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之浅见
论公共政策执行中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
论公共政策执行中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摘要】在公共政策执行中经常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这一现象导致了政策执行效果的削弱。
本文从政策执行中的阻碍因素、对策制定情况、案例分析、改进建议和未来展望等方面展开讨论。
政策执行中的阻碍因素主要包括官僚体制、利益集团等,导致政策难以有效执行。
对策制定情况则需要政府采取更加灵活的措施来应对。
通过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具体表现以及影响。
本文提出了改进建议,包括加强政策执行的监督、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等。
展望未来,我们希望政府能够加强与社会各方面的沟通,更好地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
【关键词】公共政策执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阻碍因素,对策制定,案例分析,改进建议,未来展望,总结分析,建议。
1. 引言1.1 背景介绍公共政策执行是指政府为解决社会问题或推动社会发展而制定并实施的一系列措施和政策。
在现实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种现象,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这种现象指的是在政府制定并推行政策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政策无法顺利执行,甚至出现与政策初衷相违背的做法。
1.政策执行的重要性政府制定政策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进步,而政策执行则是政策取得成功的关键。
只有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社会才能真正受益。
2.政策执行中的困难和挑战尽管政府制定政策的初衷良好,但在执行过程中常常遇到各种困难和挑战,如官僚体系的惰性、利益集团的阻碍、资源分配的不均等等,这些因素成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主要原因。
3.影响社会发展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这种现象导致政策无法有效实施,从而影响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成为了当前政策执行领域亟待解决的难题。
1.2 问题提出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常常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
这一现象主要体现在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政策执行的结果与初衷相去甚远,甚至出现与政策精神相悖的行为。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之动因与对策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之动因与对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一个形容在实践操作中政策上层和下层实施时可能出现的一种现象。
它指的是上级制定的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实际情况的复杂性以及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对政策的钻空子、绕弯子的行为。
这个现象反映了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找出动因,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首先,这种现象的动因有多方面。
一方面,政策制定过程中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政策制定者无法完全了解基层实施的具体情况,无法预测到所有的问题和挑战。
另一方面,政策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利益的分配不均衡。
有些政策可能会对一些群体或领域有利,而对另一些群体或领域不利,从而导致对策的出现。
此外,还可能存在一些制度环境的问题,如监管不力、责任不明确、执法不严,也可能导致政策实施出现问题。
总之,这种现象的动因复杂多样,不容忽视。
针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种现象,可以采取一些对策来解决。
首先,政府部门应加强与基层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听取基层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基层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及时调整和修正政策,以提升政策的落地效果。
其次,要强化对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减少对策的发生。
同时,还可以通过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和责任体系,加强对政策实施的监督和评估,对违反政策的行为进行惩处,提高政策的约束力和执行力。
此外,还可以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获取基层实施的情况和问题,快速响应和解决问题。
另外,要从长远角度来看,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需要深化政府和提升治理能力。
政府需要建立科学、高效、透明的政策制定和实施机制,加强法规法规制、政策评估等方面的能力建设,提高政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同时,还要在制度设计和中注重减少利益的分配不平衡,强化监管和执法,为政策的落地提供更好的环境和保障。
总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它反映了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和挑战。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原因及对策整理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从本质来说就是把上级政策肢解、曲解为我所用,实现狭隘得地方部门利益,其至就是个人私利,实质上就是一种消极得政策变通, 就是对原政策得背离。
第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源于少数领导干部得错误政绩观。
一些地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说到底就是扭曲得政绩观在作怪。
她们有得重近轻远,注重多出政绩、快出政绩,对长远发展缺少统筹谋划;有得重显轻潜,热衷于干瞧得见、摸得着得工作,忽视短时间内无法显现成效得工作;有得重硬轻软, 喜欢追求硬指标,轻视不易量化得丄作;有得重物轻人,一味追求经济增长速度, 较少顾及人民得生活环境与生活质量;有得重局部轻全局,只从局部利益出发,不从全局考虑问题,其至为了追求局部利益不惜牺牲全局利益;有得重投入轻收益,只瞧国内生产总值增加了多少,招商引资了多少,不瞧施政成本,不考虑投入与产出比。
正就是在这样政绩观得支配下,有些地方领导,为获取眼前产值、税收与利润,通过行政干预开“绿灯”,上马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与产业政策相违背得项U。
第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源于地方政府本位主义。
政策执行主体得自身利益需求与行为倾向影响着公共政策得有效执行。
作为一个相对独立得利益主体,一些地方政府本位主义严重,大搞地方保护主义,以违背中央、国家政策法规得方式滥用或消极行使手中得权力,以达到维护或扩大地方局部利益得U 得.不听中央得话才能获得经济增长得利益,这在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中很有市场。
市场地方保护主义、执法地方保护主义其至司法地方保护主义,不仅损害了法制统一与市场统一,而且削弱了中央得调控能力。
少数地方政府行为企业化,过多地介入经济建设领域,妨碍了市场资源得有效配置,而对于那些具有负“外部性" 得问题,如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常常就是得过且过;对于具有正“外部性”得问题, 如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则就是能放手则放手,其至把一些公共服务甩给了市场。
第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源于政策本身得设计缺陷•政策得到很好执行,前提就是政策本身具有合理性,而政策设汁本身得缺陷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预留了诱发因素,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得缺陷:一就是政策规定得各项内容没有反映客观存在得现实情况,政策规定得各项行为不符合客观事物得发展规律,在执行中政策规范与客观实际产生了强烈冲突,使政策执行失去了实践基础;二就是政策U标错误或者模糊不清、政策内容混乱、政策活动主体得职权责任与活动期限界定不科学,这就给执行者扭曲或曲解政策提供了可乘之机;三就是政策体系不配套,新旧政策缺乏连续性,政策层次相互脱节,政策间目标、内容与效应相互冲突等等。
浅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之动因及政策建议
浅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之动因及政策建议[摘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当前我国社会政策执行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弊端,贯穿于行政执行、行政决策、行政监督的每个环节。
在弱化行政执行、行政决策、行政监督三者协调性的条件下,分析三者的实质对其改进政策实施过程,提高政策运用能力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政策;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虽说“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
但很多事情还是证明,人们的聪明才智可谓无穷无尽,用之不竭。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一现象就是恰如其分的举证。
从字面上理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反映的是从上至下的政策执行过程。
然而,如果深究其因,其动因不仅仅来源于行政执行,而且也藏匿于行政决策和行政监督。
1、行政决策如果政策使得下级有对策可依,有空子可钻,有机可乘,那么是不是该追根溯源,思索政策本身的原因?我们不能奢求一项本身就含有缺陷的不科学的政策得到良好的执行,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因此,行政决策对于此现象有不可小觑的责任。
1.1是否稳定行政决策绝不是灵光一闪、突发奇想的孤立想法。
正如维护社会稳定是政府所高度追求的一般,行政决策这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行为,更得保证它相对稳定的状态。
“政策的执行重要一点就在于政策主体对政策的认同,政策执行者对政策的认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政策的执行成本,有利于政策的实施”。
如果上级的政策都朝令夕改,那么政策执行者认同感降低,对策自然也油然而生。
另外,决策没有在新与旧之间,宏观与微观之间,主体与具体实施细则之间体现很好的衔接和配套,也是不稳定的表现。
1.2是否科学合理行政决策的原则中,有一条便是科学预测原则。
决策的科学合理性在于决策的现实可操作性,既要符合客观条件和要求,也考虑执行中人力、财力、物力的资源支持情况。
同时,决策还要能针对客观存在的主要矛盾,使得决策有现实意义。
若制定的政策缺乏现实意义,没有针对性,没有根据现实社会反映客观存在的情况,甚至不符合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缺失实践基础,都是不科学、不合理的。
论公共政策执行中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
论公共政策执行中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摘要】公共政策执行中经常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即制定的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遭遇到不同程度的阻力和对抗。
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政策的有效性和效果,导致资源浪费和社会问题得不到解决。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包括制度性障碍、利益集团的干扰、执行主体的不力等。
案例分析显示,这一现象在教育、环保等领域普遍存在。
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建立更加严密的监督机制、强化政策宣传和培训、加强政策执行主体的能力建设。
最终目标是构建一个高效透明的政策执行机制,确保政策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
未来应该加强政策效果评估,及时调整政策内容和执行方式,以实现政策执行的高效性和有效性。
【关键词】关键词:政策执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障碍、原因分析、案例分析、解决方法、建议、改善、未来展望1. 引言1.1 什么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指的是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上级部门发布政策指令,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基层部门或个体采取对立或绕过政策的行为。
这种现象是公共政策执行中常见的问题,也是政策执行效果不理想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中,上级政府或部门发布的政策可能对于基层实际情况不够了解或考虑不周,导致政策执行难度大、效果不佳。
基层部门或个体可能存在对政策理解不到位、执行不力或抵触的态度,导致政策无法顺利实施,甚至出现滥用职权、变通执行等行为。
该现象的出现会对社会造成诸多负面影响,包括政策执行效果不佳、制度规范受损、社会秩序混乱等。
这种现象也会影响政府部门的形象和权威,降低政府的治理效能和公信力。
了解和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是十分必要的。
通过深入分析政策执行中的障碍、原因和解决方法,可以提升政策执行的效率和效果,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
1.2 现象的影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在公共政策执行中是一个十分常见的现象。
这种现象主要体现在政策制定者和政策执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矛盾与对立,导致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和阻碍,影响了政策的有效性和执行效果。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原因及对策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从本质来说是把上级政策肢解、曲解为我所用,实现狭隘的地方部门利益,甚至是个人私利,实质上是一种消极的政策变通,是对原政策的背离。
第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源于少数领导干部的错误政绩观。
一些地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说到底是扭曲的政绩观在作怪。
他们有的重近轻远,注重多出政绩、快出政绩,对长远发展缺少统筹谋划;有的重显轻潜,热衷于干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忽视短时间内无法显现成效的工作;有的重硬轻软,喜欢追求硬指标,轻视不易量化的工作;有的重物轻人,一味追求经济增长速度,较少顾及人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有的重局部轻全局,只从局部利益出发,不从全局考虑问题,甚至为了追求局部利益不惜牺牲全局利益;有的重投入轻收益,只看国内生产总值增加了多少,招商引资了多少,不看施政成本,不考虑投入与产出比。
正是在这样政绩观的支配下,有些地方领导,为获取眼前产值、税收和利润,通过行政干预开“绿灯”,上马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相违背的项目。
第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源于地方政府本位主义。
政策执行主体的自身利益需求和行为倾向影响着公共政策的有效执行。
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一些地方政府本位主义严重,大搞地方保护主义,以违背中央、国家政策法规的方式滥用或消极行使手中的权力,以达到维护或扩大地方局部利益的目的。
不听中央的话才能获得经济增长的利益,这在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中很有市场。
市场地方保护主义、执法地方保护主义甚至司法地方保护主义,不仅损害了法制统一和市场统一,而且削弱了中央的调控能力。
少数地方政府行为企业化,过多地介入经济建设领域,妨碍了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而对于那些具有负“外部性”的问题,如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常常是得过且过;对于具有正“外部性”的问题,如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则是能放手则放手,甚至把一些公共服务甩给了市场。
第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源于政策本身的设计缺陷。
政策得到很好执行,前提是政策本身具有合理性,而政策设计本身的缺陷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预留了诱发因素,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缺陷:一是政策规定的各项内容没有反映客观存在的现实情况,政策规定的各项行为不符合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在执行中政策规范与客观实际产生了强烈冲突,使政策执行失去了实践基础;二是政策目标错误或者模糊不清、政策内容混乱、政策活动主体的职权责任与活动期限界定不科学,这就给执行者扭曲或曲解政策提供了可乘之机;三是政策体系不配套,新旧政策缺乏连续性,政策层次相互脱节,政策间目标、内容和效应相互冲突等等。
如何理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一现象
如何理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一现象“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指在实施其中一政策过程中,政策制定者设定的目标和方针未能得到下级实施者的全力支持,反而出现对立、抵制或逆行的现象。
这一现象常见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组织中,其原因有多种多样,主要包括政策制定的不合理、制定者与执行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利益驱动等。
首先,政策制定的不合理是导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政策制定者在制定政策时可能存在信息不充分、逻辑不严密等问题,导致政策不切实际、不符合实际情况,无法得到下级实施者的认可和支持。
例如,制定者在制定教育政策时可能忽视了教育实际情况,导致教师和学生对政策的理解产生偏差,进而出现对策的现象。
其次,制定者与执行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也是导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原因之一、政策制定者与下级实施者处于不同的信息环境中,政策制定者的决策可能建立在不充分或不准确的信息基础上,而执行者则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决策,导致政策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受到挑战。
例如,政府对地区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产业政策,但由于政府对当地实际情况了解不足,导致执行者无法有效贯彻政策,出现了对策的情况。
另外,利益驱动也是造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重要原因。
在实施政策的过程中,各个利益方往往存在利益冲突,执行者可能出于保护自身利益的考虑而采取对策。
例如,在企业中,各部门可能为争取更多的资源而对政策进行解读和执行上的调整,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这种利益驱动的行为将导致政策制定者所期望的效果难以达到,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局面。
为了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政策制定者在制定政策时应确保充分了解实际情况、进行充分调研,并与各方进行充分沟通,以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政策。
其次,制定者应加强对执行者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执行能力和理解力,从而有效贯彻政策。
同时,还需要建立多方参与的决策机制,以减少信息不对称和利益冲突的可能性,促进政策的有效实施。
如何理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一现象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我国公共政策体系不完善的一种真实反映。
这种现象是我国公共政策主体功能没有完全发挥所致,由此导致了政令不通、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的产生。
目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在现实中情况各异,具体表现为对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替换性”执行、“选择性”执行、“附加性”执行、“象征性”执行、“欺骗性”执行、“对抗性”执行等六种情况。
一是“替换性”执行上级政策。
一些地方表面上出台了贯彻上级政策的措施,实际上却实施相违背的方案,使上级政策落空。
比如,为控制房价过快上涨,国家多次推出各种举措,但面对频频亮起的红灯,一些地方政府不是想着如何降温,而是采用多种手法,对宏观调控政策“拆招卸力”,企图蒙混过关。
二是“选择性”执行上级政策。
一些地方政府在执行上级政策时,着眼于为我所用,对政策精神和内容故意曲解,选择政策中对本地方、本部门甚至执行者本人有利的部分来执行,断章取义,各取所需。
三是“象征性”执行上级政策。
一些地方在执行上级政策过程中,“不求神似、只求形似”,表面上是对政策不折不扣地执行,实际上却对上级政策搞“变通”,“先上车、后买票”,甚至置若罔闻,上了车也不买票,造成既成事实。
四是“附加性”执行上级政策。
地方政府或部门,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出台“红头文件”,本应细化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原则性规定,使之在执行过程中更具可操作性,更好地服务百姓。
但一些地方政府出台的“红头文件”却是与中央政策相违背的“土政策”,掺杂着一己之私。
某市政府曾发文规定,依法注册且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法定代表人或年纳税500万元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就可以享受“超国民待遇”等。
五是“欺骗性”执行上级政策。
一些地方政府打着发展保护支柱产业的旗号,表面上口口声声要加大监管力度,暗地里却为不法矿主和环评不达标企业“开绿灯”、发放“通行证”,充当代理人,纵容不法煤矿和污染企业生产经营,导致国家政令“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出现“肠梗阻”现象。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原因及对策5则范文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原因及对策5则范文第一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原因及对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从本质来说是把上级政策肢解、曲解为我所用,实现狭隘的地方部门利益,甚至是个人私利,实质上是一种消极的政策变通,是对原政策的背离。
第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源于少数领导干部的错误政绩观。
一些地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说到底是扭曲的政绩观在作怪。
他们有的重近轻远,注重多出政绩、快出政绩,对长远发展缺少统筹谋划;有的重显轻潜,热衷于干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忽视短时间内无法显现成效的工作;有的重硬轻软,喜欢追求硬指标,轻视不易量化的工作;有的重物轻人,一味追求经济增长速度,较少顾及人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有的重局部轻全局,只从局部利益出发,不从全局考虑问题,甚至为了追求局部利益不惜牺牲全局利益;有的重投入轻收益,只看国内生产总值增加了多少,招商引资了多少,不看施政成本,不考虑投入与产出比。
正是在这样政绩观的支配下,有些地方领导,为获取眼前产值、税收和利润,通过行政干预开“绿灯”,上马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相违背的项目。
第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源于地方政府本位主义。
政策执行主体的自身利益需求和行为倾向影响着公共政策的有效执行。
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一些地方政府本位主义严重,大搞地方保护主义,以违背中央、国家政策法规的方式滥用或消极行使手中的权力,以达到维护或扩大地方局部利益的目的。
不听中央的话才能获得经济增长的利益,这在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中很有市场。
市场地方保护主义、执法地方保护主义甚至司法地方保护主义,不仅损害了法制统一和市场统一,而且削弱了中央的调控能力。
少数地方政府行为企业化,过多地介入经济建设领域,妨碍了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而对于那些具有负“外部性”的问题,如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常常是得过且过;对于具有正“外部性”的问题,如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则是能放手则放手,甚至把一些公共服务甩给了市场。
如何理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一现象
如何理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一现象“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指在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上级领导提出一项政策,但被下级采取手段绕过或钻空子,以应对政策的影响,从而达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这是一种典型的逆向应对现象,也是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的一种现象。
这种现象的出现是多方面原因的结果。
首先,政策的制定往往无法充分考虑到各种情况和利益的复杂性,因此难免存在不完善和不准确的地方。
在实施过程中,实际效果和原先预期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甚至可能给一些利益方造成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被影响的群体就会寻找新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其次,现实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政策制定者往往无法获得足够的信息,因此,在制定政策时无法充分考虑到各种利益的平衡。
这就为利益相关者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找到漏洞和对策提供了机会。
他们可以通过隐藏和扭曲信息,钻空子或滥用政策的漏洞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此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还可能与体制和机制问题有关。
在一些情况下,行政机构实施政策的能力有限,执行效果可能存在偏差。
此外,行政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也可能受到各种激励机制的影响,使他们更倾向于追求自身的利益,而不是执行政策。
这样就给了下级部门和个体迎合自身利益的机会。
了解和研究这一现象的原因和机制对于改进政策制定和执行的质量非常重要。
首先,政策制定者应该更加注重信息的收集和处理,更加广泛地听取各方的意见,以确保政策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其次,在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应当强调监督和问责机制,防止任何行为的不当干预和滥用。
最后,政策的成功实施需要各方的配合和共同努力,因此,加强各方的沟通和合作也是十分重要的。
总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存在是复杂社会中的一个普遍现象,它是政策制定和实施中不完善和复杂性的体现。
理解这一现象对于改进政策制定和执行的质量非常重要,需要政策制定者、实施者和利益相关者共同努力,以实现公平、公正和可持续的发展。
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认识
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认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指在制定一项政策时,人们往往会想尽办法去规避、逃避、回避这项政策的一种表现。
这种现象源于人性的复杂性和社会环境的多元化,但也反映了政策的实施困难和的复杂性。
对于人们来说,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往往会导致各种不同的影响和利益分配。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反映了人们对政策的回避、规避的一种心理和行为。
在实施项政策时,不同的群体、利益相关者会根据自身的利益追求,采取各种策略来规避或对抗政策的影响。
例如,一些地区实行限购政策,限制购房人群购买第二套房,但有些人会通过虚假登记、借贷、转让等手段来规避政策限制。
政策是为了实现其中一种目标而制定的规则和指导原则,但实施政策并非一帆风顺。
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政策往往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导致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和阻力。
政策实施中的对策也是人们为了保护自身利益、追求利益最大化而采取的行动。
这些对策通常是通过合法途径或不合法手段来规避政策,以达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是复杂而普遍的。
它可以体现在各个领域,如教育、健康、环保、经济等。
例如,一些学生可能会为了不参加学校规定的体育课而找各种理由请假或逃学;一些企业为了规避环保政策,可能会以欺骗的手段来掩盖自己的实际排放情况;有些人为了规避税收政策,可能会将自己的财产转移到国外等。
对于政策制定者来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一种当务之急的问题。
政策的实施需要考虑到各种可能的对策和反对意见,以避免政策的实际效果不如预期。
制定政策时,应加强调查研究,了解各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和意见,制定包容性强、具有可行性和合理性的政策。
同时,政策的实施还应建立有效的监管和执行机制,以确保政策的公正执行和有效实施。
对于社会公众来说,应摒弃以对抗的态度对待政策,而是应该积极参与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
政策的有效实施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配合,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的效果,实现社会的共同利益。
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成因及控制
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成因及控制政治目标的实现依赖于正确政策的制定,更有赖于政策执行者的有效执行。
然而,在我国现阶段政策执行过程中,普遍存在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不良现象,这是导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通的直接原因,不仅严重阻碍了政策的正确贯彻和有效实施,且极大地损害了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表现形式1.搞“土政策”,附加性执行。
在这种政策执行的过程当中,执行部门常附加一些原目标所没有的内容,致使政策不能到位或政策失真,使执行复杂化,影响了目标的实现。
他们打着贯彻上级政策要结合本地实际的旗号,借口本地情况特殊,口头上喊的是政策执行原则与灵活性相结合、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口号,实际上是自立一套,谋取私利。
2.软拖硬泡,敷衍性执行。
当一项政策出台时,本地政府首先会从本地区、本部门的集体利益出发进行权衡,若执行该政策会损害本地区的私利,该执行机关既不明目张胆拒不执行,又不愿认真负责地贯彻执行,而是象征性执行甚至抗拒执行。
通常做法是,强调本地的特殊性,用地方政策来抵消中央政策,或者编造借口、久脱不办,或者“雷声大、雨点小”,口头上说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但在行动上却是“只见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3.断章取义,选择性执行。
下级部门对上级的政策进行“过滤”,或者各取所需,或者截留其中某些部分,或者曲解适用范围,或者打“擦边球”。
对自己有利的,就坚决执行;对自己不利的,就放到一边,不去执行。
有些政策执行者在执行政策时往往加入了很多个人的理解,曲解了政策的原本意图,导致政策执行偏差。
比如说公款吃喝问题,中央政府规定公款招待是四菜一汤,而有些基层政府实际实施的是公款招待每人四菜一汤。
4.表里不一,替代性执行。
下级在执行上级政策过程中,对不利于自己的就制定与上级政策相一致的政策上报,而在具体执行时却制定一套与上级政策相违背的“内部”实施方案来代替。
例如教育部门反复下发文件,不允许学校可设各种形式的重点班,而有的学校上报已经取消所有重点班,但实际上只是把重点班改成了实验班,所有课程设置、教师配备与原来重点班无异。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之浅见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之浅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我国政策执行中长期存在着的一种普遍现象。
从好的方面讲,如果地方政府能够抓住中央政策的精神实质,遵循政策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对策,这样的“对策”是合理的、合法的,它有助于用足、用活中央政策,有助于完善政策,使中央政策发挥更大的效益;但是,如果地方政府夸大政策的灵活性,否定政策的原则性,以地方利益为标准,符合本地利益的政策就“用足用活”,反之就随之“变通”政策,肢解、曲解、抵制中央政策,制定“土政策”,实行地方保护主义,执行的结果出现了与既定政策相悖的情况,这样的“对策”是不合理的,更是不合法的,其危害极大。
在现实中我们看到的更多是其消极的这一面。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地方分权的发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种政策执行的消极现象非但未能克服,反而有加剧之势,成为影响政策有效执行的一种障碍性因素。
因此,有必要对其加以认真分析,认清其表现、找出其产生原因、危害,制定解决措施。
(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主要表现1.搞土政策、添工加料、附加条件地执行。
执行者打着政策执行原则将与灵活性相结合、理论联系实际的旗号,实际上是自立一套,添加一些原政策所没有的东西,自行其是,谋取私利。
2.软拖硬抗、象征性、走过场式地执行。
政策执行的最高准则在于维护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但在执行过程中,有些执行者有意不执行或变相不执行,有的只是采取象征性执行措施,甚至抗拒执行。
3.改其实质、曲解其义、选择性地执行。
执行者根据自身有利的部分予以实施,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导致政策无法得到真正地贯彻落实,甚至收到与初衷相悖的绩效。
4.表面一致、阳奉阴违、替换性地执行。
当执行者执行的政策对自己的利益有损害的时候,他们就会制定表面上与上级政策一致,实际却相违背的实施方案,使上级的政策难以得到贯彻落实。
(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产生原因1.根本原因是利益的驱动,追求利益最大化2.政策本身的缺陷、漏洞3.政策执行人员素质不高4.政策运行机制有弊端5.政策执行监控不力(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危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危害是会造成“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后果,更严重的后果是中央政策权威性、严肃性正在受到来自国家机器内部的更具自我利益、自我意识、自治权力日益增大的地方政府及其领导者的挑战,长此下去,就有可能形成“诸候割据”的局面,危及国家和民族的稳定和统一。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分析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分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一个常见的现象,特指上级部门或领导制定的政策、规定或指示,通过下级执行时被采取了各种应对措施,以确保个体或集体的利益。
这种现象主要源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的一些缺陷和问题。
本文将就“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进行分析。
首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反映了政策制定过程中的一些缺陷。
一方面,政策制定者缺乏全面的调研和了解,可能无法真正了解基层的实际情况和需求。
因此,他们可能会制定一些不实际或过于理想化的政策,导致基层无法有效执行。
另一方面,政策制定者的理念和目标可能与基层的利益不完全一致。
政策制定者可能追求整体利益,而忽视了基层个体的利益。
这样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阻力和反抗,导致各种对策的出现。
其次,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也反映了执行过程中的一些问题。
首先,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执行难题。
政策制定者可能没有考虑到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挑战,因此,下级执行者可能会采取一些应对措施,以满足上级的要求同时保护自己的利益。
其次,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操作性的问题。
政策制定者可能未考虑到具体执行的细节和边界条件,导致下级执行者需要制定一些对策来弥补这些缺陷。
最后,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利益冲突。
政策制定者的目标可能与下级执行者的利益存在冲突,导致下级执行者采取一些对策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此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也反映了执行者的主观能动性。
下级执行者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具有一定的自主性,他们可以灵活调整策略和方法,以适应实际情况和达到自己的目标。
这种能动性不仅是对政策的应对,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保护。
执行者通过采取一些对策,可以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获得一些额外的利益或避免一些风险,从而更好地完成任务。
最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也反映了执行者的创新和进步意识。
执行者通过制定对策,不仅仅是为了应对现有的政策和规定,更是为了发现现有政策和规定的不足之处,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浅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解决之道
浅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解决之道浅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解决之道摘要:公共政策执行是政策过程的实践环节,是将政策目标转变为现实的唯一途径,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公共政策的目标的实现依靠公共权威部门制定出正确的公共政策,更有赖于政策的有效执行。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正是政策执行不力的典型,它的存在使得政策的执行的有效性大打折扣,对公共政策目标的实现造带来极大的阻碍。
关键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选拔如何能够有效的降低这一现象带来的消极影响,应该采取怎样的对策来使得政策执行有力、有序、有效呢?我们可以深入分析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以此为依据,截断这一现象成长的土壤,压缩其成长的空间,使得各项政策效行之有效,具体的措施可以概括为七种机制。
1.健全执行人员的选拔、任用机制政策执行的主体是国家公务人员,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要认真、严肃的贯彻现有的?公务员法?,依法挑选选拔高素质的行政人员,同时应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行政人员素质的上下直接关系到政府执行力的上下,决定着政府的在政策运行中的管理水平。
因此要采取多种有效的措施,有效增强行政人员的理论修养、政策素养、责任意识和执法水平。
2.健全政策解释机制健全政策解释机制,首先要改变高度现存的一元化的信息传播的形式,建立健全现代化的信息网络。
这样就可以改变传统的单向信息传播的模式,而且因为网络所取代了中间层级的信息传递功能,从而防止了因信息的多层过滤导致的信息失真; 其次要建立各级政府之间的互动机制。
随着政治民主化、经济市场化的深入开展,以往简单依靠强迫命令和发动来推进公共政策的传统做法已不合时宜。
健全解释机制,不但可以使下级政府明确政策细节,达成政治认同,同时还有助于更好的对政策执行机关和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进行有效的政策管制。
3.健全组织建立机制组织建立是政策方案经政策系统过程之后,为有效实现政策目标,根据一定的组织原那么和方式,配备相应人员、配置不同权力、制定有关规章等的过程。
如何理解上有政策
如何理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一现象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存在于当今社会中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
不仅政府部门是这样,连私人企业也是这样。
很多人喊的是政策执行的原则与灵活性相结合、理论联系实际的口号,实际上是政策被“变通”的表面一致,但却阳奉阴违执行。
或者象征性、“走过场”式的执行。
出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贯彻执行中的“折扣”现象,上面“风声大”,下面“雨点小”。
一些政策被歪曲和修改,结果与决策者的初衷南辕北辙。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本位思想和执行力,不仅使上级政策遭受“棚架”,也严重损害了基层群众的根本利益。
这实质是蔑视上级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导致政策无法得到真正地贯彻落实,甚至收到与初衷相悖的绩效。
二、该现象是必要的。
我们都知道上级制定的政策很多是科学的,但他并不意味着政策是适合每一个地方、单位、公司。
我们讲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切从实际出发就是说的这种情况,如果不从本地的实际出发一味的执行上级的政策,就可能会与当地的实际相冲突,反而会好心办坏事。
就现实来说,文革时期我国农村实行的人民公社的制度,后来证明是和本国的生产力发展状况是不相适应的,故而就产生了后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大力推广,但是到迄今为止我国仍有一些地方在实行人民公社的制度,这其中比较有名的就是华西村,且发展的比现在的其它地区都要好很多。
由此可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很有必要的,只要是符合当地实际的就可以适当的灵活运用,只要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标准都可以并且应当拿来为人民服务。
总的来说,上级制定的政策只是一个纲要是从全国范围来考虑的,而所谓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就要求我们将其应有到群众中去,这是一个共性与个性的问题,只有在应用的过程中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应用的过程中要灵活实际、活学活用,才能达到农民增收、农村富裕的目的。
相对来说,如果上级的政策是错误的,就一定不能去执行否则就会带来重大损失。
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认识
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认识一、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解释政策是国家、政党为实现一定的目标而制定的行为准则。
政策具有鲜明的阶级属性,我国政府制定的政策是为无产阶级,即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的。
一直以来,政府的很多政策都不能在地方上得到良好的执行,其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经常找借口故意曲解或不执行上级政府的政策,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得不少好政策不能得到彻底的实施,危害了广大人民的利益。
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表现和原因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的根本原因是上级全局利益与地方局部利益矛盾的结果。
在任何政治体制中,政策的执行机构都是经政府的组织机构进行的。
上级政策只有通过地方政府的执行才能得到落实,而地方政府一方面是上级政府派驻地方实施行政管理的机关,是维护全局利益的上级政府派驻地方的代表;另一方面,作为上级政策执行者的地方政府又是地方利益的代表,在执行体现全局利益的上级政策的过程中又往往要为地方谋利益。
再加之地方的利益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关乎地方政府的政绩,另外地方政府中的一些政策执行者腐化堕落,利用政策漏洞为自己捞取利益,因此地方政府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往往会偏向于维护地方利益,从而出现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导致政策执行的偏差,使政策执行行为偏离原定目标。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一下三个方面:1、任意修改政策或自行制定符合本地方或本部门利益的政策。
由于利益矛盾的存在,一些地方领导人或部门领导人为了本地方或本部门的利益,往往在本地方具体情况特殊,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的借口下,任意修改上级政策,甚至制造一些政策来对抗上级的政策精神。
2、有些地方或部门利用上级政策不完善或不全面,挑政策的缺陷。
他们或者借口上级政策对当地情况作出规定或不适应本地情况而不愿执行上级政策,或者他们自己不认真地执行政策,使政策不能达到原定的目标和效果。
然后,,简单地把政策执行的无效果或效果不理想归结为政策本身的原因,并以此作为拒绝执行政策的借口。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原因及对策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原因及对策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从本质来说是把上级政策肢解、曲解为我所用,实现狭隘的地方部门利益,甚至是个人私利,实质上是一种消极的政策变通,是对原政策的背离。
第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源于少数领导干部的错误政绩观。
一些地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说到底是扭曲的政绩观在作怪。
他们有的重近轻远,注重多出政绩、快出政绩,对长远发展缺少统筹谋划;有的重显轻潜,热衷于干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忽视短时间内无法显现成效的工作;有的重硬轻软,喜欢追求硬指标,轻视不易量化的工作;有的重物轻人,一味追求经济增长速度,较少顾及人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有的重局部轻全局,只从局部利益出发,不从全局考虑问题,甚至为了追求局部利益不惜牺牲全局利益;有的重投入轻收益,只看国内生产总值增加了多少,招商引资了多少,不看施政成本,不考虑投入与产出比。
正是在这样政绩观的支配下,有些地方领导,为获取眼前产值、税收和利润,通过行政干预开“绿灯”,上马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相违背的项目。
第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源于地方政府本位主义。
政策执行主体的自身利益需求和行为倾向影响着公共政策的有效执行。
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一些地方政府本位主义严重,大搞地方保护主义,以违背中央、国家政策法规的方式滥用或消极行使手中的权力,以达到维护或扩大地方局部利益的目的。
不听中央的话才能获得经济增长的利益,这在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中很有市场。
市场地方保护主义、执法地方保护主义甚至司法地方保护主义,不仅损害了法制统一和市场统一,而且削弱了中央的调控能力。
少数地方政府行为企业化,过多地介入经济建设领域,妨碍了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而对于那些具有负“外部性”的问题,如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常常是得过且过;对于具有正“外部性”的问题,如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则是能放手则放手,甚至把一些公共服务甩给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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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之浅见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我国政策执行中长期存在着的一种普遍现象。
从好的方面讲,如果地方政府能够抓住中央政策的精神实质,遵循政策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对策,这样的“对策”是合理的、合法的,它有助于用足、用活中央政策,有助于完善政策,使中央政策发挥更大的效益;但是,如果地方政府夸大政策的灵活性,否定政策的原则性,以地方利益为标准,符合本地利益的政策就“用足用活”,反之就随之“变通”政策,肢解、曲解、抵制中央政策,制定“土政策”,实行地方保护主义,执行的结果出现了与既定政策相悖的情况,这样的“对策”是不合理的,更是不合法的,其危害极大。
在现实中我们看到的更多是其消极的这一面。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地方分权的发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种政策执行的消极现象非但未能克服,反而有加剧之势,成为影响政策有效执行的一种障碍性因素。
因此,有必要对其加以认真分析,认清其表现、找出其产生原因、危害,制定解决措施。
(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主要表现
1.搞土政策、添工加料、附加条件地执行。
执行者打着政策执行原则将与灵活性相结合、理论联系实际的旗号,实际上是自立一套,添加一些原政策所没有的东西,自行其是,谋取私利。
2.软拖硬抗、象征性、走过场式地执行。
政策执行的最高准则在于维护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但在执行过程中,有些执行者有意不
执行或变相不执行,有的只是采取象征性执行措施,甚至抗拒执行。
3.改其实质、曲解其义、选择性地执行。
执行者根据自身有利的部分予以实施,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导致政策无法得到真正地贯彻落实,甚至收到与初衷相悖的绩效。
4.表面一致、阳奉阴违、替换性地执行。
当执行者执行的政策对自己的利益有损害的时候,他们就会制定表面上与上级政策一致,实际却相违背的实施方案,使上级的政策难以得到贯彻落实。
(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产生原因
1.根本原因是利益的驱动,追求利益最大化
2.政策本身的缺陷、漏洞
3.政策执行人员素质不高
4.政策运行机制有弊端
5.政策执行监控不力
(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危害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危害是会造成“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后果,更严重的后果是中央政策权威性、严肃性正在受到来自国家机器内部的更具自我利益、自我意识、自治权力日益增大的地方政府及其领导者的挑战,长此下去,就有可能形成“诸候割据”的局面,危及国家和民族的稳定和统一。
(四)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治理措施
1.从制度上解决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的问题。
在决策问题上,应明确宏观决策中央独统,微观决策地方自主。
2.加强政策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政策体系。
应该对现存的所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是政策规定之间相互矛盾、扯皮现象的都必须及时纠正;所有部门或地方的政策规定都必须严格与中央、国务院的政策规定相一致。
3.摆正局部和全局的关系,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实质上是颠倒了局部与全局的关系,缺乏“一盘棋”的思想。
只要处理好局部与全局关系,“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失去了立足之地。
4.加强监督,从严治政。
首先,必须进一步加强监察监督工作。
除了政党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政策执行机关内部的监督外,还要让各阶层公民、社会团体、大众传播媒介等社会力量都来参与监督活动,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发挥重要的监督作用。
其次,必须建立和健全相对独立的监督体系。
在监督体系中,党的监督是保障,群众监督是基础,专门机构的监督是关键。
第三,必须实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监督原则。
从而树立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各项政策得到切实的贯彻实施,取得良好的政策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