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理解“展业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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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业三原则

展业三原则

如何正确理解“展业三原则”新闻来源:中国外汇改革以来外汇管理的一些概念阐述近期,有人认为,改革以后外汇管理要求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审查外汇业务,由“规则监管”变成了“原则监管”,由于过于笼统而难以把握,应细化“展业三原则”;也有人提出,“展业三原则”仅停留在表面,缺乏配套制度和细化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导致其难以真正落地。

笔者以为:外汇管理要求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审查外汇业务是一个制度进步,但据此说外汇管理由“规则监管”转变为“原则监管”则是不妥当的,是一种误导。

实际上,“展业三原则”并非外汇局对银行提出的要求,而是银行业展业的基本要求;外汇局也无须对银行的“展业三原则”进行细化,而是要从外汇管理的角度监督银行对“展业三原则”进行细化。

鉴于外汇管理改革的系统性、逻辑性和整体性,笔者抛砖引玉,将外汇管理改革中相关“展业三原则”的一些概念进行梳理并加以澄清,并揭示“展业三原则”与银行“外汇业务操作规程”的内在联系。

银行“代位监管”不成立目前,有些基层外汇局正在做银行“代位监管”的文章。

其实,外汇管理由银行“代位监管”的概念已经不能成立了。

一是法律上不成立。

外汇局是行政机关,银行是商业机构,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向商业机构授权,商业机构没有行政权、不能代位行使行政机关的权力。

二是逻辑上不成立。

银行作为商业机构不能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否则会形成游戏规则的逻辑冲突。

三是经济上不成立。

“代位监管”需要付出监管成本,没有对价收入,商业机构不会做这样的亏本生意,何况又是得罪客户、影响自己生意的事。

四是实践上不成立。

由于商业利益的作用,银企是合作伙伴,“代位监管”只是一厢情愿,效果很差。

五是“代位监管”确实在历史上有过,但那是在《行政许可法》实施前,而且银行是国家银行时期。

比如最初由中国银行(3.93, -0.10, -2.48%)行使外汇管理职能,再比如后来的外汇局授权外汇指定银行审核某些外汇业务等。

关于银行展业三原则的思考

关于银行展业三原则的思考

关于银行展业三原则的思考本文将围绕银行的展业三原则展开思考,重点讨论这些原则对于银行业务的影响和意义。

我们将深入探讨每个原则的内涵和实践,并分析其对银行的战略规划和业务模式的影响。

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银行展业三原则。

1. 什么是银行展业三原则银行展业三原则,即“专利率、挂帅行、综合化”。

专利率是指银行利率的差异化,根据各类客户的风险评估和需求状况灵活调整利率水平;挂帅行是指银行在市场策略中选择一个主要银行为领头羊,通过其产品和服务来塑造银行的形象和竞争力;综合化是指银行要兼营多种业务,打破传统单一业务模式,提供更加全面的金融服务。

2. 专利率的意义和作用专利率是银行展业的核心原则之一,它的意义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 风险定价和收益管理通过根据不同客户的风险评估和需求状况来灵活调整利率水平,银行可以更精确地对客户进行风险定价。

对于高风险客户,可以提高利率以应对风险;对于低风险客户,可以降低利率以吸引更多业务。

同时,专利率也有助于银行进行收益管理,通过调整利率来平衡资产和负债的利差,实现稳定的盈利。

2.2 客户体验和满意度提升专利率的灵活性可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高风险客户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低风险客户可以享受更低的利率,从而提升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这种个性化定价的策略有助于银行赢得客户的信任和支持,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2.3 利率竞争和市场地位通过灵活调整利率,银行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

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对手的定价情况,银行可以决定是否调整利率来与竞争对手进行价格竞争。

同时,专利率也可以帮助银行保持较高的市场利润,提升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

3. 挂帅行的意义和作用挂帅行作为银行展业的重要原则之一,对于银行的战略规划和业务模式具有深远的影响。

以下是挂帅行的主要意义和作用:3.1 塑造银行形象和品牌挂帅行作为银行的领头羊,通过其卓越的产品和服务来塑造银行的形象和品牌。

关于探索建立“银行展业三原则”评估机制的思考

关于探索建立“银行展业三原则”评估机制的思考

关于探索建立“银行展业三原则”评估机制的思考【摘要】本文围绕建立银行展业三原则评估机制展开思考。

首先介绍了银行展业三原则的内涵和重要性,指出现有评估机制存在的问题。

接着分析了建立评估机制的必要性和原则,强调了建立评估机制的重要性。

最后总结了文章内容,展望未来并提出建议。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为银行展业三原则评估机制的建立提供深入思考和指导。

【关键词】银行展业三原则,评估机制,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内涵,重要性,现有问题,建立必要性,建立原则,总结,展望未来,建议。

1. 引言1.1 研究背景银行展业是金融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关键作用。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银行业在面临越来越复杂的环境和竞争压力的也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品质。

在这样的背景下,探索建立“银行展业三原则”评估机制成为当前银行业研究的热点之一。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变化和发展,银行展业主要面临着经营管理、风险控制、服务质量等多方面的挑战。

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评估机制,对于全面了解银行展业的经营状况、提高银行展业的服务水平、推动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界定了研究的背景及其重要性,为接下来的研究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探讨建立“银行展业三原则”评估机制的必要性和原则,并分析现有评估机制存在的问题。

具体目的包括:1. 分析银行展业三原则的内涵,深入理解其核心要义。

2. 探究银行展业三原则在银行业发展中的重要性,以及对银行运营、管理的影响。

3. 分析现有评估机制存在的问题,包括评估标准不明确、评估方法不科学等方面。

4. 强调建立评估机制的必要性,为银行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保障。

5. 提出建立评估机制的原则,包括客观、公正、透明等准则,为评估工作提供指导和规范。

通过对以上目的的研究分析,旨在为银行业的发展提供有益建议和参考,促进银行展业规范健康发展,推动银行业持续稳定发展。

关于探索建立“银行展业三原则”评估机制的思考

关于探索建立“银行展业三原则”评估机制的思考

关于探索建立“银行展业三原则”评估机制的思考【摘要】本文探讨了建立“银行展业三原则”评估机制的思考。

在引言部分中,分析了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正文部分包括“银行展业三原则”概述、重要性、必要性,以及评估机制的具体内容、流程和实施难点。

结论部分强调了重视评估机制建立的意义,并探讨了未来研究方向。

建立评估机制可以帮助银行更好地监督自身业务,提高服务质量,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是银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未来研究可加强对评估机制具体细节的探讨,以更好地指导银行业实践行动。

【关键词】银行展业三原则,评估机制,建立,实践,重要性,必要性,具体内容,流程,实施难点,意义,未来研究方向,总结。

1. 引言1.1 研究背景探索建立“银行展业三原则”评估机制是当前金融领域的研究热点之一。

在当前金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银行展业三原则的贯彻执行和评估机制的建立显得尤为重要。

银行展业三原则是指“规范经营、风险自担、保护用户”的基本原则,是银行业务运作的重要准则。

在金融市场高度发达的今天,银行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遵循这些原则来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银行对这些原则的执行情况往往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这就需要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来对银行展业三原则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提高银行经营管理水平,加强风险防范和保护用户的能力。

探索建立“银行展业三原则”评估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1.2 研究意义本文将探讨建立“银行展业三原则”评估机制的思考。

在当前快速发展的金融行业中,银行展业的规范与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建立评估机制,可以帮助银行更好地遵循“银行展业三原则”,提高服务质量和风险控制水平。

在实际操作中,评估机制的建立及实施面临种种挑战,需要进一步探讨和完善。

建立“银行展业三原则”评估机制有助于规范银行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增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通过评估机制,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银行展业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提高银行的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银行贯彻落实“展业三原则”的思路和方法

银行贯彻落实“展业三原则”的思路和方法
( 二) 银 行 内部 缺 少 对 “ 展 业 三原 则 ” 的细 化 、 具体 化 规 定 , 无 法 与 外 汇 局 关 于“ 展业三原则” 的 要 求 实 现 有 效 对 接
学习 , 造成人员 对有关制度 、 规 定掌握不全 面、 有偏差 。多数从 业人员 仍 习惯 于照章办事 , 希望外汇局能以清单式列明审核要求 , 等要靠心理 仍 占主流。再有 , 地域 、 级别 、 业务种类多少等客观 因素 , 也使从业人员 在素质与能力上有明显分层 。上述诸多因素造成当前银行外汇业务人 员整 体上对“ 展业三原则 ” 的认识 较为模 糊 , 调查显示 , 6 0 % 左 右人员对 “ 展业三原则 ” 具体指什么都不 是很清楚 。所 以 , 总的看银行 系统上下 目 前 尚未具备 落实“ 展业三原则 ” 的浓厚氛 围 , 外 汇局按“ 展业三原 则”

的明确罚则及其他相关利 益督促 制约机制规定 。缺乏相应执行 标准与 具体罚 则 , 一方 面使 外汇检查对银 行违反“ 展业 三原则” 行为面 临定性 难、 处罚难 问题 ; 另一方面 , 无法有 效制约银行 出于 自身利益考虑进行 贯彻措施 。二是现有 内控制度不能满足汇发 [ 2 0 1 4 1 5 3 号文 中规定 的新 的相机 抉择行为 。依 据《 外汇管理 条例》 第 四十七条 进行查处 , 在取证 形势 下的新要求 。对“ 展业三原则 ” 的审核对象 、 审核措施 、 审核要求 、 定性 方面难 度较大 。 四是 现行银行 考核评 价体 系中未纳入 银行履行 可疑 报告 、 内控机制 、 后续监督 执法措施等相关 操作缺乏 细化 ; 普遍没 “ 展业 三原则” 情况 , 对银行执行 “ 展业三原则 ” 缺少 日常评价标准和评 有对客 户的分级管 理规定 , 对 如何 动态持续监测 客户情况不 知该如何 价机制 。 操作 ; 进 行资料 的合 法性 、 真实性 和有效性核 实时 , 还没有将 核实过程 二、 政策建议 和结果 进行书面形式记 载 的习惯 , 也没有对有关 资料建档进行 规范化 ( 一) 完善“ 展 业三原则” 体 系建设 管理 ; 出于对追责 的顾虑 , 一 些银行 的内部控制信息中缺少负责人 的签 在外汇领域将 “ 展业三原则 ” 制度化 、 规范化 、 体 系化 , 从 实施情形 、 注, 分级管理制度得不 到落实 。现实中 , 即便银行制定和执行 自身外汇 审核对象 、 审核措施 、 可疑报告制度 、 银行 内控 机制 、 外部监督执 法等 多 业务 操作 规程 , 情 况也并 不理 想 。三是 内控 制度 老旧 , 更新 不及 时 。 个角 度制定 明确 、 具 体 的配 套措施 和指引 , 对银行 审核进行 规则性设

银行贯彻落实“展业三原则”的思路和方法

银行贯彻落实“展业三原则”的思路和方法

银行贯彻落实“展业三原则”的思路和方法作者:张利民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5年第22期《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明确提出,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应遵循“了解业务、了解客户、尽职审查”的原则,并从“客户调查、业务受理、持续监控、问题业务”等角度对“展业三原则”的执行提出了具体审核要求。

但另一方面,银行是市场化经营的主体,在业绩考核和同业竞争压力等因素影响下,银行缺乏动力从外汇管理宏观角度主动对“展业三原则”进行细化和落实,缺乏尽职审查自觉性。

现实中,多数银行分支机构不同程度存在外汇政策跟进不及时、政策法规理解不到位、业务操作不规范现象。

因此,在外汇管理领域,贯彻落实“展业三原则”尚需找到合适的思路和方法。

一、存在的问题总体看,银行对“展业三原则”的要求在制度上有所落实,在现有业务操作规程中,部分条款体现了“展业三原则”的要求,但与自身内控制度的融合还未实现系统化,与外汇局在外汇领域按“展业三原则”进行管理的设想相差较大。

(一)银行对“展业三原则”认识不清,不够重视“展业三原则”的效应有两方面:一是直接地保障银行资金安全,二是它所带来的社会效应,即以优化外部环境的形式,间接并进一步地保证银行资金安全。

对前者,银行已然出于本能地非常重视,但对后者目前还未引起应有的重视,这也是银行业总体看对“展业三原则”不够重视的根本原因。

这一思想理念的不到位,使得当两者之间发生利益比较或矛盾冲突时,银行往往以牺牲后者为代价,从而可能引发社会性风险,“青岛港”事件就是例证。

(二)银行内部缺少对“展业三原则”的细化、具体化规定,无法与外汇局关于“展业三原则”的要求实现有效对接表现在:一是目前涉及“展业三原则”的政策规定散落于各项业务法规中,尚未建立综合性的“展业三原则”基本制度。

多数银行将操作规程等同于内控制度,由于操作规程规定的多为具体操作,有关“展业三原则”的一些原则性要求无法在其中得到体现。

外汇管理领域落实展业三原则的探究

外汇管理领域落实展业三原则的探究

外汇管理领域落实展业三原则的探究作者:赵咏梅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6年第17期摘要:近年来,外汇局不断简政放权,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探索原则监管模式,但基层银行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展业三原则的落地。

本文从外汇管理的角度探究了贯彻落实“展业三原则”的思考,分析了现状和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期督促银行完成从“表面性审查”到“实质性审核”的转变。

关键词:外汇管理落实展业三原则近年来,外汇管理部门不断简政放权,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探索负面清单管理。

其中,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外汇管理局积极探索外汇管理政策传导机制,突出强调银行的尽职义务,在新出台的一系列重要法规中,明确要求银行办理业务应当遵循“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审查”的原则(以下简称“展业三原则”)。

“展业三原则”的应用顺应了外汇管理改革和银行外汇业务创新的监管需求,但现阶段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三原则作为外汇监管要求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展业三原则”赋予了银行审核的原则性、自主性和多样性,为外汇履责从表面真实性的单证审核向深层次的实质性审核转变夯实了基础。

如何督促银行更好地履行展业三原则,确保管理质效,是当前我们要不断思考的课题。

一、“展业三原则”的管理思路(一)将“了解你的客户”(KYC)放在首位KYC原则是在9·11事件后根据国际范围内的反洗钱要求提出的,是“展业三原则”的重要落脚点,“了解你的业务”、“尽职调查”实际上均是为KYC原则服务的。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也高度重视KYC原则在银行业务开展中的重要作用,强调KYC原则应在更广泛的审慎风险管理中应用。

(二)以“展业三原则”促进银行合规经营“展业三原则”不仅要求客户严格按照外汇管理规定办理业务,还要求银行在了解客户业务需求的基础上把握外汇业务动向,通过对业务开展细致调查,把握业务风险,避免潜在损失。

(三)多举措细化落实“展业三原则”目前,多数国家均制定了有关客户身份识别的制度和要求,对于大额、可疑交易都有具体量化标准和相应报告制度,并规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还应符合反洗钱等要求。

服务贸易落实展业三原则的具体做法-国家外汇管理局

服务贸易落实展业三原则的具体做法-国家外汇管理局

服务贸易落实“展业三原则”的具体做法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郭思宇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极大简化了对服务贸易外汇管理的要求,这也是对银行把控服务贸易业务风险、开展服务贸易业务的新挑战。

银行应如何落实“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展业三原则”成为一项重要议题。

一、了解客户“了解你的客户”是银行做好风险识别和防范的必要途径。

按照标准化流程,收集和记录客户的有关数据资料,查看重要的现场信息,对公司客户的企业法人评价、企业财务评价、客户资信评价、项目可行性评估、还款能力评估等进行逐一、科学的分析和判断,通过对客户风险评估基础数据的了解,有效识别和防范客户风险。

对于服务贸易外汇业务,首先应了解客户机构特点、主体资格、行业特征、资金运行规律、经营现状、主要经营范围等。

在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银行应审核收支业务凭证中的款项性质是否在客户经营范围内,有无超范围收付汇等情况。

例如,某企业在2013年间在银行办理服务贸易收付汇均为“网络程序设计服务收支”,但在2014年某日,该客户收到一笔美元涉外收入,客户提供的申报信息中确认款项为“会计咨询服务收入”。

银行要求客户提供服务贸易合同、发票等证明文件,并核实企业经营范围,发现2014年企业经营范围增加了咨询服务,审核并确认了合同、发票的真实性后为客户办理服务贸易项下涉外收入的入账。

二、了解业务“了解业务”是银行执行规章制度、降低操作风险的基础。

了解业务首先从法规入手,明确各项服务贸易业务背景,如何定义各项服务收支性质,了解操作要求。

银行应该具有完善的内控制度和操作指引,统一标准、细化要求。

银行办理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时,应严格审核业务单证,从单证了解业务,了解贸易背景。

2013年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新规,放款了对5万元以下服务贸易项下外汇收支交易单证的审核,同时明确了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银行对各种服务贸易类型需要审查并留存交易单证。

何谓银行“展业三原则”

何谓银行“展业三原则”

何谓银行“展业三原则”所谓银行“展业三原则”,即银行办理业务应遵循“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和“尽职审查”原则。

2008年,奉行原则性监管的英国抵御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而奉行规则性监管的美国、德国等国家受到重创,原则性监管的优势得以显现并风靡全球。

所谓原则性监管就是监管机构不再通过各种具体的规则为被监管者设定明确的权利和义务,监管也不再着重于规范过程和行为,而是通过概括性描述来规定特定的监管结果。

因此,原则性监管具有监管对象难以规避、能够充分调动监管对象的积极性等优势和特点。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步伐加快和简政放权不断推进,外汇局借鉴反洗钱等领域监管要求,将展业三原则融入外汇业务管理中,各项外汇管理法规均体现了展业三原则要求。

2013年,为强化银行在贸易融资背景真实性中的责任,外汇管理领域以“展业三原则”的形式率先引入原则监管理念。

此后,原则性监管的理念扩大到服务贸易、衍生品交易、支付机构等业务领域,目的是促进银行落实真实性审核职责,推动外汇管理政策落到实处。

“展业三原则”,即“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和“尽职审查”。

其中,“了解你的客户”即银行应了解企业客户的经营范围、规模和发展方向,即把好各项业务的客户准入关,从源头上防范融资风险;“了解你的业务”即银行应根据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品和市场情况,加强业务资料审查,严格审核业务背景的真实性、合规性;“尽职审查”即银行应按照内控制度和操作规程要求,针对具体业务与凭证单据进行全面完整的真实性审核,是对“了解业务”、“了解客户”两阶段信息进行充分印证的关键。

目前,银行普遍通过完善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设计、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加强贷后管理等措施落实展业三原则,对业务真实合规性审核更加审慎严格。

同时,外汇管理部门为了适应原则性监管的要求,也正在从完善法规建设、优化核查检查手段等方面探索改进管理方式。

银行外汇业务展业三原则问题浅析

银行外汇业务展业三原则问题浅析
(二)引导银行结合展业三原则完善内部管理, 加强银行业自律。引导银行将展业三原则纳入自身 内控制度,加强银行业自律,深化对展业三原则的 认识和理解,指导银行开展业务真实性审核,使银 行外汇从业人员能够与对自身行为是否遵守展业三 原则做出正确判断,帮助银行形成展业三原则管理 边界的合理预期。
(二)了解业务不深入。展业三原则在赋予银行 更多自主权的同时,对银行提出了更高要求。由于 外汇政策提到的展业三原则要求较为笼统,缺乏具 体的操作指引,各银行执行标准难以统一,个别银 行为争夺有限资源降低执行标准,导致不公平竞 争。同时,银行是面对客户的第一线,银行业务人 员业绩考核压力较大,存在为完成业务指标真实性 审查不到位的情况,在办理业务时往往从资金的安 全程度来判断业务的风险程度,较少考虑资金跨境 流动带来的政策风险。
河北金融
2016/10 外汇管理
银行外汇业务展业三原则问题浅析
王睿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三原则,既是适应外汇管理改革、加快完善宏观审慎监管体
系的需要,又是优化银行监管、保证外汇政策顺利传导的必然要求。但展业三原则在执行中还存在银行认识不到位、
收稿日期:2016-08-01 作者简介:王 睿(1979-),男,河北沧县人,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供职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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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金融
外汇管理 2016/10
看,外汇违规多为关联公司联合作案,具有很强的 隐蔽性。目前银行尚无有效手段识别企业间复杂的 关联关系和隐蔽的关联交易,成为展业三原则执行 过程中一大难点。
信息和物流信息时,对提单、仓单载明的货物重量与 船只、仓库容量明显不符,货物数量级别、单位不符 合实际的情况不予办理。天津平安银行利用伦敦海 事信息服务平台查询航行船舶的行驶路线、船期、起 运港和到货港等信息,作为审核真实性的辅助工具。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贯彻落实“展业三原则”的调查与思考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贯彻落实“展业三原则”的调查与思考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贯彻落实“展业三原则”的调查与思考谭薇【摘要】如何有效落实“展业三原则”,是外汇局在新形势下开展银行结售汇业务监管的重要探索,立足银行结售汇业务管理实际,了解辖内银行理解和实施“展业三原则”的具体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探索提升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尽职审查有效性的思路和方法,提出一定的对策建议.【期刊名称】《金融经济(理论版)》【年(卷),期】2016(000)004【总页数】2页(P170-171)【关键词】展业三原则;实施探索;对策建议【作者】谭薇【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长沙410005【正文语种】中文随着外汇管理“五个转变”的不断深化,外汇局陆续推出简政放权和贸易投资便利化的系列改革举措,银行开展结售汇业务的自由度提升,尽职审查责任也相应加大。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细则》规定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应遵循“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展业三原则。

如何有效落实“展业三原则”,是外汇局在新形势下开展银行结售汇业务监管的重要探索。

我们通过向辖内外汇指定银行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调查,涉及内容包括对“展业三原则”的了解、方法、建议等多方面。

通过调查,总体来看,银行均对“展业三原则”较重视,95%以上的调查者了解其具体内容和要求,银行内部建立了银行结售汇业务尽职问责制的占80.7%,超过半数的银行更新了内控制度,进一步强调展业要求,有的银行针对新出台政策更新了操作规程,还有的银行专门出台了落实“展业三原则”的相关细则。

而从日常监管,以及各项检查情况来看,虽然各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合规性较好,没有发现明显违规业务办理情况,但银行贯彻执行“展业三原则”等方面还是存在明显不足,部分银行“展业三原则”只停留于表面。

整体看来,大部分银行对于“展业三原则”的实施仍处于摸索阶段,规范性意识不高,实施效果也不理想。

关于探索建立"银行展业三原则"评估机制的思考

关于探索建立"银行展业三原则"评估机制的思考
可依 。
( 3 )有 利于调 动银行 自我管 理 的主 动性 与积 极性 。在
当前简政放权改革 的大形势下 ,银行 自身管理约束能力将 直
接体 现出政策落实效果 。在 日常业务中 ,银行对外汇局等监 管部 门在业务合规性方 面存在很 大程度的依赖性 ,建立健全
“ 银行展业 三原则 ”评估 机制 ,进一 步明确银 行应履 行 的责
[ D OI ]1 0 . 1 3 9 3 9 / j . c n k i . z g s e . 2 0 1 7 . 1 9 . 0 5 7
“ 了解你 的客 户 、了解 的业 务 、合理尽 职” 称为 “ 展
业三原则 ” ,是 银 行 业 国 际性 行 规 ,作 为 国 际 惯 例 ,银 行 必
工作 不 断加 强 , 同时 对 银 行 在 外 汇 业务 办 理 及 行 业 自律 方 面提 出 了具 体 的 指 导 意 见 和 要 求 , 以更 好 发 挥 银 行 的 主观 能 动 性 及
合规 经营的 自觉性。为全 面提升外 汇管理 成效 ,文章从 内涵 、意 义、需解 决的问题 、评 估指标的建立 、国际经验借鉴等 方面 如何对银行机 构落 实 “ 展 业三原则” 开展 有效 的评估 ,并进 行 了有益 的探 索和 思考。 [ 关键词 ]银行展 业三原则 ;外汇业务 ;评估机 制
作 中做 什 么 、怎样 做 、做 到 什 么 程 度 ,又 有 利 于 银 行 将 细 化
后的 “ 展业三 原则 ” 与 自身业务 办 理流 程 、工 作制 度等 融 合 ,建立与之 匹配的业 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体 系 ;同时使 日后 的核查 、案件查处 以及 银行考核等T作均可 以做 到有 据
定期在系统 中发布异 常可疑 类业务 等风 险资讯和 风险预 警 ,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贯彻落实“展业三原则”的思路和方法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贯彻落实“展业三原则”的思路和方法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贯彻落实“展业三原则”的思路和方法作者:谢小云来源:《时代金融》2015年第33期【摘要】本文从外汇指定银行发展外汇业务遵循“展业三原则”的必要性入手,通过深入分析当前银行落实“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审查”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结合结售汇业务特点和银行发展外汇业务实际,探索银行贯彻落实“展业三原则”的具体思路和有效方法。

通过本文的研究,明确“展业三原则”的真实内涵,理清“规则监管”与“原则监管”的关系,探索出外汇指定银行积极落实“展业三原则”的思路和方法,对银行切实落实“展业三原则”办理结售汇业务具有指导意义。

【关键词】结售汇 ;展业三原则 ;思路 ;方法当前,外汇管理正由以往的“规则监管”逐步向“原则监管”过渡,“展业三原则”(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审查)逐渐替代了以往繁琐具体的监管规则,增强了外汇监管的适应性与灵活性。

这既体现了银行真实性审核由形式性审查向实质性审查转变的要求,也将成为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外汇局对银行外汇业务监管的重要准则。

但随着各项改革的推进,银行存在“展业三原则”执行力不强的现象。

新形势下,如何发挥银行的主观能动性和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有效落实“展业三原则”,成为当前外汇管理领域的一大课题。

一、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贯彻“展业三原则”的必要性(一)“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是国际上银行业已有的“规矩”,银行经营外汇业务遵守展业原则是必然趋势“展业三原则”并非外汇局对银行提出的要求,而是银行业展业的基本要求,国际上对银行展业有一套相对完整的法律规范体系,对银行展业三原则的应用并没有停留在原则表面,而是从相关定义、实施情形、审查措施、银行内控、外部执法等多个角度赋予了银行展业三原则许多具体内容和明确要求,越来越广泛应用于审慎风险管理中。

所以说,展业三原则是国际银行业已有的国际惯例,外汇局只是将其引入对银行外汇业务经营及管理中并进行强调。

(二)以往的行为监管已不能适应当前涉外经济发展需要,实施展业原则是推进“五个转变”和简政放权的内在要求随着国际经济金融形势的不断演变,银行开展外汇业务的复杂度、自由度大幅提升,以往外汇局提出明确具体要求、银行照章办事的监管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要求。

新形势下对银行落实“展业三原则”的思考

新形势下对银行落实“展业三原则”的思考

文章分析了银行在跨境贸易投资业务展业中存在的问题,与充分落实展业原则可尝试的方法,指出银行应通过持续跟踪监管变化、深化协同联动、推动行业自律、探索管理创新,实现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与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有效结合。

近年来,随着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的持续推进,在贸易新业态迅速发展、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不断出台的当下,银行作为服务实体经济以及承载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的主体,在被赋予更多自主性和灵活性的同时,也面临着更大的合规管理压力。

一、新形势下银行落实“展业三原则”中存在的问题(一)展业尺度较难把握,“过度展业”影响便利化措施实施效果由于涉及政策复杂、业务跨界等特殊性因素,外汇业务实务中对于实践操作和尺度把握,有很深的学问。

由于尺度掌握不准确、缺乏专业知识,银行在具体展业中时有“过度展业”的情况发生。

例如,境内外疫情导致航线变更、船期滞后、转港、转船、滞港等异常情况发生时,个别银行在对A类企业出口业务进行金融制裁核查中,要求企业出具出口货物转运二程船的船长签发的证明,这就产生了对出口收汇业务的“过度展业”。

在此类业务中,银行需更多关注航运信息,做到审核尺度恰当,积极为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合规企业提供便利。

(二)在个别业务的展业上缺乏持续的展业跟踪与监督展业原则要求银行在为客户办理业务时,对客户及其交易背景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且“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三个方面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在实践中,多数银行能做好事前客户准入的把控及事中交易真实性审核,但往往会忽略对业务的事后跟踪与监督。

例如,个别银行对于服务贸易项下“法律注册费”的跨境汇出汇款进行展业时,仅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王文偲新形势下对银行落实“展业三原则”的思考78PRACTICE & EXCHANGE30号)文件要求审核付汇材料,没有考虑到法律服务是无形的,易发生借注册费名义向境外虚假转移资金的问题,对此应加强事后跟踪,关注业务后期的“注册证明”等材料,确保业务真实合规。

银行“展业三原则”在外汇管理中的实践与思考

银行“展业三原则”在外汇管理中的实践与思考

OBSERVATIO N&REFLECTION银行“展业三原则"在帰汇管理中的实践与JE需■费广平/文艺摘要近年来,"展业三原则"逐步进入外汇管理实践,并成为未来外汇管理的方向。

本文总结了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中"展业三原则"的政策实践和业务流程,结合调研分析了银行通过"展业三原则"办理外汇业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在外汇管理领域落实银行"展业三原则"的方法和建议。

》关键词展业三原则;外汇管理;跨境资金流动管理外:口1^“展业三原则"的实践情况“展业三原则”最早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于1988年在《关于防止利用银行系统进行洗钱的声明》…文中提出,具体为: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及尽职调查。

了解客户、业务是基础,尽职调査是真正的目的。

“展业三原则”是引入的银行业国际惯例,各国银行监管部门对此都有明确的规范。

(-)外汇监管理念不断适应“展业三原则”要求近年来,为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适应国家深化改革的需要,外汇监管方式逐渐由规则监管为主向原则监管为主转变,“展业三原则”逐渐被引入到外汇业务领域,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贸易融资、资本金结汇、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结售汇业务等外汇法规中均对其有不同程度的要求。

例如:《关于加强外汇资金流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20号)首次提及“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同年“了解你的业务”和“尽职尽责”两项原则在发布的外汇管理文件中陆续出现。

“展业三原则”首次以组合形式在《关于调整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13〕46号)中出现,其后又有诸多文件提到“展业三原则”,如《关于加强货物贸易外汇监管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16〕100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都要求外汇局应督导辖内银行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认真履行展业原则。

关于银行展业三原则的思考

关于银行展业三原则的思考

关于银行展业三原则的思考
银行展业三原则是指客户至上、创新服务、合规经营。

这三点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们直接影响着银行的品牌形象、业务发展和经营风险。

首先,客户至上是银行最基本的原则,也是银行营销的核心。

银行需要了解客户的需求和痛点,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和产品,增加客户的黏性和满意度。

只有客户满意了,银行才能获得更多的业务和收益。

其次,创新服务是银行展业的重要手段。

在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下,银行需要不断创新,推出符合客户需求的新产品和服务,提升自己的竞争力。

例如,移动银行、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等就是银行创新服务的成功案例。

最后,合规经营是银行展业的基础。

银行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防范各种风险。

只有合规经营,银行才能保证自身的稳健和可持续发展。

总之,银行展业三原则都是非常重要的,银行需要全面贯彻执行,不断优化自身的服务和管理,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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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探索建立“银行展业三原则”评估机制的思考论文

关于探索建立“银行展业三原则”评估机制的思考论文

关于探索建立“银行展业三原则”评估机制的思考论文探索建立“银行展业三原则”评估机制的思考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进步,银行业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促进经济发展的重任。

然而,由于宏观环境、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银行业在展业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如银行转型难、风险控制不到位等。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银行展业三原则”评估机制对于提升银行业的经营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银行业,展业,三原则,评估机制一、引言在当今市场经济的背景下,银行业作为金融服务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与壮大不仅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也关系到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

然而,由于宏观环境、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银行业在展业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如风险控制不到位、对新兴业务的转型难等。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银行展业三原则”评估机制,以为银行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二、发展背景综合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银行改革与发展的核心是将曾经相对封闭的行业开放出来,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提高银行的运作效率和竞争力。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明确银行展业的原则和评估机制,以实现良性竞争和可持续发展。

三、银行展业三原则1. 风险可控原则: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其核心业务是接受存款、发放贷款,这决定了银行业务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因此,在银行的展业过程中,必须要确保风险的可控性。

银行应根据自身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科学合理地配置风险资源,建立起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不断加强对各类风险的监控和控制。

2. 创新驱动原则: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银行业必须加强内生动力的培育,通过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来提升核心竞争力。

银行应积极引入先进的科技手段,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3. 多元发展原则:银行作为金融服务行业,不仅需要提供传统的金融服务,还要拓展其业务范围,满足社会经济的多元化需求。

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展业三原则?银行人必读

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展业三原则?银行人必读

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展业三原则?(银行人必读)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展业三原则?(银行人必读)五道口金融沙...10-09 15:49大“了解你的客户(know your customer, KYC)”、“了解你的业务(know your business, KYB)”和“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 DD)”,合称“展业三原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在跨境人民币业务中首倡,如今已日益成为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开展业务、控制风险、宏观审慎监管的基本指导原则。

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就多次直接在其颁布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强调金融机构必须遵循“展业三原则”,向适当的客户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

风险控制,从来就是一个知易行难的主题。

从金融秩序稳定的角度出发,监管部门当然冀望金融机构一切从严,而市场主体(包括金融机构和企业)本能地希望能够试探监管底线,争取最大的业务灵活性。

银行业监管机构并没有在法规中具体定义解释什么是“展业三原则”的内涵和外延。

不同金融机构的风险偏好和内部控制不同,显然对于“展业三原则”理解也不一样。

当这些理解上的不同反映到业务执行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中外资金融机构之间尺度不同、金融机构实践和监管部门的期望之间不一致的情况。

“展业三原则”并不是拘泥在与客户建立服务关系时候进行的基于反洗钱法规要求的身份识别,更多是体现在全方位地了解客户的商业模式、业务能力和交易意图。

在当前金融监管机构大力强调“简政放权”、“宏观审慎管理”的情势下,基础交易的真实性、支持文件的完整性、商业逻辑的合理性成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跨境外汇和人民币交易审核的重点。

如何正确和适用“展业三原则”,成为中国银行业当下应认真思考的课题。

笔者在此提出自己的若干观点,以求抛砖引玉。

一对交易文件的审查在正确理解交易背景的基础上,要求客户提供适当的交易支持文件,是正确理解和适用展业三原则的第一步。

什么是正确的交易支持文件,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展业三原则”在银行个人外汇业务的应用探讨

“展业三原则”在银行个人外汇业务的应用探讨

“展业三原则”在银行个人外汇业务的应用探讨近年来我国个人可支配收入大幅提升,居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改善,出境旅游、留学等境外消费需求不断走强。

在此背景下,我国个人外汇业务规模迅速扩大,也使得外汇监管部门对个人外汇业务的管理面临较大压力。

2020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提出,“微观监管立足对外汇市场各类主体及其交易行为实施真实性审核、行为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维护外汇市场秩序”。

而当前我国奉行的“展业三原则”是我国外汇管理从规则监管向原则监管转变的一个重要体现。

随着经济交易行为的复杂程度提升,个人外汇业务项下屡屡出现违规分拆购付汇、借道转移资产甚至参与地下钱庄等问题,为外汇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落实“展业三原则”、强化个人外汇项下风险防范能力成为外汇监管部门落实原则监管、夯实微观监管能力的重要任务。

一、“展业三原则”在我国外汇领域实施情况2013 年5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外汇资金流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 号),首次提出“了解你的客户”原则,提出“应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加强对虚构贸易背景等行为的甄别,主动报告可疑交易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异常跨境资金流入”。

同年,增加了“了解你的业务”及“尽职审查”两项概念,并陆续出现在外汇管理各项政策法规中。

如《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电子单证审核的通知》(汇发25号)规定,允许银行在遵守现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和落实“展业三原则”的条件下,可选择审核纸质单证或审核电子单证;《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便利银行开展贸易单证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汇发9 号)中规定,银行对办理单笔等值10万美元以下货物贸易对外付汇业务,可按照“展业三原则”自主决定是否办理进口报关电子信息核验手续;《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7号)指出,国内资金主账户与境外经常项目收付以及结售汇,包括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等,由经办银行按照展业原则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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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理解“展业三原则”2015年03月06日14:58 《中国外汇》我有话说收藏本文文/吴水平改革以来外汇管理的一些概念阐述近期,有人认为,改革以后外汇管理要求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审查外汇业务,由“规则监管”变成了“原则监管”,由于过于笼统而难以把握,应细化“展业三原则”;也有人提出,“展业三原则”仅停留在表面,缺乏配套制度和细化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导致其难以真正落地。

笔者以为:外汇管理要求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审查外汇业务是一个制度进步,但据此说外汇管理由“规则监管”转变为“原则监管”则是不妥当的,是一种误导。

实际上,“展业三原则”并非外汇局对银行提出的要求,而是银行业展业的基本要求;外汇局也无须对银行的“展业三原则”进行细化,而是要从外汇管理的角度监督银行对“展业三原则”进行细化。

鉴于外汇管理改革的系统性、逻辑性和整体性,笔者抛砖引玉,将外汇管理改革中相关“展业三原则”的一些概念进行梳理并加以澄清,并揭示“展业三原则”与银行“外汇业务操作规程”的内在联系。

银行“代位监管”不成立目前,有些基层外汇局正在做银行“代位监管”的文章。

其实,外汇管理由银行“代位监管”的概念已经不能成立了。

一是法律上不成立。

外汇局是行政机关,银行是商业机构,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向商业机构授权,商业机构没有行政权、不能代位行使行政机关的权力。

二是逻辑上不成立。

银行作为商业机构不能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否则会形成游戏规则的逻辑冲突。

三是经济上不成立。

“代位监管”需要付出监管成本,没有对价收入,商业机构不会做这样的亏本生意,何况又是得罪客户、影响自己生意的事。

四是实践上不成立。

由于商业利益的作用,银企是合作伙伴,“代位监管”只是一厢情愿,效果很差。

五是“代位监管”确实在历史上有过,但那是在《行政许可法》实施前,而且银行是国家银行时期。

比如最初由中国银行(3.340, -0.05, -1.47%)行使外汇管理职能,再比如后来的外汇局授权外汇指定银行审核某些外汇业务等。

所以,以前讲“代位监管”没有问题,现在再讲“代位监管”就不合适了。

“真实性审查”是银行的法定义务,不是“代位监管”笔者认为,“代位监管”的错觉主要来自对银行进行“真实性审查”的相关规定。

对此,需要梳理清楚。

《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这表明,“真实性审查”是国家法律规定银行主体需履行的义务。

银行开门做生意,就要履行其法定义务。

就外汇业务而言,进行“真实性审查”,是银行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而不是替外汇局“代位监管”。

从另一个角度看,外汇局以前对外汇指定银行的业务审核授权文件经法规清理已被废止,没有了授权,又何来“代位监管”?由于是法定义务,不是替外汇局“代位监管”,所以,银行“真实性审查”做对了,是银行尽了义务,是应该的;做错了或没有做,是银行没有尽到义务,应承担违法、或渎职、或疏忽等责任。

这些责任由谁来追究?对此,《外汇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前款规定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即授权外汇局对银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如果银行是“代位监管”,那么银行做错了,外汇局就有连带责任,因为,它是替你做事,或者是你授权它做的,法理上就有连带责任。

真的如此,外汇局的监督检查权也就不成立了。

可见,按照《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真实性审查”对银行是“法定义务”,外汇局的职责是“监督检查”银行主体履行义务的情况。

在“真实性审查”中外汇局的职责是监督检查非常明确,对于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外汇局不做第一线的真实性审核操作,第一线的真实性审核操作按法律规定应由银行来做。

那么,外汇局做什么呢?一是做银行真实性审查的规定设计,二是对银行主体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随着资本项目可兑换和行政许可的减少,外汇局对资本项目外汇收支的一线核准也在大幅度减少或弱化。

整体上,外汇局是对银行主体真实性审查义务履行情况行使监督检查权。

外汇局行使监督检查权的形式有:现场的检查、抽查;非现场的总量核查、逐笔核查;数据核对、人员询问;电脑扫描、人工核对;档案复查,交易复审等等。

可见,外汇局是监督检查部门,不是具体操作部门。

银行负责“真实性审查”的具体操作根据《外汇管理条例》,银行具体操作外汇业务的真实性审查,包含以下几方面:一是银行在做外汇业务时要履行法定义务,进行真实性审查,虽没有对价报酬,但享有法定权利。

二是它的法定义务是界定清晰的,有三点: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审查、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交易单证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审查。

三是执行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

改革以前的规定是审核具体单证,单证齐全就合规,少一个单证就违规,实际上是形式性审核。

改革以后的规定更严密,是实质性审核:第一,要按照(KYB、KYC、ODD)三原则审核;第二,审什么、怎么审、何时审、谁来审都由银行主体决定,使得银行的义务与权利一致;第三,外汇局根据监管实践认为重要的业务、复杂的业务,对其单证仍有明确要求,规定重要的单证银行必须审核,少了就是违规;第四,银行在审核过程中觉得交易真实性不清楚、没有把握的业务,可以向客户追加单证进行审慎审查;第五,每笔业务数据必须按规定逐笔申报,纳入外汇局监管系统;第六,银行应当把外汇管理规定具体落实到业务操作规程,即银行应当有包含外汇管理规定的外汇业务操作规程,而且对其中的外汇管理规定应当理解正确,实际执行也要符合规程。

可见,外汇管理改革是加强了银行真实性审核环节的管理,说改革后“不审单了”或“银行审核职能弱化甚至缺位”的说法显然不能成立,是对改革的误解。

而由外汇管理要求银行外汇业务落实“展业三原则”,就得出外汇管理由“规则监管”转变成了“原则监管”的结论更是不妥当的,会形成误导。

任何时候,外汇监管都是有原则、有规则的,而且改革后的监管原则更清楚、监管规则更严密。

不过,把落实“展业三原则”后的外汇监管归纳为由“形式性监管”转变成了“实质性监管”倒是恰当的,有助于银行理解真实性审核的义务。

四是银行审核交易单证的真实性。

交易单证是客户申请办理业务时提供的,是交易产生的商业单证,如果交易单证是真实的,那么交易就是真实的。

所以,由银行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进行合理审查是恰当的、可行的。

它的合理性在于,银行展业有“三原则”的要求,而且银行是一个专业机构,有专业人员和系统设备,对单证审核有专业能力。

从这个意义上讲,审对是应该的,而审错或没审则应承担责任。

可见,过去由外汇局具体规定银行审查的交易单证,看起来很严格,其实是越俎代庖,剥夺了银行权利义务的一致性。

这导致银行被动审查和形式审查,是一种生硬的做法,不合事理。

因此,在改革时做了调整,以回归各自的法律定位。

五是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

即外汇收支方向和金额与交易单证显示的一致。

比如,交易10万美元,相关交易单证之间应当一致,且收或支的金额应当等于或小于10万美元,大于10万美元就是不一致。

外汇局具体行使监督检查权外汇局在行使监督检查权的过程中,怎么才能判断银行是按照“展业三原则”履行了“真实性审查”的义务呢?首先,应当按照无罪假定法理,推定银行办理外汇业务都做了真实性审查,而且都是做对的;其次,看对银行主体的检查结果,如果银行没有按照外汇局的规定审查、办理外汇业务,或企业外汇收支出现违规,那么银行办理该笔外汇业务就没有尽到审查义务;再次,应当讲宏观容忍度,按照宏观管理引领微观管理的原则,当宏观收支不均衡、而且不能容忍时,筛选构成不均衡的因素企业,再由企业收支源头延伸检查到银行中介。

对银行的监督检查,也应当与时俱进,讲究监管的科学性和监管效率。

一是对银行主体进行检查。

检查银行主体,最重要的是检查业务操作规程。

业务操作规程是“展业三原则”的落地规则,是外汇管理政策的传导机制,是真实性审查责任的分解落实,也是具体业务操作准确与否的依据。

所以,必须进行包括以下内容的逻辑严密的检查:有没有外汇业务操作规程;有没有把外汇管理规定具体落实到业务操作规程;对外汇管理规定理解是否正确;实际执行是否符合业务操作规程;是否就业务操作规程进行了培训;业务操作规程制定和修订程序是否正确。

现在有人说“展业三原则”不落地,实际上很大程度源于没有重视“业务操作规程”:外汇局在对银行进行检查时,往往是一头扎进海量的、纷繁复杂的具体业务及其凭证中,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而对于银行“外汇业务操作规程”则关注不多。

对此应当改进,不可本末倒置。

二是对银行进行业务检查。

这是外汇局的传统强项。

业务检查的内容包括:外汇业务操作规程执行情况,通过检查或抽查,确认业务实际操作是否符合操作规程;业务数据变化情况是否合理;业务政策是否符合外汇管理规定。

传统的排查也是检查的一种方法,但成本很大,因此在业务量大的地方,应将其与非现场排查结合起来,有针对性、有目标范围地进行检查,以提高效率。

三是对银行数据进行核查。

这是创新带来的监管手段。

通过改革创新,外汇局已建立起数据监测平台,借此可进行后台的监测与分析,把条线管理的业务按照银行主体、企业主体、关联主体整合起来。

这样更易发现问题,提高监管的联动效率。

银行“展业三原则”与“外汇业务操作规程”“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合理尽职”是银行业国际性行规,或者说是国际惯例。

各国银行监管部门对此都有明确的规范。

它是对银行做事的要求或责任,没有做到就是没有尽职。

按照三原则审查真实性,实际上是从形式性审查上升到实质性审查的要求,其潜台词是,做对了是应该的,没做对或没有做就要承担责任,所以,银行对此很紧张。

外汇管理是借助三原则来明确银行主体的责任,外汇管理部门不需要、也不可能对三原则进行细化,否则就是画蛇添足。

当然,对于“展业三原则”,银行应当细化。

银行必须将“展业原则”转化为“办事规则”,以明确程序、规范操作、分别权限、落实责任。

就外汇业务而言,就是银行必须制订“外汇业务操作规程”。

这一点,外汇局在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时有严密的安排。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七条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本指引及相关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业务操作规程,并按照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及时报告相关外汇收支信息,报告异常、可疑线索”;《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三款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的原则合理尽职”;第五条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应将《指引》和本细则等相关规定落实到自身业务操作规程中,规范具体业务操作”。

但遗憾的是,各地外汇局和银行对“外汇业务操作规程”条款重视程度不一,导致“展业三原则”与“业务操作规程”未能实现对接,“展业三原则”无法落地。

所以,“外汇业务操作规程”非常重要,它既是外汇管理政策的传导机制,也是银行主体落实“展业三原则”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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