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管理系统数据合库服务(合库标)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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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管理系统数据合库服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二〇一五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2)

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6)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8)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14)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31)

第六章招标书 (33)

第七章评标标准 (39)

第一章招标公告

☆☆☆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管理系统

数据合库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受☆☆☆的委托,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管理系统数据

合库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各标段数据合库建立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登记系统,形成全区

完整的承包经营权数据库管理系统等。

2.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3工程地点:☆☆☆县项目区

2.4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第一标段:管理系统数据合库服务,对各标段数据合库建立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

登记系统及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监理,形成全区完整的承包经营权数据

库管理系统(含管理系统软件购置和机房建设)。

2.5工期要求:☆☆☆年11月20日前完成。

2.6质量要求: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农村土地承

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2014),达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

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农办经〔☆☆☆〕5号)及河南省有关规程和业主提出的技

术要求,确保通过省级预检、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

具备的条件。

3.2具有省级及以上测绘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及以上资质、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和地理信息系统监理甲级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年7月9日至☆☆☆年7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5:3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4.4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有效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两套(报名资料按顺序简装成册,复

印件加盖红色公章留存):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

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符合报名要求的投标人报名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与招标网》、《河南招标招标综合网》《河南省政府招标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年7月9日

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2 招标人不承诺选择最低报价的投标文件。

1.3投标人不得转让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领取招标文件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私下接触。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3.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具有约束力。

2.3.3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日期。

2.3.4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均须经过招标人确认。

三、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3.1.1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代理机构针对本项目发出的补充通知;

3.1.2相关的法律法规。

3.2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3.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2.3投标书

3.2.4投标报价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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