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出租房屋计税租金核定标准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出租房屋计税租金核定标准的通知
(宁地税发〔2006〕131号)
各分局(局)、纳税服务中心、县局:
为加强我市房屋租赁税收征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相关税收条例的规定,市局根据房屋租赁市场价格分布状况和内在规律,在参考我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提供的房屋租赁交易信息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经过调查测算和多次论证,制定了《南京市出租房屋计税租金核定标准》(附后),现印发给你们贯彻执行,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适用范围
玄武、白下、秦淮、建邺、鼓楼、下关、栖霞、雨花台等八区执行《南京市出租房屋计税租金核定标准》,标准中未列举的区、县(地段)可参照本标准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标准,报市局备案。
二、核定对象
出租房屋的纳税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应按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确定的租金申报计税租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核定其计税租金:
1、发生纳税义务,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2、纳税人申报租金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三、核定方法
本标准确定了不同地段出租房屋每平方米每月的计税租金标准,对申报租金低于本标准的按本标准确定的计税租金作为计税依据,据以计征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对申报租金高于本标准计税租金的,按纳税人申报租金征税。对出租房屋不在列举地段范围的,可按就近计税租金孰低的原则确定适用范围。
四、其他事项
1、主管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中发现纳税人存在应核定情形的,可按本通知规定实施核定征收工作。
2、受主管地税机关委托,房屋租赁管理等部门负责代征房屋租赁地方税收。代征部门在委托代征过程中发现纳税人属应核定情形的,按本标准确定的计税租金征税开票。
3、本通知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南京市出租房屋计税租金核定标准
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南京市出租房屋计税租金核定标准
┌───┬──┬─────┬────┬─────┬────┬─────┬─────────┐│ 区属│序号│ 二级地名│北│东│南│西│计税租金标准│││││││││ (元/平米/月)││││││││├────┬────┤││││││││住宅│商用│├───┼──┼─────┼────┼─────┼────┼─────┼────┼────┤│白下区│ 1│新街口│汉中路-│ 太平南路│秣陵路-│莫愁路│ 32 │ 75 │││││中山东路││ 户部街│││││├──┼─────┼────┼─────┼────┼─────┼────┼────┤││ 2│ 小火瓦巷│ 户部街│ 太平南路│ 白下路│ 中山南路│ 32 │ 75 ││├──┼─────┼────┼─────┼────┼─────┼────┼────┤││ 3│朝天宫│ 秣陵路│ 中山南路│ 建邺路│莫愁路│ 20 │ 55 ││├──┼─────┼────┼─────┼────┼─────┼────┼────┤││ 4│水西门│ 建邺路│ 中山南路│ 升州路│莫愁路│ 17 │ 38 ││├──┼─────┼────┼─────┼────┼─────┼────┼────┤││ 5│堂子街附近│ 汉中路│莫愁路│汉中门大│ 虎距南路│ 11 │ 55 │││││││街│││││├──┼─────┼────┼─────┼────┼─────┼────┼────┤││ 6│夫子庙│ 白下路│长白街│ 建康路│ 中山南路│ 22 │ 45 ││├──┼─────┼────┼─────┼────┼─────┼────┼────┤││ 7│五老村│中山东路│ 龙蟠中路│ 常府街│ 太平南路│ 20 │ 45 ││├──┼─────┼────┼─────┼────┼─────┼────┼────┤││ 8│太平巷│ 常府街│ 龙蟠中路│ 白下路│ 太平南路│ 20 │ 40 ││├──┼─────┼────┼─────┼────┼─────┼────┼────┤││ 9│大中桥│ 白下路│龙蟠中路│ 通济门│长白街│ 18 │ 36 ││├──┼─────┼────┼─────┼────┼─────┼────┼────┤││ 10 │金城集团附│中山东路│御道街│ 瑞金路│ 龙蟠中路│ 20 │ 55 ││││近││││││││├──┼─────┼────┼─────┼────┼─────┼────┼────┤││ 11 │解放南路沿│ 瑞金路│御道街│ 大光路│ 龙蟠中路│ 18 │ 50 ││││线││││││││├──┼─────┼────┼─────┼────┼─────┼────┼────┤││ 12 │光华门地区│象房村-││ 秦淮河│秦淮河│ 18 │ 20 │││││ 光华路│││││││├──┼─────┼────┼─────┼────┼─────┼────┼────┤││ 13 │御道街│中山东路│月牙湖│ 后标营│御道街│ 18 │ 35 ││├──┼─────┼────┼─────┼────┼─────┼────┼────┤││ 14 │标营│ 后标营│月牙湖│ 月牙湖│御道街│ 18 │ 32 ││├──┼─────┼────┼─────┼────┼─────┼────┼────┤││ 15 │月牙湖地区│宁杭公路│童卫街-苜│ 光华路│月牙湖│ 28 │ 30 ││││││ 蓿园大街││││││├──┼─────┼────┼─────┼────┼─────┼────┼────┤
││ 16 │天堂村-海│与玄武交│ 友谊河路│││ 15 │ 20 ││││ 福巷地区│界处│││││││├──┼─────┼────┼─────┼────┼─────┼────┼────┤││ 17 │杨庄村│与玄武交│与江宁交界│与江宁交│与秦淮交界│ 6 │ 10 │││││界处│处│界处│处│││├───┼──┼─────┼────┼─────┼────┼─────┼────┼────┤│玄武区│ 1│总统府附近│ 珠江路│ 龙蟠中路│中山东路│ 太平北路│ 32 │ 65 ││├──┼─────┼────┼─────┼────┼─────┼────┼────┤││ 2│洪武北路附│ 珠江路│ 太平北路│中山东路│中山路│ 22 │ 55 ││││近││││││││├──┼─────┼────┼─────┼────┼─────┼────┼────┤││ 3│丹凤街附近│北京东路│ 进香河路│ 珠江路│中山路│ 22 │ 60 ││├──┼─────┼────┼─────┼────┼─────┼────┼────┤││ 4│成贤街附近│北京东路│ 太平北路│ 珠江路│ 进香河路│ 22 │ 40 ││├──┼─────┼────┼─────┼────┼─────┼────┼────┤││ 5│ 兰园地区│北京东路│ 龙蟠中路│ 珠江路│ 太平北路│ 22 │ 40 ││├──┼─────┼────┼─────┼────┼─────┼────┼────┤││ 6│后宰门地区│珠江路-│清溪路│中山东路│ 龙蟠中路│ 17 │ 38 │││││后宰门街│││││││├──┼─────┼────┼─────┼────┼─────┼────┼────┤││ 7│富贵山地区│ 富贵山│后半山园-│中山东路│北安门街-│ 15 │ 35 ││││││ 前半山园│-后宰门│清溪路│││││││││街│││││├──┼─────┼────┼─────┼────┼─────┼────┼────┤││ 8│太平门地区│太平门街│ 北安门街│ 珠江路│ 龙蟠中路│ 15 │ 45 │││││-太平门││││││││││路│││││││├──┼─────┼────┼─────┼────┼─────┼────┼────┤││ 9│北京东路以│ 环湖路│太岗路│北京东路││ 23 │ 30 ││││北沿线│││-太平门││││││││││街│││││├──┼─────┼────┼─────┼────┼─────┼────┼────┤││ 10 │中央路以东│ 和平路│环湖路││中央路│ 23 │ 30 ││││地区││││││││├──┼─────┼────┼─────┼────┼─────┼────┼────┤││ 11 │ 环湖地区│ 龙蟠路│ 北安门街│ 太平路│环湖路│ 23 │ 40 ││├──┼─────┼────┼─────┼────┼─────┼────┼────┤││ 12 │曹后村附近│和燕宾馆│红山路│ 龙蟠路│与下关交界│ 17 │ 20 ││││││││处││││├──┼─────┼────┼─────┼────┼─────┼────┼────┤││13 │锁金村附近│宁镇公路│ 锁金南路│ 板仓街│龙蟠路│ 17 │ 20 ││├──┼─────┼────┼─────┼────┼─────┼────┼────┤││ 14 │樱驼村附近│宁镇公路│岔路口│蒋王庙街││ 8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