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养老协议,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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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一、供(寄)养对象公约

1

、自觉遵守纪律,不违反制度。

2

、搞好院内团结,不互相争吵。

3

、提倡互相友爱,不无事生非。

4

、服从院内管理,不擅自外出。

5

、爱护院内财产,不损坏公物。

6

、确保院内清洁,不乱丢杂物。

、保持室内整洁,不乱放物品。

8

、注意文明卫生,不随地吐痰。

二、会议制度

敬老院应根据内部设置,定期召开各类会议:

组务会。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由组长主持,主要总结本组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布置下一步工作。

院务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院长主持,常务副院长,组长以上人员参加。主要听取供养老人对

院务工作的批评和建议,分析护理、生活、生产、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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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农村敬老院规范化管理,促进农村敬老院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以下简称供养对象)的基本权益,根据国务院新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范。一、基本建设规范(一)一般规范1.敬老院基本建设符合国家相关的建筑设计规范。2.敬老脘应尽量选择生活便利或临近集镇、通电、通路、通水的地方建设。3.敬老院应为供养对象提供方便设施和服务条件。4.敬老院应有必要的种植基地和养殖场所。(二)居室1.供养对象居室应具备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2.供养对象居室人均使用面积原则上不小于7㎡。3.居室内应配备壁橱和必要的生活用品,如床、桌、椅、电灯、脸盆、热水瓶等。(三)卫生间1.有条件的应在居室内设卫生问、洗浴室。2.尚未达到居室内设有卫生问的敬老院,在每栋房屋的每层应设有卫生间,男女分设。(四)活动场所1.敬老院要配有适合供养对象活动的场所。2.敬老院室外活动场所应尽可能做到宽敞、平坦。(五)厨房、餐厅1.敬老院厨房应能满足全院人员供餐需要,清洁卫生。2.敬老院应有满足供养对象进餐的餐厅并配齐桌椅等。二、组织建设规范(一)敬老院的管理组织1.民政部门是敬老院事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敬老院工作的指导,敬老院的创办、撤销须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全面工作。2.敬老院应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由5至7人组成。管理委员会成员经敬老院全体人员民主选举产生,其中供养对象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二分之一。管理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院长主持,并做好会议记录。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办院方针、原则,审

议院内重要事宜,检查和监督院长和工作人员的工作。3.敬老院根据管理工作需要,可分别成立护理服务、膳食管理、生产经营、环境卫生、安全保卫、财务管理等工作小组,各组人员可由工作人员或身体健康、有热情的供养对象组成,并确定一名负责人。(二)敬老院党的组织有条件的敬老院应设立基层党的组织,加强对敬老院领导,指导和监督敬老院开展各项工作。敬老院党总支委员会、党支部或党小组应纳入所属当地党委统一管理。(三)敬老院制度建设敬老院可根据情况制定考勤、财务、学习、膳食、医生、医务室、安全、生产经营等管理制度,并将各制度张贴或悬挂在明显位置,健全各项制度落实的监督机制。三、人事管理规范(一)敬老院的工作人员1.敬老院的工作人员一般由院长、服务员、炊事员、卫生员、会计、出纳、保管员等组成。工作人员可以兼职,也可专职。2.工作人员与供养对象的比例原则上为1:10。(二)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1.敬老院院长条件:热爱、安心敬老院工作,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政治素质高、有一定文化水平、有一定管理能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2.工作人员条件:身体健康、热爱敬老养老事业、吃苦耐劳、有一定文化水平、具有无私奉献精神。

(三)敬老院工作人员的管理1.院长的管理(1)敬老院院长实行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民政部门双重管理。(2)敬老院院长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由县级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确定。(3)对敬老院院长实行年度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民政部门组织实施。对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者信任度测评达不到50%以上的,应当进行调整或解聘。2.敬老院工作人员的管理(1)敬老院工作人员应实行全员聘任制,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民政部门组织实施。(2)敬老院工作人员的聘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3)对敬老院工作人员的考核,由院务管理委员会组织供养对象测评,对连续两次信任度测评达不到50%的应当解聘。(四)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基本职责1.敬老院院长的基本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维护供养对象的合法权益。(2)组织制定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敬老院发展规划,对工作要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汇报。(3)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强敬老院自身发展的活力,不断提高供养对象的生活水平。(4)督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5)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全体供养对象积极性,勤政廉洁,做好表率。2.服务人员的基本职责(1)搞好供养对象生活、疾病、伤残等情况的护理。(2)负责敬老院和供养对象的卫生工作,保持院内、室内整洁。

(3)加强责任心,负责供养对象的安全,保证不出现责任事故。(4)经常组织开展活动,丰富供养对象的文体生活。(5)协助院长了解、做好供养对象的思想工作。3.财务人员的基本职责(1)搞好敬老院经费管理,坚持原则,节约开支。(2)搞好敬老院财产登记和管理。(3)搞好院办经济财务管理工作。4.炊事人员的基本职责(1)负责敬老院和供养对象的膳食工作,按时供餐(2)注意营养,合理配餐。(3)做好卫生和消毒工作,严防食物中毒。(4)加强成本核算,减少损失和浪费。(5)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烹饪技能。(五)敬老院院长和工作人员的待遇敬老院院长和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县级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在聘用或任命时确定,其经费由县级财政列入预算解决。(六)敬老院院长和工作人员的培训1.市级民政部门要在本行政区域选择二至四个条件较好的敬老院作为培训基地或培训中心。2.对新任敬老院院长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提高管理水平。3.敬老院应当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服务技能培训,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四、档案管理规范(一)人事档案入院的供养对象,要建立个人档案,内容包括供养对象本人申请、申报审批表、入院人员登记卡,以及供养对象本人处分和表彰材料。档案建立后,由敬老院妥善保管,随时增添变化情况。(二)健康档案参照医院病历格式,印制供养对象健康档案。从第一次为供养对象全面进行体检开始,详细记载供养对象的健康状况,以后至少每年体检一次并加以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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