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行政制度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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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制度比较
一.政府制度的类型及其特征 二、地方行政制度
三、中央与地方的行政关系
一、政府制度的类型及其特征
1、我们所主张的政府制度分类法
(1)根据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 用世袭方法产生终身制国家元首的君主制政府制度和用 选举方法产生限任制国家元首的共和制政府制度 (2)根据政府行使职权是否受宪法和法律的限制: 分为民主制政府制度和专制制政府制度
2.单一集权模式
• 英国和法国同是典型的单一制国家,它们具有 单一制国家的共同特点。 • 共性并不排斥英、法两国单一制的个性。共 性并不排斥英、法两国单一制的个性。这种 个性是两国不同的历史和国情所决定的。就 中央与地方关系而言,法国和英国一起分别代 表西方单一制国家中的两种不同形式的中央 与地方关系。
• 在美国,虽然从尼克松的“新联邦主义”到里根的“新保守 主义”,再到布什、克林顿“政府企业化”的改革,都倾向于 发挥州和地方政府的作用,但联邦集权不是减弱了而是加强 了。联邦权力的扩展,从表面上看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结果, 从根本上讲是国家利益的需要。值得注意的是,在全球经济 一体化和经济自由化的进程中,美国联邦政府为了在全球经 济一体化与信息技术革命推动的第三次产业革命中独占鳌 头,不仅把干预之手伸向地方,而且伸到了关系到国家整体战 略利益的一些战略产业。1996年麦道公司被波音兼并,联邦 政府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联邦权力的扩张并未 影响州和地方的发展。州和地方在管理本地区的经济文化 等社会性事务中的作用不是削弱了,而是加强了。充分体现 地方个体的地方自治的功能相应加强,行政活动也得到发展。 美国各州现在比历史上其他时期从事更多的活动,提供更多 的服务,筹措与使用更多的资金。
• (3)地方政府的法律地位、行政地位、财政地 位呈现出一种不断提高的发展趋势。地方权 力的扩大主要体现在地方经济权力和公共行 政权力方面,呈现出三大特征:一是权力和职 能同时向地方转移;二是权力下放和中央政府 向各级地方政府转移职能是有步聚、有计划、 有控制的;三是地方政府的权能增大同地方财 政扩展同时进行,后者为前者提供资源,从而 使责权利三者相匹配。法国地方政府有三种 主要资源来源:自有资源、国家补贴与拨款和 借款。
3、中国国家元首——主席的产生及任期: 现行宪法第7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5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副主席”。任期5年,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2届。 4、中国国家元首—主席的基本职权: 发布法律、发布命令权 任免国务院组成人员权 外交权 荣典权
(一)半总统制政府制度的发端及其必然性
半总统制政府制度发端于法国第五共和国,制度形成原因:
• • • 国内经济状况的变动是第五共和国半总统制政府制度建立的根本原因 国内政治矛盾的激化是第五共和国半总统制政府制度建立的一个重要原因 法国人民要求建立一个稳定的、强有力的政府的意思是第五共和国半总统制政府制度建立的又一个重
有必要指出,在法国中央政府机构体系中,不仅有以下三种类型的组织,
而且还有咨询机构和独立行政机构这两种类型的组织。
(4)德国中央政府的组成
根据《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的规定,其中央政府即联邦政 府由总理和联邦各部部长组成。政府(即内阁)成员人数由联邦总理依 据需要而定,一般为20人左右。 联邦总理依《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的规定而产生。 新任联邦总理在与联邦议院中执政党议会党团协商后,向总统提 出联邦各部部长名单,提请联邦总统任命。
总统制政府制度是由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一种政府制度。 这种政府制度由18世纪末期的美国所创建,后为拉美的阿根廷、巴西、 墨西哥、亚洲的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非洲的埃及、肯尼亚等不少国 家所采用。
(一)总统制政府制度的创建及其成因
影响美国总统制政府制度创建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四个方面:
三权分立的原则为总统制政府制度的创建奠定了政治基础 反对君主制的思想为总统制政府制度的创建扫清了认识障碍 州长制为总统制政府制度的创建提供了有益借鉴 华盛顿个人的影响也为总统制政府制度的创建起到了重要作用
• 2)中央与地方的纵向权力结构是一种分权协 作型的结构。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关系由分 离走向相互依赖、相互合作、相互渗透、相 互发展和相互协调。在德国,各州不仅执行州 的法律,也执行联邦法,除少数联邦机构(海关、 军队管理等),联邦法律的执行都掌握在州的 各个部门,联邦政府只起监督作用。
• 3)中央与地方权力运行机制的灵活性。在长 期的政治实践过程中,联邦和州的权力范围划 分是法律化的,也是非常清晰的,但它不是静 止的。实际上,联邦与州的权力分配,处于不 断调整之中。 • 4)中央和地方关系的调整呈现出一个双重的 过程:一方面是联邦政府权力的扩张,另一方 面则是州政府和地方政府职能的扩张。
法国单一制集权模式特点
• (1)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关系是一种委托———代理关 系。法国宪法规定,法国是一个“单一制”的地方 分权的国家。主权权力由全国性政府独占,中央与 地方不存在主权权力的分享关系。地方政府所行使 的权力是中央政府所让与的权力,即地方权力是中 央的让与或委托。地方分权是指中央将一部分涉及 地方利益的行政权力及行使这些权力的必要物质手 段转交给由直接普选产生的地方行政机关。地方权 力的性质是不具有中央权力性质的一种地方自治权。 • (2)中央通过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的方式对地方代议 机关和地方行政长官实施有效监督。地方分权后的 地方自治并不是独立的。
要原因
(二)半总统制政府制度的主要特征:
形式上设有两名行政首脑(总统和总理)
政府不对总统负责而对议会负责 总统掌握实际的统治权,成为国家权力的中心
五、委员会制政府制度及其特征
委员会制政府制度的主要特征
议会至上 委员会成员权力相当 合议决策
六、国务院制政府制度及其特征
• • 1、国务院从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实行民主集中制基础上的总理负责制 总理负责制——指总理对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具有最后决定权,并对这些决定 以及他所领导的全部工作负全面责任。 民主集中制——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在政策形成过程中,总理 首先要广泛发扬民主,听取各种不同意见,允许人们发表各种见解和观点,尽可能得到 最大多数人的同意,这是决策过程中的民主。在此基础上,总理把多数人的意见集中起 来,形成统一的意志,制定某项政策。
二、中央政府制度
(一)西方国家中央政府制度
1、西方国家中央政府的组成
(1)英国中央政府的组成
英国是实行内阁制政府制度的国家,中央政府是首相领导下的全体政府大臣的总称。
中央政府由全体大臣、国务大臣、各部政务次官、执政党的督导员以及王室官员共约100 人组成。中央政府成员大体考研分为三个层级,即核心内阁大臣、其他内阁大臣和不入 阁大臣。(见图3-1)
(一)内阁制政府制度的嬗变及其影响
诺曼底公爵 亨利六世 查理一世 查理二世 威廉三世
御前会议(咨政院) 枢密院 外交委员会 情报委员会 内阁
(二)内阁制政府制度的主要特征 1、强调议会至上 2、 内阁组成独特 3、 国家元首“虚位” 4 、内阁总揽行政权力 5、 政府对议会负责
三、总统制政府制度及其特征
(3)根据国家元首、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以及政府组织形式上特征: 内阁制政府制度;总统制政府制度;半总统制政府制度; 委员度特征
一、内阁制政府制度及其特征
内阁制政府制度,亦称议会制政府制度或责任内阁制政府制度或议会内阁制政府制度。 它是西方国家及其他一些国家由内阁(政府)总揽行政权力并向议会负责的一种政府制度。 英联邦国家、意大利、奥地利、希腊、日本、以色列、印度、新加坡等国家实行此制度。
共和制国家——选举制 公民投票直接选举(法国) 公民投票间接选举(美国) 议会选举(瑞士) 特别团体选举(德国)
3、西方国家元首的任期:
终身任职制和限期任职制 4、西方国家元首的职权: 公布法律权 发布命令权 召集议会、解散议会权 外交权 统帅军队权
任免权
赦免权 荣典权
(二)中国国家元首制度
1、中国国家元首制度的历史发展: (1)1949年至1954年 (2)1954年至1975年(五四宪法) (3)1975年至1982年
(4)1982年至今
2、中国国家元首—主席的性质及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居于首脑地位,属于最高国家权力机 关的范畴。从性质上来说,中国的国家主席是国家集体元首的组成部分,他同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结合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国家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 免,从属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3)法国中央政府的组成
在法国,作为执行总统的对内对外政策、掌管行政机构和武装部队的中央 政府,由总理、国务部长、部长、部长级代表、国务秘书等成员组成。 法国中央政府成员的数量,由总统根据需要决定。 大致说来,法国中央政府机构的设置主要有总理府、总理直属机构和政府 各部三种类型。(见图3-4)
(2)美国中央政府的组成
在美国,其中央政府即联邦政府由总统、副总统和各部部长组成(有时总统还考研指定别的机构
负责人参加)。
总统作为政府首脑兼任国家元首,经选民简介选举产生。
美国中央政府的机构设置大体考研分为总统办事机构、内阁和政府各部以及独立机构三类。(见
图3-2)
美国国务院的组织结构大体分为三个层次。(见图3-3)
•
二、中央行政制度
•
中央行政制度,亦称“中央政府制度”。它是指由国家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有关最 高国家行政机关(即中央政府)的产生、职能、权限、组织结构、领导体制、活动规程 等方面的准则。
一、国家元首制度 二、中央政府制度
(一)西方国家元首制度
国家元首是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是国家的象征,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1、西方国家元首的分类: 按照国家政体的不同 ——君主制国家元首(世袭制、终身任职)和共和制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有一定的 任期) 按照组织机构的不同 ——个人国家元首和集体国家元首 按照实际行驶权力状况的不同 ——实权国家元首(总统制国家和二元君主立宪制国家)和虚位国家元首(议会内阁制 国家和一元君主立宪制国家) 2、西方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 君主制国家——元首世袭制 继承者必须是男性,长子优先(日本) 继承者必须是男性,但不一定是长子(科威特) 继承者不限于男性,但男性优先(泰国和丹麦) 继承者男女均可,但必须是长子长女(荷兰和瑞典)
三、中央与地方的行政关系
• 西方国家中央与地方关系,从静态角度看,其 国家结构分为单一制和联邦制两种形式。 • 中央与地方权限划分为集权制和分权制 • 结合国家结构和中央与地方的权限划分,西方 国家中央与地方关系大致有联邦分权模式、 单一集权模式、单一分权模式三种形式。
1.联邦分权模式
• 联邦分权模式以现代的美国、德国为典型。 • 特征: • 1)中央(联邦)与地方(州)权力范围划分的法律 化。美国中央和州的纵向权力分配都由宪法 予以规定。中央权力采取列举方式,而各州权 力采取概括和保留的方式,即原则上联邦拥有 宪法列举的权力,宪法没有列举的权力保留给 各州。为了保证联邦和州所拥有的权力范围 不受侵犯,宪法还规定了分别禁止联邦与州行 使的权力。
(二)总统制政府制度的主要特征
总统独立于国会之外 总统一人兼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 政府与国会完全分离 政府成员与总统是僚属关系 政府不对国会负连带责任
四、半总统制政府制度及其特征
半总统制政府制度是一种介于总统制政府制度与内阁制政府制度 之间、兼有内阁制特点的总统制政府制度。采用这种政府制度的国家主 要是法国、奥地利、芬兰、冰岛、葡萄牙等。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俄 罗斯和东欧一些国家也采用这种政府制度。
联邦德国政府(内阁)机构的设置大体有内阁机构、联邦总理办
事机构和联邦政府各部三种类型。(见图3-6)
2、西方国家中央政府的职权 (1)执行法律权; (2)行政立法权; (3)立法参与权; (4)行政领导、监督权; (5)官员任免权; (6)经济社会事务管理权; (7)行政司法与司法行政权; (8)军队统帅权; (9)外交权; (10)其他方面的权力。
一.政府制度的类型及其特征 二、地方行政制度
三、中央与地方的行政关系
一、政府制度的类型及其特征
1、我们所主张的政府制度分类法
(1)根据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 用世袭方法产生终身制国家元首的君主制政府制度和用 选举方法产生限任制国家元首的共和制政府制度 (2)根据政府行使职权是否受宪法和法律的限制: 分为民主制政府制度和专制制政府制度
2.单一集权模式
• 英国和法国同是典型的单一制国家,它们具有 单一制国家的共同特点。 • 共性并不排斥英、法两国单一制的个性。共 性并不排斥英、法两国单一制的个性。这种 个性是两国不同的历史和国情所决定的。就 中央与地方关系而言,法国和英国一起分别代 表西方单一制国家中的两种不同形式的中央 与地方关系。
• 在美国,虽然从尼克松的“新联邦主义”到里根的“新保守 主义”,再到布什、克林顿“政府企业化”的改革,都倾向于 发挥州和地方政府的作用,但联邦集权不是减弱了而是加强 了。联邦权力的扩展,从表面上看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结果, 从根本上讲是国家利益的需要。值得注意的是,在全球经济 一体化和经济自由化的进程中,美国联邦政府为了在全球经 济一体化与信息技术革命推动的第三次产业革命中独占鳌 头,不仅把干预之手伸向地方,而且伸到了关系到国家整体战 略利益的一些战略产业。1996年麦道公司被波音兼并,联邦 政府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联邦权力的扩张并未 影响州和地方的发展。州和地方在管理本地区的经济文化 等社会性事务中的作用不是削弱了,而是加强了。充分体现 地方个体的地方自治的功能相应加强,行政活动也得到发展。 美国各州现在比历史上其他时期从事更多的活动,提供更多 的服务,筹措与使用更多的资金。
• (3)地方政府的法律地位、行政地位、财政地 位呈现出一种不断提高的发展趋势。地方权 力的扩大主要体现在地方经济权力和公共行 政权力方面,呈现出三大特征:一是权力和职 能同时向地方转移;二是权力下放和中央政府 向各级地方政府转移职能是有步聚、有计划、 有控制的;三是地方政府的权能增大同地方财 政扩展同时进行,后者为前者提供资源,从而 使责权利三者相匹配。法国地方政府有三种 主要资源来源:自有资源、国家补贴与拨款和 借款。
3、中国国家元首——主席的产生及任期: 现行宪法第7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5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副主席”。任期5年,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2届。 4、中国国家元首—主席的基本职权: 发布法律、发布命令权 任免国务院组成人员权 外交权 荣典权
(一)半总统制政府制度的发端及其必然性
半总统制政府制度发端于法国第五共和国,制度形成原因:
• • • 国内经济状况的变动是第五共和国半总统制政府制度建立的根本原因 国内政治矛盾的激化是第五共和国半总统制政府制度建立的一个重要原因 法国人民要求建立一个稳定的、强有力的政府的意思是第五共和国半总统制政府制度建立的又一个重
有必要指出,在法国中央政府机构体系中,不仅有以下三种类型的组织,
而且还有咨询机构和独立行政机构这两种类型的组织。
(4)德国中央政府的组成
根据《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的规定,其中央政府即联邦政 府由总理和联邦各部部长组成。政府(即内阁)成员人数由联邦总理依 据需要而定,一般为20人左右。 联邦总理依《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的规定而产生。 新任联邦总理在与联邦议院中执政党议会党团协商后,向总统提 出联邦各部部长名单,提请联邦总统任命。
总统制政府制度是由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一种政府制度。 这种政府制度由18世纪末期的美国所创建,后为拉美的阿根廷、巴西、 墨西哥、亚洲的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非洲的埃及、肯尼亚等不少国 家所采用。
(一)总统制政府制度的创建及其成因
影响美国总统制政府制度创建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四个方面:
三权分立的原则为总统制政府制度的创建奠定了政治基础 反对君主制的思想为总统制政府制度的创建扫清了认识障碍 州长制为总统制政府制度的创建提供了有益借鉴 华盛顿个人的影响也为总统制政府制度的创建起到了重要作用
• 2)中央与地方的纵向权力结构是一种分权协 作型的结构。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关系由分 离走向相互依赖、相互合作、相互渗透、相 互发展和相互协调。在德国,各州不仅执行州 的法律,也执行联邦法,除少数联邦机构(海关、 军队管理等),联邦法律的执行都掌握在州的 各个部门,联邦政府只起监督作用。
• 3)中央与地方权力运行机制的灵活性。在长 期的政治实践过程中,联邦和州的权力范围划 分是法律化的,也是非常清晰的,但它不是静 止的。实际上,联邦与州的权力分配,处于不 断调整之中。 • 4)中央和地方关系的调整呈现出一个双重的 过程:一方面是联邦政府权力的扩张,另一方 面则是州政府和地方政府职能的扩张。
法国单一制集权模式特点
• (1)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关系是一种委托———代理关 系。法国宪法规定,法国是一个“单一制”的地方 分权的国家。主权权力由全国性政府独占,中央与 地方不存在主权权力的分享关系。地方政府所行使 的权力是中央政府所让与的权力,即地方权力是中 央的让与或委托。地方分权是指中央将一部分涉及 地方利益的行政权力及行使这些权力的必要物质手 段转交给由直接普选产生的地方行政机关。地方权 力的性质是不具有中央权力性质的一种地方自治权。 • (2)中央通过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的方式对地方代议 机关和地方行政长官实施有效监督。地方分权后的 地方自治并不是独立的。
要原因
(二)半总统制政府制度的主要特征:
形式上设有两名行政首脑(总统和总理)
政府不对总统负责而对议会负责 总统掌握实际的统治权,成为国家权力的中心
五、委员会制政府制度及其特征
委员会制政府制度的主要特征
议会至上 委员会成员权力相当 合议决策
六、国务院制政府制度及其特征
• • 1、国务院从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实行民主集中制基础上的总理负责制 总理负责制——指总理对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具有最后决定权,并对这些决定 以及他所领导的全部工作负全面责任。 民主集中制——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在政策形成过程中,总理 首先要广泛发扬民主,听取各种不同意见,允许人们发表各种见解和观点,尽可能得到 最大多数人的同意,这是决策过程中的民主。在此基础上,总理把多数人的意见集中起 来,形成统一的意志,制定某项政策。
二、中央政府制度
(一)西方国家中央政府制度
1、西方国家中央政府的组成
(1)英国中央政府的组成
英国是实行内阁制政府制度的国家,中央政府是首相领导下的全体政府大臣的总称。
中央政府由全体大臣、国务大臣、各部政务次官、执政党的督导员以及王室官员共约100 人组成。中央政府成员大体考研分为三个层级,即核心内阁大臣、其他内阁大臣和不入 阁大臣。(见图3-1)
(一)内阁制政府制度的嬗变及其影响
诺曼底公爵 亨利六世 查理一世 查理二世 威廉三世
御前会议(咨政院) 枢密院 外交委员会 情报委员会 内阁
(二)内阁制政府制度的主要特征 1、强调议会至上 2、 内阁组成独特 3、 国家元首“虚位” 4 、内阁总揽行政权力 5、 政府对议会负责
三、总统制政府制度及其特征
(3)根据国家元首、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以及政府组织形式上特征: 内阁制政府制度;总统制政府制度;半总统制政府制度; 委员度特征
一、内阁制政府制度及其特征
内阁制政府制度,亦称议会制政府制度或责任内阁制政府制度或议会内阁制政府制度。 它是西方国家及其他一些国家由内阁(政府)总揽行政权力并向议会负责的一种政府制度。 英联邦国家、意大利、奥地利、希腊、日本、以色列、印度、新加坡等国家实行此制度。
共和制国家——选举制 公民投票直接选举(法国) 公民投票间接选举(美国) 议会选举(瑞士) 特别团体选举(德国)
3、西方国家元首的任期:
终身任职制和限期任职制 4、西方国家元首的职权: 公布法律权 发布命令权 召集议会、解散议会权 外交权 统帅军队权
任免权
赦免权 荣典权
(二)中国国家元首制度
1、中国国家元首制度的历史发展: (1)1949年至1954年 (2)1954年至1975年(五四宪法) (3)1975年至1982年
(4)1982年至今
2、中国国家元首—主席的性质及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居于首脑地位,属于最高国家权力机 关的范畴。从性质上来说,中国的国家主席是国家集体元首的组成部分,他同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结合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国家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 免,从属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3)法国中央政府的组成
在法国,作为执行总统的对内对外政策、掌管行政机构和武装部队的中央 政府,由总理、国务部长、部长、部长级代表、国务秘书等成员组成。 法国中央政府成员的数量,由总统根据需要决定。 大致说来,法国中央政府机构的设置主要有总理府、总理直属机构和政府 各部三种类型。(见图3-4)
(2)美国中央政府的组成
在美国,其中央政府即联邦政府由总统、副总统和各部部长组成(有时总统还考研指定别的机构
负责人参加)。
总统作为政府首脑兼任国家元首,经选民简介选举产生。
美国中央政府的机构设置大体考研分为总统办事机构、内阁和政府各部以及独立机构三类。(见
图3-2)
美国国务院的组织结构大体分为三个层次。(见图3-3)
•
二、中央行政制度
•
中央行政制度,亦称“中央政府制度”。它是指由国家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有关最 高国家行政机关(即中央政府)的产生、职能、权限、组织结构、领导体制、活动规程 等方面的准则。
一、国家元首制度 二、中央政府制度
(一)西方国家元首制度
国家元首是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是国家的象征,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1、西方国家元首的分类: 按照国家政体的不同 ——君主制国家元首(世袭制、终身任职)和共和制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有一定的 任期) 按照组织机构的不同 ——个人国家元首和集体国家元首 按照实际行驶权力状况的不同 ——实权国家元首(总统制国家和二元君主立宪制国家)和虚位国家元首(议会内阁制 国家和一元君主立宪制国家) 2、西方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 君主制国家——元首世袭制 继承者必须是男性,长子优先(日本) 继承者必须是男性,但不一定是长子(科威特) 继承者不限于男性,但男性优先(泰国和丹麦) 继承者男女均可,但必须是长子长女(荷兰和瑞典)
三、中央与地方的行政关系
• 西方国家中央与地方关系,从静态角度看,其 国家结构分为单一制和联邦制两种形式。 • 中央与地方权限划分为集权制和分权制 • 结合国家结构和中央与地方的权限划分,西方 国家中央与地方关系大致有联邦分权模式、 单一集权模式、单一分权模式三种形式。
1.联邦分权模式
• 联邦分权模式以现代的美国、德国为典型。 • 特征: • 1)中央(联邦)与地方(州)权力范围划分的法律 化。美国中央和州的纵向权力分配都由宪法 予以规定。中央权力采取列举方式,而各州权 力采取概括和保留的方式,即原则上联邦拥有 宪法列举的权力,宪法没有列举的权力保留给 各州。为了保证联邦和州所拥有的权力范围 不受侵犯,宪法还规定了分别禁止联邦与州行 使的权力。
(二)总统制政府制度的主要特征
总统独立于国会之外 总统一人兼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 政府与国会完全分离 政府成员与总统是僚属关系 政府不对国会负连带责任
四、半总统制政府制度及其特征
半总统制政府制度是一种介于总统制政府制度与内阁制政府制度 之间、兼有内阁制特点的总统制政府制度。采用这种政府制度的国家主 要是法国、奥地利、芬兰、冰岛、葡萄牙等。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俄 罗斯和东欧一些国家也采用这种政府制度。
联邦德国政府(内阁)机构的设置大体有内阁机构、联邦总理办
事机构和联邦政府各部三种类型。(见图3-6)
2、西方国家中央政府的职权 (1)执行法律权; (2)行政立法权; (3)立法参与权; (4)行政领导、监督权; (5)官员任免权; (6)经济社会事务管理权; (7)行政司法与司法行政权; (8)军队统帅权; (9)外交权; (10)其他方面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