊收费标准表(最高标准)
金额单位:元/辆
车型分类
拖车费吊车费10公里
以下
11-20
公里
21-40
公里
41-60
公里
60-100
公里
100公里
以上
不分路程
远近
二轮摩托车4070100130150200100三轮机动车(含残疾人车)80130170200250300100 2吨以下(含2吨)货车、20座
以下客车
200240280320360400500 2-5吨(含5吨)货车、21座-50
座客车
250300340380420450600
5-8吨(含8吨)货车、51座以
300340380420460500700上客车
8-15吨(含15吨)货车4004404805205606001000
15吨以上货车和集装箱车4505005405806206501200注:
1、对装运公安部门规定为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交通违章、事故、故障车辆加收10%。
2、吊车不分里程远近,以每一被吊车辆计收。
3、拖车里程以被拖车辆起拖点至停放点距离计。
4、拖车费、吊车费应分开计收,只拖未吊的只收拖车费,只吊未拖的只收吊车费。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交通事故、故障车辆拖曳作业收费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粤价[2003]72号二00三年三月六日)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
我局《关于交通事故、故障车辆拖曳作业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粤价[2002]350号)下发后,各地在执行中遇到一些实际问题。为了进一步明确交通事故、故障车辆拖曳作业收费政策的界线,现就有关问题补充如下:
一、吊车费是指起重机械起吊在公路路面及路面以外的事故、故障车辆
所收的费用。起吊在公路路面内(车体未超出路肩)的事故、故障车辆的吊车费标准按附表1、2的规定执行。考虑到起吊大型车辆的作业难度和费用开支相对较大,其吊车费可在附表1、2所列标准基础上,根据起吊作业的难易程度适当上浮,但最高不超过50%(详见附表1、2),具体由车主与拯救双方议定。
二、起吊在公路路面以外(车体超出路肩)的事故、故障车辆的吊车费由
车主与拯救单位双方协商确定。
三、受车主委托,搬运、倒装事故、故障车辆所载货物发生的搬运、倒
装、理货费用由车主与搬运、倒装、理货单位(人员)协商确定。
四、拖车费按拯救车行驶里程分段计收。行驶里程数界于两段之间的(大
于前一段而小于后一段),按后一段的标准计收拖车费。如10.1公里的拖车费,按“11--20公里”段的拖车费标准计收拖车费。
五、事故车辆路面清理费。事故、故障车辆引致路面留下散落物件、污
物和垃圾的,车主(驾驶员)还应向清理单位缴交路面清理费,一般事故100元,重大事故200元,特大事故300元。现场路面不需要发生清理业务的,车主(驾驶员)不用缴交路面清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