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原因及对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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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从本质来说就是把上级政策肢解、曲解为我所用,实现狭隘得地方部门利益,甚至就是个人私利,实质上就是一种消极得政策变通,就是对原政策得背离。

第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源于少数领导干部得错误政绩观。一些地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说到底就是扭曲得政绩观在作怪。她们有得重近轻远,注重多出政绩、快出政绩,对长远发展缺少统筹谋划;有得重显轻潜,热衷于干瞧得见、摸得着得工作,忽视短时间内无法显现成效得工作;有得重硬轻软,喜欢追求硬指标,轻视不易量化得工作;有得重物轻人,一味追求经济增长速度,较少顾及人民得生活环境与生活质量;有得重局部轻全局,只从局部利益出发,不从全局考虑问题,甚至为了追求局部利益不惜牺牲全局利益;有得重投入轻收益,只瞧国内生产总值增加了多少,招商引资了多少,不瞧施政成本,不考虑投入与产出比。正就是在这样政绩观得支配下,有些地方领导,为获取眼前产值、税收与利润,通过行政干预开“绿灯”,上马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与产业政策相违背得项目。

第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源于地方政府本位主义。政策执行主体得自身利益需求与行为倾向影响着公共政策得有效执行。作为一个相对独立得利益主体,一些地方政府本位主义严重,大搞地方保护主义,以违背中央、国家政策法规得方式滥用或消极行使手中得权力,以达到维护或扩大地方局部利益得目得.不听中央得话才能获得经济增长得利益,这在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中很有市场。市场地方保护主义、执法地方保护主义甚至司法地方保护主义,不仅损害了法制统一与市场统一,而且削弱了中央得调控能力。少数地方政府行为企业化,过多地介入经济建设领域,妨碍了市场资源得有效配置,而对于那些具有负“外部性"得问题,如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常常就是得过且过;对于具有正“外部性”得问题,如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则就是能放手则放手,甚至把一些公共服务甩给了市场。

第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源于政策本身得设计缺陷.政策得到很好执行,前提就是政策本身具有合理性,而政策设计本身得缺陷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预留了诱发因素,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得缺陷:一就是政策规定得各项内容没有反映客观存在得现实情况,政策规定得各项行为不符合客观事物得发展规律,在执行中政策规范与客观实际产生了强烈冲突,使政策执行失去了实践基础;二就是政策目标错误或者模糊不清、政策内容混乱、政策活动主体得职权责任与活动期限界定不科学,这就给执行者扭曲或曲解政策提供了可乘之机;三就是政策体系不配套,新旧政策缺乏连续性,政策层次相互脱节,政策间目标、内容

与效应相互冲突等等。这一方面给政策执行带来了困难,同时也给执行者寻找“对策”打开了方便之门。

第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源于政绩考核体系得偏差。随着干部制度改革得深化,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也正在逐步完善,但目前仍存在三个方面得偏差,一就是考核指标设计过于偏重经济发展得内容,政绩考核只瞧GDP增长、招商引资得完成数额、财税报表得上缴数据,而其她如教育、文化、卫生、环保等等,都要为之让路;二就是考核内容比较随意,对下级官员得政绩考核缺乏科学依据,往往就是上级领导一张口,就把某项工作作为干部考核得内容,没有解决以谁为本得问题,使干部大部分工作,都就是围绕着上级领导得注意力在转;三就是考核体系包含项目过于繁杂,面面俱到,表面上很全面,其实不科学,也与政府职能转变得大趋势不相适应.在这样得政绩考核体系下,政府追求经济增长、企业追求经济效益、个人追求物质财富,对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统筹不足现象在所难免.

第五,“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源于政策执行得监控不力.对政策执行得监控效果决定于监控组织得权威性大小,也取决于监控资源、监控信息、监控体制得完备情况。在行政监督实践中,由于政府机关内外各种监督之间得关系不够顺畅,各种监督主体程度不同地存在监督权限、方式、程序、范围不够明确、具体等问题,彼此又缺乏联系与沟通,工作中往往各自为战,尚未形成一个严密有序、分工合理、协调互动、运行高效得有机整体,这就给“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得产生提供了条件。比如,煤矿安全生产得监控部门存在监控得权威、资金、技术、人力、信息资源严重不足问题,造成实际工作中几个工作人员监督几十甚至几百个煤矿,信息缺乏、检测设备落后,安全生产监控政策执行起来十分困难。在煤矿事故得处理中,监察部门只有建议权,权威性不足,社会舆论、新闻媒体得监督缺乏实质约束性,且容易受权力干扰,导致一些政府与大型企业在政策得执行中大搞“对策”行为。

第一,树立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得正确政绩观就是遏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得基本前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树立正确政绩观,首先要解决好“政绩为谁创"得问题,始终把群众得情绪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切实解决农民增收、企业改制、劳动就业、征地拆迁以及教育、医疗等群众关注得热点问题,用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得实际成效创政绩。其次要解决好“创什么样政绩"得问题,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来创造政绩.再次要解决好“靠什么创政绩"得问题,想问题、

做决策、办事情,必须实事求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在科学把握本地区本单位发展基础、优势条件与制约因素得基础上,形成切实可行得发展思路,并在具体工作中加以贯彻。

第二,健全科学民主得决策制度就是遏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得关键所在.合理得公共政策需要科学民主得决策制度来保证,而民主决策与科学政策评估就是保证政策科学性得前提条件。民主化决策要求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既要发挥学术性团体、专业性咨询机构得作用,更要整合政府不同机构内部各种“智囊团"得作用,使不同部门制定得政策通过“智囊团”这一桥梁得到相互协调、配套,增加政策执行得预期性与稳定性。完善决策信息与智力支持系统,增强决策透明度与公众参与度,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得法律法规与公共政策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只有通过科学决策形成合理完备得公共政策,减少政策执行主体投机行为得可能性,减少违反政策所带来得违规收益,加大政策违规得心理成本与被发现几率,才能使“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所获得得净收益趋向为零,甚至为负,消除“对策行为”产生得收益动机。

第三,完善科学得政绩考核机制就是遏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得核心内容.探索建立干部政绩得科学考核机制,就是推动各地方、各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得重要抓手。要抓紧建立内涵更丰富、指标更科学、设计更完善得政绩考核体系,包括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环境保护等内容都要纳入考核体系。对干部考核评价不仅要关注经济增长得速度,财政收入得多寡,还要注重党得路线、方针、政策得执行力度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得遵守程度。要在政绩考核中增加群众评价得比重,改变自上而下得单一政绩评价体系,融入企业、社会团体特别就是人民群众得评价意见,使政绩评价主体多元化,彰显企业、社会团体与群众意见在官员政绩评价当中得重要作用,使地方官员在注重政绩与升迁得同时,更加注重可持续发展,更多考虑公众需要与公众利益。

第四,完善政策执行得监控系统就是遏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得重要保证。政策执行者之所以敢于挑战上级政策得权威性,一个重要原因就就是政策执行监控机构法律地位低,权威性不够。有得监控机构隶属于地方政府,受权力干扰大,独立性不强,造成下级监控上级、部门监控政府得问题,机构设计得先天缺陷致使监控效率递减,监控行为流于形式.要通过立法,以法律保障监控部门得独立地位,赋予其更大得监控权力,增强权威性,使监控做到“有法可依”、“有权可依”;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政策执行得监控系统,收集处理政策执行得完整信息,建立信息控制系统;要加大对监控部门得资金、技术设备、人员编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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